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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入主後…正義不炸油 還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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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2014.09.14 03:22 am
 
外界不解頂新集團為何捨旗下正義公司而向強冠採購香豬油?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昨天說,正義沒有GMP認證,強冠有。GMP認證是味全採購基本條件。

去年爆出大統混油案時,正義出品的寶素齋芥花橄欖健康油也「出包」,被取消GMP資格。

正義公司生產豬油起家,是強冠之外的香豬油大廠,但所屬的頂新集團卻沒向這家子公司採購,反倒向鬧出餿水油風波的強冠採買,令人不解。

熟知內情人士則透露,這種弔詭現象其來有自,頂新集團去年捲入混油事件,旗下正義公司出品的「寶素齋SUPER12低油煙芥花橄欖健康油」,就因芥花油與橄欖油含量未達規定且標示不實,被經濟部工業局取消GMP資格。

在正義工作過十三年的前吳姓員工昨表示,正義以前以傳統方式炸油,一天炸卅五到四十五噸豬油,廠內九個大油鍋炸不停,但頂新入主後,炸油班即收掉,改成電腦化作業,每月雖進五、六噸豬油,但怎麼做出大量的豬油供應國內外,外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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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黑心油 前老總逃漏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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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03:03:32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高雄報導

高雄檢警偵辦正義黑心油案查出逃漏稅的案外案。檢警調查,正義前總經理張天曜開設空殼公司,掮客林明忠找廠商賣油給正義,由張天曜的空頭公司開發票收款,讓出貨廠商不必開發票逃漏稅。林明忠與張天曜兩人是前同事,張天曜拿到款項後與林明忠抽取3至5%獲利交易金額,檢警清查8年來幫出貨廠商共逃漏稅961萬元;雄檢昨將張天曜、林明忠依違反商業會計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林、張曾是同事,林居中介紹久豐、裕發公司將油品賣給正義公司,因需發票向正義請款,林委託張虛開治富、禾鋐、泳宸企業行發票給正義。張坦承這3家企業行是他虛設行號,林再從中獲利3至5%金額當佣金。

雄檢表示,兩人從95年到103年共8年,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給正義公司。另外,檢方查到張天曜涉賣發票給強冠、頂新等公司,作為扣抵稅額使用,幫助這些公司在8年內逃漏稅961萬元,強冠負責人葉文祥坦承,曾委託張虛開治富等企業發票給強冠,檢方以事證明確起訴張、林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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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重新採樣報告出爐 魏應充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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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02:47:53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頂新從越南進口豬油案昨天有戲劇性轉折,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公布法官到頂新屏東廠採樣的化驗報告,確認只有鉛含量超標,其餘重金屬、黃麴毒素都未驗出。這份報告對頂新有利,讓魏應充和律師面露喜色,但檢方仍針對鉛超標問題猛攻;合議庭宣布八月十二日進行辯論庭。

頂新案去年十月十六日爆發,同月廿二日彰化檢方會同屏東衛生局到頂新屏東廠的七個儲油槽採樣,經衛福部食藥署化驗,確認豬油的鉛含量嚴重超標七倍,也驗出含銅零點五四PPM,也比標準零點四PPM高,酸價達二點三,容許值才一點三總極性化合物大於四十,遠高於食藥署規定標準廿五。

彰化地方法院今年一月開庭審理後,被告律師一再質疑檢方的採樣化驗報告,五月間合議庭決定由受命法官呂美玲前往屏東廠重新採集十份樣本,並送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化驗。

昨審判長當庭宣布化驗報告,表示鉛含量超標十倍,其餘銅重金屬、黃麴毒素都未驗出,總極性化合物數據都分布在六點九至八點二一之間。

合議庭昨天上午再開審理庭,庭訊到晚上七時十五分才結束,魏應充等六名被告和律師都帶著笑容離開法庭。律師羅豐胤說,當初檢方一直懷疑頂新進口的豬油是油炸過的回收油、餿水油,如今檢驗報告確認頂新購買的油不是回收油、餿水的劣質油,是符合食藥署的規範的原料油。

羅豐胤說,檢方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範的市售食用油標準,拿來套在原料油,根本是張冠李戴、岳飛打張飛的謬誤;另外,原料油的鉛含量也可在精煉過程中去除,如有問題,也屬行政法裁罰,並非違法食品全安衛生管理法應予沒入。

對合議庭公布的檢驗報告和被告律師的說法,蒞庭的檢察官說「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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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律師問審判長 「要喝枇杷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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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03:14:27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頂新從越南進口豬油案混油案,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再度開庭審理,審判長吳永梁逐項提示檢辯雙方的證物內容。被告律師說,因雙方都已閱卷完畢,接下來應是言詞辯論,全案已接近尾聲。

合議庭提出的證物分成4大類,主要是檢方查扣的證物,也有律師提供對被告有利的證物,將近千件;除被告偵訊筆錄外,還包括大幸福報關和檢驗資料,頂新屏東廠的進貨、油槽動態表、出貨單據,頂新內部的用印規範等。

