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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隱 2019-10-07 06:40〈蔡總統博士論文門之關鍵疑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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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隱觀點:蔡總統博士論文門之關鍵疑點 (上)
心隱 2019-10-07 06:40

陷入羅生門的爭議

近日來上演蔡總統博士論文與學位到底是真是假的爭議,逼的總統也舉世罕見地,將其博士論文全文送到國家圖書館公開,然而爭議並未因此而停止,依舊持續發酵且引發更多人關注了。

照道理這對於一般留學外國博士來說,非常好解釋自己是否有拿過博士學位以及論文為何。僅需在媒體前,出示「有經過台灣駐外辦事處(或包括外國教育部等相關政府機構)驗證之原始博士論文證書」+「博士論文裝訂本」即可定分止息。

但過去幾個月來,總統或總統府發言單位一再上演,問A答B,答非所問的戲碼。如,針對是否有博士論文質疑,總統採取的回應途徑,是到Dcard出示,「未經驗證」且「非原始」之補發證書。又如,雖已論文全文傳真至倫敦政經學院,但卻發生閱讀過程,必須遵守「四不一沒有」(不能拍照、不可以帶筆、不可以帶水、不可以錄音,必須經過作者本人許可)之史上罕見的博士論文的限閱規定。而這當中也進一步引發,到底是誰設下這樣嚴格的規定?蔡總統指謫LSE設計這樣的規定;但從LSE的下圖回函中,似乎提及這是作者個人設定的規定。不過就在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的回答,這一題答案,終於相對明朗化。

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的回函中提及,蔡英文論文的嚴格借閱限制似乎是由本人設定。(作者提供,擷取自YouTube政經關不了)

後續,總統府也舉辦數次記者會,舉出歷年來證書與論文等資訊,甚至總統也在其他場合回答記者提問。不過相關的爭議,似乎是剪不斷,理還亂,一直出現新事實及新證據。原本以為終極武器-亦即,將全文授權國家圖書館,供民眾下載閱讀-一提出,一定可弭平民眾之質疑。詎料總統本人對自己論文形式的回答卻是,論文當時是一本一本的,怎麼會是一張一張的,但顯然從總統府記者會下圖所公開之資訊,得到的資訊卻是一張一張。

總統府9月2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總統博士論文議題,圖為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本體。(資料照,盧逸峰攝)

若從本人拿不到回應,則另外一個簡單的解法,就是直接詢問英國倫敦政經學院。但詭異的是,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校方似乎對相關的問題,也不願正面回應。如,曹長青先生曾經詢問倫敦政經學院:「蔡英文有沒有獲得博士學位」,校方卻反而給了隱晦且更啟人疑竇的回覆:「這個問題需得到蔡本人授權才能回答」(曹長青:蔡英文博士真假與倫敦政經學院醜聞)但若從總統府公布的並附在國圖版博士論文之相關文件,均提到校方之角色,但何以此時校方選擇消極不答?

蔡英文總統公布於國圖之博士論文。(作者提供)

國外留學博士觀點切入

在總統博士論文公開後,進入一窩蜂比對博士論文之風潮。不過有感於此一事件發生後,竟然非常罕見地非常少留英的博士們,或者國外留學法學博士公然站出來挺總統博士學位或論文,竟只剩下總統本人、發言團隊與少數當前跟政府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孤軍奮戰的狀況,這當中到底是有什麼是讓民進黨眾多國外留學博士們,甚至是法學博士們難以公開力挺的致命疑點呢?

關鍵疑點一、師徒制卻羞於承認指導教授?

過去事件之發展過程,看官們看的是論文本體、證書形式的問題。不過對於國外留學博士來說,我們其實是覺得這樣的博士生與指導教授的互動,的確非比尋常。

一、指導教授是誰?

英國,甚至是歐洲其他國家的博士養成,核心就是師徒制。通常只要指導教授願意收了,你就可以開始念了。若連自己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誰都講不清楚?甚至,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將指導教授列為論文共同作者,總統也不生氣?最近終於在國圖版論文的謝詞以及蔡總統的臉書發文,罕見地也終於地提及自己的指導教授就是 Michael Elliott先生。

這樣羞於(?)承認自己指導教授的狀況,可說是相當罕見。台灣眾多國外留學的法學博士回台後,在教學或各種場合,總喜歡動不動地把自己的外國指導教授搬出來、掛在嘴邊。可以說,根本不用講,學生都聽某老師的外國指導教授的名字,聽到煩了。當各界花了好幾個月在找尋蔡總統的指導教授是誰時,或許LSE論文封面格式當真沒有標示指導教授之義務,但總統若要回應外界質疑,很簡單的,就用臉書粉專發文或其他方式即可,但卻放任媒體發酵,直到最近才終於發文承認。

