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人民力量組織
市長:方正平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人民力量組織】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方正平大大專欄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瀏覽1,447|回應1推薦9

方正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9)

星火
rookielin
筆記阿本
獨孤無劍
Xuser
小鈴鐺
Rebec
瘋馬俱樂部
方正平

引用文章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名字列在這張表上,就 足以讓人羞愧到無地自容了
馬英九陳水扁相異相同
領養馬小九醫療費由首長特支費支出,被舉發後退還國庫
羅太太領國安局薪水
阿卿嫂領特勤津貼
兩人都在事發後,退還國庫
馬小九是條狗
羅太太和阿卿嫂是兩個人
反正拿了沒被發現,就當做賺到了
發票換來換去報特支費
蒐集很多發票報國務機要費
馬英九有個小公務員出來擔罪
陳水扁身邊的人全部翻供
都是拿不相干的發票誆人民的稅金
財產申報未列子女留學費用
好多股票都忘了報,好多珠寶都忘了報,還有好多珠寶是向別人借的
陳水扁可以說珠寶是向人借的
馬英九就沒這福利了,學費用借的,也要列債務
反正罰金都不高,重點是“都忘了”

這裡一定要提一下,陳瑞仁沒有查陳水扁的機密援交費,上表也沒有提到馬市長不用單據就可以領用的那一半。

我不會說馬英九和陳水扁一樣罪大惡極。但一個標榜以清廉自持的人,竟然被指出有這些事實,確實如馬英九自己所說,該感到羞愧。

有沒有違法,檢察官說了算,我比較關心的是政治責任。馬英九在道歉記者會上一直強調自己非常羞愧,但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不同,陳水扁是直接涉案,他自己是不知情。

真的有那麼不同嗎?在去帛琉之前,陳水扁不也信誓旦旦說絕無不法,沒有蒐集發票。

現在台灣要的,不是那一點點不確定的不同,還要痴痴等檢察官鑑定,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不同;台灣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典範,一個責任政治的典範!

如果台灣的政治人物都養成習慣,一切都要等到起訴;更有甚者,一審有罪才願意負起責任,那“政治責任”一詞,改成“犯罪責任”,或叫“沒有責任”更為貼切。

就像文章開頭所言,任何人的名字列在這張比較表之上,都該感到羞愧。因為上面有“陳水扁”三字!馬英九在記者會上確實表現了羞愧,卻沒有表現出責任!

小公務員用別人的發票報帳,引用審計部發言人陳永興言:這就是做假帳。這是何等重大的事,馬英九就算沒有涉案,卻讓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最核心的辦公室之中,一張核銷單據上要有八個主管的章戳,卻沒有人對這種事發出異議,顯然八年市長任內,馬英九強調的廉潔,並沒有成為馬團隊的核心價值!

僅剩的幾天市長任期,馬英九想要亡羊補牢,也不太可能了。唯有辭去市長職務才能給以後的市長,甚至是全台灣的政治人物一個榜樣和警惕。

反觀陳水扁,雖然全國民眾大部份相信他有罪,但若他此時主動辭職下台,意義更宏遠:總統,也必需負政治責任!這也是陳水扁剩下的任期內,唯一能做的好事。

給我們一個榜樣吧,不要再給藉口了。在這關鍵時刻,馬扁二人,誰先下台誰就是贏家。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請參考公款歸公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236&aid=1948270
引用者清單(1)
2006/11/16 16:39 【cfang0606 的網誌】 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回應文章
當然馬先下台
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方正平

馬扁二人有許多的不同

但是任期不滿絕不下台卻是有志一同

衡量誰會贏

恐怕正平兄要另外訂定標準

因為馬的任期即將屆滿

當然會先下台

這可不能算是好榜樣

以此定輸贏

我想有人會認為不公平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236&aid=196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