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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6中國時報社論〈海軍演訓懲處爭議 應給個說法〉— 一篇各打五十大板的虛矯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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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906777&#post906777
SCFtw5  #4樓 發表時間 : 2012-08-06 07:02

這篇社論真虛矯真狗屎~~~ ^@@^

這個演習是按劇本"表演"還是怎麼的?如果是按劇本"表演",那麼張鳳強脫線演出,據某大軍官說,「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單這個就足以送軍法,海軍當局衹要強調這個說明這個就足以說服天下人,何以至今不此之圖?!分明是色厲內荏,醜陋不堪!海軍當局還不是立即處分張鳳強,而是過了若干天才突然聞風而動,而且是單獨嚴懲張鳳強,真是豬仔得很~~~你主筆大爺的腦子看來不大好使,大家都有社會歷練,一看就知道裡頭有鬼,衹有你看不出來,是不是丫? ^@@^

隨艦大官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不認為有必要干涉。至少三級上官隨時知道艦隊位置,也都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不認為有必要干涉。抄收電文的小軍官沒一個喳喳呼呼的,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看這種事早就看慣了。如果這三個情理推斷都錯了,那麼中華民國海軍的能力就衹是在浴缸裡玩玩模型船的料,出海打仗就不必了~~~而且所有這些關連人等都有陪著張鳳強送軍法的希望~~~ ^+++++^

沒有任何規定事先不淮張鳳強脫離那條反映中華民國海軍多年來畫地自限不思進取的線。張鳳強當時往上報告了,隨艦的大官沒有說No,岸上的大官沒有一個說No。張鳳強帶艦隊脫離那條線十二個小時也沒有鬧出事來。海軍當局現在硬要拿違紀當理由把張鳳強送軍法,恐怕八成民意認為該送軍法的是董翔龍。

主筆大爺你說:『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我請教這位大爺:海軍當局對張鳳強此舉的"節制"何在?哪一條成文規定???哪一句事先的口頭告誡???哪一句當時的口頭禁止(不要強辯沒有大官隨艦)???哪一通當時的電文禁止(不要強辯電訊遮蔽)???

另外,【靠近他國海域】有罪嗎?!

小人欲入他人於罪,何患無辭~~~ ^+++++^

你這個主筆竟然到現在還在各打五十大板,看來是混飯吃的,不過大概混不久了~~~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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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80600362.html
社論 - 海軍演訓懲處爭議 應給個說法
2012-08-06 01:00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海軍一六八艦隊隊長張鳳強,因為演訓任務超越我防空識別區,遭到記過移送調查處分,儘管軍方強調演訓任務有其紀律,但外界仍有相當爭議,認為該處分係基於「外部(日本)」壓力。持平而論,張鳳強未依演訓計畫,將艦隊帶離既定海域長達十一、二個小時,不能不處理,否則未來一遇演訓,海陸空將領個個都來一套「將在外」的自由調度計畫,軍隊還有何軍令、紀律可言?

     唯此次演訓過程值得爭議之處不少,致使後續懲處難服人心。特別涉及釣魚台周邊海域,又沾惹上民族情緒,甚至有人指責國防部的處分有「媚日」之嫌,根據媒體報導,一六八艦隊的演訓課目是假想台灣西部海空優勢盡失,艦艇要往東岸戰力保存,同時模擬中共有兩艘飛彈快艇追擊,為避免曝露在中共飛彈射程範圍內,故國防部確有在我防空識別區外圍保持戰力的作戰計畫。

     同情張鳳強的不具名海軍官員認為現有操演計畫並未限制艦艇戰術運用不能駛出防空識別區,且張鳳強向東駛出識別區的十一點五個小時內,持續電文通報,軍方能完整監控張鳳強艦艇的動向,沒有任何人有異議,遑論下達返航命令,且張鳳強航行到距與那國島十三點五浬處,並未進入日方十二浬海域。

     不過,海軍司令部卻強調,張鳳強的通報電文未經統裁部核准,越域航行時間長達十一個小時又卅分,「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若戰機也跟著飛出演習區域,機艦齊發,豈不造成國際誤解和紛擾!」

     從海軍不同消息來源顯示,張鳳強處分案至少有幾處疑點,有必要在未來詳實調查後,公布並給國人一個合理的說法,也才能讓被處分者心服口服。第一,就算海軍演訓計畫並未明文禁止不得駛出防空識別區,但若張鳳強越域確實造成空軍戰機演訓形同中斷,則非處分不可,海空聯合演習,哪裡容得下海軍自己玩爽的?

     第二,演訓統裁官到底是否同在一六八艦艇上?不論在不在艦上,統裁官對張鳳強自作主張有無制止?如果毫不制止,則軍方要處分張鳳強,就很難輕放過演訓統裁官,即使如海軍司令部所言,當天演訓統裁部設岸上左營,並未在艦上,如果因此不知一六八艦越域之舉,那設演訓統裁官何用?