若以一般台灣國外留學博士尊師重道或者強調師承自xx大師的心態,對於媒體亂講自己的指導教授是誰,肯定是相當生氣。但我們的總統卻是容任媒體與民眾亂講。這看在很多國外留學博士的眼裡,是非常怪異。更不用說這一個問題,是超容易可以澄清的問題,但卻放任媒體發酵。這看在很多博士眼中,非常不可思議。這是情感上面,很難理解。

二、指導教授以外的口試委員是誰?

依據倫敦政經學院的論文格式,指導教授雖然沒有出現在封面,但通常在各本論文當中,都會在謝詞提及;目前看起來,國圖版博士論文的謝詞也是採取類似的作法。

這樣還有什麼問題呢?經筆者比對《LSE法學博士全文資料庫》之120筆論文,得到的心得為,大多法學博士在謝詞內,除了感謝自己的指導教授外,也會感謝其他的口試委員,甚至其他在英國學習生活有關的朋友與在地人士。對很多台灣國外留學博士來說,謝詞某種程度是展現自己跟當地學術社群的連結程度,希望讓台灣的朋友或學生,會覺得這一個老師在外國混的非常好,有打入他們的學術社群,甚至是在地的生活。這種方式,也比較符合國外留學博士的人之常情。

目前的謝詞寫法,不免讓人懷疑國圖版論文的版本:

若僅為鄉民懷疑的「口試本」,當然並不知道口試委員是誰,故比較難以感謝口試委員。
若為「定稿本」,理應會一併感謝其他口試委員,甚至基於禮貌,也會在口試後,將定稿本寄送給流存,希望加深其印象。

三、講師不能當指導教授嗎?

當知道指導教授是誰後,大家也開始質疑,指導教授的身份,並非博士,甚至身份只是講師,何以可指導?

的確台灣很多朋友對於講師這一個頭銜(甚至很多人會對於reader的頭銜),容易望文生義,而直接推論不能當指導教授,但實際上從《LSE法學博士全文資料庫》之考察結果,以近幾年公開的法學博士論文,也的確有講師指導之現象。但真正的問題不在講師,而是…。

四、關鍵:指導教授在口試當時是否仍在LSE任教?

台灣留學生在攻讀國外博士學位時,最擔心的事情,莫過於指導教授年紀太大過世或退休,或指導教授換學校、換職業這類事情。這意味著,在這種師徒制體系下,你可能要更換指導教授,研究也可能全部或部分打掉重練。前一個指導教授希望你寫的東西,也未必是下一個指導教授要你寫的東西。簡單的說,這會相當地麻煩。

故目前各界在探討michael elliott指導教授的身份時,他在1982-1984年之千,發生職位的變動。若在進行博士論文口試審查會當下,他並不具備LSE教職人員之資格,是否仍可以擔任指導教授?目前這一篇論文如此草稿的樣貌,是否與指導教授要離開前的倉促有關?甚至很多程序是否因倉促而便宜行事?這應該也是必須釐清的關鍵爭議。

不過要證明這一件事情也不難,一般只要出示《口試審查當日的簽名單》,上面通常就會有口試老師及口試委員的簽名,且可證明口試日期。這種文件,只是一張紙,通常也是校方必定留存的項目。但顯然校方不知道是沒有、遺失,還是必須得到本人的授權才可以提出,目前也陷入混亂的局面。

五、關鍵:明明LSE有國際經貿法專長教授,但卻找了Michael Elliott?

對絕大多數的台灣到國外留學的博士來說,有機會的話,一定是尋求在該領域擁有學術聲望的大師級人物。畢竟要投入這樣龐大的學費與生活費的投資,當然希望能夠得到這樣專業教授的指導。對很多台灣留學生來說,博士論文的題目,或許也會是台灣碩士論文的衍生,故在選擇學校或指導教授時,反而是遷就或仰慕某指導教授在某領域的學術聲望而來。故發生選校,不選師的現象,或許碩士還有可能,但博士學位來說應屬相當罕見。

