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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入主後…正義不炸油 還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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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2014.09.14 03:22 am
 
外界不解頂新集團為何捨旗下正義公司而向強冠採購香豬油?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昨天說,正義沒有GMP認證,強冠有。GMP認證是味全採購基本條件。

去年爆出大統混油案時,正義出品的寶素齋芥花橄欖健康油也「出包」,被取消GMP資格。

正義公司生產豬油起家,是強冠之外的香豬油大廠,但所屬的頂新集團卻沒向這家子公司採購,反倒向鬧出餿水油風波的強冠採買,令人不解。

熟知內情人士則透露,這種弔詭現象其來有自,頂新集團去年捲入混油事件,旗下正義公司出品的「寶素齋SUPER12低油煙芥花橄欖健康油」,就因芥花油與橄欖油含量未達規定且標示不實,被經濟部工業局取消GMP資格。

在正義工作過十三年的前吳姓員工昨表示,正義以前以傳統方式炸油,一天炸卅五到四十五噸豬油,廠內九個大油鍋炸不停,但頂新入主後,炸油班即收掉,改成電腦化作業,每月雖進五、六噸豬油,但怎麼做出大量的豬油供應國內外,外人不得而知。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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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頂新案無罪 不表示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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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03:15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去年遭彰化檢方求刑30年,彰化地院昨天下午宣判。 報系資料照
分享衛福部昨天表示,業者使用不好的原料就是不對,對頂新案無罪判決深感遺憾。毒物科醫師表示,無罪判決對消費者無法交代,產品檢驗合格,不表示沒有慢性毒物,政府應研議修法,避免國人暴露於慢性毒物中。
法官判決指檢方無法舉證頂新自越南進口油品取自病死豬,也不能證明是未經檢驗的市場回收油或餿水油。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根據越南提供資料,大幸福公司非食品提煉工廠,代表頂新用的是飼料油,檢方若上訴,食藥署會協同補強更多有利證據。

台灣大學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舉證困難,就算刑法訂得再重也沒用,應賦予稽查單位更多力量。他舉例,日本官方在證據未齊全之前,有權利要求黑心業者把所有問題產品下架,除非官方完全錯誤,否則不得要求國賠。

台大毒理研究所副教授姜志剛說,儘管頂新油品檢驗後未達「劣油」標準,但慢性毒性依然存在,即使少量,長期暴露也影響健康,不可能立刻找出因果關係,一旦發現,後果常非常嚴重。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表示,使用餿水油或過度油炸的油品,酸價偏高,可能含重金屬、黃麴毒素;他說,儘管消費者的健康傷害不明顯,但心靈卻被法院傷得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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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激憤:頂新這樣都沒罪 鼓勵黑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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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03:15 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林宛諭、林敬家/彰化縣報導


繼續滅頂判決結果落差太大,引發外界議論,現場也有抗議民眾大呼「司法不公」,一定要繼續扺制頂新。 記者林宛諭/攝影
分享頂新魏應充等人獲判無罪,彰化地院外立刻有群眾抗議怒喊「黑心廠商全民唾棄」,網民也罵聲不斷,指「司法恐龍橫行,誰心服?這樣都沒罪,是在鼓勵大家都做黑心商人嗎?」有一群從台南、高雄來的群眾在員林市三角公園舉牌,呼籲民眾抵制頂新味全產品,並表達對判決結果的不滿。
彰化市主婦林慈萱說,賣黑心油獲判無罪,那民眾以後要怎麼判斷什麼東西能吃?如果連司法都無法替百姓把關,以後大家是不是繼續把黑心食品吃下肚,消費者應該發聲,不能縱容黑心廠商。

「百姓吃死活該!因為無法舉證,那人民要政府做什麼?乾脆自治就好!」網友于建成這麼說;另名網友謝芙玫說「真的印證了『有錢判生』,那接下來要國賠嗎?」網路一片大罵恐龍法官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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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2疏失「無法舉證頂新劣油」 一審輸到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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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03:14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凌筠婷/彰化縣報導


去年頂新油品風暴,正義公司仁武廠員工忙著處理來自全國各地的退貨,廠房到處都堆滿各式油品。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彰化檢方去年偵辦頂新劣油案廿一天偵結起訴,因未在第一時間前往越南蒐證,釐清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來源有無非健康豬屠體,到屏東廠採驗原料油時也僅用不夠嚴謹的快篩法,兩個「要命疏失」導致昨天在一審「輸到脫褲」。

