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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個中國」裝上輪子(上)
2015-05-17 02:19:19 聯合報 黃年
編按:本文作者黃年為聯合晚報發行人。他以個人身分於本月九日在上海參加一場關於兩岸問題的閉門座談會,此會有兩岸藍綠紅三方面的智囊、學者、媒體人士、與大陸涉台官員參加。本文是黃年在會中提出的書面報告,焦點在探討「一個中國」的定義問題。
民進黨可能在二○一六年重返執政,對於這個變局,一般關懷兩岸局勢者都以負面的觀點來看待。我卻認為,不妨也試著用正面的觀點來看待這個變局。
在逐漸進入二○一六的此時,和在進入二○一六以後的時間裡,我認為,兩岸會有兩種力量交互作用。一種力量是:民進黨若重返執政,北京會認為,這是一個重新整理兩岸關係的時機,包括處理台獨問題。第二種力量是:民進黨如果重返執政,它也會覺得這是必須重新整理民共關係和兩岸關係的時候了,包括處理台獨問題。這兩種力量的交互作用,可能使得兩岸關係、民共關係得以整理,甚至使台獨問題也能得到某種形式和程度的處理。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妨用一種正面觀點來看待二○一六的到來。
進一步說,民進黨內面對二○一六的變局,也有兩種力量。一種力量就是要拐彎的力量,另一種力量就是不要摔跤的力量。這個很容易理解。
至於北京,我覺得也有兩種力量。一種是壓的力量,也就是由上往下的力量,這種力量放大到極致,或許就是地動山搖。另一種力量是托的力量,就是由下往上的力量,也就是一種調節「壓的力量」的一種力量,不能壓到破鏡難圓。北京或許會壓民進黨,但不能傷了台灣人民的感情和壓垮了兩岸和平與善意的基本框架。
所以,對民進黨,北京究竟是要它拐彎或是要它跌跤,這是一個選擇。對於台灣,北京在壓民進黨和壓台灣人民及壓台灣之間,也是一個選擇。這些選擇,會決定二○一六在歷史意義上,它究竟是正面觀點或負面觀點。
延續與超越九二共識
談到正題。我今天要談的題目是:九二共識的延續與超越。
現在大家用的「九二共識」這個詞,是蘇起先生在二○○○年創製的。但是,至少在一九九八年上海辜汪會,兩岸在工作層次已經有了這個概念。當年,許惠祐先生和唐樹備先生都幾度提到「一九九二年的共識」。蔡英文也參與了此會。
當時,許惠祐說,依照「一九九二年的共識」,雙方對「一個中國」的定義各說各話。唐樹備說,依照「一九九二年的共識」,關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大陸同意暫不討論,台灣認為認知不同。所以,至少在一九九八年,已經有「一九九二年的共識」這個詞,一共八個字。
到了二○○○年,蘇起創製了「九二共識」,把八個字變成了四個字。少了四個字,居然大發神威。可見政治符號的製作十分微妙,少了四個字,在傳誦轉述及運用上流利得多,甚至連唸起來都覺得神韻不一樣了,再加上這幾年的形勢變化,這四個字的效果也就大大的不同了。如今已成「兩岸共同政治基礎」。
但是,現在大家發現「九二共識」有其局限。因為,即使用最寬鬆的說法,說成「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它還是「各表」,還是各說各話。因此,我在很多年前就建議,要想辦法建立一個「九二共識升級版」,這也就是現在很多人正在談的「超越九二共識」。
所謂「九二共識升級版」,這個詞,分成兩段。前段留下「九二共識」四個字,就是延續,就不是否定或丟棄九二共識;後段的「升級版」三個字,就是超越。
我覺得,在目前的亂局中,「九二共識」這四個字還是必須維持,畢竟這四個字已經在兩岸激盪了十幾年,它是什麼和不是什麼,兩岸都已有默契;如果丟掉這四個字,換一個詞,一切就會愈說愈糊塗,東拉西扯,也將失去了焦點。因此,九二共識必須延續。但是,大家都知道,各說各話的九二共識,不能處理深水區的問題,所以必須升級和超越。所謂超越,就是朝向「九二共識精神的法制化」的方向來思考。
連結點與主體性
兩岸關係有兩個基本元素。一個元素是連結點,另一個元素是主體性。一向以來,大陸比較強調連結點,台灣比較強調主體性。
理想中的兩岸終局解決方案,應當是能在連結點和主體性上取得一個合情合理的平衡關係,然後加以法制化。但這卻正是最困難的地方。
主體性和連結點,在不同的政策架構中,呈現了不同比例的分布。比如說:對於台灣來說,一國兩制,只有連結點,沒有主體性。對於大陸來說,一邊一國,只有主體性,沒有連結點。對於兩岸來說,一中各表,連結點和主體性都不夠明確和穩定。
那麼,如何在連結點和主體性上取得一個合情合理的平衡關係呢?三月間聯合報有一篇社論,題目是《期待朱習會開創兩岸共同救贖》,其中有一句話:
「在分治而不分裂的共同認知下,兩岸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簽訂具有憲章地位的和平協議。」
我覺得,我們暫時不要爭論這些文字,因為文字只是相;而是先來斟酌這樣的觀念能不能考慮。觀念如果可以考慮,再來想文字,再來找方法。
這段話裡,「具有憲章地位的和平協議」,就是連結點,而且是連結點的法制化;「兩岸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就是主體性,而且是法制化下的主體性。
如果這個架構可以考慮,當連結點和主體性取得了合情合理的平衡,並以和平協議之類的機制加以法制化,那也許就十分接近「九二共識的升級版」了。
再回頭看這段話,開頭第一句「在分治而不分裂的共同認知下」,這句話是大前提。
