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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牢房當辦公室、副獄長當傳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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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11.13 08:13 am

東森國際前董事長王令麟(左),去年十一月入監後,涉嫌透過特助行賄當時的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右),蘇再利用特權給方便;檢調昨天搜索約談蘇、王等人到案。
本報資料照片
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任職台北監獄副典獄長期間,涉嫌收賄上百萬,充當服刑中的東森國際前董事長王令麟「傳令兵」,讓王在獄中遙控公司運作與人事,繼續當「總裁」;檢調單位昨天帶回蘇、提訊王漏夜偵訊。

據了解,全案是監聽「天天開心」酒店貪汙案延伸的案外案;檢方懷疑王令麟透過特助胡曉菁以現金或贈送高檔精品方式行賄蘇清俊,蘇再利用特權給王令麟方便。檢調單位今年中秋節掌握胡曉菁與蘇清俊疑似相約交付賄款,待命三天準備抓現行犯,但兩人後來突然取消行程,檢調因此延至昨天才行動。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聲請卅九張搜索票,指揮調查局搜索台北、台中及綠島監獄與多名受刑人舍房、工廠、池姓白手套住家與王令麟親信住所,帶回蘇清俊及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北監三名管理員、三名收容人等十九人調查。

檢調單位調查,蘇清俊除了安排增加王令麟面會次數或面會不該見面的人,還涉嫌多次夾帶東森國際內部公文、簽呈讓王令麟批閱,胡曉菁有時也透過蘇帶口信給王,讓王決策東森國際相關投資案及部分高層人事;辦案人員形容「把牢房當成董事長辦公室,繼續操控外界生意。」

檢方另掌握情資,指王令麟也透過蘇清俊安排,指示特定管理員夾帶違禁品讓弟弟王令僑(中華商銀前副總)使用,希望老弟日子過得舒服一點;辦案人員昨天搜索北監時,王令僑已移往花蓮外役監。

此外,如有人請託蘇清俊「關照」台中監獄受刑人,蘇會先向趙崇智「打招呼」,由趙安排受刑人更換較輕鬆的工廠或通融夾帶違禁品,再向家屬收賄。蘇清俊今年一月才調升綠島監獄典獄長,檢方並查出他以同樣手法向受刑人家屬收賄,且因離島,價碼更高,正漏夜釐清。

正在國外考察訪問的法務部矯正署長吳憲璋昨晚透過電話表示,矯正署幾乎每個月都有防貪肅貪宣導,或以案例提醒所有監獄官、監所管理員涉貪收賄的下場,不料還是發生弊案,他說「清廉是我們的第二生命,我們會繼續推動防弊防貪措施。」

除王令麟外,也有管理員涉嫌收受家屬賄賂,協助受刑人夾帶違禁品進入監獄;檢調昨天搜索北監高姓黑幫老大的舍房,並於管理員置物櫃搜出可疑茶葉罐、洋酒;檢調人員一併提訊高,清查是否有對價關係。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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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1億保金換出國生變 高院撤銷北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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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1億保金換出國生變 高院撤銷北院裁定

2018-03-14 17:5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涉及獄政弊案遭限制出境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8度以擴展事業為由聲請解除限境出國被駁回;日前他以帶團赴越南出席國際商港開會計畫第9次提出聲請,台北地院5日裁定繳交1億元保金,准他出境9天洽商。台北地檢署不服抗告,高等法院12日撤銷北院裁定。

王令麟曾為東森國際公司董事長,現受聘擔任公司顧問,東森國際公司要到越南河靜省考察,董事會決議通過請王帶團,王聲請暫時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免到派出所報到。

但高等法院審查王提出的邀請函,發現受邀前往越南的非只有東森國際,還有其他投資商,且邀請函主旨是為到河靜省考察、了解投資環境,王是東森國際顧問,並非董事長,王並非「無可替代」。高院審酌追訴王令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的公益與限制個人出境行動自由的私益,認為王無急迫出國必要。

而王令麟的相關刑案還沒審結,依他家庭狀況、經濟能力來看,有滯外不歸、逃亡可能。從司法實務經驗來看,有許多被告寧可拋家棄子潛逃,讓案子辦不下去,因此即便已完成證人交互詰問,也不能以此認定沒必要限制出境、出海。

王令麟涉行賄數額為19萬7888 元、2萬1940元,高院認為即使聲請出境期間不長,但本案還有21名被告待審,北院准許王以1億元保證的裁定並不恰當,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王主張,東森國際的投資是政府南向政策的計畫,對我經貿發展非常重要。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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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弊案審理2年多 律師還沒閱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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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弊案審理2年多 律師還沒閱完卷

2017-04-21 13:45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獄政弊案,被告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的律師調閱偵查光碟超過2年,卻無法完成閱卷,致全案還未完成證據勘驗程序;另外,被告前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的律師也希望檢察官補正王所涉犯法條、罪名程序,以免王令麟無法進行訴訟防禦。

