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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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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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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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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國際萬象【尋王之盟】城市/討論區/

致中、扁家、一邊一國連線
2010/11/28 23:05 瀏覽1,872|回應50推薦2

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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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張爺

致中ㄚ在選前的訴求令人瞠目結舌,選後發表當選感言,依然如是,開口、閉口都是「gwen把巴」如何如何,開票結果證明致中的「gwen把巴被迫害」策略有效,不但是全國直轄市議員第二高票,而且順利擠下一名民進黨提名的候選人,也呼應了選前獨派「致中當選比小英重要」的口號,蔡英文果然落選。

在台灣確實早已很多人對扁案、扁家早已感到厭倦而疲累,連相關新聞也縮小到只看看標題,我也是其中之一,也因而在此次五都選舉才發現台灣又多了一個「一邊一國連線」,相傳是陳水扁在今年七月授意無黨籍的市議員參選人籌組,以闡揚一邊一國的理念。另外,為因應民進黨「不准黨籍候選人跨黨聯合競選」的規定,陳水扁的山不轉路轉,馬上指示可以分別組織「民進黨提名的一邊一國連線」和「無黨籍的一邊一國連線」,來迴避這個規定。

現在選舉結果證明陳水扁的確不省油,成立僅僅四個月,就以提名41人,當選36席的優異成績幾乎讓台聯、新黨及親民黨提前泡沫化。新黨提九上三,親民黨提十七上四,台聯提十五上二,與一邊一國連線的提41上36根本不能相比。除了致中,深度台獨的指標人物,如鄭新助、王定宇、童仲彥等人全部當選。UDN報導:一邊一國連線當選席次在五都選戰市議員開出總有效票數748萬1954票,囊括67萬3264票,占全國得票數8.9%,若以政黨全國不分區立委分配比例,已有一席以上席次的實力。

目前「一邊一國連線」並未登記為政黨,巧妙地遊移於民進黨與無黨籍之間,民進黨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被「一邊一國連線」挾持,到時不是民進黨又回到由扁系人馬操控,就是「一邊一國連線」取代民進黨成為台獨代表團體。目前的跡象,「一邊一國連線」可能是以插旗民進黨為第一目標,因為這樣的成本最低,速度最快。

貪汙、洗錢、召妓等等都不是問題,扁式台獨已經凌駕李登輝,成為新的台獨霸主,陳水扁給他自己比擬成南非的曼德拉與跆拳寶貝楊淑君,但我認為陳水扁應該與毛澤東相比更貼切。

致中在選舉活動中高分貝訴諸他把巴被政治迫害的悲情,他呼籲「台灣人」用選票給馬英九「搧嘴巴」,以提名41上36的成績來看,是有「台灣人」依照他的指示行事的。占全國8.9%的得票數很容易瞬間擴散,就像當年長征後剩下僅僅幾千人的中共最後發展到三、四百萬的紅軍。

一場五都選舉,其實不止給了國民黨二年前選票持續流失的警訊,連民進黨都有可能在幾年之後被借殼上市,甚至被取代。對國民黨,對對岸充滿怨懟的不只是致中ㄚ,這36席也許未來是另一個獨派政黨的創黨元老,而其精神領袖就是陳水扁。

「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政治議題往往是超越法律、超越道德標準的,在「革命」的過程中,沒有什麼「貪汙」、「洗錢」或「召妓」的對錯是非,「成王敗寇」才是最後的檢驗標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扁案八大疑點
2010/12/03 09:52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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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bian.tw/?c=1&id=136&ref=ch
http://abian.tw/?c=1&id=138&ref=ch

Gail的舊文在此,我今天想說:

一、兆豐金公股轉民股對國家並非壞事,國營銀行需由國家承擔銀行損失,民銀銀行自行承擔損失。

二、二次金改銀行合併也並非壞事,並非銀行大併小是正常,小併大就不正常,要看內部結構、轉型性質、未來發展屬性。

三、如果因為牽涉到國家政策就說扁貪污,這三年來國民黨大政策的錯誤也足夠被稱為貪污了!大政策上特定圖利大企業大商人,不一定收錢,只要政商有基因上的姻親關係,何需收錢!?若二次金改、龍潭購地能夠定罪,這三年來各大科學園區的弊端為何沒有被定罪?二次金改那些銀行為何只查找阿扁而不往下查當時合併的所有銀行?

中科三期四期不用貪污,但危害農民與當地居民是顯而易見的,這是國民黨的大政策,因中科而獲得利益的土地投機客與政客是有的,至今沒看到辦理,當然高層更不可能因此涉案--因為清廉、因為「符合公眾利益」。

這是「清官」,也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清官」。

四、學過政治學理的人這樣幼稚,在當年,我自己必須反省的恐怕更多。

0624中時-官股又過半 但鄭深池以民董保送上壘
https://city.udn.com/3336/1750027#rep1750027


本文於 2010/12/03 10:29 修改第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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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173&aid=435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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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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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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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

【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城市快報
2010/12/23 13:05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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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張爺

 【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城市快報
發送人:     Gail (GAIL)
發送時間:     2010/12/19 10:00:14
內容:     這是我身為「天與地之間的塵埃」站長第一封也是最後一封公開信,此封信後,所有客卿將被請出蔽小站。

聯網機制有兩個錯誤,市民數量肥大卻不發帖;推薦流於洗版、意氣之爭,而喪失提拔好文的初衷本意。部落格該回歸原本機制--點閱率以及迴響,2003年底我剛來聯網時確實很快樂,也只有這些陽春機制,曾幾何時,人心不再。

