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
依規定40班以上的學校應設1名營養師,全縣至少要50人,但目前僅3名。教育局長王銘煜說,縣庫財力不足,無法聘足。不過營養師認為,有的外訂餐盒業者「討好」學童,應該釘緊。
學校衛生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40班以上者,應至少設置營養師1人;各縣市主管機關則應置營養師若干人。但法規形同具文,台中縣符合條件的學校近60所,但目前全縣只有3名營養師,落差太大了。
教育局長王銘煜說,營養師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台中縣的財力不足,只好在山、海、屯區各設置一名,每周審視自辦午餐學校的菜單,如有問題可及時提供意見改善。另外訂餐盒的業者,則由衛生局負責稽查、輔導。
不過營養師指出,目前國中小自辦午餐的午餐秘書流動率太大,雖然有的是「主婦型」教師,對食材與營養頗有概念;但她最怕遇到「大哥型」秘書,,小朋友愛吃就好,讓營養師傷腦筋。
雖有營養師審視菜單,但過胖兒童越來越多;營養師指出,年紀越大的學童肥胖情形越嚴重。有的外訂餐盒的業者有「討好」學生傾向,因業者由學生自行票選,如認為不好吃就不選了,業者只好專挑孩子愛吃的,包括油炸、珍珠奶茶等高油脂、高糖的食物,很不健康,最好釘緊。
【2006/09/1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