雖然蔡總統是否有拿到康乃爾的碩士,亦有人提出質疑,不過在此假設已拿到康大碩士。有康大碩士後,對一般留學生來說,既然已經決定以國際經貿法方向撰寫博士論文。甚至目前的論文全文,很有可能其初期的計畫書與研究構想,就是原本要在康乃爾大學攻讀博士課程的計畫書。就算康大不收,改到英國另起爐灶,理應也是找尋專業為國際經貿法之指導教授。顯然michael elliott先生並非此一專業,何以收取這樣的學生來寫論文,相當令人疑惑。對很多國外留學博士在師徒制國家找尋指導教授的過程中,也很常發生指導教授以專業不相符拒收學生的狀況。

發生專業並非國際經貿法的michael elliott先生,卻會答應收國際經貿法主題的學生;或已經唸過碩士的蔡總統,為何非得要找非國際經貿法專業的講師來指導?真的讓很多國外留學博士想都想不透。

在論文謝詞公開後,大家才發現到,原來 B. Hindley教授才是LSE校內國際經濟法專業。若他當真是口試委員之一,則會呈現出口試委員比指導教授更懂該論文題目之狀況,甚為詭異。而Hindley先生在LSE待相當久的時間久,也沒有離職或換職對博士留學生會產生的問題,為何蔡總統不找Hindley當主要指導教授?莫非Hindley因某些原因(如蔡總統之研究計畫書,不符合其要求?題目非其主要重點、資料格式不符等),不想收蔡總統當學生?Hindley教授不願意接手,將離職之Elliott先生之指導學生?

原因為何並不清楚。不過在看過蔡總統國圖版公開的博士論文後,想必大家也發現到,這一個格式,根本不符合一般法學博碩士論文應有之格式,根本不用看內容,就可以發現格式明顯不符,這樣的論文要改成符合LSE論文格式的文章,肯定需要大幅改進,是否是這樣的工程太過浩大?導致Hindley教授卻步呢?

六、John J. Barceló推定死亡?

對台灣的法律留學生來說,沒有必要,是不會隨便換學校,若要攻讀博士,原則上會在同一間學校,一以貫之。而轉換成本更高的,也包括從美國的A學校換到B學校,或轉換到歐洲的學校。很多美國的學校並不承認其他校的法學碩士,故若要攻讀法學博士,又要重新取得該校的碩士,這成本相當高。又如:歐洲與美國的學歷有時候也不相互承認,故就算在美國拿到碩士,要到歐洲攻讀博士學位,很多歐洲國家也會要求要先念碩士或者做某種資格的檢定,並非當然承認。

蔡總統在康大既然已經追隨國際經貿法專業的John J. Barceló III教授,想必他目前的很多論文內容(特別是沒有左右對齊的部分),很有可能都是當初申請康大繼續念博士的初稿。根據媒體猜測,很有可能是康大不收他繼續念博士SJD,導致須轉往英國發展。這樣的否定與拒絕,對留學生的留學計畫來說,肯定是很大的擾亂與傷害。。

Barceló教授本人的回信提及曾經讀過博士論文初稿。(作者提供,擷取自YouTube政經關不了)

若從謝詞以及前幾天Barceló教授本人的回信,似乎其曾閱讀過蔡總統博士論文初稿,給予相關的意見,與某種指導,並不因為蔡總統飄洋過海到倫敦政經而有改變,故可見彼此之間,有某種程度的師徒情誼。雖然總統府已澄清口誤,但對於一般台灣國外留學博士來說,若不確定外國教授的狀況,頂多只會說「年事已高,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但蔡總統卻會做推定死亡的假設。這也無怪乎,非常多網友認為,是否是在當年只是表面上維持和諧關係,但實際上,內心相當痛恨其不讓其在康大繼續唸書?這也在當前已經高度爭議的論文門之上,又增添了一樁疑點了。

*作者為留歐法學博士。本文以筆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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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隱 2019-10-08 06:40〈何以眾多法學博士不願公開力挺蔡總統論文與學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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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隱觀點:何以眾多法學博士不願公開力挺蔡總統論文與學位?(下)
心隱  2019-10-08 06:40

蔡英文博士論文爭議愈說愈複雜。圖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明總統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歷程。(盧逸峰攝)

關鍵疑點二、棄之如敝屣的博士證書與論文

對眾多國外留學博士來說,對於博士論文與證書,可說是相當寶貝與珍惜,說「敝掃自珍」,也不為過。這可以體現在,留學回台之後,第一步動作大概就是找人將博士證書護貝或裱框,深怕不小心傷到這得來不易的證書。當然另外也難免有炫耀的功能在內,擺在研究室、辦公室,秀給學生看,也是一種虛榮感。

