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6.10.18 02:07 am
失業勞工子女95學年度第一學期的就學補助即將於10月20日截止申請,勞委會提醒尚未申請的失業勞工,可把握最後幾天提出申請,可請領金額從3,000元到1萬元不等。
勞委會指出,申請本學期就學補助的失業勞工資格,應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到今年9月19日止還沒有找到工作,且失業期間至少須連續滿六個月以上,即申請者要在今年3月19日以前失業,並至少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及去年家庭所得總額114萬元以下者,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只要符合上述各項條件者,都可提出申請補助。
勞委會表示,有關補助金額,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5,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1萬元。
這項補助自92年開辦以來,已經補助1萬9,457名學生,補助金額1.33億元。
勞委會指出,申請書表可經由勞委會網站直接下載,或即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勞保局暨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以掛號郵寄到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即可。
【2006/10/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