上午9時多開始,合議庭逐項提示,再由檢辯雙方決定是否要刪除不必要的證物,整個審理程序冗長;因審判長堅持逐項逐句提示,律師還開玩笑說「審判長要不要喝枇杷膏?」,審判長也笑回「沒關係,我有喝完膳」,是整場沉悶的審理程序中,難得的輕鬆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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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頂新黑心豬油 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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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03:14:26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卜敏正、呂慧瑜/嘉義報導

去年造成社會恐慌的黑心豬油事件,嘉義法院昨天判決賣油給頂新正義的嘉義縣永成油脂等三家公司四名業者,十五年到八年不等徒刑,對個人及公司併科一億五千八百萬到四百五十萬罰金。業者都表示要上訴。

判決指出,久豐從九十六年起到去年九月,以豬油混入動物飼料油賣給頂新集團下的正義公司,數量一千七百餘公噸,金額四千五百餘萬元,並從強冠公司購入棕櫚油調配成強冠要求的豬油酸價規格後回賣;永成從一百年底到去年九月月間,購入豬油原料、淋巴碎油後,以製造飼料油脂的炸油鍋炸成豬油做基底,摻入回收油,賣給正義兩千四百餘噸,共六千八百餘萬元,都被正義做成食用油賣給下游廠商。

法院判決永成總經理蔡鎮州十五年、併科罰金兩千八百萬元,副總經理蔡耀鋐八年;久豐公司負責人邱飛龍十年、併科罰金四百五十萬元,負責廠務的邱麗品九年。

永成油脂及永成物料兩家公司及邱飛龍的久豐油脂公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永成油脂及物料開罰七千五百萬元及五千五百萬元,沒收犯罪所得六千兩百九十一萬餘元;開罰久豐一千萬元,沒收犯罪所得八十二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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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檢帶豬肉上法庭 請法官「熬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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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5 03:17:46 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員林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再度召開頂新案審理庭,法官播放檢察官至越南菜市場拍攝的影片,背景有疑似「NO, NO, NO」的人聲,檢察官認為這代表肉販拒絕拍攝是因品質不佳,但引起律師群反對,審判長判定此段影片僅做為客觀內容記載,不做為本案證據。

檢察官鄭智文為了證明豬油易變質,昨天早上特地到市場購買肥豬肉,帶到法庭上「做實驗」,並表示自己曾經以220度高溫熬製豬油10小時,酸價也才1點多,頂新使用酸價高達4的原料油來精煉,怎能讓大眾接受。

鄭智文還邀請法官「回家自己熬熬看」,聲請以新鮮豬肉炸油與爛豬肉炸油比較,做為新證據調查,卻被律師批評與其要法官自己熬豬油,為何去越南時不努力靠司法互助查訪熬油廠找直接證據。並認為檢察官不斷提出與起訴書內容無關的事證,使審判失焦。

審判長吳永梁表示,因頂新案是大眾矚目案件,因此盡可能讓雙方在審理庭上呈現所有證據,但他也認為新證據沒有重新調查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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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開庭「越南官員 拿紅包才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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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8 03:15:26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進口豬油案,彰化地方法院排定7月每星期二都開庭密集審理,如果順利,本案應很快辯論終結並定期宣判。

頂新案被告之一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昨天聲請傳喚台糖駐越南主管養豬業務的胡大光作證,協助釐清越南養豬產業及檢疫流程,幫助辦案。

檢察官指控楊振益每次都向上門檢疫及採樣的越南官員行賄,才獲得合格的證明文件。胡大光說,4月彰化檢察官到越南,透過台糖公司指派他帶路參訪當地屠宰場,他曾告知越南的法令執行寬鬆,官員愛收紅包,只要官員來,拿了紅包才肯走。

胡大光是獸醫出身,目前是台糖公司設在越南的台越、越福公司總經理,對越南的養豬環境很熟悉。他作證說,越南的養豬環境和台灣相比落伍,大型的屠宰場一定領有執照,但小型的就不知道,政府會派駐獸醫師檢查,但一般都只是用肉眼看一看。

胡大光說,越南的屠宰環境落伍,絕對不符台灣的食品衛生標準,儘管如此,在越南還是可以食用的。「越南政府規定,斃死豬都要焚化銷毀,不能流入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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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飼料油給正義未開發票 女董座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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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03:00:43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裕發油脂董事長何吳惠珠遭檢警查出涉嫌在2009年至2014年8月間,透過油商林明忠、正義公司何育仁、胡金忞,將未經證明無害人體的飼料用油賣給正義公司,並製成117項豬油產品販售到通路商,再轉賣給消費者,檢方另查出何吳為隱匿交易,未開立賣油發票逃漏稅,昨依詐欺、違反食衛法、會計法追加起訴何吳。

