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News 2010/07/28
近日私立高中職學費補貼鬧得沸沸揚揚,嚴重考驗馬政府的決策能力和品質。先是從今年3月起,馬政府的教育部長吳清基,親自開記者會宣布「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政策,引起諸多私校至各國中宣傳此一利多,
【文/陳文哲】
馬政府扛起排富大旗 濫用社會正義
近日私立高中職學費補貼鬧得沸沸揚揚,嚴重考驗馬政府的決策能力和品質。先是從今年3月起,馬政府的教育部長吳清基,親自開記者會宣布「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政策,引起諸多私校至各國中宣傳此一利多,爾後待諸多學生家長因此提前選填私校免試升學後,官方再變卦說是「教育部日前沒有說清楚」,宣稱基於「社會正義」的大旗,補貼措施一定要「排富」。
馬政府先是宣稱,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上的家庭是「富人」,所以不補貼;輿論反彈下,又變卦改為年收入90萬元以上不補貼。不少家長人心惶惶,卻早已不及準備基本學力測驗競爭公立高中職,只能無奈地面對一變再變的馬政府。
一變再變 害慘學生和家長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指出:「今年的『擴大免試入學方案』早已經辦理完成,第一次基測也已放榜,許多學生早就把申請入學的資料交給學校,教育部卻突然宣布『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設『排富條款』,讓許多國中應屆畢業生權益受損,也令許多家長不知所措。」「甚至有家長致電本聯盟反應,這種政策難道是要逼夫婦辦理假離婚嗎?」
此次馬政府的政策反覆,恐怕和行政院長吳敦義不瞭解各重大政策間的連結有關。林文虎說:「從這個事件的過程來看,吳揆恐怕對教育政策不夠了解,『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政策是為『12年國教』舖路,既然是『國教』,怎麼還會設『排富條款』呢?難不成以後所有的『國教』都要設『排富條款』?連馬總統的『高職免費』及『5歲幼兒免費』政策也要設『排富條款』嗎?」
對此,台北市私立喬治高商家長會長潘筠宜也透過媒體大聲批評:「台灣公立學校少,近7成孩子不得不讀私校,多數孩子必須申請就學貸款,以喬治高商為例,前年有3成學生申請學貸,今年增加到5成,一學期學費3萬元,高中3年等於負債近20萬,如果升學又讀私立大學,平均還要再付50萬學貸。孩子年少就負債,對未來還有希望嗎? 」
高喊社會正義 卻幫富人減稅
除了諸多學生家長的權益遭到漠視外,馬政府此次一再高舉「社會正義」的旗幟,聲稱補貼一定要有「排富措施」,也值得深入檢視。
實際上如果行政院或教育部真的念及「社會正義」,認為富有的人應該多負擔一些,適當的作法應當是透過「稅制改革」,以增強累進稅率、開徵證券所得稅……等重分配稅制,來讓富人多承擔財政責任、窮人分享社會資源。至少,迅速檢討各種每年高達上千億的財團減稅措施,讓政府有充足經費投入公共服務,供全民分享。
然而,眾所皆知,馬政府上任兩年多以來,推行各種財團減稅、廢除富人稅的措施,已虧空我國稅基每年高達3千億,恐怕是中華民國財政史上「最不重視社會正義的政府」。而當我們的政府只懂得圖利財團和富人,導致稅基流失,最後的惡果卻是由全民承擔。
最明顯的例子是馬政府上台後屢屢舉債,根據公平稅改聯盟統計,中央政府光是98年度的舉債金額即逼近4000億元,為史上最高紀錄!近日馬政府甚至研議修改「公共債務法」,要把各級政府的舉債上限予以放寬或調整。將各級政府的負債總額占GDP的比率,由48%上升至51%,突破現行公債法的上限。這些高額債務,也得在未來由全民償還。這是哪門子的社會正義?
學費排富補貼 缺乏完整思考
很明顯地,此次學費補貼中馬政府喊出基於「社會正義」而要搞「排富條款」,顯現的是他們對於教育政策的缺乏完整思考。在學費補貼上核算所得來決定「排富」與否,不論在執行上或是效果上,都有諸多明顯的問題。
一來,此舉得增加諸多補貼核算上的人力手續成本,不但治絲益棼,也恐造就各種不公平的灰色地帶。一個年收入92萬的家庭,因此得自行負擔私校子女的學費。倘若有兩個子女,扣除教育費用後其實質可支配所得甚至低於年收入89萬的家庭。
二來讓重分配機制「碎裂化」,反而不容易掌握實際效果為何,容易只是政策上的感覺良好。表面上或許不少政策都提及了「社會正義」、排擠了對富人補貼,但實際上究竟這個政府要富人承擔了多少重分配責任,沒有人算得清楚。遠不及在稅收上施力直接。
三來,依不同社經地位決定學費補貼與否,很可能強化校園生活中的社經差異標籤。不難想像,倘若排富條款施行,國中教師在升學輔導上,可能得針對不同社經地位的學生給予不同的輔導標準。
四來,排富區隔一開,邏輯上日後全面免費的12年國教更是遙遙無期。或許,馬政府根本從未認真看待過他們競選時的「立即推行12年國教」此一支票?
這樣問題重重的政策,然而,依官方估算卻只能省下7億,真的適當嗎?
政府與社會 應有必要承擔
更根本的是,政府早該反省,我國高中職教育長年來由私立學校和私人學費承擔,是否合理?
實際上,諸多和台灣同等經濟水準以上的國家,特別是歐洲各國,早已在中等教育階段採取「全面」低學費、或免學費政策。並且,中等教育階段,絕大多數都是公立學校。少數的私立學校可能是基於宗教興學、或另類教育,但也不乏可見由公部門補貼學生或學校,加強「教育選擇權」的措施(如教育券、公辦私營學校……等)。
這些國家對高中職學生投入公共資源全面補貼,原因不在於這些國家不在乎社會正義;恰恰相反,這些國家是透過有重分配效果的稅收,讓富人更加承擔責任,由全民共享社會財富。而教育作為基礎公共服務的一環,承擔著人們有無公平發展自我的機會,自然是政府的責任所在。馬政府近日聲稱的「全面補貼,有違公平正義」論,一對照下明顯是種藉口拖詞。
並且,早有不少學生、教改團體指出:教育產生的人力供企業所用,有利潤的企業本應增加納稅承擔教育財政,不該淪為個人負擔。這是教育具有「外部性」使然,不只受教者個人獲益,其外的企業、國家和社會,都會因此獲益。因此,教育中的社會正義問題,還是要回歸「社會承擔」,而非在教育中挑三撿四,搞分層、搞排富或排貧。不只教育是如此,近來很多公共政策大喊「使用者付費」,卻不反思應該在稅收的重分配上下手,也是犯了類似的思考謬誤。
無論如何,過去台灣高中職階段過半數容量屬於私立學校、經費也多由私人學費承擔,與世界各國相較極端不正常,早該有改革的必要;如今政府有意介入固然值得喝采,但請別再「半吊子」,以社會正義的虛名,誤解了辦教育和所得重分配的正道!與其要討論排富措施,不如好好健全我國的稅收與財政,揚棄官商勾結,要有錢人承擔起社會責任,提供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給全民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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