頂新油案415天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檢方表示,當初相信衛福部從外交部取得的越南官方文件,確認與頂新合作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許可經營項目只有飼料用油,沒有食用油,據此認定違反食安法,隨即展開偵辦,因此未在第一時間赴越南蒐證。
檢察官說,台灣與越南沒邦交,案發第一時間無法取得越南官方協助,或同意派員到越南蒐證,直到今年清明節才透過司法互助派員到越南,並透過越南官方人員「間接了解」大幸福公司的營運狀況及查訪上游家庭熬油業者。

檢方說,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的採證,往往決定案情發展和結果的關鍵,事後採證的證明力易被挑戰。所以檢方事後補提越南訪查報告及資料,合議庭裁定僅供參考,不作為證據。

檢方另一個敗訴關鍵是法官認為屏東廠原料油的化驗方法不符規定,法界雖同意檢察官有絕對的舉證責任,一旦證據不夠明確就可能讓法官抓到破綻做出無罪判決。

不過,律師黃文玲說,檢方當時抽驗頂新油品用的是快篩法,與主管機關所訂的「管柱層析法」不同,被告律師抓到這一點要求法官重驗,結果驗出「合格的油」,推翻檢方抽驗結果,大大影響法官心證,也出現「以事後事證驗證第一時間證據」結果,這種作法無法令人信服。律師李學鏞指出,檢方和院方採不同樣本,驗出不同結果,就會出現爭議;他認為應該用檢方提出的抽驗結果為準。他說,檢方具完全舉證責任,嚴謹蒐證特別重要,否則辯護律師一定會見縫插針,判決對檢方不利。

其實,法院二月十日召開第四次審理庭時,合議庭心證似乎早已確定。當天審判長吳永梁對在場媒體上了四十分鐘法律課,表示本案只有一個事實,就是爭議油品只有頂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這些油來自家庭熬油業,頂新取得後精煉成食用油,沒有部分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取自回收油、餿水油及廢棄油脂。

魏應充為什麼無罪?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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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混油案/衛福部三疏失 監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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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03:12:31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陳雨鑫/台北報導

針對正義、頂新等業者自越南進口飼料油混充食用油一案,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衛福部,認為衛福部拖延處置、標準不一、把關鬆散。監委指出,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身為業管主管,應對此案負起主要責任。

今年五月,監委曾對許銘能提出彈劾,但以一票之差未通過。許銘能昨天表示,尚未收到監察院糾正案文,但將立即檢討並列出懲處名單。食藥署長姜郁美昨天也說,將虛心檢討。

許銘能表示,劣質油爆發後,食藥署改善流程與人力配置,行政院去年同意增加邊境檢查人力七十位,查驗時也要求廠商提供官方證明。

監察院一般通過糾正案,往往只發布新聞稿,昨天提案監委包宗和、楊美鈴、江綺雯舉行記者會說明。包宗和表示,國人對食安問題非常關心,因此必須親自說明,給大眾一個交代。雖然糾正案針對衛福部,而非針對個人,監委仍要求相關機關追查失職人員責任。

糾正案文指出,衛福部食藥署於黑心油事件爆發期間,未確實依據越南官方證明文件為違規之進口牛油予以預防性下架,虛耗時日進行無謂的查證,無故稽延處置時效長達十八天。食藥署以「恐涉國家賠償」的非專業理由,對違規食品之證明文件認證基準,以及採取下架措施之抉擇不一,有失執法客觀公正,斲傷公信力。

包宗和舉例,衛福部以預防性下架可能導致業者損失、提出國賠為由,對頂新產品拖延十八天下架;對南僑卻逕自在兩天內預防性下架,事後證明是烏龍一場,導致南僑揚言提出國賠,顯見標準不一。對此,許銘能表示,當時資訊不清楚,才會做此決定。

糾正案文也指出,食藥署邊境查驗把關鬆散,過度仰賴進口業者自主管理,欠缺配套內控簽證勾稽機制,又未能確實究明輸入文件真偽,均有疏漏。食藥署以「已逾有效期限」與「未在市面流通」為由,未即時公布提食用油品相關資訊,有違消保法應作為之相關義務,揭露方式流於消極被動,引發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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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 將傳兩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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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01:36:35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味全混油案,傳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等被告出庭,為確認混油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及被告罪刑,合議庭決定傳喚國內食安專家美和科技大學代理校長陳景川、台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謝明哲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

陳景川專長是水質分析、食品飼料檢驗分析,法官希望他為調合油中摻劣質棕櫚油所產生的飽和脂肪酸有關問題證述。

謝明哲兼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食品國家標準技術委員兼召集人,將出庭就棕櫚油專業知識及對人體的影響作證。