檢方偵辦獄政弊案起訴蘇清俊、王令麟等人時,聲稱本案是史上最大獄政貪瀆案,不過,王令麟的律師卻主張,王被起訴的對價,只有水果禮盒及年節贈品,無涉金錢,而檢方起訴時的罪名有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也有職務收賄罪。

日前法院開庭,蘇清俊的律師主張,他替當事人聲請調閱監聽及偵訊、錄音光碟,一度法院還要求繳費,卻發現欲調取的光碟找不到,或者光碟空白卻有譯文;王令麟的律師表示,檢方起訴時未明確告知王所涉犯法條,只以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二罪一語帶過,已影響被告行使答辯權。

王令麟的律師謝協昌為此請求法院命檢察官補正起訴書的疏漏,但法官表示已請檢方補正,但檢察官不補正,法院也沒辦法,還強調補正起訴法條不是指揮訴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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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 王令麟涉獄政弊案免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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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3:32:39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張雅婷、林志函/連線報導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昨天中午假釋出獄,他另涉獄政弊案,下午隨即赴台北地院開庭。他表示,希望趕快回到工作崗位、全力拚經濟,但檢方質疑他會串供聲請羈押;合議庭裁定他免押,但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王令麟因涉及掏空東森、力霸集團案被判刑三年四月,去年十一月刑期過半,表現符合假釋要件,卻在申請之際爆發涉及行賄監所官員被起訴。假釋案一波三折,直至上個月第四度申請才獲准,台灣高檢署開出的釋票昨天上午送達台北監獄。

王令麟在中午十二時十五分步出北監大門,雖然滿頭白髮、身形消瘦不少,但精神不錯,還向媒體點頭打招呼,隨即趕赴北院開庭。

王令麟告訴法官,他服刑期間遵循監獄管理辦法,沒有違規。檢方說他訂六份報紙、看公司文件是特權且違法,但他相信法院審理後,會認為受刑人訂報紙、自由收發信件是合於規定。

「唉。」王令麟嘆氣說,他被起訴深感委屈,出獄希望努力工作、創造就業機會,十年來的訴訟他經歷許多,也沒有串證。他這次一樣會遵守法律規定,他希望趕快回工作崗位,全力拚經濟。

檢察官主張,獄政弊案源頭來自王令麟,同案被告胡曉菁是王的特別助理,兩人服務於同一家公司,當然有機會接觸;為避免王和交保在外的胡女串證,法院有必要羈押他。

王令麟舉同案被告、台北監獄管理人員祖興華和周秉榮為例,他說祖、周案發後仍回北監上班,兩人在同一區域;涉案的前宜蘭監獄典獄長吳載威調至矯正署工作,矯正署就在北監隔壁,檢方說在同一區域上班就會串證有待商榷。王家掏空力霸、東森集團,除父親王又曾逃亡美國被通緝,王令麟等六名兄弟姊妹相繼被判二至十一年刑期,也陸續假釋出獄。王昨天出獄後,只剩弟弟王令一還在北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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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已逾8成 王令麟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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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15:18:26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涉掏空力霸等弊案,2013年11月1日入監服刑。 報系資料照
分享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涉掏空力霸等弊案,2013年11月1日入監服刑,去年11月刑期過半,報請假釋時,爆發王令麟女特助胡曉菁行賄獄政高官,假釋案受到影響被駁回;最近王令麟服刑已達8成的執行率,高等法院昨天傍晚裁准王付保護管束,北監上午收到檢察官簽發釋票後,王令麟將於下午出獄。
王家子女 僅王令一還在服刑

王又曾家族掏空力霸案,王令曾目前仍匿逃美國,他的8名子女中,有6人相繼被判處2年到11年6月不等徒刑,其中長子王令台、五子王令僑、長女王令楣和老王令興,已經先後假釋出獄,目前僅餘次子王令一還在服刑。

王令麟因涉及力霸掏空弊案,陸續被判刑定讞,2012年,王短暫入監服刑後出獄,之後又被判刑3年10月定讞,王令麟於前年11月1日再次入監。

原本去年底,因王的刑期過半,符合報請假釋的門檻,但同時間,卻爆發王令麟透過特助胡曉菁,以茶葉行賄北監副典獄長蘇俊清等的獄政弊案,以致王的假釋案遭到矯正署駁回,之後,雖然北監再准予假釋,矯正署都予以駁回,10月1日獲北監假釋審議委員初審通過假釋,並報請矯正署審核。

