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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醜聞! 4司法官涉貪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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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7.14 03:30 am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四班」昨天交出第一張成績單,查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在前立委何智輝相關案件中涉嫌貪瀆,都移送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昨天兵分卅四路大搜索,拘提傳訊廿人到案。辦案人員監控何智輝昨天凌晨一點多應酬結束返家,但清晨五點半按鈴進門搜索,何智輝不見蹤影,但檢調早已限制出境。

昨天有五位司法官被搜索,其中僅法官林明俊未被約談,有兩位法官原本上午還要開庭,臨時取消庭期,打官司的人到法庭不知道承審法官自己涉貪瀆被傳拘。這是最高檢執行司法官涉貪瀆的「正己專案」,歷年來最大規模偵辦行動。

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督導正己專案時,發現何智輝涉及國華人壽超貸案、銅鑼科學園區徵收弊案,為擺平官司,在二審及更一審涉嫌行賄法官。黃世銘將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和特偵組聯手調查,監控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何智輝案一審被重判十九年,二審將貪汙部分改判十四年,背信部分均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受命法官是林明俊。更一審將貪汙部分也逆轉改判無罪,審判長是陳榮和、受命法官是李春地。

檢調蒐證過程,發現有跟何智輝關係良好的司法官居中牽線,讓承審法官有機可趁,行賄均以現金給付,不留下任何資金流動紀錄。辦案人員根據監聽、長期蒐證照片等事證,前天向法院聲請卅四張搜索票,全數獲准。

昨天清晨五點半,檢調在台北、苗栗等地同步搜索,被拘提、傳喚的司法官大都在睡夢中被叫醒;由於搜索的地點包括高院,黃世銘也事先告知司法院長賴英照及高院院長黃水通,搜索行動至上午十點半結束。

儘管涉案被告是司法官,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昨天要求一視同仁,無須給予禮遇,移送複訊時和其他被告一樣,從北檢大門進入,再由法警安排到偵訊室候訊。昨天同案被聲押的被告,還有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和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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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何智輝跑了「沒人洩密」 你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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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鍾延威/特稿】 2010.07.16 03:01 pm 
 
涉嫌行賄司法官的前立委何智輝人間蒸發,有媒體說他「好狗運」。其實,想怎麼收穫,得先怎麼栽,何智輝的貪汙官司大逆轉如此,被圍捕前一刻聞「犬」示警得以兔脫,更是如此。調查局對是否有人洩密,慎重其事做了調查,結論是何智輝警覺性高,「查無洩密問題」。這樣的調查報告,別問民眾信不信,調查員們,你們自己信嗎?

何智輝警覺性高不高?從之前的一些跡象來看,一點也不高。不但天天跑攤、拜訪樁腳,16日檢警發動約談當天凌晨1時,他才倦遊返家,可見二審官司逆轉「放完鞭炮」後,他一直高枕無憂;此外,如果他有憂患意識,會毫無準備嗎?金錢、交通工具、逃亡路線,應該早就在定位,哪會落得臨時翻窗夜遁?

每次重大弊案,最大尾的總是在最後一刻神奇脫身,通風報信之說早成民間「共識」,檢調不能一次又一次地以「查無實據」敷衍了事。何智輝16日凌晨1時回到家,到清晨5時檢調發動約談,這四個鐘頭間收到什麼訊息、接過什麼電話,會很難查嗎?調查局這樣子辦案,未免太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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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戶宴不單純? 蔡光治曾與游世一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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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0.07.17 03:28 am 
 
檢調追查高院法官貪汙案,發現法官蔡光治曾透過司法官訓練所同學的安排,到台北市吉林路「水戶日本料理」餐廳,與台開案被告游世一見面吃飯,檢調懷疑飯局不單純。

據了解,前立委何智輝在銅鑼案更一審宣判前,也曾和審判長陳榮和相約到「水戶日本料理」用餐,檢調正追查席間是否談論案情或交付賄款。但相關被告均否認,強調是單純的朋友聚餐。

據透露,蔡光治與一名律師是司法官訓練所同學,兩人私交甚篤,該名律師在九十七年間,邀請蔡到「水戶日本料理」吃飯,座上賓包括捲入台開案的游世一。

游世一因與扁家女婿趙建銘參加「三井宴」,引爆台開內線交易案遭起訴,一審判他四年三月徒刑、罰金六千萬元,二審重判他七年二月徒刑、罰金六千萬元。游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仍維持原判,全案正進行更二審。

