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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五毛給一塊的故事】
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圳整治始末,寧為劉銘傳書摘──P37~P37
這個故事再度讓我“回味”台灣選舉政治的寡廉鮮恥的一面;另一方面正足以闡釋游錫堃所言「民主政治就是自作自受」。
這個真實的案例──北成圳,受益者是羅東鎮民和三位宜蘭縣縣長,陳定南、游錫堃和劉守成。三位縣長或多或少都參與其事,怎會不清楚事件始末?卻敢顛倒是非黑白,說得羅東鎮公所好像完全不知情,五百萬治水預算爆增為五千萬,“倍感震驚”。
整件事不只未見羅東鎮公所出面還原始末(或許有,也沒上媒體版面),連國民黨──2004年號稱友軍的現任執政黨似乎也有意無意地放任流言四竄。
寧為劉銘傳這本書中說「要五毛給一塊」事件對宋先生有加分作用,但從我的角度來看,似乎要特別去找資料才能還原事件原委,但上網用「要五毛給一塊」蒐尋,看到的絕大部份是對宋先生的負面說法,而且多半直接引述游、陳兩位始作俑者。
當一個認真做事的宋先生被醜化成「散財童子」、「用預算綁樁」,最終結果也兩次與勝選擦身而過,試問,將來哪個政治人物還願意做實事、解決民謨?少了願意解決問題的首長,台灣人只好繼續泡在水裡吧。「民主政治就是自作自受」,還真是黑色幽默。
這樣一段歷史公案,在陳定南死後的紀念文章中,居然有人不察還將北成圳及羅東運動公園列為陳定南的政績,真是夠了。
我筆消我業,不指望每個人都瞭解事實,但求無愧我心,多一個人知道真相就多造一份功德。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不是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持什麼方法做事的態度問題
看一個政府領導者如何花錢,可以連帶觀察他究竟用什麼方法做事,以及他的辦事態度種種為何。政府花錢絕不能只是為花錢而花錢,或是花多少錢,辦多少事,而應追根究底地問:到底花這個錢有沒有意義?有沒有徹底地解決問題?
政府從老百姓身上拿錢來做事,辦了一堆事情,可是經常錢花了,只看得見眼前漂亮,卻經不起時間考驗,過不了多久,問題依然存在。這就是頭痛時醫頭,腳痛時醫腳,醫了老半天,老毛病醫不掉。如果不針對病源去醫治,不找到真正病因,所有的治療與花費,都是浪費,都是虛擲。
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圳的治水工程,就是一個「有名」的例子。
之所以「有名」,是因為宜蘭縣兩位「老縣長」游錫堃與陳定南,在二千零四年總統大選投票前五個月,去翻了這個「舊帳」,扯出這個問題。
「要五毛給一塊」、「要五百給五千」,這是一項對省政府經費是否涉及貪瀆與經費不實的嚴厲指控。當時游錫堃及陳定南擔任行政院長及法務部長。
這個案子原先是羅東鎮公所依據八十六年里民大會決議,行文宜蘭縣政府改善,要求五百萬經費補助。由於當時縣政府經費不足,又報請省政府補助,省政府趕著將它列入八十八年度預算,報奉經建會核備後辦理,核列經費不是五百萬,而是五仟萬。
當初鎮公所提報,基於反映里民提議,確實提出的需求為五百萬元經費,就鎮公所的立場與視界,這並沒有任何錯。當時劉守成主政的縣政府由於經費不足,再報請省政府協助,這也沒有錯。省政府依法行政,報奉經建會核備後辦理,五千萬經費通通由地方依核備計畫辦理,這當然也沒有錯。
放開來說,由於隸屬政黨、競選陣營不同,游錫堃與陳定南為求勝選,藉北成圳一案「打宋」,希望給予連宋陣營重擊,就選舉戰略考量,這也沒有錯,但必需查究事實。
然而還是有些失算,經此一役,反倒為宋楚瑜的做事風格加分。
的確,當時羅東鎮樹林里只要求北成圳排水路護岸,能從土岸改為漿砌卵石,提報區域僅四百公尺。案子呈轉到省政府,經過了整體評估,認為倘若只治理中游一段,治了等於白治,錢花了等於白花。
後來經省政府會同縣政府、鎮公所、宜蘭農田水利會及當地里長現場勘查,結論是應整體考量上游的冬山鄉部份及下游的綠美化工程,俾使整治後的北成圳兼具遊憩、排水功能,並落實羅東運動公園整體景觀建設。
宋楚瑜明白指出,省政府一貫做事情的態度,不是「要五毛給一塊」,而是看符不符合人民需求,如果真是地方所需,「要五毛可以給好幾塊」,反之,不符合人民需要,「要五毛,我們一分錢也不會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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