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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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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醜聞! 4司法官涉貪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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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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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7.14 03:30 am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四班」昨天交出第一張成績單,查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在前立委何智輝相關案件中涉嫌貪瀆,都移送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昨天兵分卅四路大搜索,拘提傳訊廿人到案。辦案人員監控何智輝昨天凌晨一點多應酬結束返家,但清晨五點半按鈴進門搜索,何智輝不見蹤影,但檢調早已限制出境。

昨天有五位司法官被搜索,其中僅法官林明俊未被約談,有兩位法官原本上午還要開庭,臨時取消庭期,打官司的人到法庭不知道承審法官自己涉貪瀆被傳拘。這是最高檢執行司法官涉貪瀆的「正己專案」,歷年來最大規模偵辦行動。

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督導正己專案時,發現何智輝涉及國華人壽超貸案、銅鑼科學園區徵收弊案,為擺平官司,在二審及更一審涉嫌行賄法官。黃世銘將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和特偵組聯手調查,監控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何智輝案一審被重判十九年,二審將貪汙部分改判十四年,背信部分均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受命法官是林明俊。更一審將貪汙部分也逆轉改判無罪,審判長是陳榮和、受命法官是李春地。

檢調蒐證過程,發現有跟何智輝關係良好的司法官居中牽線,讓承審法官有機可趁,行賄均以現金給付,不留下任何資金流動紀錄。辦案人員根據監聽、長期蒐證照片等事證,前天向法院聲請卅四張搜索票,全數獲准。

昨天清晨五點半,檢調在台北、苗栗等地同步搜索,被拘提、傳喚的司法官大都在睡夢中被叫醒;由於搜索的地點包括高院,黃世銘也事先告知司法院長賴英照及高院院長黃水通,搜索行動至上午十點半結束。

儘管涉案被告是司法官,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昨天要求一視同仁,無須給予禮遇,移送複訊時和其他被告一樣,從北檢大門進入,再由法警安排到偵訊室候訊。昨天同案被聲押的被告,還有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和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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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斷何智輝金脈 7筆房產不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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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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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2.05 03:23 am 
 
前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逃亡被通緝,檢方最近查出他在銅鑼案收賄兩億多元,用人頭買了七筆房產,擔心被他脫售籌措跑路費,趕緊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扣押,法官裁准凍結買賣或產權移轉。

檢調單位希望能斷絕何智輝的金援,讓他無處逃匿,或因此借錢求助時,曝露行蹤而就逮。

何智輝被控擔任立委期間,向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等單位施壓,核發給農林公司徵收銅鑼土地的獎勵金兩億兩千多萬元;一、二審判重刑,更一審改判無罪,卻被檢方查出他行賄受命法官李春地、審判長陳榮和。銅鑼弊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檢方追查何智輝行賄法官案時,全面清查周遭的人脈、金脈,懷疑當初何智輝從銅鑼案分得的利益,用來購買不動產。

檢方過濾何智輝辦公室過去兩年的支出明細表,發現他竟然幫周劍虹、賈陳美雲、魏皓辰及謝麗娟等人支付七筆不動產的貸款、地價稅、土地印花稅等,進一步查出這些人就是何智輝的購地人頭,於是向法院聲請扣押不動產。

高院審理認為,相關事證、人證顯示,這七筆不動產是何智輝假藉周劍虹等人的名義辦理登記,實際所有人為何智輝,將來若何智輝被判決有罪定讞,這些不動產就成為得追繳或沒收的犯罪所得。

為避免何智輝脫產,有礙將來判決沒收、抵償的執行,法官認為有扣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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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案開庭 前法官李春地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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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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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1.23 03:16 am 
 
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昨開庭,傳訊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李春地與委任律師張權,李春地認罪,但張權否認教唆偽證。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法官收賄,查出李春地涉收200萬元,在銅鑼弊案更審時,判決苗栗縣前縣長何智輝無罪;李將70萬元交給妹妹李貴雪投資股市,120萬元購買停車位,並透過律師張權,與二哥李春壽、妻子江美容二姊江素美串證供稱資金來源。