如何建立「兩岸分治而不分裂」的共同認知呢?我覺得,要確立「兩岸分治而不分裂」,首先要確定「一個中國」的定義。如果一個中國的定義,能朝共同締造論、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第三主體、球體論、一中三憲、大一中架構,及大屋頂中國的方向移動,一個中國就可能成為「一個分治而不分裂的中國」。也就是說,關鍵在於解放思想。
一個中國的定義問題
接下來,我想談兩個觀念,第一個觀念是「一個中國」的定義問題。
各位經常帶著行李箱出入世界各地的機場,是否曾經發現,我們這一代是把行李箱裝上輪子的一代。以前,行李箱沒有輪子,要提著或扛著;但現在的行李箱有了輪子,可以推著走,叫它三百六十度旋轉也不難。打個比方,以前的共產主義理論是「馬/恩/列/斯/毛」,要提著扛著;現在加上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這就好像裝上了輪子,可以推著走,可以三百六十度打轉。這個裝上輪子的行李箱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再比如說,開始的時候,「九二共識」曾經一度擱淺,有一段時間北京公開否定九二共識,那個時候,九二共識就是一只扛不動的行李箱。但從二○○五連胡會後,再加上二○○八布胡熱線以後,九二共識加上了「一中各表」的輪子,至少台北說一中各表,北京不公開否定,十年來九二共識就成了可以推著走的行李箱。各位可以想像,如果拆掉「一中各表」這個若無似有的輪子,九二共識這口箱子就又要扛不動了。這些,都是一念之間。
我要說的是,未來兩岸的解決方案,重點是要在「一個中國」的定義上,也就是在「一個中國」這口行李箱上裝上輪子。這個輪子,不能少了「中華民國」這個元素。
其實,二十幾年來,北京對台工作的核心,就是希望台灣維持中華民國,希望台灣維持中華民國憲法。但這卻與北京在「一個中國」的定義上意圖消滅中華民國,是自相矛盾的。
北京要消滅中華民國,否認中華民國,否定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部分的中國,教台灣人民如何,尤其叫台獨如何去接受中華民國?又如何去尊敬中華民國?更如何去愛中華民國?於是,台灣的民意就從中華民國受中國欺負,上綱到中國欺負台灣,又上綱到中國人欺負台灣人;如果是這樣,台灣人又如何對中國產生感情?又如何兩岸一家親?更如何不生「反中仇中」的心理?
所以,要重建台灣人民的「中國認同」,必須「兩步走」。第一步,首先必須重建台灣的「人心」,就是要先認知中華民國是一部分的中國,亦即認知中華民國在「中國」之中有一個位子,有參與、有承當,有話語權,有成就感及「我們感」,用以培養「台灣人是中國人」的認同;然後,第二步,始能論及兩岸在「一個中國」的概念下如何整合的問題。這也許就是習近平主席所說的「心靈契合」之道。這個流程,必須從重新確立「一個中國」的定義開始,也就是必須使中華民國在「中國」之中有一個位子。
這個新的「一個中國」的定義,就是應當從前面所說的「共同締造論」或「大屋頂中國」的方向思考。這樣的思考並未脫離「一個中國」的範圍,而是仍在「一個中國」的範疇之中,只是把一個中國裝上了輪子。也就是,它是「一個中國」的延續,而不是否定;它也是「一個中國」的超越,而不是背離。
大屋頂下分治不分裂
如何說是延續又是超越呢?比如說:即使談「統一」,統一可以是消滅中華民國的統一,也可以是維持中華民國的統一。這樣一來,統一也可以裝上輪子。我請問:台獨的理論已經「升級」到「不終結中華民國的台獨」;統一的理論難道不能「升級」到「不消滅中華民國的統一」嗎?這裡面的因為所以,請大家思考。
再比如,談一國兩制,可以是消滅中華民國的一國兩制,也可以是維持中華民國的一國兩制。一國兩制也可以裝上輪子。二○一四年六月,孫亞夫先生和薄瑞光先生在紐約的二軌會談,談到一國兩制,就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能不能以承認中華民國的方法,來重新定義「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可見,這樣的思考已經存在,只是政治現實不給這種思考以出路。
如果「統一」和「一國兩制」都可以重新定義「一個中國」,都可以裝上輪子,則托古改制,就可能有「裝上輪子的統一」和「裝上輪子的一國兩制」。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中國」可以重新定義,能夠裝上輪子,那就可以成為「分治而不分裂的一個中國」。其中,「不分裂」就可以法治化,「分治」也在法治下運作。
從過程論來說,兩岸的互動要「和平發展」。從目的論來說,兩岸的整合也要「和平解決」。兩岸的解決方案,不能是弱肉強食、萁豆相煎,也不能是「你吃掉我,我吃掉你」。想像中,以消滅中華民國為目的的解決方案,終究不可能「心靈契合」,也就是終究不可能和平發展,也更無可能和平解決。如果不能和平解決,對整個世界,對兩岸,都將是一個悲劇,甚至將造成一場大災難。
現在,容我依據「大屋頂中國」的理論,為「一個中國」作一個初步的和嘗試性的新定義。大家先不要拘泥於文字,先斟酌一下其中的道理。這個新定義是:「在大屋頂中國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分治而不分裂的一個中國的一部分,兩岸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並簽訂具有憲章地位的和平協議,作為兩岸關係進一步整合與發展的法制化基礎。」
如此,九二共識也就可以從「一中各表」、「求同存異」的延續,進入「一中同表」、「聚同化異」的超越。
(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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