所以我決意在他處重新出發,這個舊站,就當作舊日文章的收藏庫,也將被隱藏起來,特此公告。

Gail
上午 09:58 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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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56391
~~~~真是的
    回應給: 幕影(yuanxiao) 2010/12/23 11:32 推薦0


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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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她發生什麼事了

您與她不是很麻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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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56121
唉呀呀!被踢出【天與地...】城市,嗚~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23 10:59 推薦2


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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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你已被踢出【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城市。(2010/12/19 10:00)」

我什麼都沒做,只希望一個主文的回應不要偏離主題,以及,不要在別人的文盤裡吵架,這樣就要被驅逐出境?怎麼這麼嚴格啊?

台灣不是「多元社會」嗎?統一有人講,台灣建國也有其道理。各人有各人的認知與想法,來此交流,做個朋友也不一定要同一個鼻孔來呼吸呀!?

【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城市現在連「訪客」也不給看了,到底裡面都放些什麼鴻文呢?



本文於 2010/12/23 11:01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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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把尺
    回應給: 幕影(yuanxiao) 2010/12/21 11:20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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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叫我不要撞歪樓,我另開新欄,結果他人跑回本欄酸諷我,為了名節,我不得不講,他繼續諷刺,我跟帖,因我太清楚聯網常客如何「鑽洞」。

我不希望再講,希望你們能把守「同一把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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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50293
打個商量:拜託不要在本特區互摃
2010/12/21 11:01 推薦0


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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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不要在本特區互摃,如果我是城市幹部,會把這些無關的回應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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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50259
.
    回應給: 筆記阿本(支持投票 )(ltj0111) 2010/12/21 09:17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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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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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50097
.....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21 00:49 推薦0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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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一定要好好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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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49804
原來尋盟只是一處擂臺戲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17 15:10 推薦0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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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擂臺怎可沒有準備資料證據?"

原來尋盟只是一處擂臺戲 ,打打相撲或摔角的擂臺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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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41417
沒該有水準
    回應給: 筆記阿本(支持投票 )(ltj0111) 2010/12/17 09:26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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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上擂臺怎可沒有準備資料證據?

既沒準備只得嘻皮笑臉,這……風度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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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一把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17 00:05 推薦0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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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多加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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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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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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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0.

Prove it!!
    回應給: 筆記阿本(支持投票 )(ltj0111) 2010/12/16 20:02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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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照先前Gail的邏輯,扁的2010縱囚論,大概是遭受"政治破害"的緣故或後遺症吧』

Pro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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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明磊落,自然奸孽橫生,尤以這隻為甚