昨天開庭時,李春地承認在羈押期間律見時,有請律師教太太資金來源說法,當時是為掩飾自己的行為,他對檢方的起訴全部認罪。

律師張權否認教唆偽證的指控,他表示,接受李春地委任作辯護律師,他只是代李春地轉達給李妻江美容,確認財產狀況及李買停車位的資金來源,這些舉動都是基於辯護律師責任,並無教唆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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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550萬脫罪 何智輝連法官女友也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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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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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1.09 03:37 am

前立委何智輝行賄司法官,被求刑六年,因他潛逃被通緝。
(本報資料照片)

前立委何智輝涉嫌行賄五百五十萬元為銅鑼貪汙案脫罪,檢調監控發現他長期經營法界關係,經常宴請法官蔡光治,還由蔡引介結識法官陳榮和,當分案到陳榮和庭上時,除花錢買通外,還多次贈送禮物給陳的女友。

何智輝雖然潛逃,檢方仍依現有證據將他起訴,並指他身為前立委,透過各種手段行賄法官枉法裁判,犯後又躲避偵辦,逃匿無蹤,惡性重大,求刑六年。

檢調單位七月十三日清晨五時搜索何智輝住宅,何趁隙逃逸,台北地檢署今年七月十五日發布通緝,期限至民國一百廿年五月十五日。儘管許多情資指他已潛逃境外,但檢方研判他還躲在苗栗山區,有特定友人接濟。

起訴書指出,何智輝被控銅鑼案一審被判刑十九年,九十七年上訴高院後,經由蔡光治引介,去年四月認識陳榮和,並今年一月,何智輝的案子發回高院重新審理,審判長就是陳榮和,何智輝得知後欣喜萬分。

何智輝也透過檢察官邱茂榮,找上受命法官李春地,李春地與邱茂榮達成兩百萬元換何無罪的約定。

今年四月十三日,何智輝親自將三百五十萬現金送到板橋地檢署外的天橋下,在車上將賄款交給邱茂榮;在辯論庭前夕,邱將其中兩百萬現金放在黑色手提包中在中山堂地下室停車場,交給李春 地,李再揹著裝有兩百萬現金的包包,步行返回高院辦公室。

今年五月十二日,何智輝被控銅鑼案在高院更一審果然獲判無罪。何智輝的司機證稱,宣判後何告訴黃賴瑞珍「土雞都殺好了」(指錢都準備好),黃賴瑞珍便前往何住處收取兩百萬元賄款,後來再由蔡光治到高院將其中一百五十萬元轉交給陳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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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貪瀆案 特偵組起訴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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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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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特偵組偵辦「法官貪瀆案」,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等13名被告。特偵組將於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何智輝被控於銅鑼開發案中貪污,一審重判19年,他在今年4月間分別透過邱茂榮、蔡光治,聯繫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並交付新台幣200萬元及150萬元賄款,使得何智輝於5月12日更一審改判無罪。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於民國85年間被控收受郭姓當事人30萬元賄款,法院一審至更三審均認定張炳龍收賄,但張炳龍於更四審期間透過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的牽線,涉嫌行賄審判長房阿生、陪席法官蔡光治,使得案情大逆轉,改判無罪。

     本案是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期間所執行的「正己專案」,歷經3年的監控、偵辦後,在他接任總長後便指揮特偵組、台北地檢署展開積極偵查行動,4次搜索後將多名被告聲押獲准。991108

法官貪瀆案 抽中周占春負責審判
2010-11-08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根據最新消息,今(八)日偵查終結的法官貪瀆案,於下午兩點公開抽出由法官周占春擔任審判長,負責審判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池、陳榮和、蔡光治,及前法官房阿生等13名被告。根據媒體報導,到場關心抽籤結果的法官們,獲知結果後,開心之情溢於言表,不少法官還表示:「案子真會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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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制度、是不義司法禍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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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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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05:50:00 瀏覽13|回應0|推薦3