上周五矯正署以王令麟在監表現並無違規紀錄,加上服刑已逾8成,核准王的假釋案,經執行檢察官向高等法院聲請假釋後的保護管束,昨晚高院裁定,高檢署上午由執行科檢察官簽發保護管束命令,並傳真到王服刑的北監,王令麟最快下午就可辦理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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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獄中享特權 多名典獄長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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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03:41:00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因掏空案服刑,卻在獄中享受特權,引爆連串獄政弊案。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台北監獄前典獄長方子傑、綠島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及台北監獄管理人員祖興華、周秉榮、張文發,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委江明蒼說,方子傑於北監典獄長任內,七十六天內浮濫核准王令麟特別接見卅八次、一般接見八次、增加接見五次,還以王令麟具有「影片剪輯編輯特殊專長」為由,指示下屬將其調到工藝坊、擁有個人房間,可批閱特別接見時帶進來的公司文件。

蘇清俊曾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運用昔日長官威勢,替王令麟安排接見、假釋提報。王令麟透過特助胡曉菁定期餽贈蘇清俊禮盒,並招待入住市價十八萬元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監委調查發現,蘇清俊還接受其他受刑人的不當餽贈,價值約五十九萬元。

吳載威擔任宜蘭監獄典獄長期間,接受胡曉菁提供飲宴,並收受價值十餘萬餘元酒店住宿券,安排在監服刑的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內政部前政次顏萬進特見。其他被彈劾人多是接受不當餽贈,幫忙受刑人傳遞訊息、安排特別接見、給予特別關照。

本案多位涉案人已被起訴,但方子傑未列被告。媒體詢問監委是否會將其移送檢調?江明蒼說,方子傑替王安排特見與接受年節贈禮間,對價關係較不明確,初步無移送的打算,會在撰寫調查報告時作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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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弊典獄長調職權限更大 監委糾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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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02:23:29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宜蘭監獄典獄長吳載威涉嫌收受東森集團副總胡曉菁不當招待,為其安排與在監服刑的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內政部前次長顏萬進會面,遭檢方提起公訴,法務部矯正署卻將其調任後勤資源組長,掌管全國四十九處監所生活、福利、營建、採購業務。監察院昨天通過糾舉案,要求吳載威立刻調離現職或停職。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尊重監委意見,等收到糾舉書後會做適法及妥適的處理。

監察院昨天四比一通過監委江明蒼、林雅鋒、方萬富的提案,這是本屆監委第一起糾舉。

案文指出,吳載威任職宜蘭典獄長期間,在時任綠島監獄典獄長的蘇清俊介紹下,認識兼任東森集團實際負責人王令麟特助的胡曉菁。去年六月,胡曉菁希望與在宜蘭服刑的吳、顏兩人會面,透過蘇清俊向吳載威請託。

吳載威依據典獄長職權,核准胡曉菁等人辦理「特別接見」。當晚下班後,胡曉菁、蘇清俊就邀請吳載威到宜蘭市的海鮮餐廳用餐,並在席間贈送五張集團旗下溫泉飯店的住宿券,隨後一行人又前往該飯店打麻將。

案發後司法偵查期間,矯正署將吳載威調為後勤資源組長。

江明蒼指出,監院並不常使用糾舉,尤其在官員遭調職後還提糾舉,更是創了先例。監委認為,吳過去僅負責一間監所,即已利用職權損及廉潔操守,如今卻負責所有矯正機關的總務,權限不減反增,因此立刻提出糾舉,以達急速處分效果。依據監察法第十九、廿條,監院提出糾舉後,吳載威必須立即停職或調職,如果身為移送主管長官的法務部長置之不理,可進一步提出彈劾。

林雅鋒批評,一般公務員因案調職,必然是向低調動,且不擔任主管職務,同樣涉及本案的蘇清俊等人都被調為專委。吳載威因涉貪被調職,卻由「管一間監所變成四十九間」,嚴重違背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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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王令麟「不是來聽你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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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02:53:49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王令麟行賄北監高官的獄政弊案,開庭後王令麟搭囚車還押。 記者黃義書/攝影
分享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涉嫌行賄獄政官員案昨天開庭,王堅稱因台北監獄科員祖興華分享牛肉給他和其他受刑人,所以才回贈牛肉還人情;SK-Ⅱ部分只是請特助胡曉菁幫忙訂購,至於送禮給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是一般年節饋贈,並非行賄。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次提訊另案在台北監獄服刑的王令麟,並傳喚涉嫌收賄的獄政官員祖興華、張文發、周秉榮和行賄的池姓、羅姓及高姓男子等人出庭;除王令麟、祖興華否認犯罪,高姓男子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外,其他人都認罪。

身形消瘦許多的王令麟說,他的公司仍有三千名員工,為關心公司營運,才會訂六份報紙;多一些接見、特見,發受很多資料文件,但都依監所規定辦理,並未享有任何特權。

王表示,他送牛肉給祖興華,是因祖多次分享便當裡的牛肉給他和其他受刑人,他只是還人情,SK-Ⅱ部分也只是基於服務客戶的代購,絕非贈送祖妻;至於送蘇清俊禮盒,當時蘇已調任綠島監獄典獄長,與北監沒有任何職務關係,只是一般年節饋贈,並非行賄。