    回應給: 張爺(soros) 2010/12/15 19:35 推薦3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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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影
獨孤無劍
張爺

一兼二顧,摸蛤仔兼洗褲.一石三鳥,出出歪嘴穩賺不賠的無本生意.真是讓他樂歪了.

不過KMT向來挺笨,愈到關鍵時刻愈笨,總是有跡可循啦.大家就等著看這齣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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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我不當梟雄好多年
2010/12/15 19:22 推薦3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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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影
獨孤無劍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我怎麼都覺得阿扁鼓吹特赦還是為自己,因為一旦實施特赦又排除阿扁,民進黨一定藉勢操作搞得深綠之徒群情激憤,淺綠及中間選民以為於法不公,藉此凝聚綠營選票。因此執政黨會陷入「要麼便宜了到阿扁,要麼做悲情牌給民進黨打」的兩難。陳水扁這招讓對手顧此失彼,穩贏的牌局,執政黨若還陪他玩,就真的笨死活該了。

記得吧,陳水扁為了交保曾經在法庭上施苦肉計裝死裝病,真是「吓戲吓井」,厚顏無恥的孬。真正梟雄應該是殺人越獄,而非自認為政治犯卻還哀哀告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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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是最沒資格談減刑的人
    回應給: 幕影(yuanxiao) 2010/12/15 15:01 推薦3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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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影
張爺
獨孤無劍

2007年7月17日,扁提前縱放第一批共10070囚犯,造成台灣治安更加惡化,一名在河邊散步的大學教授遭縱放的煙毒前科犯打死.陳水扁是最沒資格談減刑的人,而其竟誇辭減刑,只是突顯陳家人無恥的基因而已.

扁縱囚萬名以上,讓台灣治安更加敗壞.現在倒好,反建議小馬也來個百年縱囚,毀馬名於罵名,自己卻坐收漁利與虛名.

照先前Gail的邏輯,扁的2010縱囚論,大概是遭受"政治破害"的緣故或後遺症吧 .誰規定建國百年定要減刑了? 治亂世還需用重典哩!

***********************************

   宋. 歐陽修 "縱囚論"


據新、舊唐書太宗本紀及通鑑•卷一百九十四唐
紀十的記載,唐太宗於貞觀六年十二月親自審錄
監獄裡的犯人,因可憐那些已經被判死刑的囚
犯,便全數縱使返家,限令明年秋天再回來就
死。及期,他們果然都自行歸來,太宗就全赦免
了他們。本文即對此事的批評,作者以為此事不
近人情,指為「立異為高,逆情干譽」,不足為
法,可謂對唐太宗極深刻的譏諷。


[歐陽修.縱囚論]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
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
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
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音;譬)囚三百餘人,
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君子之難能,期
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
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
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
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
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
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
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
來乎?

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
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
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
哉?

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
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
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
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
無之事也。

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
之, 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
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
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
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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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利用減刑再蓄政治能量
2010/12/15 09:31 推薦3


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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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獨孤無劍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引用文章:《扁擬爭百年特赦 「我不用減」

「他不用減刑,其他人皆可」,這不是政策性買票嗎?可卻是蠻能感動受刑人及其家屬的。全國有多少受刑人?連同家屬一共有多少選票?到底是選舉達人,這都是經過盤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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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吳淑珍入獄的議題
2010/12/09 13:23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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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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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

針對吳淑珍入獄的議題
2010/12/09 13:23 推薦1


kennery分身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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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YouTube-CCTV海峽兩岸20101208(3/3)~台灣熱議吳淑珍入獄
※反廢死不敵人權大小puppies原因不在於立場不正確,而在於:
.缺乏後台支援(政府、組織等等),立場易被抹黑
.各走各的,力量無法達到1+1>2效果
.流於謾罵與閑聊階段
※能原諒、包容他人過失,但必須明辨是非,才不會變成濫好人。~靜思小語-慈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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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到我主欄去發文
    回應給: 露西佛爾Lucifer--筱蒨(ying6100) 2010/12/07 16:58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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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看出我的暗盤,改日再回,我必須嚴格限制自己一天寫文時間,要不真不能做正事了!

也請到我主欄去發文。


本文於 2010/12/07 16:59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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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16267
