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調查邱太三「關說」遭疑不清楚 立委:反傷司法
2019-04-15 11:40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討論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討論刑案案件中的被害人參與。而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被指控因法務部前部長、國安會前諮詢委員邱太三關說,指示檢察官認罪協商爭議,立委黃國昌今天在委員會時也詢問高檢署署長王添盛「邱太三問過你陪審、參審」的意見嗎?王回答沒有,彭質疑彭有何特別技能可以讓國安委員特地詢問桃檢檢察長參、陪審的意見?
依高檢署的調查報告,彭坤業上月17日接到邱太三的電話,約定翌日晚餐,邱當時表示是以「國安諮詢」名義和他談話,聊到參審、陪審等司法改革議題。
而邱太三至今沒說陳情人是誰,也沒提出他所說的「陳情書」,黃國昌質疑高檢署的調查「不盡」,連這基本的事實都沒問清楚即草草結案。王添盛表示本案已經調查結束,引發黃不滿,黃大罵「笑死人,丟高檢署的臉,要包庇誰呀?」。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高檢署的調查報告並不詳盡,使得外界疑問更深,對司法的傷害更大,後續的調查還要丟給監察院調查,更坐實了調查報告不完備的疑慮。
立委鍾孔炤則詢問在修復式司法中,如何嚴謹促進者培訓過程,建立淘汰機制,或是強化評鑑制度,避免一個對被害人立意良善的制度,否而受其害?法務部長蔡碧仲表示,如果有被害人在修復關係中遭到二度傷害,這名修復促進者將被淘汰、接不到案子。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也質疑,修復式司法在各類型案件推展的時機,是否該做類型化處理,尤其在重大案件中,應否避免過早進入修復式司法機制。蔡說,會加強促進者的訓練,尤其是在口語的表達上,要避免傷害被害人甚或是被告。
立委鄭運鵬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會銜的17條草案中,有7條意見不同,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都說「事情大條了」,他舉例司法院認為聲請訴訟參與,應於每審級向檢察官提出聲請書狀,檢察官添具意見後送交法院為之,顯示司法院根本無心推動,立場和法務部迥異。
法務部長次長蔡碧仲強調,檢察官本於職權依法實行公訴,非被害人的委任人或告訴代理人,審理過程中還得注意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並監督法院認事用法正確性,考量正視被害人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被害人聲請訴訟參加不須經檢察官同意,且訴訟參加人不宜對檢察官的職權行使陳述意見。
周春米表示,法務部提出要賦予被害人得聲請調查證據、得詰問證人,但被害人本來就可以具狀提供證據給檢察官,檢察官實務上也會替欲上訴的原告上訴,在保護犯罪被害人的同時,要注意法庭鐵三角是否失衡,這會不會變成「三(法官、檢察官、告訴人)打一(被告)」的狀況?犯罪被害人的保護不是只有在法庭上而已,大家要注意被害人是不是有足夠的武器、足夠的專業。
立委尤美女表示,本次修法是民間團體奮鬥的結果,但法務部因司改國是會議後所提出的精進報告都有所改進,問題出在有沒有徹底落實。蔡碧仲解釋,被害人可找告訴代理人,告代的法律概念不輸檢察官,但如果立委有疑慮,可以再討論。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疑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以國安會首席諮委身分詢問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參、陪審」意見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記者王宏舜/攝影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高檢署的調查報告並不完備,使得外界疑問更深,對司法的傷害更大。記者王宏舜/攝影
國安會諮詢委員邱太三,因為捲入關說疑案而於4月2日請辭。圖/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