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 2010.07.15 02:37 am
四位資深司法官涉嫌集體收賄貪瀆遭搜索羈押,寫下司法史上最晦暗的一頁;官司底層,竟任情色權錢交錯橫流,臭不可聞,震驚社會。司法院長賴英照震怒,要求所屬兩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然而,司法風氣之頹敗,非朝夕可致,司法領導人若無法帶領體系全面自省,且改善措施倘只是紙上應付風頭的作態而已,司法公信恐仍受國人鄙視,難以抬頭。
目前已被揭露的索賄大要如果屬實,誠叫市井小民們大開眼界。應該清廉自守的司法官,廉潔城牆竟纖薄如紙,吹彈即破。一般認為,被告若能擊破一名法官的防線送錢已屬不可想像,而銅鑼案卻竟可抄雙線,攻陷了審判長和主辦的受命法官不說,且是由另一名法官和檢察官穿針引線,省去「外人」扮演黃牛的風險,穩當又可靠。
這還不打緊,法官辦公室還成為法官存放鉅額現金的保管室,把白花花的現鈔放在辦公室裡,伴著六法全書、案件卷宗;這個場景,映襯出多少受汙染的正義?
更別提法庭外的女人了。司法官能否在婚姻中白頭偕老,本是自家私事;不過,涉案司法官的外遇情事早就喧賓奪主,且疑為扼殺司法正義的幫凶,忙著牽線、收錢。私生活不正常,甚至影響到判決寫不出正義。
小老百姓進法院,戰戰兢兢,一心所繫,是將刑事的身家性命,民事的財產名譽,交給公權制度設計的檢察官、法官公平處理。相對而言,司法官的權力,緣於全民的託付,緣於國人對制度的信賴,自應做為正義之干城。但是,司法官的基本戒律,在銅鑼案慘遭摧毀,「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司法不過是有錢人玩的把戲。
重刑或無罪,本在證據取捨,不在銀兩多少,是什麼因素讓這些涉案司法人得了失心瘋,放棄審判的堅持,隨錢逐流?司法官個人固難辭其咎,無法抗拒誘惑,但整個司法環境的鄉愿惡化,也成為共犯結構,使企圖走後門者蠢蠢欲動;司法院若不能改變這些結構,歪風邪氣或許會因個案法辦暫時收斂,卻仍是誘發犯罪的溫床。
司法環境的鄉愿,首先在政風。這次被羈押的司法官,好幾位都有爭議,紅粉知己傳聞也已多時,政風單位卻永遠慢上好幾拍,事前無任何預警,出事了再忙著檢討,這種裝飾單位,有沒有差別在哪?
鄉愿的另一點,是法官重人情,輕自律,漠視公共事務的表現,票選出有爭議的同僚擔任自律委員。自律委員掌理法官的風紀獎懲,應採高標準擇取,結果卻任由拜票的人勝出,管他品操如何,法官自我管理的自治精神蕩然無存。
法官鄉愿也就罷了,連法院的院長同樣只想扮好人,不肯「←落去」,引導法院建立審判精神的標竿,使品操、裁判品質優者出,劣者隱。現實卻是,院長以尊重法官為名,放任法官結群成派,出事法官之一,就多次當選人事審議委員,可以參與司法院對於法官升遷輪調的討論;院長如果做得像服務業,無法引領風氣,由法官輪流當即可,何需特別派任?
司法院亦然。司法風氣的好壞,無法靠口頭的三令五申成形,司法官都是聰明人,當然嗅得出大環境的風向;當司法重視和諧甚於紀律,習慣協調甚於原則,那些不把司法貞操當回事的力量,就會為非做歹,銅鑼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更別提司法的官官相護。司法官涉貪瀆案,總可以比其他貪汙被告早獲得交保,案件可以拖很多年不確定;任憑外界怎麼批評,都無動於衷,反正審判權在手,他人能奈其鄉愿何?
司法院長震怒、被押司法官移送監察院彈劾,雖是司法院處理涉嫌貪瀆法官的斷腕之心;但司法形象已然重創,司法風氣改善,更需要伐骨洗髓的根本改革。司法何其脆弱,實在禁不起這種醜聞的打擊,要息眾怒,司法界要拿出實際行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