不好意思,又偏離主題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7 16:56 推薦3


露西佛爾Lucifer--筱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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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Gail

因為Gail說的金改洗錢弊案內容,可能因為不夠深入瞭解起訴書及判決書,所以很多錯誤的解讀,造成嚴重偏誤,我以參與全案旁聽的了解,略作說明:

Gail說:

一、檢察官起訴書裡,林全沒列入被告,而在另一則舊新聞裡,林全堅稱在元大事件上自己守住立場。

林全為何沒列被告?他不是元大一案的關鍵點嗎?

金改洗錢弊案因為牽連甚廣,特偵組為了避免影響國家發展,重點放在打擊掌握最大權勢的「主謀」身上,對於畏於權勢,聽命行事的下級部屬,以及被迫行賄的金控財團,都網開一面,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所以起訴以貪污罪的扁珍,及奉命施壓的馬永成為主,打老虎比打蚊子重要多了。

林全在元大案上沒有收賄、沒有施壓放水,甚至嚴守購併底線,被馬家罵得半死。不是關鍵點就一定是貪污共犯,林全只是元大購併案的相關關係人而已。

二、檢察官起訴書裡,鄭深池列為被告,但判決書卻沒有提到兆豐金或者鄭深池,周占春判決二次金改的諸多案件裡沒看到兆豐金這一案件,不是很奇怪嗎?

三、元大一案,檢方起訴的是辜仲瑩,起訴書寫道:「另一方面則經其兄辜仲諒之引介與吳淑珍結識,欲藉以建立與執政高層間之良好關係,嗣辜仲瑩果於93年4月間順利取得開發金控經營權。惟因中信證券及開發金控旗下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華證券)市場佔有率排名均不高,辜仲瑩如能取得復華金控經營權,並順利整合,在證券公司市場佔有率排名將可大幅躍進,甚至超越當時居首之元大證券,故辜仲瑩對購買中投公司亦有積極意願。)

鄭深池與辜仲瑩被起訴,都是因為涉嫌幫吳淑珍洗錢的關係,利用朋友或其他海外公司名義,幫助吳淑珍切斷資金流向,國內付款A人頭戶,國外B人頭戶轉帳至吳景茂新加坡銀行帳戶,跟兆豐金、中信證一點關係都沒有,至於這兩家有無涉及金改弊案,看以後特偵組有無查到不法再起訴而定。

檢方不起訴辜仲諒卻起訴辜仲瑩,恐怕就是因為辜仲諒2億元捐款已被判無罪,無法證明這是賄賂扁家證據,但檢方卻認定辜仲瑩「取得開發金控經營權」背後是有賄賂行為的,檢察官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此句說明特偵組的偵辦有多草率與重大矛盾。

如果真的看過起訴書及判決書,事實上不會有上述如此偏差的評論,因為就會很明瞭辜仲瑩被起訴的犯罪事實(鄭深池也是一樣)乃因洗錢而起,希望Gail在提出這些評論時,能更加客觀,以及舉證正確,避免誤導其他人的視聽,謝謝!

不好意思,冒出來提出一堆意見,牽涉國家重大弊案,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正確的真相,避免被有心人誤導,造成對司法人員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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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說國營企業的本質
    回應給: 幕影(yuanxiao) 2010/12/07 09:0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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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打算另開新欄--就不曉得會不會被砲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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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歪了,主文無關周占春、二次金改及卡債
2010/12/06 21:15 推薦0


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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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ㄚ如果操作得宜,有可能替他把巴「浴火重生」,本主文的跟貼最好與此有關,如果跨到周占春、卡債及二次金改,範圍未免太大,好像超出負荷了。

如果有人來接陳水扁移北監後仍然在給綠營下指導棋,企圖後年重拾執政之權,可能還比較接近。

建議周占春、二次金改及卡債另開新欄。



本文於 2010/12/06 21:17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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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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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

不就是各抒己見嗎 ?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6 20:42 推薦0


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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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盤 ? 什麼東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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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
2010/12/06 20:38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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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欄,布置了許多暗盤,先壓著不講,但我真不相信你們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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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為何大有問題? 且聽聽當年銀行員與銀行員工會的感觸與觀點
2010/12/06 14:22 推薦3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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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樂在其中
張爺

二次金改為何大有問題? 且聽聽當年銀行員與銀行員工會的感觸與觀點
博客來書籍館>禿鷹的晚餐---金融併購的社會後果
齊力揮斬金融禿鷹的銳爪

黃水泉  2005年

地球不只為有錢人轉動 太陽不只為有錢人起落
四季和風雨是大家的 我們要一起渡過
陽光和星星是大家的 我們要一起享有1    

  自從金融業這幾年來掀起「金控合併」熱潮之後,針對政府的金融整併政策,工會除了協助包括大安銀行、萬通銀行、高雄企銀等併購案例的員工,對於因合併所衍生的勞資爭議,依法爭取相關權益;亦不斷呼籲執政當局正視該項政策對於消費者、銀行客戶所造成的負面社會後果。

  台灣已經淪為財閥治國。在外資及財團金控施壓之下,政府持續強推金融整併、同意「敵意併購」手段,將使金融資產更加匯聚在少數大財團手中;然而,相關金融監理缺失不斷、朝令夕改,重大金融犯罪未被嚴懲、涉案銀行負責人繼續逍遙法外,以及消費者「金融服務權」未受政府重視保障、「唯利是圖」的銀行只偏重服務頂層菁英客戶,不僅扭曲金融部門運用分配龐大資金的制度性功能,也漠視屬於特許事業的銀行其應有之「企業社會責任」,導致「錢銀行賺、剝削勞工、問題丟給社會」的弊端叢生。

  這樣的發展令人引以為憂,意謂任何重大的政治、經濟、社會政策形成,都難有勞工置喙的餘地,則所謂「公民社會」的建構終將只是理論的囁嚅,飄渺虛幻。也就是說,當金融資本宣揚「大就是美」的想法時,背後所代表的另一種意義就是「金權治國」,屈指可數的金融巨人掌握著過度集中的經濟權力,十足應驗了馬克思所言「政府只不過是負責管理整個資產階級共同事務的委員會」這句警語。大規模的金控合併,不僅充分展現了龐大的經濟權力粗暴不受節制的現實,也顯示過去關於經濟民主與政治民主應該如何扣連的理想已然褪色;同時也代表著金融資本力量壯大到足以打破國家疆界與法規管制,能夠在全球進行最大規模的積累。

  工會絕非無的放矢,決定以集體力量展開反擊的第一步。

  今年五月二日,有上萬名銀行員在工會號召之下走上街頭,痛批台灣變成「吳辜蔡花共和國」2,不當的銀行整併不僅造成少數「金融酷斯拉」反噬台灣金融資源,也製造大量裁員及逼退勞工的勞資爭議;而且資方藉由組織改造名義調整薪資結構,大量進用派遣、外包人力,造成銀行員勞動條件下降及嚴重失業問題!

  所以,這幾年來金融業的環境、作業方式,從業人員心態和勞動條件,有天翻地覆的改變。大部分銀行員都有自己的深刻體會、詮釋與適應方式。不過,這些經驗與感受沒有被系統地挖掘、整理、紀錄,進而成為可以分享、討論、相互映證的「公共性」知識,而且轉化為對體制的有效批判,形成一股堅實的集體行動力量。

  這本書的出版,則是工會的第二步行動。

博客來書籍館>禿鷹的晚餐---金融併購的社會後果

本書作者夏傳位先生透過大量的深入訪談與豐富的研究、報導資料,以生動、奔放、敏銳的文筆,追蹤探討下列幾個議題:

  • —對於大安/台新、北銀/富邦、世華/國泰、高企/玉山等幾個社會注目的金控合併案例,在合併的條件、勞方介入談判的程度及效果、員工的認知與士氣、企業文化衝突與否、被併員工在新公司的適應問題等等,從勞方的觀點,進行一有系統的歸納剖析。
  • —深究金控合併政策的名與實:官方與資本家吹捧提倡金控合併乃世界潮流、勢在必行,卻掩蓋了實務上金控合併甚少成功的事實;也未據實回答金控合併為何能解決銀行壞帳過高的問題(因為只有好銀行才會被控、被併)?尤其避而不談這究竟是誰的金控?為誰合併?在這過程中,誰被犧牲?誰是最後贏家?
  • —從員工的角度出發,論述這幾年金融劇變對於勞工身心、家庭的衝擊,工作倫理與價值的改變,未來浮現的新就業模式,以及集體行動的可能性。
  • —金控合併對於社會的影響是什麼?銀行業的社會功能是否隨著金控與作業方式的改變而產生變化?銀行客戶、消費者能得利嗎?

      這些課題從來沒有被有系統地反思琢磨,所以也未被發展成更有條理的知識。譬如,許多前大安銀行員工懊悔當初若能及早警覺,積極介入合併案,提出勞方的主張或條件,而非以事不關己的態度被動因應,或許後來就不一定淪落寄人籬下的下場;但在此一合併案例之後,後來被併或被控的銀行員警覺心都提高甚多,也開始發展出行動策略,這就是在歷史教訓中學習、成長。

      這本書希望能填補此一空缺,在寶貴的歷史還未散佚之前,趕快利用有限的人力與資源,進行有系統的整理和紀錄,以免言論市場對於金控合併的論述,全部都被偏資方的立場所把持,聽不見一絲勞方的聲音。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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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無劍
    張爺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將所謂「自由化改革」淪為最低層次的技術執行,如拍賣公股行庫或單純開放市場給民間經營,卻沒有釐清政商關係,建立市場紀律與競爭機制。

    史蒂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的話:「各方競奪市場,但市場中沒有競爭。」

    --------------------------------------------------

    真正的自由化市場,一是做到破除壟斷,一是做到公平競爭,回歸市場真正機制。

    在台灣,真正市場機制的觀念沒有深入人心,人們搞不懂具有社會主義意味的國營企業與自由主義意味的民營企業的差別,又為何必須全面破除國營企業。

    您說的問題正是一國在國民與政府缺乏這觀念情形下,國營企業民營化的弊端,這一點我非常同意。

    對我而言,銀行只是存款用途,信用卡現金卡會拉下個人信用評比,也多少有投入金融遊戲的意味,而這選擇在個人不在銀行。

    不說了,今天寫太多了,不能再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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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il 要否先做個幾年社福弱勢團體的義工看看,身體力行吸吸真正的人間煙火
    2010/12/06 14:02 推薦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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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張爺
    Gail
    獨孤無劍

    Gail 要否先做個幾年社福弱勢團體的義工看看,身體力行吸吸真正的人間煙火 .然後再讀讀幾本前線金融實務者的親歷紀錄與觀點,切莫老是宅在家裡看世界啊! 妳是有才的,只惜近來才具似用在魔鬼身上? ?

    魔鬼不分藍綠,妳可別再說我挺馬或策馬. 不過妳先喝幾口水,自由深呼吸幾下, 讓自己身心澈底沉澱一下,我想是必要的.

    ..............................................................................................

    博客來書籍館>塑膠鴉片-雙卡風暴刷出台灣負債危機

    博客來書籍館>禿鷹的晚餐---金融併購的社會後果

    二次金改要求在特定時限內,將金控與公股銀行家數減半,並且扶植冠軍銀行的做法,其實是創造了一種「贏家通吃」的氣氛,刺激銀行之間採取高風險的競爭行為,以求主宰市場;一旦主宰了市場,就可穩佔壟斷利益,免受激烈競爭之苦。套句二○○一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蒂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的話:「各方競奪市場,但市場中沒有競爭。」

      那些四方兼併的大金控(如新光與台新吳家、中信辜家、國泰蔡家與富邦蔡家),為何也是卡債風暴的頭號苦主?

      這是因為併購擴張與衝刺消費金融,根本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事。一方面,以消費金融為主策略的銀行,必須要向外擴張規模才能落實獲利。因為信用卡業務是高度規模取向,銀行規模愈大、客戶量愈大,成本才能壓低,獲利也愈高。

      另一方面,由於信用卡業務相對於銀行其他業務來說,是暴利事業;積極從事併購擴張的大銀行,也極需要在信用卡業務上大幅衝刺,以帶來高獲利,回頭支撐併購所需的大量銀彈。

      於是,卡債風暴的根源,更在不當執行的金融自由化政策。自由化的過程本身是最具政治性的過程之一,而且是最沒有原則的過程。可惜,不論執政的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不能或不願體認此一事實,將所謂「自由化改革」淪為最低層次的技術執行,如拍賣公股行庫或單純開放市場給民間經營,卻沒有釐清政商關係,建立市場紀律與競爭機制。於是,財團化藉著自由化之名而大行其道,金融資源逐漸壟斷於少數人手中。在這過程中,掏空銀行的金融大盜避走海外繼續享福,「金融重建基金」以數千億的公帑填補掏空的銀行窟窿,擴張財團鋌而走險的豪奪手段引發了卡債風暴,金融正義再度受到戕害。

      隨著政府在自由化口號下疏於管理,近年來金融業最令人憂心的發展,即是次級市場的出現。

      目前美國次級房貸危機將全球經濟拖下衰退的深淵,可見其威力。基本上,美國的次級房貸危機與台灣的卡債風暴如出一轍,都是專門做窮人生意的「次級」市場,用見不得人的手段剝削窮人。一旦窮人被吸光榨乾,依附於其上的整個市場也隨之崩潰。

      在可見的未來,金融市場被切割成許多區塊,我們可以描繪一幅正在發生的圖像:不同的市場服務不同的客戶,其間壁壘分明,利率也大不相同。家境富有的某甲借款一千萬,利息可能只要二%;家境中等的某乙借款五十萬,利息可能要八%到十五%;破產的某丙仍被允許跟銀行往來,但借款五萬的利息是四五%。愈次級的市場,服務的客戶愈邊緣,財務狀況也愈脆弱,這些債務之所以還暫時沒有爆掉,只是因為不斷借新債還舊債而已。

      在這樣的社會中,我們將沒有任何金融正義可言。許多改革者心目中「金融普遍用於社會發展、促進國民福祉」的理想將完全破滅。第六章描述此一趨勢如何在台灣逐漸成型,並提出政府其實還是有許多可用的政策工具,以矯正失衡的金融權力。

      然而,即使是一般民眾,一旦團結起來,面對龐然巨物的金融財團,仍然不會毫無抵禦能力。第七章介紹台灣的債務運動如何化腐朽為神奇,在銀行龐大的遊說壓力抵制之下,仍成功地於國會催生了債務清理條例。另外,全球債務運動的興起與發展,也曾有過輝煌的勝利時刻。

      這顯示,民主化的草根力量,仍是我們邁向一個均衡發展、公義社會的最大憑恃與依靠。



    本文於 2010/12/06 14:04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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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06自由時報-凍蒜之後就漲價
    2010/12/06 11:0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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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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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5.

    2010-12-06自由時報-凍蒜之後就漲價
    2010/12/06 11:0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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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奴自己欠債不說,怪罪二次金改!?

    怪了!我一張卡也沒有,我怎不成卡奴!?

    連動債是欠債者與銀行雙方的問題,又與二次金改何干!?

    人的窮與富是一回事,自己的財政狀況自己負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6/today-o4.htm

    2010-12-6
    凍蒜之後就漲價
    ◎ 鄭功明

    「選前喊凍漲;選後全都漲」扎扎實實是馬政府的寫照。

    選前農委會在諸多地方電視台用跑馬燈強調「肥料絕對不會上漲,請農民安心」。選舉才剛結束,選戰話題仍在新聞熱頭之上,馬政府已迫不及待違背承諾而開始喊漲。

    選後台肥三九號、台肥一號、尿素及硫銨全都漲漲漲,這樣的做法,等同騙完選票後就把農民的生計棄之不顧。選前財政部還說要調降大宗物資的進口關稅,但是大麥、大豆、以及飼料用玉蜀黍原本就是零關稅,這樣的說法根本是把人民「裝肖偽」。

    緊接而來的是油、氣的雙漲,瓦斯每公斤漲兩元,汽油本週又調漲三角,中油至今年十月底的盈餘,已達法定盈餘近一四○%,在這樣的高盈餘之下,馬政府不但未體恤百姓,適度調降油、氣的價格,還漲聲連連,形同拿百姓荷包來提高國營企業營收。

