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冬山報導】 2006.11.03 04:22 am
「如果這樣能夠躲過死刑,叫人怎麼相信台灣還有公理、正義?」發生在今年5月的獵人雙分屍案嫌犯黃旭弘,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驗山豬DNA的聲請並獲准,被害人林寶童的兒子林文彬,昨天獲知後無奈地說。
養山豬的黃旭弘被控於今年5月12日,將上山打獵的林寶童、高金生殺死後分屍,已被依殺人罪嫌起訴,遭檢察官求處死刑。黃旭弘的律師日前向法官提出驗山豬DNA的要求,以證明黃是因山豬被偷獵才氣不過,並非惡性殺人。
林文彬說,父親林寶童其實很少打獵,偶爾打獵也都是在冬山的山區,若非當時有人要求父親幫忙獵野山豬,以免山豬破壞農作物,父親根本不可能跑到員山鄉去。對方卻一再誣指他的父親「偷山豬」,讓家屬非常生氣。
他表示,即使黃旭弘被判10個死刑,父親也不會再回來了,他們只是求一個公道,更不希望父親死後還要蒙受汙名。家屬們懷疑黃旭弘有高人指點,想出險招以求免除死刑。
「驗山豬DNA,難道就能證明山豬是林寶童殺的?」林文彬說,要比對的是黃旭弘當時分送給鄰居的山豬肉,和黃豬圈裏的山豬,都是黃家的東西,怎麼證明這塊山豬肉就是林寶童殺的?
更何況,當初警方曾在獵人布設的陷阱旁發現2隻山豬屍體,既然已有收穫,父親怎麼可能還如黃所言,跑到黃的豬圈裏偷豬?林文彬認為,黃的說詞漏洞百出,完全在卸責,根本不合理。
林家人表示,他們只是老百姓,不明白法官為何同意嫌犯律師驗DNA的聲請。但對方連續殺2個人,還凶殘分屍,惡性重大,如果真能以非惡性殺人來免除死刑,要人怎麼再相信台灣的司法?
【2006/11/0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