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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入主後…正義不炸油 還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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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2014.09.14 03:22 am
 
外界不解頂新集團為何捨旗下正義公司而向強冠採購香豬油?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昨天說,正義沒有GMP認證,強冠有。GMP認證是味全採購基本條件。

去年爆出大統混油案時,正義出品的寶素齋芥花橄欖健康油也「出包」,被取消GMP資格。

正義公司生產豬油起家,是強冠之外的香豬油大廠,但所屬的頂新集團卻沒向這家子公司採購,反倒向鬧出餿水油風波的強冠採買,令人不解。

熟知內情人士則透露,這種弔詭現象其來有自,頂新集團去年捲入混油事件,旗下正義公司出品的「寶素齋SUPER12低油煙芥花橄欖健康油」,就因芥花油與橄欖油含量未達規定且標示不實,被經濟部工業局取消GMP資格。

在正義工作過十三年的前吳姓員工昨表示,正義以前以傳統方式炸油,一天炸卅五到四十五噸豬油,廠內九個大油鍋炸不停,但頂新入主後,炸油班即收掉,改成電腦化作業,每月雖進五、六噸豬油,但怎麼做出大量的豬油供應國內外,外人不得而知。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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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 毒物專家舌戰院檢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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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 毒物專家舌戰院檢辯

2016-04-27 03:28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白錫鏗/台中報導

頂新劣油案二審昨開庭,魏應充(右)到台中高分院出庭。 記者游振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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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昨開庭,毒物專家顏宗海當鑑定證人,他說「油來源有問題,成品即使符合國家標準 吃了仍可能有問題」。 記者游振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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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昨天開庭審理頂新劣油案,國內毒物專家、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出庭擔任鑑定人,以專家角度分析劣油問題,提供意見。顏面對院、檢、辯十五人大陣仗的交互詰問強調,油的來源有問題,成品即使符合國家標準,吃了仍可能有問題。

檢方昨天在庭中提出六項理由書,被告律師提異議,認為是突襲性證據,影響被告權益。法官裁定異議有理由,昨天未納入詰問事項。

顏宗海在庭上說,他跟著老師、前長庚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學食品安全和治療中毒病人,更能體會食品安全重要;就像國內油品檢驗,國家標準只是最低標準,油品來源也未列入檢驗,就算油品檢驗合格,都無法保證不會造成人體危害。他看到檢驗報告,頂新來自越南大幸福原料油含金屬超標而擔心。

他說,許多慢性病人要求檢驗血液中重金屬含量,醫院可驗十二項,但國家標準對油品只驗四項,標準太低;如果來源又不清楚或被汙染,就算成品沒問題,消費者還是不放心。他向在場的律師、法官、檢察官說「脫掉制服,我們都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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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劣油案 雄檢上訴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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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劣油案 雄檢上訴求重刑

2016-04-01 02:51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高雄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涉販售劣油案,高雄地方法院以正義員工不是故意採購問題油判決全案,高雄地檢署不服判決,以正義總經理何育仁、採購胡金忞不是過失犯,認為合議庭輕判全案,昨天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出上訴,請求從重量刑。

雄檢認為,裕發公司販賣到正義的油品,經裕發證實是飼料油,油罐車載運油品到正義,次數至少34次,「正義人員豈有可能全然不知」。

正義劣油案2月26日判決,高雄地方法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過失犯,分別判處何育仁和胡金忞8月及4月徒刑,胡可易科罰金,正義公司與4名採購人員無罪,另依加重詐欺、詐欺及違反食安法等罪,判決供油給正義的裕發公司負責人何吳惠珠5年10月、仲介油商林明忠4年2月,並科裕發公司罰金600萬元。

雄檢在一審判決後,檢察官李明昌寫了長達98頁的上訴書,昨天上訴高雄高分院,請求重判正義、裕發2公司,以及2公司代表人何育仁、何吳惠珠、油商林明忠和正義採購人員共8人。

上訴書指出,何育仁、胡金忞等人明知1997年口蹄疫事件後,國內豬油供應量嚴重不足,油品來源有疑慮,卻沒溯源管理,也沒檢驗入廠油品脂肪酸組成標準,就收受油品,甚至部分油品有「攙偽、假冒」不符收油標準,仍然照單全收,顯然不在乎入廠油品是否可供人食用,便加工製造、販賣給消費者。

檢察官強調,何、胡等人的行為明顯「具有不確定故意」,除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以加重詐欺取財罪,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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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基金已匯 頂新當食安公益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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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魏家四兄弟曾在頂新劣油案爆發後表態捐出卅億元食安基金,頂新昨天指出,未來考慮以成立「基金會」方式,讓這筆錢成為「食安公益的水庫」。

