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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17:52:56瀏覽1061|回應1|推薦9 | ||||||||||||||||
引用文章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誰先下台 誰就贏 馬扁的決斷時刻】 名字列在這張表上,就 足以讓人羞愧到無地自容了
這裡一定要提一下,陳瑞仁沒有查陳水扁的機密援交費,上表也沒有提到馬市長不用單據就可以領用的那一半。
我不會說馬英九和陳水扁一樣罪大惡極。但一個標榜以清廉自持的人,竟然被指出有這些事實,確實如馬英九自己所說,該感到羞愧。 有沒有違法,檢察官說了算,我比較關心的是政治責任。馬英九在道歉記者會上一直強調自己非常羞愧,但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不同,陳水扁是直接涉案,他自己是不知情。 真的有那麼不同嗎?在去帛琉之前,陳水扁不也信誓旦旦說絕無不法,沒有蒐集發票。 現在台灣要的,不是那一點點不確定的不同,還要痴痴等檢察官鑑定,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不同;台灣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典範,一個責任政治的典範! 如果台灣的政治人物都養成習慣,一切都要等到起訴;更有甚者,一審有罪才願意負起責任,那“政治責任”一詞,改成“犯罪責任”,或叫“沒有責任”更為貼切。 就像文章開頭所言,任何人的名字列在這張比較表之上,都該感到羞愧。因為上面有“陳水扁”三字!馬英九在記者會上確實表現了羞愧,卻沒有表現出責任! 小公務員用別人的發票報帳,引用審計部發言人陳永興言:這就是做假帳。這是何等重大的事,馬英九就算沒有涉案,卻讓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最核心的辦公室之中,一張核銷單據上要有八個主管的章戳,卻沒有人對這種事發出異議,顯然八年市長任內,馬英九強調的廉潔,並沒有成為馬團隊的核心價值! 僅剩的幾天市長任期,馬英九想要亡羊補牢,也不太可能了。唯有辭去市長職務才能給以後的市長,甚至是全台灣的政治人物一個榜樣和警惕。 反觀陳水扁,雖然全國民眾大部份相信他有罪,但若他此時主動辭職下台,意義更宏遠:總統,也必需負政治責任!這也是陳水扁剩下的任期內,唯一能做的好事。 給我們一個榜樣吧,不要再給藉口了。在這關鍵時刻,馬扁二人,誰先下台誰就是贏家。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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