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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定義是不執行定讞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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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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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oaster

           

 

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的趨勢,所以也是聯合國世界人權組織公約的目標,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兩位總統陳水扁及馬英九都阿Q的在這兩公約劃了押,但政治動物「頭腦不清」,把簽署世界人權組織的「廢除死刑」公約,當成「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的護身符。

所以「停止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是從陳水扁當總統時法務部長施茂林就開始,這些玩法的人,玩文字遊戲,把「『處』死刑」,及「『執行』死刑」脫鉤,也就是法務部自行頒布內規,類似「死刑犯執行審查辦法」(詳細正確名稱吐嘈王不查),施茂林及王清峰就是依據該「辦法」,想出「不執行死刑的辦法」。也就是法院「『處』死」是法院的事,法務部「『執政』死刑」是行政部門的事!法院管不著!司法處死就是要行政執行死刑,玩什麼司法歸司法,行政「依法(法務部內規)不執行」歸行政的鬼遊戲?!長久以來,沒人管,最近要不是「威脅」到選票及民調,馬英九政府還是會繼續頭腦不清,把「廢除死刑」與「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混為一談!留住王清峰!可是事與願違,王清峰走人,新任法務部長,依法「槍下不留人」,反而被指「草菅人命」!寶島的是非價值被曲扭,可見一斑!

「廢除死刑」與「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是兩件不相干的事,一般百姓分不清,怎麼連玩法的政治動物,也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廢死」與「不行刑」綁在一起犯了邏輯上的錯誤,「廢除死刑」是一項崇高的理想及理論,人道主義者,應從改變人性對「生命不可造」的宗教觀點或哲學觀點,說服一般守法人及受害者放棄對殺人犯的仇恨,說服人們執行死刑對維持社會治安無益的證據,提出「處死刑」的替代法律及措施,、、、、從影響人們的觀念,最終達到修法廢除死刑的目的。

但我們似乎看不到「廢死聯盟」在上述行動所做的努力,相反的,只看到「廢死聯盟」的律師,在為死刑犯奔波,給人兩種都是負面的疑問:到底是利用死刑犯為「廢除死刑」請命?還是利用「廢除死刑」為死刑犯「拖死狗」?尤其把死刑犯拖到「憲法」層次,怎麼這個國家,上有總統,下有死刑犯,都像狗,把法律當骨頭,死啃不放(陳水扁以身做則,把單純的刑事案,申請釋憲)。

為何這樣?吐嘈王不客氣說:這是老百姓水準有問題,如果老百姓很理智的討論,「生命不可被剝奪」是宗教及哲學上甚至是人類價值觀終有共識的趨勢,但不該在已定讞的死囚上「打主意」。法律貴在其可執行而且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在要求嚴格執法的同時,老百姓也要充分了解,執行死刑是不得已的下下策,而不是「報復主義情緒」及原始仇恨的發洩。如此「廢除死刑」的努力,與「執行死刑」的法律正義是沒有被人「矛盾化」的空間。誰敢把這「兩個議題」綁在一起,不是笨蛋就是混蛋。

在吐嘈王看來,老百姓是笨蛋,政治動物是混蛋!!

   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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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10/11/06 03:19 【社會百態!】 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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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流行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推薦3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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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意樵
吐嘈王
邵爺

呵呵!

想跟流行, 也要看清楚: 自己往那裡走? 

別看熱鬧, 就亂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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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定義是不執行定讞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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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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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https://city.udn.com/57039/4233280?tpno=1&cate_n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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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馬扁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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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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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廢死”(廢除刑法中 ,死刑的罰法) 可以有討論的空間 , 也還有等待的時間 . 但 " 不執行定讞的死刑 ”沒有討論的空間, 也沒有不執行的時間 , 法務部敷衍執行讞的死刑 ,就是強姦司法 .

 新法務部長 , 碰 ! 碰 ! 碰 ! 碰 !四死囚倒下 , 意思意思算了?! ! 那王清峰下台豈不冤 ? 四個落地人頭 ,  豈不冤 ?

法務部停止死刑執行、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要凝聚對於配套措施的共識,要提出「讓民眾放心、讓被害人安心,並給死刑犯一個自新贖罪與補償被害人的機會。」我們欣見這樣的發展 , 也支持"廢死" 團體在這方面 , 督促甚至提供意見促成無死刑立法敢快通過 ! 即使花納稅人的錢 , 長期隔離這些人 , 百姓也無話可說 , 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 , 就是這樣 !

不要拿國際公約唬人 !什麼教"約"  簽署了又怎樣?  ”約"不是"法", 連美國都還有州執行死刑 ,陳水扁, 馬英九簽署聯合國的公約多了!聯合國的公約有沒有環境保護 ? 有沒有婦幼保護 ? 有沒有責任使人民免於恐懼 ? 政府都能像不執行定讞死刑一樣 , 無條件執行 !

槍決定讞人犯是個痛苦的決定 , 但不槍決定讞人犯更多人痛苦 ! 最可恨的是政客為選票 ,不敢公然從修改法律著手 (台灣藍綠人民唯一在反對廢死的議題上 , 有共識),一方面又要討好國際國內人權組織!這是偽善 ! 不要馬扁選民!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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