頂新集團已把卅億元匯入台新銀行帳戶,並與台新銀簽署特別用途信託契約,用於提升台灣食安、公益。頂新人員說,一年多以來持續與社會賢達請益,希望能整合各方意見,讓錢用於最關鍵之處。

頂新集團去年一月廿三日捐出卅億元規劃食安基金,委請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以第三方監督人身分,擔任臨時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召集人,但邀請中研院長翁啟惠加入委員會被拒絕,衛福部長蔣丙煌也因頂新專款使用方向不明,不接受款項。

頂新指出,過去陸續請益的人士不乏社會賢達,未來不排除請他們主持款項,朝非營利目的專職機構運作。成立後完全超然獨立,魏家兄弟不會介入。

對於捐款遭政府單位拒絕後,不選擇直接發放給民眾,頂新解釋是希望藉由專責單位妥善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頂新指出,考量政府及食品同業已自發性良好變革,將不再成立食安委員會,決定做其他創新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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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律師:法官只推論 欠缺實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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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魏應充昨天被依詐欺罪判刑四年,辯護律師余明賢認為判決書與審理時所呈現的事實差距太大,「很奇怪的判決」。

余明賢強調,魏應充從未指示所屬向大統長基低價購油,會在收到判決後,提出上訴。

余明賢指出,律師團對於判決結果感到相當遺憾,無法接受。他指出,判決理由認定魏應充就純油部分沒有犯罪的「確定故意」,僅具有「不確定故意」,據以判決有罪;不過,重要證人高振利在審理中卻未接受交互詰問,形成審判上的瑕疵。

余明賢表示,檢閱通篇判決理由,法官只有推論,欠缺實質證據,甚至忽略有利於魏應充的所有事證;例如在味全的會議紀錄中,魏應充都指示應注重品質改善,判決避而不提,「事實絕非有罪判決所簡化的那般」。

他表示,頂新公司實際上向大統長基購買油品的價格,沒有低於市價,有罪判決竟然認定低於市價,顯然與證據不符;調合油部分,魏應充從未有任何指示,更未參與配方比例、標籤、品名、瓶身包裝、顏色等商品細節的會議討論。

他指出,魏應充既然沒有給予同仁指示,判決理由就該說明認定魏有罪的確切證據是什麼,判決沒有提,令人不解,律師團將於收到判決之後,詳閱判決理由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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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難證實「油」害人體 也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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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頂新、味全混油案一審宣判,魏應充遭判刑4年。 圖/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四年有期徒刑,味全公司裁罰一千五百五十萬元。對此,衛福部及食藥署表示尊重司法。
學者認為,台北地方法院以詐欺辦理此案,能警惕其他業者,就算黑心食品無法證實對人體有害,刑法仍然可以處罰不肖業者。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絕對能警惕所有食品業者。」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昨天指出說,頂新混油案發生在食安法修法之前,無論依照食管法或是食安法開罰,其中規定必須「證明有害於人體」,才算違法,讓不肖業者有了脫罪的空間。

許輔指出,實際上許多違法食品或成分,無法進行人體試驗來證實對人體有害,若僅以食安法判決,恐讓不肖業者有逃脫機會。台北地方法院以刑法的詐欺罪名判決混油案,許輔認為,可補足食安法證明對人體有害的漏洞,食品業者不該心存僥倖。

衛福部食藥署長姜郁美與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昨天皆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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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判詐欺? 魏應充默許修改油品作業標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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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左)昨天因劣油案被判有罪;圖為前年他在味全公司舉行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魏應充昨天被判有罪,與彰化地院審判結果不同,主要是法官認定他在頂新與味全的專案會議中,指示員工以具有競爭力的價格降低生產成本,用「不確定故意」或「直接故意」方式製油賣油,藉以欺騙消費者去購買味全產品,明顯構成詐欺取財。
判決書指出,因賣劣油被判刑確定的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為降低自家公司純橄欖油、葡萄籽油的成本,試行調製混入葵花油、芥花油、棉籽油,將產品加入含銅葉綠素;頂新油脂課長陳聰筆(另案審判)為配合魏的低價採購政策,二○○七年轉向大統長基買原料油。

魏應充被查出,在頂新糧油事業群經營決策、味全食品事業及轉投資公司決策多個會議中,持續要員工低價採購、要謀取利潤績效,且在無法確定原料有無攙混下,默許負責檢驗自家油品的味全中央研究所修改「油品作業標準書」,包括將脂肪酸檢驗放寬、不必載明產地證明等,目的就是要有利後續產銷油品。

