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2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馬瑞君/台中報導】
影音》吳淑珍發監困難 檢方考慮送交適當醫院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因貪汙罪被判決有罪定讞,以她孱弱的身體,監獄極可能拒絕收監,她的執行問題,勢必會讓檢察機關傷腦筋。檢方極可能將她送交醫院或適當的處所執行刑期。法界認為,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或是高雄的醫療院所,都有可能是珍日後服刑地點。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說,吳淑珍的服刑問題,如何執行刑期,應由執行檢察官依其職權研究決定。
檢方指出,由於吳淑珍已將戶籍遷往高雄,故珍的執行問題,日後將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處理。
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衰老、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應拒絕收監。」吳淑珍應屬於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符合拒絕收監規定。但監察院最近針對監獄拒絕無法自理生活的受刑人入監一事,進行調查,並要求法務部及監所不得任意以這項理由就拒絕收監。
不過,監獄行刑法也規定:「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還是可送交醫院或適當的處所執行刑期。
依照規定,檢察官必須審酌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並考慮到社會觀感,作出最妥適的執行方式。外界過去有許多推測,包括讓珍戴上電子腳鐐在家監控、或讓珍進入醫院並在戒護下執行刑期。但最後仍需要執行檢察官斟酌考量,並在國人普遍接受下,依法處理。
法界指出,珍日後的服刑地點,除了可能在高雄的醫療院所外,另法務部在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由於醫院位置就在監獄內,且專設有「戒護病床」,並有醫療專業人員看護,應也是檢方考慮地點之一。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被判十一年徒刑定讞,是否能發監執行?台中監獄表示,所附設的培德醫院雖也收容罹患癌症、中風等重症患者,但均須由專業醫師在入監前經專業評估而訂。若吳淑珍由高雄檢方囑託代執行,必須先收到完整病例評估後再決定。
因而吳淑珍是否符合監獄拒絕收監要件,她本身在先前訴訟期間已提出多項資料,未來在執行時可再提出申請,檢察官可先根據當事人資料,委由醫院判定,或先送看守所評估後,再委由監獄專業醫師評斷。
按發監執行程序,必須先入監,才有後續移監問題,也就是,若高雄監獄受囑託執行,認為吳淑珍能入監服刑後,才有後續是否移監至該培德醫院的問題。
台中監獄表示,獄內培德醫院與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合作,由專業醫師進駐,在中國附醫內還有專屬病房,若受刑人有需要開刀、化療進一步治療才送醫,培德醫院專區內還有分科收容骨科、癌症、內科等不同病症的收容人,即使是中風、行動不便坐輪椅者,也有看護照料。台中監獄表示,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不是符合該規定,還是必須經專業醫師評估,無法單以其身體外觀而定,一般而言,所收容者大都是生活還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