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2.03.15 02:53 am
台北市傳統市場內昨天清晨豬肉攤上的商家忙著分解豬隻,以供應民眾所需,攤位上也出示屠宰證明,證明豬隻來源經衛生檢查合格。
記者高彬原/攝影
為了揪出使用瘦肉精的害群之馬,農委會祭出鐵腕,昨起豬農至肉品市場出豬時,必須附上切結書自清,證明自家豬肉沒有使用瘦肉精。農委會公布首日成果,高達九成七養豬戶,都簽了切結書。全台廿一個肉品市場,僅五家肉品市場沒有達到百分之百的切結率。
農委會昨起實施養豬戶出豬拍賣前,須簽「本牧場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首日豬農多數配合,表示只要能挽回豬價,要怎麼簽、簽幾張都願意;彰化養豬協會更主張重罰,只要抓到使用瘦肉精豬農,一次罰五十萬,累犯就停業,呼籲政府勿手軟。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表示,依據肉品市場回報,昨進場頭數共兩萬四千九百八十一頭,其中兩萬四千六百八十六頭出具聲明書,約九成九,並有十六處肉品市場達到百分之百。
許桂森指出,昨天有五百四十戶養豬戶出豬,其中五百十八戶有交切結書,但也有廿一戶沒有交,分別是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及嘉義縣。
畜牧處表示,其中又以宜蘭縣的切結率七成三最低。宜蘭縣昨天共有十二處養豬戶提供肉品市場豬隻,其中有三處位於縣外,農委會前天下午通知豬農時縣外的豬隻已經運出,宜蘭縣肉品市場表示,未交切結書的三家豬農,會在今天上午補齊切結書。
各地肉品交易市場昨天都加派人手,要求進入拍賣市場的豬車,必須出示養豬戶簽結的無瘦肉精聲明書,桃園縣肉品市場主任王忠訓說,若養豬戶未簽結,拍賣時跑馬燈會打出該批豬沒有簽結聲明書。「為證明沒使用瘦肉精,再麻煩的程序也願意做!」
嘉義縣養豬協會理事長林秋桂昨天也與各縣市養豬協會理事長召開危機小組會議,她表示,目前業者被查獲使用瘦肉精,初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再犯罰廿五萬到一百廿五萬,希望政府提高罰金,重罰五十萬到兩百五十萬元,並公布違法豬農姓名,別讓少數害群之馬影響全體養豬戶。
彰化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張勝明說,長久以來就要求農委會嚴格查緝,要求養豬戶出豬前簽結不使用瘦肉精,現在政府終於跟上腳步;很痛心少數「老鼠屎」破壞產業信心,主張對黑心業者重罰,一次罰五十萬元,累犯就停業處分。
屏東縣萬丹鄉養豬戶林福生上月賣到新竹的豬被驗出含瘦肉精,他說,養了一輩子豬,不知道什麼叫瘦肉精,因沒有飼料商要讓他賒帳,就亂買飼料,可能飼料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