修改後,頂新再驗收採購大統長基的劣質油,代工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750ML」、「葡萄籽油750ML」對外販售;合議庭認為,魏應充可預見混油發生的結果卻不阻止,有法律上不確定故意的犯行;也就是說,頂新就算用劣質油,也未違背魏的本意。

在調合油部分,法官認為魏應充二○一二年九月時見棕櫚油油價走跌,在油品會議中決議發揮以棕櫚油為基底油的效益,雖有研究員反映棕櫚油會增加低溫結晶現象,多用後產品賣相會變差,魏還是要求以成本考量,將調合油中棕櫚油的比例調高成百分之九十八。

魏應充之後將味全販售的「味全歐風黃金精華調合油」等十三款調合油配方全面撤換,利用消費者普遍認定橄欖油、葡萄籽油屬於高油價、對健康有益的印象,將幾乎全部是棕櫚油的調合油上架、販賣,還特意在外包裝上使用橄欖、葡萄的圖案誤導消費者;法官因此認定,魏應充直接故意欺騙消費者。


頂新劣油案 各地審理進度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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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油案被罰1550萬 味全:痛心判決、要向頂新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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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為了挽救業績,味全今年起針對旗下包含林鳳營乳品在內的產品展開強力行銷。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味全混油案昨天下午宣判,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判刑四年,同時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判決味全公司罰金一千五百五○萬元。味全公司表示,對判決結果痛心,即刻準備上訴,並且向頂新製油公司提告求償。
魏應充透過律師回應,有一些事實上的誤解,絕無黑心,問心無愧。

味全指出,油品是委託頂新製油代工帶料生產,將針對頂新製油違法部分追究相關責任,並向頂新製油求償。

味全表示,混油部分,使用大統長基的橄欖油其他同業被列為受害者,只有味全被起訴、並判有罪。之前生產的調和油無論配方、包裝都與同業一致,也只有味全被起訴並判刑,將針對這些部分再提上訴以自清。

之前頂新混油案一審判決魏應充無罪,引發社會譁然,掀起秒買秒退林鳳營鮮乳行動,昨日判決結果出爐後,網路上並未出現撻伐之聲,也未見高分貝呼籲滅頂拒買行動。

為了挽救業績,味全今年起針對旗下產品展開強力行銷,除了林鳳營乳品外,包括每日C果汁、貝納頌咖啡等,透過網路行銷、廣告,與通路配合促銷活動等,希望能逐步找回市場信心。

味全指出,林鳳營鮮乳銷售情況已有改善,商業客戶陸續回來,已達過去八成水準;零售部分還需要更努力,目前市場的競爭對手無論大小品牌都相當努力,林鳳營在零售市場上要回到過去占有率,還有一段路要走。

通路業者觀察,今年以來林鳳營鮮乳銷售情況已不再下滑,統一、光泉兩大業者仍居銷售一、二,林鳳營、福樂等鮮乳則居之後,若沒有拒買行動干擾,今年林鳳營鮮乳有機會重回市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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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油案 魏應充涉詐欺判4年、味全罰15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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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頂新劣油案 各地審理進度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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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 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台北地院審理頂新、味全混油案,判決昨天出爐,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使用大統長基劣油攙混為原料純油,另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合議庭依二個詐欺罪判決魏應充有期徒刑四年,同時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判決味全公司罰金一千五百五○萬元。
頂新劣油風暴,彰化地院去年十一月判決魏應充無罪,引發軒然大波;昨天是魏首次被認定有罪,同案十二名被告中,除了味全總經理張教華無罪之外,其餘也分別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五月到三年十月不等徒刑。

魏應充未出庭聆判,只透過簡訊由律師轉達感謝司法,有一些「事實上的誤解。」簡訊也提到會謙卑自省、繼續努力,但仍強調「我們絕無黑心、問心無愧」。

量刑理由指出,魏應充是國內食品大廠味全、頂新的負責人,掌管糧油決策多年,深知油品市場並具專業常識;味全所產製的產品深為社會大眾所接受,魏未創造更優良產品,卻以降低成本為唯一訴求,對消費者知情選擇權、消費權益侵害甚鉅;判決說,味全在混油、調合油產製過程使用詐術,因而獲利二億九七五萬元,屬於「犯罪情節重大」。

