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0.07.14 12:49 am
特偵組偵辦法官疑收賄弊案,今天約談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等人。由於陳、李兩人在法院體系內向來風評不錯,消息傳出後,許多司法官均感錯愕。
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院長賴英照對台灣高等法院發生法官被搜索一事「甚為震怒」,立即指示由副院長謝在全召集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代表、政風人員成立小組,2個月內提出具體有效改善司法風紀措施。
前立委何智輝被控在銅鑼開發案貪污,一審被重判19年,今年5月12日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但特偵組發現,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護航脫罪。遭調查者包括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林明俊、蔡光治,以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
何智輝銅鑼案更一審無罪,承審合議庭的審判長與受命法官,分別是陳榮和與李春地,巧合的是,李春地與陳榮和曾先後審理過宋七力案;而林明俊則是銅鑼案的二審法官。
李春地是司法官第21期結訓,曾任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審理過華隆案、宋七力案。民國89年李春地擔任庭長時,曾裁定收押拉法葉案涉案的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一審遭判刑7年的宋七力,二審獲判無罪,二審受命法官是李春地。
陳榮和是司法官第15期結訓,曾為了前國策顧問黃文雄被列黑名單、透過管道返台被起訴違反國安法一案,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榮和在高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台開案時,擔任陪席法官;曾在前高院法官羅紀雄收賄案更四審時,擔任審判長,當時羅紀雄獲判無罪。此外,宋七力更一審獲判無罪,陳榮和也是合議庭成員。
司法官第18期結訓的林明俊,民國90年捲入司法官不當接受台鳳炒股案當事人招待的風紀案,曾被移送監察院調查。
蔡光治則是司法官12期結訓,太電案被告胡洪九民國94年獲天價1.5億交保,當時駁回檢方抗告的合議庭陪席法官是蔡光治。
邱茂榮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1期結訓,是李春地的同學。邱早年戰功彪炳,曾偵辦北市捷運局員工涉嫌浮報及收取回扣案、台北縣林口鄉農會賄選案、皇家高球場弊案。這次負責辦法官貪瀆案的特偵檢察官郭永發,當年還是邱的部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