至於博士論文,若有機會的話,肯定會多精裝或平裝幾本,放在書架上,炫耀有這光輝的過去,甚至遇到相同領域的朋友,來拜訪也可以當作禮品致贈。

這一切正常博士會有的作法,到了蔡博士卻不是如此。除了號稱一再遺失的學位證書外,連論文也都沒有一本裝訂的樣子,那怕是簡單的膠裝平裝。這應該也是讓國內眾多的博士,甚至是法學博士,都會瞠目結舌──竟然這麼簡單的文件,都提不出來!原本可以簡單得分的題目,卻搞到現在剪不亂理還亂的羅生門。

關鍵疑點三、最重視簽名的歐美國家,卻什麼文件都沒有簽名?

到歐美留學的台灣留學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歐美國家什麼都要「簽名」的文化或作法。想必很多人都會納悶,這些草到不行的簽名,真的有任何效果嗎?甚至會懷疑這樣的簽名,難道不能偽造嗎?不過入境隨俗,不用爭執這麼多吧。

在當前論文門的爭議當中,最常提及的,無非是論文沒有類似台灣碩博士論文,會有一頁包括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的影印簽名頁。不過這一個問題,經過筆者考察《LSE法學博士全文資料庫》後,發現到英國LSE論文格式,的確是相當獨特地不需要有博士委員會委員的簽名。(連「封面」都沒不用出現指導教授。)

1.為何相關學位證明信函均無簽名

不過這個格式,並不代表其他文件或證明沒有簽名。如校內跑口試程序,並在口試審查當天,不太可能沒有一張《口試審查通過的簽名單》並提供學校留存。其實只要校方拿出口試通過的簽名函,自然就可以抒解外界疑慮,但LSE卻依舊保持一向不主動回應或提出的低調。若是正常外國留學博士發生這種狀況,肯定是寫信或直接親自請校方行政單位快點公布,以釐清爭議。怎麼會是故意讓整件事情陷入這樣的羅生門?

除此之外,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列相關校方提供的證明文件或信函,都不需要有簽名,僅需打字即有效力。

圖示一
圖示一
圖示二
圖示二

2.為何不直接出示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學歷證明驗證?

其實遇到留學國的文憑,沒有登載簽名的狀況,也並非沒有補救方式。這對於眾多台灣的國外留學博士,也是簡單就可以回答的一題,就是直接出示:所謂貼有戲稱是「狗皮膏藥」的經外國代表處(或甚至外國相關政府單位驗證)的證書。

歷年來總統府公布的三份證明,僅有其中一份,疑似有外辦驗證的字樣。的確在2010年版本,有疑似驗證章之證書。

但大家只要隨便用英國學位、驗證至網頁搜尋,就會發現到,相關程序若是當真在2010年做成,則這一份文件有甚多可疑之處:

1.欠缺騎縫章

2.並非貼在正面,故並無法確定,右邊之代表處驗證章,是否就是貼在左邊正面證明文件的背面。

3.章內的內容,為2010年的內容,但似乎跟2012年的內容不太一樣。

(左圖來源:總統府針對總統論文與學位適宜之直播; 右圖資料來源:英國學歷認證程序@ Before Sunrise :: 痞客邦

順帶一提這一份「與正本相符」的證書,也更啟人疑竇。蓋國外留學博士,通常會在取得學位證書時,會影印多份,並每一份(複本)均申請驗證,目的在避免萬一原本遺失了,至少這種有驗證的複本,還是會發生與正本同一之效力。故若在2010年申請驗證時,可以用這種影印的複本,足以證明有正本存在。為何不驗證1984年之正本,而是驗證複本?或不給民眾看正本?若已經有正本,依據LSE相關規定,則不能申請補發,那和以 2015年又可以申請補發?

為了釐清民眾的疑慮,其實只需將2015補發之證書,依據相關下圖之相關規定,授權台灣駐英代表處向LSE進行查驗英國學歷,取得驗證章後,自可昭公信(除非台灣駐英代表處或LSE甘冒偽造文書之風險)。沒錯,這一題就是這麼簡單,就算沒簽名,外辦驗證章還是可以發生以昭公信的效果。這麼簡單,為何不做,真的難以理解!

關鍵疑點四、與指導教授、口委的關係,何以老死不相往來?