檢調監控指出,游世一當時是內線交易案的被告,身為法官的蔡光治不但未避嫌,反而在更一審宣判之前,和游世一碰面吃飯,質疑其中另有文章。

辦案人員查訪,蔡光治交友圈複雜,不少被告打聽他可以「諮詢」法律意見,紛紛透過「有門路」的律師安排碰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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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貪瀆案/單線改雙線 律師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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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7.17 02:27 pm 
 
台灣高等法院驚爆法官集體貪瀆收賄案,令人驚訝合議庭的審判長和受命法官,竟分別遭買通而枉法裁判。比較特別的是,這次法官收賄醜聞,與過去的單線作業有很大的不同。以往出事的都只有一位法官,這次有合議庭二位法官同時遭收買,相當罕見。

辯護律師 穿針引線角色

在法官收賄枉法裁判案的案例中,當事人的辯護律師,通常擔任穿針引線的關鍵角色,如果律師是司法官轉任,更能增加訴訟當事人的信心,重點是由誰發動,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郎有情、妹無意,根本成不了事。

此外,承審法官的司法官同期同學,也是突破的重點對象。不過,因為司法圈很小,講得通的,或根本提都不用提的,早有風評,隨意開口關說,不小心就會惹禍上身,因此,找誰開口,該不該開口,都要十分小心。

這還僅只於關說而已,通常案情無解的官司,如果當事人想要翻盤,只有靠打通法官這關才有辦法解決。不過,有能力拿錢疏通法官的,畢竟仍是少數,此外,誰與法官夠交情,使得上力,也不是隨便找就有。

打通關節 要錢也要人脈

在過去的案件中,就有律師或司法官轉任的律師,為了「拚經濟」,常在當事人面前吹噓自己的人脈有多好,有關係可以與承辦檢察官或法官溝通。但據熟悉律師生態的法界人士透露,常有不肖律師在評估案情根本有緩刑或改判的機會時,拿當事人當肥羊宰,謊稱要疏通,要當事人拿錢打通關節。如果判決結果一如預期,律師便把錢名正言順吞為己有;如果判得不理想,頂多還錢了事,以免事態失控。

一般來說,要行賄法官,空有銀彈是不夠的,關係才是關鍵中的關鍵,由誰來與司法官接頭,而且這個人一定要是司法官可以信賴的人,非常重要;此外,司法官是不是一個「通曉人情世故」的人,也要先打聽清楚。這些主客觀因素都到位了,才能水到渠成。

何智輝 採「雙線」行賄

在高院法院集體貪瀆案中,何智輝採各個擊破,及雙線並行戰略。例如更審案的受命法官李春地,何智輝找了與李春地熟識的法訓所同學、板橋地檢署邱茂榮檢察官;而審判長陳榮和,何智輝打聽出他是高院法官蔡光治的好友,就先朝蔡光治下工夫,最後順利達陣。妙的是,李春地和陳榮和兩名法官,彼此都不知道對方已經被買通。

有法界人士表示,何智輝行賄合議庭二位法官,算是行賄法官的經典案例,要不是高院法官蔡光治被鎖定監聽,根本不可能買1送3(抓到另3位司法官捲入本案),涉案的司法官盡管很小心,自認天衣無縫,卻敗在何智輝女助理謝燕貞,與法官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的密集通聯及內容,成為犯罪鐵證。

資深法官透露,不管單線或雙線,也不管行賄、收賄手法設計得再完美,只要牽涉到「人」,便有漏洞。例如牽線者、白手套、行賄者,都可能成為爆炸的引信。這位法官不解這波涉案的司法官,年紀都5、60歲了,有的已經有資格辦理退休,放棄優渥的司法官退養金,去拚那點錢,實在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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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戀棧 賴英照辭司法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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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7.17 02:27 pm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及集體收賄案一事,事件又有重大發展。司法院長賴英照昨天已悄悄向馬英九總統口頭請辭,以示對此事件的負責態度。據了解,賴英照是昨天上午在高院院長黃水通向他請辭之前,就已先行口頭向馬總統請辭司法院長一職,並盡速安排面見馬總統,正式提出書面辭呈,以表達求去的決心。