國家教育我們-『司法是公正的』,且明令規定我們-『人民遇有紛爭,就
必須到法院來尋求司法公正的評判』。
是以國家早已「以法律和人民簽有契約」,當人民生命、財產受到不法侵害
時,不必、亦不得自力救濟,靜待司法裁判即可,這也就是國家予人民的
「信賴保護」原則。

而『法院』、這代表著國家尊嚴、公平、正義之精神所在,是國家賦予裁判
社會正、逆標準的地方。更是人民賴以的司法防線,最後希望之所託、、只
是這個希望,根本就是奢望、絕望,別傻了、台灣司法若可信任,又何來恁
多燒炭(如98.09.08莊合盛在遺書「要恨就恨法官」 一家燒炭3死)、上吊
(不服法官縱放一再性侵女兒的鄰居,而以半跪姿態吊死在馬路口的老父親)
、跳樓(由北市府跳下成一堆白骨死在二樓邊角的陳女)冤死的受害者冤魂?!

一意只為圖利自己的司法制度,是台灣醜陋司法禍害的根源!
相信多數律師、司法官們,在其學生時期,都能保有正義感,滿腔為社會服
務的精神。惟當他們取得律師執照、司法官職務後,發現司法制度給予無限為
所卻為的權力時,膽子愈來愈大,原本半推半就假意推拒著別人的行賄(地方
法院修煉貪瀆技巧),食髓知味後演變成肆無忌憚,甘脆暗示索賄(高等法院
:明目張膽)、進而公然於法庭上威逼利誘以遂行其營私舞弊目的(以上乃本
案本人15年來所親眼目睹之事實)。

所以儘管人類已進化400多萬年,惟人們顯然永遠無法擺脫嗜血、貪婪的動
物劣根性本質。而「自由心證」為所欲為條款,與「獨立審判」為我獨尊上帝
條款,則助漲了不肖貪官醜陋劣根性本質的益發呈現。更在「無事過責任」、
「終身俸給」、「難以懲罰賠償」、、等等層層自肥自保條款之保護下,演變
成挾權肆無忌憚貪贓枉法、草菅人命的殘害百姓行為,誠如楊炳禎、張炳龍、
房阿生、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莊飛中、曾景猖、邱姬峻、邱鎮北、、
〈族繁不及備載〉等等不肖貪官們,在其斯文、道貌岸然的外表包裝下,掩藏
的是如豺狼般喫人飲血、為私利不斷凌虐百姓之醜陋行徑,完全違反其司法官
應公正廉明,勤奮謹慎,執行法官職務之誓言,蓄意挾權知法犯法,嚴重違背
國家、人民之所託,身處要津地位,非僅斲傷司法信譽,摧毀人民對於司法的
信賴,更使國家形象蒙羞,沾染貪瀆陰影,嚴重傷害人民對於國家的情感與信
任,所生危害重大,當如其誓言,受最嚴厲之制裁。

所以,真正改革司法,並非僅僅通過「法官法」即能有效扼阻不肖司法貪官
的貪贓枉法,唯有徹底廢除不肖司法體制,才是司法根本改革之道。所以『拔
除自由心證、落實陪審團制』、『建立監督機制、以防假獨立審判原則』,乃
現階段司改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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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集體貪汙案 2法官自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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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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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汙案,案情有重大突破。檢調除成功策動「白手套」謝燕貞轉為汙點證人,法官李春地等向檢調自白坦認收賄外,據透露,另有一名法官也自白認罪,據稱是前庭長房阿生。據透露,檢調歷年來偵辦司法官貪汙案,從未有涉案司法官自白認罪的例子,此案創下司法官自白的首例。