為爭取審判效率,法官請檢辯雙方兩周內以書狀提出詰問內容及範圍,再於本月廿三日開庭排定證人出庭順序;專家證人作證原則上以建立審檢辯三方食用油相關知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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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煉過期油 頂新如工研「涉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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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5 03:03:30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這幾天老字號烏醋「工研醋」爆發業者將回收的過期、即期醋,再製後重新包裝賣給消費者;無獨有偶,頂新製油公司也將回收的過期、即期食用油,倒入原料油槽裡重新精煉後銷售,昨天引起彰化檢方討論,檢察官有涉嫌詐欺的共識,但要看法院合議庭的最後認定。

工研醋業者承認確有此事,委任的律師更聲稱「醋是越陳越香,品質是沒問題的」。頂新公司早被彰化檢方查出有同樣的行為,頂新幹部和律師也強調,回收的即期、過期食用油本質未變,其品質比進口的原料油更好,重新精煉只是回復豬油香氣,不影響人體健康。

8月12日,彰化地方法院進行頂新從越南進口豬油案最後的言詞辯論,檢方提出新事證,指控頂新回收過期、即期的食用油,並未依法銷毀,重新精煉再出售,涉嫌違反刑法的詐欺罪、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罪。

頂新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和律師反駁說,食用油放置久了只是增加氧化物,本質未變,因比原料油的品質還好,才倒入油槽重新精煉後出售,不影響人體健康。前總經理常梅峰也說,油脂裡面沒有蛋白質,過期不會破壞本質,豬油過期就失去香氣,重新精煉只是為了回復香氣。

檢察官說,工研醋業者與頂新都未依法銷毀過期的商品,頂新案11月27日下午宣判,合議庭法官會作成什麼法律見解,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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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豬油收據報帳涉逃漏稅 頂新再添1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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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02:40:48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長期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也向彰化縣華豐行購買來源不明的香豬油一起精煉,增加豬油的香味,並以採購金額5%的代價向1家販賣蠟燭金箔紙的慈蓮社購買收據後報帳,涉嫌逃漏稅。

頂新公司總經理陳茂嘉辯稱,他完全不知情。負責向華豐行採購豬油的頂新業務課長吳嘉明承認長期向華豐行採購豬油,也向慈蓮實業社「借用」收據。

慈蓮社劉姓負責人承認以5%代價開立收據,辯稱他只是想賺點錢,沒想那麼多。

頂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案,彰化地方法院歷經八個多月審理,本月12日辯論終結,合議庭訂11月27日下午宣判;本月11日彰化檢方另以共同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將陳茂嘉等3人提起公訴。

頂新案去年10月9日爆發後,檢察官到頂新公司查扣的相關資料及帳冊,意外查出2005年5月10日起到2013年4月15日,頂新共匯款505萬多元給彰化縣北斗鎮的華豐行陳姓負責人的帳戶。證人供稱,這是頂新向華豐行採購香豬油的貨款。

因去年2月到8月間,頂新又陸續向華豐行採購香豬油,共1萬3千多公斤,請款收據卻變成慈蓮實業社。檢方追查慈蓮社是販賣蠟燭金箔紙的商行,先突破劉姓負責人的心防,他供出以5%代價出售收據後,讓吳嘉明無從否認。

檢方指出,2013年10月間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爆發,頂新向大統採購橄欖油和葡萄籽油而遭調查,魏應充主持經營決策會議後,指示啟動溯源管理機制,發現華豐行沒有工廠登記證,也無法提供炸豬油脂來源證明,依頂新內部採購規定屬不合格供應商。

檢方說,頂新仍繼續向華豐行採購,為避免遭主管機關稽查發現,竟向慈蓮社購買銷售憑證(收據),由不知情的承辦、會計人員製作不實的原物料驗收單及付款憑單,並經陳茂嘉核准,再透過慈蓮社付款給華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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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案辯結 11月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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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3 15:02:54 聯合晚報 記者凌筠婷、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昨開頂新案辯論庭,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右)表情嚴肅走進法庭。 記者凌筠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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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蓄意攙偽、詐欺

新案辯論庭昨天從上午開始,進行了21個小時馬拉松式辯論,晚間8點半開始結辯,庭訊一直進行到今天清晨6點半才結束。而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則從頭到尾都強調自己無罪。審判長吳永梁裁定,11月27日下午5點宣判。

本案最矚目的被告,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最後答辯時,仍不斷表示絕無混充飼料油的行為,他強調「如果真要詐欺,又何必用食用油進口?」、「自己從頭到尾供詞不變,因為全都是實情,請求法官判我無罪」。

律師:檢方未確實舉證

辯方律師並表示,本案自法院審理迄今九個月以來,檢方仍未確實舉證證明頂新油有問題,只是不斷在庭上向媒體放話,更要求法院放棄以法理為依據,改以「人民法律情感」來判罪;辯護律師並指檢方根本是「大膽假設、不用求證」的偵查和起訴。