馬未准辭 賴仍續懇請批准

據了解,馬總統目前未同意賴英照的請辭案,但賴英照仍將繼續懇請馬總統儘速准其辭職。

據了解,賴英照認為,此一事件理應由他本人負起政治責任,沒有理由讓高院院長黃水通一人負責,因此,他已在7月16日上午已向馬總統表達堅辭之意。據了解,賴英照將再提出正式書面辭呈,待馬總統同意他的請辭後,再處理黃水通的請辭案。

高院法官涉及集體貪瀆案連日來引發軒然大波,由於此次法官涉及收賄案,其涉案人數和層級,均屬歷年來少見的,因此,引發外界對於多年來司法院推動司法改革的質疑,而檢討箭頭也從台灣高等法院,逐漸指向上級機關的司法院。

外界對於發生如此重大司法風紀事件,高院、乃至於司法院卻無人負責頗有微詞,且連日來已出現要求司法院高官負責的聲浪。

事實上,據了解,在發生高院法院涉及集體貪瀆案之後,賴英照除表震怒外,也同時思考「請辭」的負責任態度來處理此事,但因事件案情不斷延燒,賴英照一方面要督導所屬善後,另一方面即等待請辭的時機。

馬若准辭 才會讓黃水通辭

在高院三法官等遭法院收押、司法院也對相關涉案法官完成行政處分後,賴英照認為該事件已處理告一段落,因此,昨天上午約10時左右,口頭向馬總統提出「請辭司法院長一職」。

之後,大約11時,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也向賴英照請辭,但因賴已先向馬總統請辭,因此,對於黃水通的請辭案才暫緩處理,他將待馬總統准其請辭後,如屆時,黃水通仍堅持高院院長,他也會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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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社會-我心如秤 司法怎會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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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中國時報 【孔令信/北市(副教授)】

     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案,收押了高院三法官與一名檢察官,這是歷來偵辦司法官風紀案一次羈押最多人數的紀錄。司法系統出了這麼大的一個摟子,大家都知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司法改革也喊了那麼久,結果敗壞司法風紀的檢察官與法官還是大玩他們的遊戲。

     馬團隊一再強調守法、依法行政,可是在執法的官箴上卻是出現了太多的漏洞與缺失,不趕緊亡羊補牢,民眾怎麼看得下去?年底的票又怎麼可能投得下去呢?

     諸葛亮在治國的《便宜十六策》中提到:「賞罰不明,下不勸功,政教不當,法令不從,以私為公,人有二心。」特別指出「防姦以政,救奢以儉」。十多年下來,我們以選舉掛帥,事務官系統隨著選舉勝負而選擇了各自的主,不是以人民為服務的對象來處理公務,而是以選出來的長官意旨為重心,一旦改朝換代就再改變立場,不是以人民之苦為苦,結果就是演變出今天何案的敗象。

     孔明在執法上是「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所以當他鞠躬盡瘁之後,整個邦國對他無不是敬畏而愛之,「刑法雖峻而無怨者」。主要是他的執法公平、公正。而他自己就說過:「我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在司法系統的執法者能不能每人都守住「我心如秤」這個立場而不為利益權勢所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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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貪汙的尋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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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中國時報 【吳典蓉】

     看到四位司法官在收押前,挺直腰桿、勉強維持最後一絲尊嚴的模樣,真令人感嘆。到這一刻,他們有可能啟動自己內在的道德法庭,反省自己犯了多大的錯嗎?

     這是有點像香蕉共和國的劇情,難怪外國矚目,對何智輝這樣存心涉貪的民代,台灣真是個夢想成真的地方。英國國會議員的浮報公費案,就弄到議長下台、內閣閣員請辭;前阿拉斯加眾議員史蒂文斯只因收禮未誠實申報,就以貪汙罪名被起訴。

     而何智輝藉施壓拿到至少一億的巨額不法利益,被起訴後,卻完全不影響他在國會行走,甚至還可擔任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立法院及國民黨立院黨團,卻都沒有建立相關的自律機制規範,就以這樣的共犯習性而言,我們的國會還停留在前現代的階段。