     由於李春地已自白向前立委何智輝收賄二百萬,將其中七十萬交給妹妹買股票,另將一百廿萬購買停車位,其餘款項則已花用殆盡。因此檢調偵辦何智輝行賄部分,已釐清案情輪廓,偵辦工作已近尾聲,預計下月初可偵結起訴。

     據知,李春地雖自白犯罪,但因其供詞只能證明他個人受賄過程,無法協助檢調追訴其他共犯及犯罪事實,因此檢調認為李並不符合「汙點證人」條件。

     由於本案尚未偵結,檢調基於偵查不公開,對於李春地和另名疑似房阿生等兩名涉案法官自白的內容與過程,相當低調並不願透露細節。

     檢調依據謝燕貞、李春地的供述,發現前立委何智輝為在銅鑼案更一審獲判無罪,在今年四月間與謝燕貞籌措三百五十萬元,欲行賄高院更一審受命法官李春地,但事後李只收到二百萬,檢調研判其間一百五十萬,疑是何智輝請李春地同期同學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居間轉送賄款的酬謝。

     另高院法官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黃賴瑞珍,將賄款轉送給審判長陳榮和,其間的五、六十萬差距,檢調懷疑是何給黃賴瑞珍的行賄佣金,至於蔡光治目前仍否認行賄,但檢調認定他與黃賴瑞珍間有犯意聯絡,是行賄共犯。

     據了解,何智輝行賄法官案部分,目前有十二名被告,包括涉及行賄罪的何智輝、蔡光治、邱茂榮、黃賴瑞珍、謝燕貞;涉及違背職務收賄罪的兩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涉及教唆偽證罪的三名律師李育昇、張權、王茂生;涉及偽證罪的李春地妻子江美容、妹妹李貴雪。調查局目前彙整資料,近日將全案移送北檢。

     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全案涉及眾多司法官,是歷年來最大的司法官貪汙案,屬於「特殊重大貪瀆案」,廿一日依據法院組織法核定本案為特偵組職司案件,北檢近日會把本案移轉特偵組偵辦,將由特偵組具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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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智輝行賄案 法官李春地承認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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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0.06 03:39 am 
 
前立委何智輝涉行賄法官案,案情有重大突破。在押高院法官李春地已認罪,承認收受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交付的兩百萬;李春地是本案第一位承認收賄的法官。

另外,邱茂榮和高院法官蔡光治不服被延押,提起抗告;高院昨天發回更裁,台北地院立即開庭,仍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高院合議庭撤銷地院羈押裁定認為,何智輝秘書謝燕貞已自白犯罪,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也供出收受何智輝賄款、轉交蔡光治的過程,事證似已明確。但台北地院認為仍有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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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貪瀆案 謝燕貞轉汙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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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5 中國時報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影音》法官貪瀆案 謝燕貞轉汙點證人
 
     高院法官集體貪瀆弊案,有重大發展!在押的前立委何智輝助理謝燕貞,已坦承受何所託,居間聯繫、轉交賄款給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等人;並揭發「白手套」黃賴瑞珍遭羈押時,欲與她串證。檢方同意讓謝女轉為「汙點證人」,謝女四日獲法官當庭釋放。

     何智輝行賄高院法官案,雖然何迄今行蹤不明,但檢方依據謝燕貞證詞,已釐清案情全貌,近日即會偵結起訴;並請求法院依據證人保護法規定,給予「汙點證人」謝燕貞減刑、免刑或宣告緩刑。

     據了解,檢調清查何智輝資金流向,懷疑何智輝行賄李春地、陳榮和的三百五十萬元、一百餘萬元,可能只是「前金」,另「後謝」來不及交付,而行賄的資金來源,不排除與他當年銅鑼弊案收受的二億餘元回扣有關。