    現今社會,文武百業直接或間接都與運輸有關,只要運輸就需石油,瓦斯和農產品更是生存所必需,政府應該清楚知道,原物料若持續上漲,當生產者無法承受高成本時,必定將價格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不僅帶動民生物資的上漲,進一步將可能導致通貨膨脹。

    年關將近,在經濟成長尚未讓全民感受到之前,希望馬政府真能苦民所苦,適度平抑原物料的價格,讓小老百姓們可以安心過好年。

    (作者就讀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本文於 2010/12/06 11:10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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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回應給: 田園火雞(jimchuan) 2010/12/05 17:49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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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先想想我提林全、鄭深池的原因再說。

    補充:在您想為何我提林全與鄭深池之時,我說些對今天新聞的看法。

    我覺得吳淑珍生病了,陳幸妤也生病了--心病。

    也許是因為他們是政治家庭,念著早年國民黨的迫害,陰影揮之不去。而這情緒感染到支持者,也同時剝奪了扁案就事論事的空間。

    但人要自己走出來,身體的病可醫,心靈的病唯有靠自己治療。

    再者,政治人物講話都有經過盤算的,甚至看場合,我從不重視那些談話。

    本文於 2010/12/05 18:24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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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官的職責 -- 法的+道德的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5 17:03 推薦3


    田園火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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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Chocola
    獨孤無劍

    在陳水扁貪瀆案中,林全、鄭深池等都是陳的部屬,我做為一個「平民」,僅有的關注的力氣只能到達「主官」這一級,家臣正如邱毅所言,是共犯,這是檢調的責任。

    主官之所以特別重要的道理很簡單,回想一下蔣經國,在小蔣時代,哪個官員敢跟商界走太近?到了李登輝,一切都變了,到了陳水扁,更是大大的變了。

    主官,是一個團體的家長,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陳水扁在瀆職及貪汙的情節上沒有問題,哪來舖天蓋地的全國性的聲討?

    犯罪者都會鑽法律漏洞,如果證據不被抓到,就逃過法律的制裁,可是事實只有一個,有無犯罪,不是只歸法律判定。

    心術不正的主官對他所領導的團體是一個禍害,一國的總統更是造成對國家的危害,不良的品性成為全體國民不良的示範。

    GAIL您對中科、國光石化、外勞仲介,乃至ECFA的批評,我都拜讀,也甚為欽佩您的用心,可是,我覺得您有些偏差的地方,例如:您曾經以為我是大陸人(原因我不清楚)。您對陳水扁的偏袒,我一定要表示不以為然,這是因為我重視您的意見,否則,我大可不理會,裝作沒看見。

    GAIL您如果時間足夠,建議您對陳水扁卸任後面對司法調查的一連串前前後後的反應做個前後的對照,例如我在本主文第一個回應裡提到的「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及吳淑珍的反悔自己「不該介入這些事情」,等到現在判決確定了,他倆夫妻又出來什麼說法了?又回到政治迫害?在黑暗中等待?化憤怒為力量?2012年再取執政權,然後?再從「有夢最美,希望相隨」再來輪迴一次嗎?

    不把台灣搞死才怪。「正義連線」告終,下一齣戯是「一邊一國連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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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些有趣的事
        回應給: 田園火雞(jimchuan) 2010/12/05 12:4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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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今早我找了些新聞與起訴書判決書,有些東西很有趣,想聽聽嗎?

    一、檢察官起訴書裡,林全沒列入被告,而在另一則舊新聞裡,林全堅稱在元大事件上自己守住立場。

    林全為何沒列被告?他不是元大一案的關鍵點嗎?

    二、檢察官起訴書裡,鄭深池列為被告,但判決書卻沒有提到兆豐金或者鄭深池,周占春判決二次金改的諸多案件裡沒看到兆豐金這一案件,不是很奇怪嗎?

    三、元大一案,檢方起訴的是辜仲瑩,起訴書寫道:「另一方面則經其兄辜仲諒之引介與吳淑珍結識,欲藉以建立與執政高層間之良好關係,嗣辜仲瑩果於93年4月間順利取得開發金控經營權。惟因中信證券及開發金控旗下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華證券)市場佔有率排名均不高,辜仲瑩如能取得復華金控經營權,並順利整合,在證券公司市場佔有率排名將可大幅躍進,甚至超越當時居首之元大證券,故辜仲瑩對購買中投公司亦有積極意願。)

    而陳水扁辦公室答辯書:「辜仲諒2億元捐款,已經另案一、二審認屬政治獻金,故均為無罪之判決,特偵組竟認係是洗錢之贓款,顯見本案起訴之草率及不實。」

    檢方不起訴辜仲諒卻起訴辜仲瑩,恐怕就是因為辜仲諒2億元捐款已被判無罪,無法證明這是賄賂扁家證據,但檢方卻認定辜仲瑩「取得開發金控經營權」背後是有賄賂行為的,檢察官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此句說明特偵組的偵辦有多草率與重大矛盾。


    本文於 2010/12/05 13:05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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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定職權」+「對價關係」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5 12:19 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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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Chocola
    獨孤無劍

    這麼一來,更加有意思了。

    我知道一個民企的案例,一家地雷公司(還沒爆)在某年為挪用公款,控制股東授意「家臣」幹部製作假資料,內部通過調用公司資金,後來因為現金在「關係人」之間轉來轉去(就像扁家洗錢),被銀行依據洗錢防治法通報,引來檢調,最後控制股東被判刑,「家臣」幹部只被傳喚,無一人被起訴。

    你知道起訴書如何寫嗎?它大意是說,職員因為就職關係,不得不遵照控制股東意旨製作假文件,故不予起訴。這裡是有一個關鍵,家臣在偵訊中做出「依據上級指示」的陳述。

    如果是一個首長個人的貪瀆行為,「對價關係」很容易被判定出來;如果是集體貪瀆,就很不容易,尤其要釐清其為首者(如陳水扁)的「對價關係」。地雷集團通常其首腦不會公開出面,是由其中一或多位家臣來接頭,尤其是回扣(在周的判決裡都變成「政治獻金」了)的交付,外界不容易查出髒款如何分配,除非起出其內帳。

    如果是以「非法定職權」+「對價關係」來判定犯行,那麼這些地雷集團將眉開眼笑,額手稱慶。周占春於 11/5 判決出爐後,11/11 最高法院宣判龍潭案刑責、刑期確定,其他三案發更審,我相信這與最高法院想「匡正」周的意識有關。

    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聽到獲判無罪,掩不住欣喜,與律師團擁抱,轉頭向支持者致意。聲援者在法院門口高喊「停止羈押阿扁」,稱讚審判長周占春有勇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957277.shtml

    我不懂「辯證」,更不知道蝦米叫做「雙雙反證」,但這不影響事理的討論。就像我老母不識字,但不影響她台語的流暢,也不影響她對日常事務的判斷。(題外話,對岸來 UDN 的網友最喜談「辯證」了,可是,愈是提「辯證」,愈是沒能達到說服人的效果。因為講太多文法,反而文意不暢。)



    本文於 2010/12/05 12:31 修改第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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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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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0.

    錯誤的政策當然比貪污可怕!!