     雖然,我們對腐化的政治風氣習以為常,但最令人驚怖的是,正義的最後守護者,也對貪汙習以為常。何智輝收買法官,如入無人之境,無人拒絕、無人舉發;當法官也跟罪犯一樣,偷偷的在停車場、中山堂、甚至法院辦公室交換金錢利益時,我很好奇,他們是怎麼看待自己的。

     其中一位在接受偵訊時反嗆,「你也是司法官,難道你都沒有被關說過?你遇到什麼情況,就跟我的情況一樣!」這有點像陳水扁在一審宣判前說的,他只犯了社會文化罪,司法上可說毫無瑕疵。對這些人而言,自己之所以深陷貪腐,實在是因為,在台灣社會,貪汙有其尋常性,所謂的社會文化罪,就是每個人都會犯的罪。

     哲學家漢娜鄂蘭提出「惡的尋常性」,她發現,犯下屠殺猶太人重大罪行的德國納粹,並非我們想像中面目猙獰的惡魔。事實上,這些「正常人」之所以心安理得去執行屠殺的命令,主要是他們沒有思考反省的能力,或更精確的說,一種午夜夢迴、和自己對話的能力。

     但這樣的狀況怎麼可能發生在法官身上!法官怎麼可能每天裁判別人,而完全不用裁判自己;一種可能是,他們適用法律時已可麻木的採用雙重標準;或者,他們將「貪汙的尋常性」這套說法完全內化、一體適用,對每個涉貪的人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這樣的傷害難以想像,畢竟,整個司法體系是建立在個人可以分辨善惡的基礎上;如果法官都只相信結構性的惡、或所謂社會文化罪,司法、法庭其實已經形同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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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 全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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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07.15 03:15 pm
  
檢調偵辦前立委何智輝行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案,聲押李春地、蔡光治、陳榮和、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白手套」黃賴瑞珍、謝燕貞6人獲准,6名被告決定抗告,由於偵查中案件發回更裁,分屬不同合議庭審判,被告是否維持羈押,充滿變數。

高院法官收賄案中的4名司法官均否認涉貪,辯稱檢調指控交付的並非賄款,連同2名中間人在內的6名被告對於羈押裁定均表不服,將提起抗告,例如,李春地昨天下午當庭得知被裁押後,立刻轉身與委任律師李育昇表示他要抗告。

議庭心證不易動搖,致扁迄今被羈押超過五百天。

偵查中的羈押案件則不同,行賄法官案目前分案由台北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6名被告有串證、逃亡、重罪等羈押事由,7月14日據以向台北地院當天的輪值合議庭法官林晏如、林孟皇、張永宏聲押,獲裁准羈押禁見,不過,一旦被告提起抗告,由高院發回更裁,案情即出現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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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正己專案」已列11名法官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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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7.16 03:09 am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昨天表示,最高檢察署啟動「正己專案」時,司法院就提出十一位法官名單,其中一人涉及何智輝案,這十一位法官的日常生活有違常、糜爛情形,與法官身分顯不相當。

昨天有媒體解讀謝文定這段談話,指「司法院自爆,仍有十名司法官未爆彈」;司法院立即澄清,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

據了解,最高檢察署於九十四年執行正己專案,鎖定卅名檢察官、十一位法官追查。司法院強調,這些法官名單是當初依法務部要求提供最高檢察署參考,並非如媒體所述尚有十名司法官「未爆彈」。

被列為正己專案的十一位法官當中,有一人涉及何智輝案,謝文定不肯透露是誰;但據了解,謝文定指的人是蔡光治。另外,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與案件被告、前台東縣長吳俊立私下會面,也是正己專案的對象,被查出有違失。
 
蔡光治早列「正己」名單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7.15 03:15 pm
  
遭收押禁見的高院法院蔡光治,在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中,被檢方列為違背職務收賄的共犯,在何智輝行賄法官案中,蔡光治扮演「牽猴仔」(中間牽線人)的角色,早已列名司法院提報給法務部的「正己專案」名單之中。

至於另一名牽線李春地法官的板橋資深檢察官邱茂榮,據了解,在周人蔘電玩弊案中,邱一度遭鎖定追查,後因欠缺事證,沒被查辦。有資深法界人士表示,邱茂榮躲過一次風爆,未能記取教訓,這回再捲入風紀弊案牽線,真的是活該。

