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中國時報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影音》法官貪瀆案 謝燕貞轉汙點證人
高院法官集體貪瀆弊案,有重大發展!在押的前立委何智輝助理謝燕貞,已坦承受何所託,居間聯繫、轉交賄款給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等人;並揭發「白手套」黃賴瑞珍遭羈押時,欲與她串證。檢方同意讓謝女轉為「汙點證人」,謝女四日獲法官當庭釋放。
何智輝行賄高院法官案,雖然何迄今行蹤不明,但檢方依據謝燕貞證詞,已釐清案情全貌,近日即會偵結起訴;並請求法院依據證人保護法規定,給予「汙點證人」謝燕貞減刑、免刑或宣告緩刑。
據了解,檢調清查何智輝資金流向,懷疑何智輝行賄李春地、陳榮和的三百五十萬元、一百餘萬元,可能只是「前金」,另「後謝」來不及交付,而行賄的資金來源,不排除與他當年銅鑼弊案收受的二億餘元回扣有關。
檢調在陳榮和辦公室搜獲的一百卅萬現金、李春地拿七十萬賄款投資的股票、一百廿萬購買的停車位,都被認定是貪汙所得依法查扣。
檢調查出,何智輝為了在銅鑼案更一審獲判無罪,今年四月十四日言詞辯論前一天,何智輝和謝燕貞共同籌措三百五十萬元,約受命法官李春地同學,板檢檢察官邱茂榮見面後,兩度在中山堂停車場交付賄款給李。另謝女透過法官蔡光治的女性女人黃賴瑞珍,由蔡光治轉交審判長陳榮和,事後何果然獲判無罪。
檢調在七月十二日收網,拘提、傳喚李春地、邱茂榮、陳榮和、蔡光治、黃賴瑞珍、謝燕貞等六人到案,但除謝女外,其他五人迄今仍矢口否認犯罪。
檢調認為,長期幫何智輝處理金錢的前助理謝燕貞,是本案的關鍵人物。謝不但全盤了解賄款流向及金額,也是行賄法官的「中間人」。板檢檢察官邱茂榮,探知承審法官李春地的心證,都透過謝女轉告何智輝。謝女也聯絡法官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取款,黃女再轉交蔡光治,由蔡居間行賄法官陳榮和。所以檢調積極策動謝女轉為「汙點證人」。經檢調兩個多月來密集提訊、曉以大義,謝女才供出內情。
檢調昨天再度提訊她,對其證詞作最後確認,認為她已供認居間行賄法官過程,進而交代其他涉案人的犯罪事證,讓檢調得以追訴。因此已無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讓謝女停止羈押。法院裁定當庭釋放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