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7 中國時報 吳政峰/基隆報導
新學期就學貸款申辦人數增加,但學貸逾期未繳比例也相對增加。去年學貸逾期未繳比例達5%。台銀基隆分行呼籲,畢業學生若有困難,應主動聯絡銀行進行債務協商;若學貸逾期未繳,將產生「信用瑕疵」,徒增未來困擾。
臺銀基隆分行說明,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後,學生在就學期間須依申辦條件,繳交不等比例的利息。而當學生畢業後滿1年起,即分年攤還本息。
無力攤還應與銀行協商
若學生貸款1學期學費,可分1年12個月攤還,若貸款2學期學費,則可分2年24個月攤還,依此類推。
分行指出,學生若在高中階段申辦學貸,高中畢業後若繼續升學,或選擇服兵役,並不須要立即攤還本金;僅需在大學階段或服役期間支付利息,待念完大學或服役後,滿1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另外,學生畢業或服役滿1年後,應繳納學貸本息時,若有困難負擔學貸,就學貸款申辦人若符合低收入戶標準,或有相關財稅證明月薪不足2萬元,則享有向臺銀申請3次緩繳學貸本金機會,每次緩繳時間1年。
分行人員認為,就學貸款不是政府給予學生的優惠「贈款」,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畢業學生若不符上述緩繳學貸條件,無法按期攤還本息時,應該主動告知銀行,與銀行協商還款金額、期限與還款條件。銀行一定會考量畢業學生立場,給予必要協助。
學貸申請人如果沒有能力還款,且未與銀行協商如何還款,只要產生學貸欠繳紀錄,將來其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支票、各種貸款,恐遭拒絕;另外,畢業學生在銀行信用上出現瑕疵,也可能連帶影響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