據調查,司法官12期的高院法官蔡光治,並非是何智輝更審案的合議庭成員,但他因為與陳榮和法官在高院共事的關係,扮演起「牽猴仔」的角色,把情婦黃賴瑞珍從中和農會提領的150萬元現金,在高院的辦公室親自交付給陳榮和,作為後謝。

已經67歲的蔡光治,年紀早已達退休條件,如辦理退休,依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每個月仍可領到15萬元左右,而他繼續選擇待在高院不退,讓不少法官相當疑惑,是否為了高院法官的名器,有利在外活動不得而知。

據了解,早年蔡光治法官曾擔任檢察官,在台北地檢署服務時,同僚就知道蔡光治怕老婆出了名,有高檢署檢察官說,「嚴官府出厚賊」,蔡光治雖然妻管嚴,但在當年蔡就有紅粉知己,與外界交往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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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女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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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0.07.16 03:38 am 
 
何智輝行賄高院法官的報導,居然出現「在北一女大門口」交付賄款的情節。許多人看到這裡,恐怕不禁拍案失笑,天下竟會真有這種巧事!

在「北一女大門口交錢」,是陳水扁「南線專案」的經典橋段。謂總統府方面派人在「北一女大門口」,交錢給「甲君」云云;結果證實,這根本是捏造的故事,「甲君」已公開出面否認,社會上也將這段情節當作笑話流傳。現在,何案竟然真的出現「北一女大門口交錢」的場景,你說怎麼不教人笑歪了?

北一女地靈人傑,地緣關係近總統府,所以被扯進「南線專案」;也近高等法院,所以何智輝在北一女大門口的車上交錢給法官蔡光治,蔡只要走幾步路就可將錢轉給「白毛」法官陳榮和。

「南線專案」是總統陳水扁編造的謊言,而何智輝行賄高等法院法官則是真人實事。一個是總統府,一個是高等法院,皆是國家精神靈魂之所寄,卻先後都出現「在北一女大門口交錢」的故事;雖是一真一假,但皆是足以動搖國本的大醜聞。

這些發生在北一女「大門外」的醜聞,不知在北一女「大門裡」的學生們做何感想?近在咫尺的陳水扁總統府可以貪腐到那種匪夷所思的地步,就在毗鄰的高等法院有法官也敗壞若此。學生們上課時可曾聞到陣陣飄來的臭氣?心中忖度未來將如何拯救這個被父祖輩沉淪至此的國家!

北一女的學生及全國的學生們啊!加油吧!在「校門內」努力進德修業,未來要靠你們把「校門外」的世界好好翻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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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蔡…殺警嫌更審判生 家屬說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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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10.07.16 03:09 am 
 
台北縣刑警小隊長林安順十三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嫌犯李得陽、陳達民原本都被依共同殺人處死刑,數度更審後,李得陽改為「持械」刑滿出獄、陳達民「殺人未遂」被處無期徒刑,當時一審、更四審法官分別是近日因涉嫌索賄,在法務部「正己專案」遭聲押的李春地、蔡光治。

林安順外甥賴大為昨天向北縣議員金介壽、林國春陳情,指兩名殺警嫌犯能「死裡逃生」的關鍵,分別在更一審、更四審判決,法官剛好是李春地、蔡光治,希望司法當局能一併調查林安順案審判變化是否另有蹊蹺,還給家屬公道。

金介壽、林國春說,家屬雖沒有證據可證明李春地、蔡光治的判決有無其他因素介入,但結果就是「兩名殺警凶手、沒人負起殺人責任」,當然應該追查其中是否涉及不法。

林安順十三年前率員在北縣中和市連城路查案,與李得陽、陳達民駁火時中槍身亡,李、陳兩人在一、二審都被依「共同殺人」判死刑,上訴後發回更審,更一審以「共同殺人」判李得陽無期徒刑、陳達民死刑;更二審判李得陽「無故持械」刑期五年、陳達民「殺人」處死刑。

但更二審公訴檢察官蔡瑞宗未上訴,李得陽判刑定讞且羈押逾五年獲釋;更四審又認定林安順是李得陽單獨持槍殺害,將陳達民改判「殺人未遂」無期徒刑。

更五審維持更四審判決,目前陳達民服刑中、李得陽則恢復自由之身。

檢察官蔡瑞宗事後向家屬坦承當初未閱卷,也不知林安順是警察,讓家屬對全案結果相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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