     第三,張鳳強越域航行超過十一個小時,電文通報不斷,軍方說法是演訓期間,艦隻發出電文極多,抄收官員並沒有仔細看清楚電文內容,以致張鳳強誤認海軍並未制止其行為,果若實情如此,那所有「不仔細看電文」的海軍官員應給予比張鳳強更嚴厲的處分,艦艇在外,所有回報電文都是指揮作戰最重要的情報資訊,海軍各層級官員十一個半小時間,對所有電文視而不見,豈非拿演訓當兒戲?平時演訓當兒戲,戰時還有何整體戰力可言?

     張鳳強遭處分後,部分立委聲援認為這是國防部作踐自己,如果艦艇連接近他國海域就受軍法制裁,未來如何處理東沙、太平島和釣魚台的問題?台灣國際處境維艱,戰略位置敏感,正因如此,各軍種才更要謹慎,即使要處理周邊海域問題,也得三軍統帥說了才算,豈容個別機艦指揮官藉演習逞能?今日張鳳強越域,明日哪架戰機越線,周邊海域紛擾還有完沒完?

     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演訓視同作戰,所有動作都要依循作戰計畫與綱領,不容稍有差池,軍方面對此案,既不能因為礙於日本壓力而辦人,更不能因為保釣的民族情緒而不辦人,保釣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哪裡是三不五時越域衝撞的莽夫行徑能達到目的?

     但國防部也得捫心自問,到底是否礙於日方壓力,才會在演訓結束一周後突如其來的決定懲處?而獨辦張鳳強一人,是否為了卸責交差?讓張鳳強頂住海軍輕忽演訓的疏失?國防部既已交付軍檢調查,就得詳實議處,不論最後處分輕重,都要給國人一個事實真相的交代,否則,不但張鳳強氣難平,國人也會看扁包括國防部在內的國軍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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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暢 2012-8-9〈十問高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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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micrevolution.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9.html
十問高華柱 
張貼時間:9th August 2012,張貼者:江暢

由於張鳳強案受到馬英九總統關切,國防部長高華柱不得不在昨天(8日)上午出面舉行記者會,結果只是以義正詞嚴的態度和冠冕堂皇的話試圖影響輿論的方向,仍然沒有講真話。對於高在記者會上的言論,我有一些質疑:

第一,你說「海軍司令部對於168艦隊的操演違反紀律所做的懲處及檢討,引起社會各界關切,特別表達歉意。」你這番話的意思是海軍的不對囉?既然是海軍懲處不當,為何不叫董翔龍道歉、請辭?你卻出來道歉了,如果總統不出面,你會跳出來嗎?你可不是會替部屬道歉的人啊!

第二,海軍司令部處理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因為你的指示和堅持(別不承認,凡走過必留痕跡),才會引起社會群情譁然與不平(可不是你說的「各界關切」而已),如果一開始你能接受林鎮夷的建議,不要過當懲處,事情的發展何至於如此?怎麼你卻把處置不當的責任都推給海軍了?你為什麼不敢誠實地為自己的誤判情勢與謬誤指示以及頑固堅持而向社會大眾道歉呢?

第三,你說「民代、媒體沒有就事論事與理性探討,甚至解讀錯誤......影響與傷害國軍士氣。」難道這件傷害國軍士氣的始作俑者不就是因為你的決策錯誤(堅持給予張鳳強不符比例原則的法辦和重懲)才造成的嗎?你如何能夠回過頭來指責媒體與民代的不是?

第四,你說這件事「與馬總統8月5日提出的『東海和平協議』無關,並『以人格保證』在總統公布『東海和平協議』之前並不知悉」,馬總統提的是「倡議」,不是你講的「協議」,所以當然「無關」,也「並不知悉」。以你凡是上呈到你桌上的公文絕對不容許一個錯字的個性,你怎麼可能會粗心到把總統的「倡議」變成「協議」?這兩個詞兒的概念可是完全不一樣的,博學多聞的你當然不可能不會不知道,你敢說你不是故意玩弄文字遊戲來欺騙社會大眾?

第五,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的聲明指出,「『東海和平倡議』屬於國家重大外交政策,公布前除少數參與研議的政府國安、外交等高層人員外,對外嚴格保密。」請問你身為國防部長難道不是屬於國安高層人員之一?你的意思是總統根本不把國防部當作國安部門的一部分,所以這些攸關國安外交政策的會議你都不會參加,因此並不知情?假設這是真的,那麼你敢不敢發誓7月底國安相關單位並沒有任何人「提醒」你針對這次艦隊駛近日方海域可能會「破了總統的局」?

第六,你說「國防部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操演艦隊、艦指部、統裁部、裁判組,甚至海軍司令部與參謀本部都有疏失」,既然是經過調查才發現都有疏失,為何未經調查清楚就先重懲支隊長?你只顧著維護上頭的「局」而不搞清楚狀況就下令撤職嚴辦,不覺得是在草菅人命嗎?你能說你這樣子不是在做給誰看?

第七,你說「求勇敢之將易,求廉正之將難」,莫非你認為現在的國軍將領當中真的只有「勇敢之將」,而少有「廉正之將」?你自己又是屬於哪一種類型的呢?身為國軍的大老闆講這種話,豈不是讓社會恥笑國軍多的只是會逞匹夫之勇的人,而缺少廉能正直的將軍?你這樣講,叫我們的將領今後該如何自持呢?你這樣子引喻失義,又不覺得你自己才是真正「傷害國軍士氣」的禍首元凶,能不讓官兵為你感到心寒和悲哀嗎?

