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過~ 確有此人與此社會案件~資料來源郵件..有去查詢....
(新聞畫面有相片)
男性同仁也早點回家陪陪老婆~ 甚至陪老婆進家門.
外型高大英俊的竹科新貴陳啟昌,犯下多起性侵害案件,他將原因歸咎於遭
女友拋棄,遂心生報復。事實上,這只是他的推託之詞,警方懷疑他根本
是性變態,甚至連他的父母都默認,陳啟昌有「性行為異常」的問題!
況且,陳啟昌被捕時向警方承認,他是在今年五月和女友分手後,才開始
性侵害行動,受害女子共有五名。不過,當媒體披露他的惡行後,陸續又有
七名受害女子來指認陳啟昌,第一個受害人更可以追溯到八十九年五月二十
一日。所以,陳啟昌的說詞根本是在唬弄警方,企圖掩飾事實真相。
陳啟昌種種條件都相當不錯,又是一個人買屋住在新竹,說是身價千萬也
不為過,只是,他為什麼會連續犯下性侵害案件,實在令人想不懂。也因>此,負責偵辦此案的新竹縣警察局少年隊隊長黃奇謀則朝「性變態」這個方>向,試圖多了解陳啟昌的心態。但是,陳啟昌口風很緊,直到陳啟昌的父母來
到警局看他時,這才透露出些許端倪。陳啟昌的父母雖然語多保留,卻也承
認知道陳啟昌有「性行為異常」,與正常人不太一樣。至於哪裡不一樣?陳
家二老卻不願多言。黃奇謀則追問,陳啟昌是否有「收集女性內衣褲的癖
好」、「喜歡偷看女子洗澡」、「學習日本A片的變態做愛模式」等習慣,甚至
在小時候是否有過特殊性經歷」?陳家二老也都是保持沈默。不過,警方在
陳啟昌的住處也沒有搜到任何奇怪的物品,包括像是女性內衣褲用品,或是
以性侵害情節內容為主的日本A片等。
陳啟昌說他是遭女朋友拋棄,這才會心生報復。他的前任女朋友雖然沒有
出面,在陳啟昌被捕之後卻委請學姊到少年隊向警方說明。據了解,陳啟昌
的女朋友乃是因為陳啟昌「行為怪異」,才會跟他提出分手。所謂的「行為
怪異」,就是陳啟昌經常在晚上或是深夜「失蹤」,怎麼找都找不到人。等
到他「突然」出現了,問他去哪裡,陳啟昌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受不
了他的怪異行為,陳啟昌的女朋友才會選擇分手一途。
據悉,陳啟昌「失蹤又出現」之後,偶爾衣服會有口紅印或是破損。警方
則表示,若此一說法真是事實,不排除陳啟昌是利用這段時間外出犯案,衣
服上的口紅印或是破損痕跡,則是性侵害之後的證據。雖然警方沒有找出直
接證據可以證明陳啟昌是「披著羊皮的狼」,可是,從他和受害人的供詞
中,警方也分析出陳啟昌的「變態怪癖」。黃奇謀表示,陳啟昌在做案時都是
穿著短褲或是七分褲,而且,他一定會要求被害者先對他口交,之後再進行
性侵害。這時候,陳啟昌只會脫褲子,不脫上衣,而且,他也會一邊性侵
害,一邊拿著刀子割破被害人的衣服,滿足其獸慾。
另外,陳啟昌的做案方式也跟一般犯案者的模式不太相同。首先,別人犯
罪會偽裝,可能戴個帽子,或是把臉遮住,害怕暴露身分。陳啟昌卻是惟恐
天下人都不認識他的樣子似的,完全以真面目示人作案。或許,他認為以自
己英俊的外表,可以降低受害者的心防,果真如此,他也算得上是心機很重
的罪犯。
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陳啟昌的情況,陳啟昌先是在犯案地點華盛頓大樓附
近尋找目標,突然發現一個騎著摩托車的女子,把車停在大門旁邊,接著就
跑去斜對面的麥當勞吃飯。陳啟昌見機不可失,隔了一會兒,他就走進麥當>勞內,找到那名女子對她說:「小姐,妳的摩托車擋住大門的進出,可不可
以麻煩妳去移一下車子?」或許就是陳啟昌的外形可以騙人,該名女子竟然
毫不懷疑地就跟著陳啟昌去移車,沒有想到,車子移動後,陳啟昌馬上拿出
刀子,抵在該名女子的身後,叫她開門。該名女子害怕,只好照著他的話去
做。
進去之後,陳啟昌把她押進電梯,直上天台,進行性侵害。也許是食髓知
味,又或者是膽大妄為,陳啟昌竟然是選擇在同一個地點連續犯案,而且,犯>案時間愈來愈早。剛開始,他是在三更半夜、四下無人時下手;漸漸地,他
把作案時間提早。最後,不到晚上十二點他就開始作案。此次落網,陳啟昌
就是在晚上十點多犯案,也是他最早一次作案。
大部分犯下性侵害的嫌犯,因為害怕留下證物,都會使用保險套,甚至在
性侵害完畢之後,還會把保險套帶走,毫不留下蛛絲馬跡。陳啟昌卻完全不用
保險套,且射精在被害人體內,絲毫不以為意。但是,陳啟昌恐怕也沒有
想到,此次警方能夠順利破案,這一點竟然成了重大關鍵。
原來,有二位遭陳啟昌性侵害得逞的女子,事後曾向警方報案,也採下了體
內的精液,但因為陳啟昌沒有前科,比對結果始終找不到凶嫌。直到八月二
十七日陳啟昌被捕之後,一開始,他還是不承認犯下性侵害事件,直到警方
對他抽血,說是要送刑事局進行比對檢體,他才俯首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