檢方查出,裕發油脂為隱匿販售飼料油給正義,因此由林明忠以他人名義設立的公司行號,開立不實發票給正義公司。

何吳惠珠庭訊時,坦承賣飼料油給正義公司,但辯稱,曾向正義公司強調「這種油不能做吃的」,何吳也承認沒有開立發票;雄檢昨偵查終結,依詐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商業會計法罪嫌,追加起訴何吳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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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跨海搜證 頂新律師諷微服出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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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03:02:22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報導

頂新案昨天再開庭,彰化檢方提出到越南大幸福公司的訪廠調查資料,指出大幸福負責人呂氏幸的胞姊表明收購的油是給豬吃,根本不是食用油;被告律師團反擊檢方未知會法官就如「皇帝微服出巡」,跨海找資料,根本沒有證據效力。

今年4月初彰檢主任檢察官林漢強等人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前往越南訪廠,取得大幸福女負責人呂氏幸 (被告楊振益的太太)及胞姊的證詞及相關資料,成為檢辯攻防的焦點。

過去多次審理庭,被告和律師都力辯大幸福是收購當地家庭榨的豬油,再出口賣給頂新,只是酸價不穩定,頂新才依食用油廠的製油標準程序處理後銷售。

昨天檢察官出招,呂氏幸的胞姊親口證實她們是收購飼料油,原料油的標準不高,是要給豬吃,及提供工業用,拿來做磁磚、磚塊及種樹,案發後外界罵她們拿髒油給人吃,問題是她們收購的油本來就不是提供給人吃,她們也是被害人。

檢方出示多張照片,裝油的鐵桶又臭又髒,外觀都標示「專作飼料油用」或「不可提供給人食用」,不是被告律師說的油很乾淨,是人可以吃的。

被告律師團反駁質疑檢方憑錄影問話就想指控別人,完全違反刑事訴訟法原則,主張這些證據沒有效力。

律師團以「皇帝微服出巡」嘲諷檢方的跨海到越南查廠的動作,專講對頂新不利的,有利的就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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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檢辯大鬥法 互有勝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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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5:10:24 聯合晚報 記者楊正海/特稿

頂新油品被控違反食安法等案,經全台各地檢署起訴後,已移院方審理,不過,在多件個案中,最受矚目的還是以目前在彰化地院已審理數月的案件為最具指標性,該案的審理結果勢將牽動頂新油品被控違法案的發展。

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過程中,檢、辯仍不時展開大鬥法,日前檢方透過司法互助,「私下」赴越南查案,以及這次彰院合議庭同意赴屏東重新驗油,都被檢、辯視為各自的勝利或是小戰果。不過,未來該案的展發,除了看攻防外,重點還是需看事實,因為唯有「事實真相」才是合議庭審案的依據。

依彰化地檢署起訴指出,主要認為越南大幸福公司涉嫌將不能供人食用之油脂販售給頂新公司,再由頂新公司精煉後販售;在頂新案爆發時,由於一度曾影射有地溝油、回收油等,引發社會輿情撻代,更掀起「滅頂運動」,不過,經彰化地院合議庭審理後,審判長將全案定調指出,「本案檢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回收油和餿水油及廢棄油等情節」。

準此,頂新公司向越南大幸福公司所購的原料油脂是否為「供人食用」才是本案是否構成重大犯罪的重要關鍵。

目前檢方上月透過司法互助前往越南查案,究竟有無查到任何驚人結果應是重要關鍵,是合議議庭希望了解之處,而同樣的,合議庭准許辯方所請,上午前往頂新屏東油廠重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原料油亦是本案重要關鍵之一。因此,未來頂新案的發展完全取決於證據,檢、辯再多的申辯,不如讓「證據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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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 法官赴屏東採樣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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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03:02:55 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林良齊/連線報導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到頂新屏東廠勘驗。 記者林良齊/攝影
分享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呂美玲昨天勘驗頂新屏東製油廠,了解製作流程並重新抽樣,但因豬油凝固影響抽樣,她要求廠方啟動機器加熱36小時,直到豬油全都變回液態,兩天後再進行抽樣。
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表示,頂新律師團很早就聲請法官能到頂新屏東廠重新抽樣送驗,直到最近法官才同意,昨天率隊到屏東廠勘驗、採樣。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說,檢方將脫臭設備形容得像「邪惡的機器」,能把垃圾變黃金,魏應充等人希望法官勘驗工廠,了解流程,親自體驗頂新油品的色、香、味。

他們也認為,彰化地檢署和屏東衛生局抽驗的結果相差太大,可能是屏東衛生局僅採取油槽上方的油品,而檢察官採油槽下方的油品,導致落差太大,法官決定在200米高的油槽中,每隔40米採取一個樣本,以求檢驗結果公平。

不過,昨天採取油槽上方兩個樣本後,因為下方的豬油已經凝固,無法採樣,因此法官要求重啟鍋爐,加熱36小時,才能將油槽中的所有豬油加熱為液態,兩天後再次採樣。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對於法官勘廠採樣不願多做揣測。他說,只要程序合理、合法,地檢署都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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