第八,你說本案「一開始就聚焦在紀律,和政治毫無關係」,可是你以支隊離開操演區當作違反紀律的理由來重辦張鳳強根本講不通,如果只是單純的「違紀」事件,你怎麼會這麼堅持把他記大過調委員(連個副職都不給他),還外加移送法辦?「軍紀」事件不是該由政三管的嗎?還是你認為軍檢閒閒沒事幹,讓他們管管軍紀事件?你把一個「違反軍紀」(這是你說的)的人直接送去法辦,不覺得太心狠手辣嗎?你對待自己人可曾如此?你又豈能夠以強調「軍紀」的重要性來合理化你的誤判和錯殺?

第九,你說「受到懲處的人,應該坦然接受,做一個有風骨的中華民國軍人」,我要表示強烈異議,本案根本沒有人有錯(沒有錯的理由,我當跟海軍理論),你不能夠以「株連九族」的方式讓他們為你的錯誤決策犧牲,所有參與訓練總驗收的官兵(不論艦、岸各相關單位)當中,有許多人都擁有不只一年以上的參演經驗,你這樣大肆肅殺,不僅讓海軍官兵感到昨是而今非,也必然會因此產生不滿和怨懟。請問高部長:你叫他們如何能夠坦然得起來?接不接受懲處跟有沒有風骨毫不相干,你不可以用這個大帽子扣在他們頭上!

第十,請問高華柱,你的風骨又在哪裡呢?風氣從來都是上行下效形成的;你風不行,草何以偃?你如果有勇氣為你的決策負責,下面的風骨和擔當自然就一一出現了。高華柱,你不覺得現在正是你展現風骨和擔當,樹立典範的最佳時機嗎?如果你依然「好官我自為之」,又有何臉面要求部屬「做一個有風骨的中華民國軍人」呢?

高華柱,是人都會犯錯,不是因為你是部長就不會犯錯。你犯錯並不丟臉,丟臉的是犯了錯還硬拗;你要硬拗就必須說謊,你只要說一個謊,就必須用許多謊話來圓這個謊,要命的是,你還要拖累眾將官們配合你繼續說謊。你們在記者會上的許多言論,根本就是荒腔走板、欲蓋彌彰!高部長,你真是丟臉丟到家了,不要再唬弄社會大眾了,坦然為自己所做的錯誤決策負責,做一個有風骨的中華民國國防部長吧!

最後,我呼籲所有受到懲處的人都應該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的清白和權益辯護,凡是受到懲處的人,從現在開始就要開始為自己的清白尋找證據,並多方諮詢任何能夠協助各位討回公道的人(網路很發達,可以多多串連),做好申訴的準備,一旦接到懲罰令,應在30天之內向權保會提出,為維護自己的清白權益與正義公理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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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幫馬幫主?!
SCFtw2  2012/08/07 21:02

丁渝洲說:『這已非單純的違紀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151/112012080700125.html

陸軍上將,國安會強人,丁渝洲有這樣的資歷。

丁渝洲說的不是違紀懲處輕重的事。違紀懲處有輕有重或輕或重,但仍然是違紀問題。如果衹是評論演習違紀,評論者應該不會說:『這已非單純的違紀問題』。丁渝洲等於點明了海軍當局對張鳳強的嚴懲還有演習違紀之外的因素 --- 這一點大家都知道。

兩個退役海軍中將公開支持張鳳強(蘭寧利、雷學明),兩個退役陸軍老上將公開支持張鳳強(丁渝洲、陳鎮湘),高華柱、林鎮夷、董翔龍這三人幫如果在事情爆開的第一時間就拿出一番【近來演習紀律很差,必須嚴加整頓】的說詞來,或許還可以說服一小部份人,現在太遲了,搬出抗命罪也衹是讓人覺得你像是愈描愈黑愈陷愈深的樣子,連沒什麼軍事常識的人都很難說服了。

高林董這三個軍頭的結局如何?還是要看馬某(四人幫幫主?)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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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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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
SCFtw2  2012/08/07 00:25

秦檜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說:「懲處一位將軍對我們很沉痛。這是單純紀律問題,不可能是『媚金求和』,大宋絕不會做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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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馬桶最後竟然讓這些糞袋將軍得逞~~~
SCFtw2  2012/08/07 15:21

董翔龍帶著一票海總的人在國防部開記者會,羅紹和主持。

董某宣稱要擴大懲處範圍,作剛強正直狀。董某在國防部昭告天下要加碼蠻幹,不可能事先沒有部長高某的認可。

報上有消息說對張鳳強的懲處(撤職+法辦)是部長高某、總參林某、和海總董某在國防部裡定案的,現在看來董某背後確實有長官撐腰。

藍綠民代、各路媒體、各路網民、各路名嘴一致大罵,這種時候不多,國防部負隅頑抗,如果馬桶最後竟然讓這些糞袋將軍得逞~~~唉~~~我又能有什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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