檢方指控,魏應充向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購買攙偽、含有銅葉綠素的橄欖油、葡萄籽油,再以自家品牌銷售給消費者,另以低價棕櫚油混充調合油為名對外販售,並追加起訴味全賣香豬油也涉及詐欺罪,將魏應充十三人及味全公司依詐欺、偽造文書、違反食管法起訴。

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因無法得知油品採購價格,沒有簽署關文件,成為被告中唯一被判決無罪者。


味全混油案被告判決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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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魏應充被冤枉?是奸商? 難臆測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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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52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聖藜

 

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2014年10月於味全公司舉行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並說明正義食品油風暴事件,魏應充離開時臉上還掛著鼻涕。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魏應充混油案台北地院作出有罪判決,對照彰化地院的無罪判決,司法這次似乎與消費者站在同一邊。
詐欺罪是二審確定,魏應充能否在這波食安風暴中脫困,或是被滅頂海嘯淹沒,上訴結果是最後關鍵。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的健康,輕忽不得;重點是在法律的領域中,公開的起訴書與判決書是否能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有罪判決的證據是否經得起審級救濟的挑戰?

此案法官曾傳喚學者當鑑定人,就混油、偽油與人體健康的關係表態,最終仍以檢方立場作出判決;重要司法判決的面向,應該顧及訴訟雙方的爭點,並提出合議庭的觀點以及認事用法才算完備,魏應充是不是詐欺犯,法官論點說服力似乎還不夠。

法律是死板的,如何運用看執法者對證據的採認,魏應充的混油、調合油案經過一年偵查,發動二次搜索,有罪判決採認檢方控訴的犯罪事實,但對辯方質疑「究竟攙偽的油會不會造成人體危害」,目前揭露的資訊,還看不出來。

合議庭審案初,詢問魏應充是否認罪,並諭知認罪加上檢察官點頭,可有予緩刑或判處易科罰金輕刑的機會,魏應充被判有罪,似乎早已經有跡可尋。

彰化地院判決魏應充無罪,「魏應充被冤枉了」,台北地院判決魏應充有罪,「魏應充變成奸商」,這樣的結果,只能這樣說:司法真的很難臆測。


頂新劣油案 各地審理進度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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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屯媽閃過頂新魏家兄弟 信眾叫好:媽祖比法官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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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02:42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報導


頂新集團魏應交(左穿紅外套者)、魏應充兄弟雙手合十率領員工跪迎白沙媽鑾轎,未料鑾轎卻從兩人身旁繞過。 記者何炯榮/翻攝
分享白沙媽進香隊伍昨天路過彰化縣永靖鄉,頂新集團魏應交、魏應充帶領部分員工在路邊跪迎,白沙媽鑾轎突然後退數公尺,再快速走過,引起現場許多信眾拍手叫好、網路上熱議。
因部分新聞媒體報導連白沙媽都不給躦轎底,頂新集團老二魏應交出面回應說:「白沙屯媽祖是我們民間信仰很重要的一個活動,我們準備水果、茶水以及饅頭、包仔、煎餅來給香客享用,祝福大家一切平安、國泰民安。」

記者問他,白沙媽不給躦轎底,會失望嗎?魏應交說:「不會,我本來就跟我弟弟來在路邊跪拜,迎接媽祖,我們沒有安排這樣。」

民俗專家、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教授林茂賢說,魏家在路邊搭棚擺香案的儀式,人捧鮮花跪在路邊,是在恭迎媽祖鑾轎,希望白沙媽鑾轎能在頂新大樓前停轎賜福,不是要求躦轎底。

昨天上午,頂新集團人員在頂新大樓門口搭棚擺設香案,有員工透過大聲公不斷說:「恭請白沙屯媽祖鑾駕蒞臨成美文化園。」魏應交、魏應充兄弟手捧鮮花,長跪在台一線白線外路邊。

此時,鑾轎停止不前,突然後退數公尺,隨即響起急促的敲鑼聲,轎班抬著鑾轎出現快步前進情形,匆匆從跪拜的魏家兄弟前經過,現場許多民眾拍手叫好,有人高喊:「沒有良心,拜媽祖沒用啦!」

此場景被po上網後,點閱率和留言都快速增加,多數是批評頂新之詞,有人留言「媽祖顯靈」、「媽祖明是非,比法官還英明」、「希望他在媽祖面前好好懺悔,別再有所求」等。

但也有女網友說:「我也很討厭魏家,但宗教信仰有何錯?當初白曉燕案兇手陳進興也是在主的見證下受洗,不因特定事件而不接受他,反觀我們宗教因人為因素造成這樣的憾事!宗教應該屬於廣大群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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