2015-02-11 02:31:19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林宛諭、林敬家/彰化縣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庭訊中說,珍惜法院給他的機會,絕不會逃亡,讓家人蒙羞。 記者黃士航/攝影
分享彰化地院昨第三度召開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延押庭,經激烈檢辯攻防,合議庭以七點理由回應台中高分院的五點質疑,維持三億元交保原裁定。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對合議庭的裁定不意外,今天會與偵辦本案的檢察官研商,決定是否第三度提出抗告。
再過一周就是除夕,即使檢方再提抗告、台中高分院再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也不可能在年前開庭。魏應充昨天過了這一關,確定可在家過年。
昨天檢辯攻防較上次火爆,辯方律師不僅指責檢方不能因民眾或名嘴撻伐,就意氣用事一再抗告;並指台中高分院收到抗告書後,沒詳細閱卷就發回更裁,錯誤百出,等於閉著眼睛更裁。
檢方則指出台中高分院質疑魏應充等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的五個理由,且高雄、嘉義地院都正在審理或偵查正義、永成公司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油脂案,都與魏應充等人有關,將來被告都可能會被判重刑,應裁定羈押。
四名被告的律師則輪番反擊,指檢方認為魏應充等人可能逃亡屬臆測,質疑頂新江姓女專員在「高層」指示下滅證,卻提不出證據證明高層是誰。
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吳永梁以投影片列出七點理由,逐一反駁台中高分院和檢方的質疑。強調本案經多次審理,重要事實已釐清,關鍵證人也接受交互詰問,剩下待證事項及證人已非核心範圍,不影響審理進行。
吳永梁說,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只有一個,就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檢方在起訴書並沒提到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及廢棄油脂。
相較上次花五分鐘打溫情牌辯白,魏應充昨只用二分鐘為自己辯護說,每天除準時到派出所報到,都足不出戶,但也讓他越來越清楚需要捍衛自己清白,絕不會做出逃亡、串證等讓家人蒙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