不過,檢察官於庭訊時則表示,台灣食安法規定,過期食品應沒入或銷毀,沒有指出任何例外,檢察官施教文並指責:「頂新這麼大的企業,連這一點點錢也要省,我真是不理解!」。

主任檢察官林漢強則指出,頂新慣常使用虛偽憑證掩飾原料來源,報告中檢驗了200公噸以上的豬油,但大幸福沒有任何一個儲油槽有200公噸那麼大,且大幸福供稱會將同一個油槽分批出貨,所以檢驗結果才都一樣。

林漢強表示,油品隔了好幾天,酸價居然降低了,並譏諷:「原來大幸福的儲油槽就有精煉功能」,可見報告全都是假的,頂新蓄意攙偽假冒、詐欺消費者和下游廠商。

魏應充律師羅豐胤認為,頂新即使將過期食用油加入原料油中再精製,也不符合攙偽假冒要件,並表示將回收油再精煉是下屬的「專業判斷」,不是魏應充指使,且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能指出魏應充知道大幸福的油品有問題。

同為魏應充辯護律師余明賢話說得更重:「不是自稱食安英雄,就可以大膽假設、不用求證」,他還認為社會對於頂新有多所誤解,全都來自於檢察官和媒體的誤導,使得社會盲目進行「滅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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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豬油認定 頂新案判刑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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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3 03:02:32 聯合報 本報記者何炯榮、凌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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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豬油對家庭主婦來說,是成品,對糕餅業者來說,是原料,對頂新製油公司來說,是成品還是原料?檢方認為是成品,頂新及辯護律師主張是原料,合議庭3名法官會作成什麼認定?
為什麼豬油的地位會變得如此重要?因為攸關是否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的範圍,是頂新案未來判決時,合議庭會作成有罪無罪、刑輕刑重的關鍵,所以檢辯雙方展開激烈攻防。

頂新案合議庭審理的主軸已確定,引起爭議的油脂不是部分媒體和名嘴們所「眾口鑠金」的地溝油、餿水油或回收油,只是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豬油;因而,辯方主張依食用油生產製程,油脂都需經過精煉,一再要求檢方提出進口豬油有問題的證明,檢方則強攻豬油的來源與品質,根本不符合國家標準。

頂新去年7月進口的豬油,至今仍然封存在頂新屏東廠儲油槽。去年10月間案發時,檢方曾經會同屏東衛生局依一般查驗流程,從儲油槽低層的出油口採樣,送請衛福部食藥署化驗;辯方認為不夠客觀,今年5月間法官到屏東廠,依照辯方要求,啟動機器翻攪儲油槽36小時後採樣,委託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研究所檢驗。

兩份採樣檢驗報告的重金屬和酸價都超過標淬;但是總極性化合物出現明顯的差異,檢方提出的檢驗報告是不合格,但食工所的報告是符合規定,檢辯各有解讀。檢方主張構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刑責,辯方堅稱頂多是行政罰的問題,最後的結果,就等合議庭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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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檢求刑30年 魏應充: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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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3 03:02:32 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魏應充 報系資料照
分享彰化地院審理頂新案昨辯論終結,檢方在最後關頭提出新事證「奇襲」,指頂新回收過期食用油,倒入原料油重新精煉出售,對魏應充求刑卅年;魏應充辯護律師力辯魏不知情,魏面對檢察官發問一概回答:「相信專業,我只提供經營大方向。」魏在結辯時堅稱「我無罪」。
彰化縣頂新製油公司長期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油脂精煉成食用油販售,去年十月間遭質疑是飼料油混充豬油,衛福部移請彰化檢方偵辦。檢方去年十月底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魏應充等六人。

彰化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審理,昨天結辯,檢察官和被告律師除針對油品品質及銷售適法性攻防。檢方指過期食品被查獲依法要沒入銷毀,市售食用油也適用。油品業者主動回收過期食用油,若當廚餘是可作飼料使用,若視為廢棄物可作工業使用,頂新怎能重新精煉後以食品銷售?

魏應充和頂新代理董事長陳茂嘉的辯護律師說兩人完全不知情;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說,油脂裡面沒有蛋白質,過期不會破壞本質,但豬油過期會失去香氣,重新精煉是為回復香氣。頂新屏東廠長曾啟明和律師辯稱,食用油放置久了只是增加氧化物,本質未變,原料油的品質還好才倒入油槽重新精煉後出售,不影響人體健康。

多名頂新下游廠商昨出庭,希望法官還他們公道。苗栗美廚食品負責人莊賜梅哽咽說,她相信政府把關過的油品,現在卻被鄰居說成黑心商人。燈燦麻油行業者李永順說,事情發生後,頂新不聞不問,相當沒有誠意,「我看不起他(指魏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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