        回應給: 田園火雞(jimchuan) 2010/12/05 11:3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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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雞說:『在民主社會裡,把「政策的好壞對錯」與「貪腐」並列比較是對民主的嚴重曲解。』

    在我的網站,有對產創條例的痛罵,有對水電油價的痛罵,有對健保漲價的痛罵,有對政府機關與人力仲介以包案子派遣為名壓榨勞工逃避勞基法的痛罵,有ECFA對台灣製產業影響的批判,以及這一年來我關注的中科三期四期還有國光石化台塑六輕,甚至,中科三期背後台中農田消失與七期重劃區隱藏的未爆彈……

    這些,哪一樣是貪污?沒有。這些,哪一樣政策是正確的?也沒有。但人民因這些錯誤政策痛不痛苦?相當痛苦。

    追溯這些政策,追溯到後來,我察覺背後就是有個特權階級刻意在操作這些錯誤政策好圖利自己--連貪污都不必!!

    扁朝時代意欲將所有國營企業民營化,遭到國營企業員工強大抵制,甚至走上街頭。但作為社會主義的毒瘤,不具競爭力且需國家挹注又是壟斷而不拆分的拖拉斯企業,與一般民間企業可有站在公平競爭台上!?而國民黨依靠他們選舉,在利息18趴優惠上、在國營企業高額年終與退休金上,甚至,選後馬上上漲水電油價酬庸他們,為了替民國105即將失業的中油五輕員工找頭路,寧願破壞王功蚵農生計也要蓋國光石化!!

    孰可忍孰不可忍。

    張俊雄內閣在扁執政末期凍漲油價,一直凍漲到520,因為浮動油價整個政策錯誤,當時連賴世葆也在立院批評台灣油價比美國高出很多,浮動油價政策讓中油大賺。那為何馬政府上台以來油價又開始持續往上攀升,漲多跌少,讓浮動油價繼續施行?

    扁朝要改革國營事業,讓他們全部民營化,因為巨大阻力而失敗,如今養出了中華電信這隻大怪獸,表面民營化背後還是國家挹注並且在台灣形成壟斷市場--2M的寬頻台灣固網一個月只有420中華電信要收到一千多,若非壟斷有那麼多人被迫使用!?

    錯誤的政策當然比貪污可怕!!而錯誤政策根源於執政者傲慢鄙夷的階級歧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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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說「雙雙反證」
        回應給: 田園火雞(jimchuan) 2010/12/05 10:49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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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雞說:『在陳水扁、扁嫂與其他「家臣」之間,周占春提出的「非法定職權」之說反而更加鏗鏘地暴露了地雷政府的運作規則。』

    火雞這裡還是在玩雙雙反證,什麼叫雙雙反證你知道嗎?

    要證明一件事情除了提出正面論述,有時論述者不提出正面論述而是反方向提出論述,為什麼呢?套用偵探常講的話--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答案,那剩下的答案,儘管你不相信,但那就是答案。

    在反證法裡,要證明一個人有罪,必須先提出所有對他無罪的證明,所有無罪證明皆不存在,那剩下「他有罪」就無庸置疑了。

    反證法是一種很強力的論述法,辯論者不是站在與被告敵對的一方,而是先去設想被告的立場,與所有對被告有力的證據證詞,這樣都無法斷定無罪,到後來的有罪判決當然有力。

    而火雞用的「雙雙反證」(這名詞是我取的),卻是他心中已認定被告有罪,但卻兜了個圈子,在「非法定職權」這句話上,負負得正,而根本沒用到反證法。

    今早又去看了些二次金改判決檢方與周占春法官論點不同的比較,周占春法官說:「非法定職權並且無對價關係」指的是「在法定職權裡沒有直接關係」,而正如火雞說的,「無直接法定職權關係」不能證明阿扁無罪,但反過來,也不能證明阿扁有罪。在周占春的判決文裡,「非法定職權」是一句申述句,要構成總統跨過法定職權直接指揮下級(在這裡跨過林全),檢察官必須提出足以說服社會大眾的證據--證據--這才是法定主義。

    火雞卻將周占春那句「非法定職權」認為是周占春刻意讓扁開脫,既然「非法定職權」一句無法證明扁有罪無罪,何以火雞「單方面認為」周占春替扁開脫理由是「周占春主張非法定職權」所以周占春錯了?

    一、周占春並非以「非法定職權」來證明扁無罪,而是後句「對價關係」,在因果不能劃上等號時,整個貪污流程檢察官不能自我證明時,法官無法判定阿扁有罪,這叫法定主義。

    二、但火雞卻在明白「非法定職權」不能證明扁有罪或扁無罪的情況下,以「周占春主張非法定職權」來斥責法官判決,難道火雞認為光憑否定「非法定職權」這一法官說詞就能證明扁有罪嗎?如果火雞要這麼斷定,那火雞是要靠質疑周占春那句「非法定職權」來斷定這句不成立所以扁還是有罪咯?這在反證法上並不成立,但火雞在這裡卻做了假的反證法,而看起來也可以像真的,再藉由推翻這假的反證法回到自己判斷扁應該有罪的初衷本意。

    「非法定職權」之說既然無法斷定扁有罪無罪,火雞如何來斷定那些企業是地雷企業、扁政府是地雷政府?


    本文於 2010/12/05 11:10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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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根究柢,就是地雷政府/企業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5 10:20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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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周占春大法官抬出「金融機構的合併並非總統的法定職權」做為他判陳水扁及一干人等無罪的依據,說明了周若不是刻意替陳開罪,就是「出了世」而不食人間煙火。

    GAIL在回應裡提出「體制」(可能以「制度」來描述更貼切)的問題,可以拿來跟周的「非法定職權」之說呼應。

    我以前曾有幾篇小文討論「地雷政府/企業」,它們的特徵主要是一個「主公」加上一群「家臣」,形成一個地雷集體。

    人類社會的「制度」永遠沒有到達健全的一天,法律永遠追補不完。法律的漏洞遇到壞人,就被利用拿來犯罪;可是如果被一個正直的人發現,這個漏洞就會被修補起來,讓法律更建全。「制度」不會自己運作,「制度」仍是需要執法者去維護,這簡單之理以GAIL之聰慧不可能不明查。(陳水扁在紅衫軍運動期間一再說出「以前國民黨也是一樣(貪汙);以前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赤裸裸地展現給我們看,他就是一個利用法律漏洞的人。選舉時的「清廉、勤政、愛鄉土」就是當時連營反駁的「扁、扁、扁,騙、騙、騙!可惜當時警覺到的人很少。)

    一個依組織的職權規定對下屬職掌沒有介入權的領導者,總統或總經理,如果想獲取個人非份的利益,他會透過種種表面上看不見的手段去讓下屬依他的旨意行事,不聽話的下屬(主管)會被捻走,被排斥於地雷集體之外。地雷集體分工合作,搾取不法利益。

    陳水扁的例子明明白白告訴我們,這種犯罪不可能只有陳水扁一個人,在陳水扁、扁嫂與其他「家臣」之間,周占春提出的「非法定職權」之說反而更加鏗鏘地暴露了地雷政府的運作規則。

    GAIL說「除非有證據」,可以作為第一段的判斷依據。如果檢調查不到證據,依目前西方世界的法律是無法定其罪刑的。地雷公司的總經理/控制股東也是一樣。重點是檢調握有陳水扁/扁嫂的犯罪證據,到了法官手裡卻刻意曲解成不必擔負刑責,只因為陳水扁沒有「法定職權」,這不是拿台灣司法開玩笑嗎?

    GAIL說「政策性的錯誤比貪污還要可怕」,引用這句「名言」的人很多,而我每次聽到都頭皮發麻,因為我一直無法做出一篇有力的論述來反駁。直覺的反應是:那麼只要領導人的「政策」正確,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貪汙嗎?就像上周有一政論節目,有名嘴提到陳水扁當立委時緊咬拉法葉案而追回一(或二)百多億美金的軍購回扣,當時有人接嘴說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對陳的貪汙閉上一眼?

    GAIL可能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台灣是民主社會,如果執政黨的政策錯誤,人民可以批評、可以宣傳,可以呼籲在下次的選舉中用選票把它換掉。這就是台灣在華人世界不同於「新中國」的地方,「新中國」自誇它有內部的「紀律檢查」機制,足以抑制內部的貪腐,可是如果它的政策錯誤,那個地區可能又要腥風血雨了。

    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要可怕」很容易被誤解為:只要政策正確,貪汙是可以被容許的!

    在民主社會裡,把「政策的好壞對錯」與「貪腐」並列比較是對民主的嚴重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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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田園火雞(jimchuan) 2010/12/04 19:4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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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雞說:『一句「並非總統的法定職權」竟然可以讓一位替人民防守正義的法官據以判定介入「非總統的法定職權」取賄的總統為「無罪」。』

    這是雙雙反證,在辯證法上是先有結論再去繞圈子,說服不了人。

    火雞說:『在這情況下,總經理雖因被蒐證而證實其干預了「非總經理的明定職權」,雖然從特定廠商收取了回扣,卻因其介入的是「非」總經理的明定職權而被定為「無罪」,請問,這是什麼「法定主義」?』

    總統有無介入不應以「他是老大」所以有「理所當然介入權」來說他有貪污,正如,那位總經理介入下層職權雖因職位關係下層員工會照辦,但除非有證據,否則,以「他有介入權」來斷定「他有罪」正是違背「法定主義」。

    火雞說:『陳水扁進入中央政府的十年來,台灣一直受到對岸對台灣民主的嘲笑』