對台灣諸多留學歐美日的法學博士來說,為彰顯自己的學術地位,或師承某派之學術,在回台任教後,勢必會邀請外國指導教授甚至口試委員,來台進行專題演講或國際研討會。以擔任自己指導教授的口譯或演說稿翻譯,當作無上的光榮。也因為台灣留學生這種尊師重道的作法,也在國際間傳開,各國學界普遍對於台灣留學生有相當大的好感。

更不用說國際經貿法領域,在當年推動加入WTO貿易談判過程,政府相關單位均投入眾多資源。早期科研經費控管也相對寬鬆,故對大多數留學歐美日的法學博士來說,肯定會藉機邀請並招待自己的留學生或口委。

這也是很多法學博士,在觀察這一個事件上,情感上面,很難說服自己沒有問題的。若當真如同蔡英文在謝詞內,如此誠意地感謝這幾位教授之狀況,殊難想像,在台灣過去數十年間,推動國際經貿談判的過程當中,沒有將這些老師,邀請來台灣演講,或聘為政府相關諮詢顧問。甚至來台灣給台灣相關的談判,擔任顧問給予寶貴建議。或許Elliott教授,並非這一方面專業,可以理解;但另外兩位Barcelo 、Hindley,均是在國際舞台上有重要的角色,為何在1984年後,就像風箏斷了線,毫無聯繫?

來源:國圖版蔡總統博士論文。

這種狀況不免讓人懷疑,到底是否跟指導教授(或相關口試委員)是否相處不愉快?若沒有不愉快,怎麼會陷入此種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若指導教授這麼討厭這位學生,那又為何要答應指導?還是,問題是出在答應指導之後,學生的態度或反應不佳?不過若反應不佳,不符合要求,大可不讓他口試,怎麼會讓他口試通過?難道是在1982-1984年間,因michael elliot要離開LSE而遇到轉換指導教授之問題而導致這樣的扞格?

還是其實是蔡總統片面對於指導教授與口委的不滿?如在前述過程中,感受到指導教授與口委在刁難,不讓他快點取得博士學位,否定他第一次提的題目,又對於草稿本的格式、形式諸多刁難?又或者是,如同相關媒體所猜測,故意不簽名,希望他比照格式完成論文初稿,從而埋下未來老死不相聯絡的因子?

還是,其實也沒有跟這些教授之間沒有什麼不愉快,只是單純擔心指導教授與口委來台灣後,會透露一些不該讓台灣人知道的資訊?當然只好忍痛,決定老死不相往來?莫非是如同《政經關不了》節目當中的分析,口試後,應繼續補交論文,但並沒有補交,故擔心教授來台後,提及當年時說溜嘴了,就索性不邀請了呢?

對很多國外留學博士來說,邀請外國指導教授與口委來台灣,證明自己發展得很好,日子過得很好,其實是一種尊師重道的表現。何以做出這樣老死不相往來的決定呢,想必大家也是滿滿的問號!

人緣這麼差?何以親綠法律學者也挺不下去?

在發生蔡總統博士論文門與學位爭議後,非常多的國外留學博士之間,都會問彼此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你今天被誣賴了,你在留學期間同校的台灣朋友、你台灣的法律學界朋友、你的指導學生會不會挺身而出挺你或給予精神上的支持?」

大家的答案可想而知,一定是會的。雖然說在LSE留學拿到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台灣不算多也不算少,但對於留學母校無端被波及或領域被無端瞧不起(如原來法學博士這麼好念這種冷嘲熱諷)的言語,肯定會看不下去。

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如何鑑賞蔡英文博士論文」座談會。(盧逸峰攝)

雖然說這過程中也的確有LSE校友會、賴幸媛、江雅綺等力挺,但相對於之前在遇到重大爭議如太陽花學運或蔡賴爭總統候選人提名時,會有大量的親綠法律學界人士、民進黨立法委員發起連署挺政府、挺民進黨、挺蔡的活動。相較之下,在論文門及學位爭議之下,會站出來力挺的親綠法律學者數量甚少。蔡政府或民進黨在這些日子酬庸的親綠法律學者甚多,也不乏眾多由英國名校留學取得法學博士者,但頂多在臉書發文,轉一些對蔡有利的新聞,但鮮少真正撰文「主動」力挺。

到底原因為何,並不清楚。究竟是出於人緣、關係,還是其他因素,也不得而知。

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若某一天,有任何一人膽敢質疑國內法學大師(例如林山田)的德國博士學歷,肯定是會有一群徒子徒孫與刑法界的學者們,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力挺到底!人情冷暖,只有在患難時,才可以見真情也!(相關報導:陳淞山觀點:蔡英文撐破天花板,柯文哲破壞力難料更多文章

*作者為留歐法學博士。本文以筆名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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