     檢調在陳榮和辦公室搜獲的一百卅萬現金、李春地拿七十萬賄款投資的股票、一百廿萬購買的停車位,都被認定是貪汙所得依法查扣。

     檢調查出,何智輝為了在銅鑼案更一審獲判無罪,今年四月十四日言詞辯論前一天,何智輝和謝燕貞共同籌措三百五十萬元,約受命法官李春地同學,板檢檢察官邱茂榮見面後,兩度在中山堂停車場交付賄款給李。另謝女透過法官蔡光治的女性女人黃賴瑞珍,由蔡光治轉交審判長陳榮和,事後何果然獲判無罪。

     檢調在七月十二日收網,拘提、傳喚李春地、邱茂榮、陳榮和、蔡光治、黃賴瑞珍、謝燕貞等六人到案,但除謝女外,其他五人迄今仍矢口否認犯罪。

     檢調認為,長期幫何智輝處理金錢的前助理謝燕貞,是本案的關鍵人物。謝不但全盤了解賄款流向及金額,也是行賄法官的「中間人」。板檢檢察官邱茂榮,探知承審法官李春地的心證,都透過謝女轉告何智輝。謝女也聯絡法官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取款,黃女再轉交蔡光治,由蔡居間行賄法官陳榮和。所以檢調積極策動謝女轉為「汙點證人」。經檢調兩個多月來密集提訊、曉以大義,謝女才供出內情。

     檢調昨天再度提訊她,對其證詞作最後確認,認為她已供認居間行賄法官過程,進而交代其他涉案人的犯罪事證,讓檢調得以追訴。因此已無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讓謝女停止羈押。法院裁定當庭釋放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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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收賄案 2人延押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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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檢方偵辦法官收賄案,9月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6名被告獲准。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檢調偵辦前立委何智輝涉嫌行賄法官案,7月間聲押李春地、蔡光治、陳榮和、邱茂榮及白手套黃賴瑞珍、謝燕貞等6人獲准。檢方9月間聲請延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自9月14日起延押6人2個月。蔡光治與邱茂榮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被告羈押2個月後,檢察官訊問證人、調查證據已完備告一段落,並未釋明被告現階段湮滅、偽造或變造證據,或者勾串共犯、證人的事實,原裁定准予延長羈押,理由欠缺完備。

     高院認為,蔡光治、邱茂榮抗告有理,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作適法裁定。9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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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出偽證手札 李春地妻由證人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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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蘇位榮、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9.11 03:26 am
  
檢調偵辦司法官貪汙案,查出高院前法官李春地向前立委何智輝索賄後,拿一百廿萬元購買停車位,李被收押時擔心事跡敗露,透過律師團教唆妻子、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江美容作偽證。

檢調昨天搜索李春地的律師李育昇辦公室及江女住處,查扣一分「偽證手札」。李育昇被約談時否認教唆作偽證,對於檢調攤出的手札,推稱那只是辯護用的摘要,檢方複訊後准回。江美容由證人改列被告,司法院已將她轉調參事。

涉案的高院前法官陳榮和等人及「白手套」黃賴瑞珍、謝燕貞,因羈押期限即將到期,檢方再向法院聲請延押;台北地院認為有新事證足以認定六人的犯罪嫌疑重大,仍有串證之虞,昨天裁定再延押禁見兩個月。

據調查,何智輝為擺平銅鑼徵地弊案,今年四月透過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轉交三百五十萬元賄款給更一審受命法官李春地,何智輝果然改判無罪。

據調查,李春地收賄後,以妻子江美容名義,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公寓大廈購買價值一百廿萬元的室內停車位,又拿七十萬元給妹妹李貴雪買賣股票。

李春地被羈押禁見期間,擔心收賄的資金流向曝光,涉嫌透過李育昇、張權、王永茂等律師團,找妻子江美容等親友串證,過程全遭檢調蒐錄。檢方日前命令李育昇等三名律師各交保十五萬元,將擇期再約談張權、王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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