昨天是第一次的程序庭,法官認為王令麟發言過於冗長,當庭告知「我們不是來聽你演講的」;王表示「再卅秒就說完了」,不過法官說「你只有十秒」,王隨即匆匆結束。

檢察官當庭質疑說,王令麟送給祖興華的牛肉及SK-Ⅱ總價值約一萬七千多元,相對於目前年輕人廿二K月薪,算微薄嗎?法官定下月廿八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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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王令麟與獄吏 長期供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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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1 03:39:57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次開庭審理東森集團及黑道人士行賄獄政官員弊案,只提訊綠島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公訴檢察官指控,東森集團相關人透過三節與不定期的餽贈,建立與蘇清俊等獄政官員的長期供養關係,以備不時的請託需求。

不過蘇清俊不認罪,他說,檢方起訴內容都不是事實。辯護律師指稱,檢方對於蘇清俊各次行為,究竟是「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收賄,並未明確指明,使得辯護律師難以答辯,希望檢方明確說明哪些行為是「違背職務」和「不違背職務」。

公訴檢察官指控說,蘇清俊與行賄的東森集團王令麟及黑道人士等人,是靠三節與不定期餽贈所建立的長期供養關係,以備不時請託需求,這是行賄與收賄行為,不是每一件餽贈財物都必須對應到特定的職務行為。

蘇清俊的律師認為檢方仍未釐清這部分,法官指出,起訴書記載的客觀事實就是如此,蘇清俊的行為究竟是「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收賄,應由法院審理認定,最後裁定下月十四日再開庭。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秘書胡曉菁及黑道人士行賄獄政官員案,檢方共起訴綠島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等七名獄政官員和王令麟、胡曉菁等廿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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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發聲明稿 談受刑人的普世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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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17:54:34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東森國際前總裁王令麟行賄獄官案,檢察官起訴七官員及包括王令麟在內的行賄人士。而王令麟用金錢擺平獄官的行徑也一一曝光,監獄成他個人辦公室,收賄獄官甚至把特別為前總統陳水扁規劃的舍房讓給王。對於以上指控,王令麟特別擬了聲明稿對外說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關心家人、照顧員工-受刑人的普世人權

王令麟先生聲明稿

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項規定:「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由此可知不論被告人身自由是否受拘束,均享有不受干預、自由溝通權利。令麟雖現為受刑人,但其在監所所為接見、通信一向恪守監所對於受刑人處遇之相關規定辦理,與相同級數之受刑人之待遇無異,監所也是在符合兩公約及法律規定下給予令麟行使權利,絕無任何享受特權之情形,不應將法令給予令麟享有的權利汙名化。

2、 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3項規定:「監獄制度所定監犯之處遇,應以使其悛悔自新,重適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令麟在入監之前仍有三千名員工在所創辦的企業服務,令麟除了關心家人之外,更關心員工一家的生計,令麟在監所期間除了反省過去的行為外,也必須不斷思考如何安定員工的生計,因此,在符合監所相關規定下,取得報章雜誌、獲悉社會及企業相關消息全係出於關心家人、公司員工以及照顧員工生計之舉,皆符合兩公約及監所規定,不應也不宜將令麟關心所創辦之企業的運作,視為行使特權。

3、 綜上,令麟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項、第3項所揭櫫之普世人權,身為受刑人自當享有接見、通信等上開權利,令麟沒有也不需要為此行賄。本案起訴書所認定三節饋贈只有價值一般(價值1000元或1500元)的禮盒,並無金錢或貴重物品,而年節饋贈親朋好友乃屬我國風俗民情,洵屬人情之常,不應也不宜解讀為行賄行為。試問,起訴書認定在三節用價值1000元或1500元的水果、乾貨禮盒作為行使特權的行賄對價,這合理嗎?此可留待社會公論。

委任律師 謝協昌律師代發
104/1/13

參考資料:
1.2009/5/14
馬英九總統正式簽字批准兩公約及施行法
2.2009/12/10
總統出席典禮,宣布兩公約及施行法正式生效。
法務部公布「各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 檢討清冊」
馬英九總統曾說「施行法生效之後,這項公約內容已變成我國法律的一部分,執法人員可直接適用,這點意義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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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官涉賄案 池泳霖百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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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14:58:23 聯合晚報 文/記者許正宏

分享檢方偵辦王令麟行賄獄政人員一案,在陸續偵查詢問被告後,最後一名被告池泳霖(中)當庭認罪,法官裁准以100萬元交保,步出法庭的他在友人的帶領下,以衣服掩面快步離開。
圖文/記者許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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