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2010.11.13 03:43 am
前總統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因貪汙被定罪,高雄市議員候選人陳致中昨天晚上在造勢晚會上痛斥司法不公,期盼選民能夠用選票,幫他的父親陳水扁討回公道。
記者劉學聖/攝影
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前天被判重刑後,扁一夜難眠,昨天上午拒絕放封,透過赴台北看守所探視他的作家黃越綏發表聲明,陳水扁表示「這是違憲的判決、政治的處決,也是國共聯手要置我於死的判決」。
扁和律師團研究後,將提非常上訴或再審之訴,甚至聲請釋憲。扁說他會「在屈辱中等待、在屈辱中抱希望」。
陳水扁被判重刑後,心情明顯低落,昨天向探視他的黃越綏、立委翁金珠說他前晚整晚都睡不好,但心情已平靜。
陳水扁聲明表示,他從事政治近卅年,「成王敗寇」了然於胸,並舉南非黑人領袖曼德拉在獄中度過長達廿七年為例,他可以在監獄中度過刑期。
他認為高院對他的案件有兩次羈押庭和這次的審判庭,都是同樣是第五庭合議庭審理,判決他有罪是有政治預謀;而總統馬英九在判決前兩天召集司法高層發表個人意見,兩天後判決結果就出來,馬英九有干預司法之嫌。
扁支持者聽到激動處不禁淚下。
記者劉學聖/攝影
陳水扁透過黃越綏對判決結果,發表三點聲明,第一、龍潭購地案的判決是違憲的判決;他認為總統職權主管國防、軍事和外交,地方建設歸行政院概括承受,他不應該被判有罪。
其次、這是政治的處決。總統馬英九過去曾說「子彈已上膛了」,要我死得很難看,而二次金改案一審他獲判無罪,馬身為國民黨的主席,居然公開指責和圍剿承審法官周占春,還說無罪判決不能符合人民期待;而最高法院對他的有罪判決,是對他的政治處決。
最後,國共聯手要置他於死地。扁說,他第一次被羈押時,是中共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時,陳雲林又即將來台,法院才速審而判他有罪。
陳水扁律師團昨天下午在北所和扁商討判決結果。律師鄭文龍表示,他們發現最高法院論述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法定職務,是引用八十四年舊的判例,認為只要公務員職務上有影響力,收賄就構成貪汙。
但刑法在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改為以公務員法定職務權限範圍內,他們認為最高法院誤解新修的法令而做出違背法令的判決,律師團將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之訴,甚至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