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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5 #4樓 發表時間 : 2012-08-06 07:02
這篇社論真虛矯真狗屎~~~ ^@@^
這個演習是按劇本"表演"還是怎麼的?如果是按劇本"表演",那麼張鳳強脫線演出,據某大軍官說,「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單這個就足以送軍法,海軍當局衹要強調這個說明這個就足以說服天下人,何以至今不此之圖?!分明是色厲內荏,醜陋不堪!海軍當局還不是立即處分張鳳強,而是過了若干天才突然聞風而動,而且是單獨嚴懲張鳳強,真是豬仔得很~~~你主筆大爺的腦子看來不大好使,大家都有社會歷練,一看就知道裡頭有鬼,衹有你看不出來,是不是丫? ^@@^
隨艦大官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不認為有必要干涉。至少三級上官隨時知道艦隊位置,也都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不認為有必要干涉。抄收電文的小軍官沒一個喳喳呼呼的,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看這種事早就看慣了。如果這三個情理推斷都錯了,那麼中華民國海軍的能力就衹是在浴缸裡玩玩模型船的料,出海打仗就不必了~~~而且所有這些關連人等都有陪著張鳳強送軍法的希望~~~ ^+++++^
沒有任何規定事先不淮張鳳強脫離那條反映中華民國海軍多年來畫地自限不思進取的線。張鳳強當時往上報告了,隨艦的大官沒有說No,岸上的大官沒有一個說No。張鳳強帶艦隊脫離那條線十二個小時也沒有鬧出事來。海軍當局現在硬要拿違紀當理由把張鳳強送軍法,恐怕八成民意認為該送軍法的是董翔龍。
主筆大爺你說:『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我請教這位大爺:海軍當局對張鳳強此舉的"節制"何在?哪一條成文規定???哪一句事先的口頭告誡???哪一句當時的口頭禁止(不要強辯沒有大官隨艦)???哪一通當時的電文禁止(不要強辯電訊遮蔽)???
另外,【靠近他國海域】有罪嗎?!
小人欲入他人於罪,何患無辭~~~ ^+++++^
你這個主筆竟然到現在還在各打五十大板,看來是混飯吃的,不過大概混不久了~~~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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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80600362.html
社論 - 海軍演訓懲處爭議 應給個說法
2012-08-06 01:00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海軍一六八艦隊隊長張鳳強,因為演訓任務超越我防空識別區,遭到記過移送調查處分,儘管軍方強調演訓任務有其紀律,但外界仍有相當爭議,認為該處分係基於「外部(日本)」壓力。持平而論,張鳳強未依演訓計畫,將艦隊帶離既定海域長達十一、二個小時,不能不處理,否則未來一遇演訓,海陸空將領個個都來一套「將在外」的自由調度計畫,軍隊還有何軍令、紀律可言?
唯此次演訓過程值得爭議之處不少,致使後續懲處難服人心。特別涉及釣魚台周邊海域,又沾惹上民族情緒,甚至有人指責國防部的處分有「媚日」之嫌,根據媒體報導,一六八艦隊的演訓課目是假想台灣西部海空優勢盡失,艦艇要往東岸戰力保存,同時模擬中共有兩艘飛彈快艇追擊,為避免曝露在中共飛彈射程範圍內,故國防部確有在我防空識別區外圍保持戰力的作戰計畫。
同情張鳳強的不具名海軍官員認為現有操演計畫並未限制艦艇戰術運用不能駛出防空識別區,且張鳳強向東駛出識別區的十一點五個小時內,持續電文通報,軍方能完整監控張鳳強艦艇的動向,沒有任何人有異議,遑論下達返航命令,且張鳳強航行到距與那國島十三點五浬處,並未進入日方十二浬海域。
不過,海軍司令部卻強調,張鳳強的通報電文未經統裁部核准,越域航行時間長達十一個小時又卅分,「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若戰機也跟著飛出演習區域,機艦齊發,豈不造成國際誤解和紛擾!」
從海軍不同消息來源顯示,張鳳強處分案至少有幾處疑點,有必要在未來詳實調查後,公布並給國人一個合理的說法,也才能讓被處分者心服口服。第一,就算海軍演訓計畫並未明文禁止不得駛出防空識別區,但若張鳳強越域確實造成空軍戰機演訓形同中斷,則非處分不可,海空聯合演習,哪裡容得下海軍自己玩爽的?
第二,演訓統裁官到底是否同在一六八艦艇上?不論在不在艦上,統裁官對張鳳強自作主張有無制止?如果毫不制止,則軍方要處分張鳳強,就很難輕放過演訓統裁官,即使如海軍司令部所言,當天演訓統裁部設岸上左營,並未在艦上,如果因此不知一六八艦越域之舉,那設演訓統裁官何用?
第三,張鳳強越域航行超過十一個小時,電文通報不斷,軍方說法是演訓期間,艦隻發出電文極多,抄收官員並沒有仔細看清楚電文內容,以致張鳳強誤認海軍並未制止其行為,果若實情如此,那所有「不仔細看電文」的海軍官員應給予比張鳳強更嚴厲的處分,艦艇在外,所有回報電文都是指揮作戰最重要的情報資訊,海軍各層級官員十一個半小時間,對所有電文視而不見,豈非拿演訓當兒戲?平時演訓當兒戲,戰時還有何整體戰力可言?
張鳳強遭處分後,部分立委聲援認為這是國防部作踐自己,如果艦艇連接近他國海域就受軍法制裁,未來如何處理東沙、太平島和釣魚台的問題?台灣國際處境維艱,戰略位置敏感,正因如此,各軍種才更要謹慎,即使要處理周邊海域問題,也得三軍統帥說了才算,豈容個別機艦指揮官藉演習逞能?今日張鳳強越域,明日哪架戰機越線,周邊海域紛擾還有完沒完?
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演訓視同作戰,所有動作都要依循作戰計畫與綱領,不容稍有差池,軍方面對此案,既不能因為礙於日本壓力而辦人,更不能因為保釣的民族情緒而不辦人,保釣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哪裡是三不五時越域衝撞的莽夫行徑能達到目的?
但國防部也得捫心自問,到底是否礙於日方壓力,才會在演訓結束一周後突如其來的決定懲處?而獨辦張鳳強一人,是否為了卸責交差?讓張鳳強頂住海軍輕忽演訓的疏失?國防部既已交付軍檢調查,就得詳實議處,不論最後處分輕重,都要給國人一個事實真相的交代,否則,不但張鳳強氣難平,國人也會看扁包括國防部在內的國軍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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