    中國人對自家貪官污吏的憎恨比對扁家的憎恨低得多,不覺奇怪嗎?不覺可笑嗎?2007、2008我在網路上看到的就是如此,一個全世界關押良心犯最多的國家有資格對台灣的民主說三道四?還是民主只要印象式地「自我感覺良好」?台灣的司法與媒體自由排名這兩年在國際評比上名次下降,又怎麼說!?

    火雞說:『陳水扁從市長轉戰總統成功後,即受到不少地雷企業老闆奉為神祗』

    一國體制若健全,企業就健全;一國體制若不健全,也沒有幾家企業會健全。套用中國人的話:「好的制度讓人變好,壞的制度逼人作惡。」

    火雞說:『此語與目前之以致中為首的扁家人呼天搶地控訴「政治迫害」有何不同?』

    此語我想說的是人民的「相對剝奪感」,當然,綠民藍民相對剝奪感心理追溯的對象不同,各自表述!

    火雞說:『「虧空」是栽罪之辭,帳面係表示為(政府的)負債。政府負債之所以發生,可能是官員能力問題,可能是行政效率不佳,也可能是官員貪汙所致。』

    此欄我沒探討國庫虧空的原因,只有說「國庫虧空」這現象,我說這現象栽罪了誰!?

    火雞說:『若要比較,應該拿「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及「馬英九」是否清廉來比較』

    --政策性的錯誤比貪污還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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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睜眼說瞎話的「非總統的法定職權」
    2010/12/04 19:22 推薦4


    田園火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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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露西佛爾Lucifer--筱蒨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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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莫非真有某種「魔力」,否則,與他有利益牽扯的黨政商是不必多言,怎會,看不出有何連結、而且看來是高級知識份子的的網友,也站在一邊替他說話?

    「答辯書」?憑它那句「金融機構的合併並非總統的法定職權」,就足以讓人嗤之以鼻。一句「並非總統的法定職權」竟然可以讓一位替人民防守正義的法官據以判定介入「非總統的法定職權」取賄的總統為「無罪」,從而一干人等也隨之全部無罪。支撐中華民國民主的執法者的正義反而受人質疑,最讓人費解的莫過於竟然因此而衍生出「我國該走向「法定主義」,而非道德審判!」的迷惘。

    管理,是一群人為完成某事而為的分工。工作的劃分配合指揮系統被寫入各級管理者及執行者的工作說明之中,即為「職權」。茲舉一民企之簡例說明「非總統的法定職權」的被僭越。

    某公司欲採購一批資訊設備,依專業分工,其規格之擬定理應由資訊部門承擔,而由資訊部門主管做成決定。茲假設資訊主管秉公處理,並無為了私利做了綁標的手腳,而採購部門也依採購程序進行招標或比價,最後將開標結果上呈以完成採購程序。然而,如果採購金額龐大,公司的總經理或因自發性想法,或因受廠商之遊說,而介入決定承包廠商之過程,也許是(口頭)命令資訊主管訂出綁標的規格,也許是在採購程序上做手腳讓原本應招標或比價的程序改成逕行與某特定廠商議價。

    在這情況下,總經理雖因被蒐證而證實其干預了「非總經理的明定職權」,雖然從特定廠商收取了回扣,卻因其介入的是「非」總經理的明定職權而被定為「無罪」,請問,這是什麼「法定主義」?

    陳水扁進入中央政府的十年來,台灣一直受到對岸對台灣民主的嘲笑,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為陳水扁消費台灣(人)被中國國民黨統治的悲情,再利用中共咄逼統一的憤慨,持續拿統獨問題操弄民情,以合理化其替個人及家族汲取私利的行為,背叛2000年以前民進黨告訴台灣人民他們要「清廉、勤政、愛鄉土」的高尚執政理念,辜負了台灣人民當家作主、反專制、反貪腐的期待。今天,陳水扁在十方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台灣的民主受到對岸嘲笑將成為理所當然,台灣人也無顏面自詡為華人世界的民主典範。

    陳水扁從市長轉戰總統成功後,即受到不少地雷企業老闆奉為神祗,崇拜之情不只戴扁帽、紅白帖上自己印上扁的名號,而且毫不忌諱地在公司內外場合,大肆誇讚陳水扁,每次都還要連帶奚落國民黨一番,馬英九、連戰、宋楚瑜成了發洩情緒的標靶,李登輝則沒有,原因大家都清楚。

    另外,「扁朝八年虧空國庫二兆,馬朝三年虧空國庫二兆,誰比較厲害?」此語與目前之以致中為首的扁家人呼天搶地控訴「政治迫害」有何不同?面對連篇累牘的犯案證據,陳水扁自己承認「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2009年2月,吳淑珍也公開表示「因為這個案件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社會付出龐大的成本,本人親自表達歉意,不應該介入這些事情,往後我也會反省檢討。」如今,最高法院判決定獻,扁、其家人及支持者卻又「忘卻前因」,只訴結果為「判決不公」、「政治迫害」,這分明是在挑戰台灣的民主及其賴以支撐的台灣司法!

    「虧空」是栽罪之辭,帳面係表示為(政府的)負債。政府負債之所以發生,可能是官員能力問題,可能是行政效率不佳,也可能是官員貪汙所致。這三個主要原因無論誰執政,包括對岸的共產黨,都可能存在。其中,對執政黨的貪汙問題的重點在於其高級官員的操守,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最高領導人是否清廉。

    若要比較,應該拿「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及「馬英九」是否清廉來比較,而非以「蔣朝」、「李朝」、「扁朝」及「馬朝」相比。簡言之,蔣經國時代也有官員貪汙,可是我們能據此而拿蔣經國「法辦」嗎?

    GAIL在本帖的回應令人感到非常遺憾,非常可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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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金改大方向
    2010/12/04 09:30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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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偉大的人】2010-12-3以來在【尋王之盟】城市.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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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5.

    二次金改大方向
    2010/12/04 09:30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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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十多年前,報紙的社會版常傳出信用合作社倒閉的新聞,存戶哭訴無門--在台灣經濟最繁榮的時代。

    信用合作社為了競爭,提高利息,也同時提高風險,但因信用合作社通常為某一企業的資金做底,底本不足,一旦企業週轉不靈信用合作社便容易倒閉。

    二次金改合併銀行與信用合作社並非錯誤,提高底本等於降低銀行倒閉風險,讓銀行民營化等於銀行若是虧損不必由國庫承擔,在成本計算下,銀行要去健全自己的體質。

    這五年來不再看到銀行合庫倒閉的新聞就是如此。

    但國營銀行轉民銀,這中間有鉅額資本流動,不同的是,政府要將這原本的國營銀行轉交到企業A還是企業B--這中間就容易造成貪污的空間。

    企業A會努力爭取,企業B也會努力爭取,政府當然要做到透明公平,而目前檢察官告扁貪污就是在這一塊。

    近日我看了些陳水扁辦公室的答辯書,有時間不妨與法院判決書一起看,我國該走向「法定主義」,而非道德審判!

    國營企業虧損由國庫承擔,營收由員工享有,這就叫特權!今朝不改革何時改革!?沒有國營企業國民黨的樁腳少掉一半!我國何時能走向健全的兩黨政治在於各黨有無公平競爭平台。扁朝八年二次金改大方向是對的,錯是錯在有無在中間上下其手。而國民黨上台後國營企業民營化不但停止,還倒流--322後馬上漲水電油價,酬庸他們,一切的民營化作為付之東流--二次金改國民黨除了追討扁家貪污,在我看來,還有全盤否定二次金改的意味,因為民營化。

    1980年代英國經濟低迷,柴契爾上台,她力排眾議不走社會主義路線走完全的自由主義經濟,挽救了英國。再回頭看看馬朝三年,有何作為?既無作為又處處圖利國營企業,想贏得大選除了繼續施加扁案的道德壓力與選前槍擊,還有什麼!?

    本文於 2010/12/04 09:42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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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0/12/04 19:31【田園火雞的網誌】睜眼說瞎話的「非總統的法定職權」
    本來懶得回
        回應給: Gail(GAIL) 2010/12/03 23:22 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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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田園火雞
    獨孤無劍
    Gail

    一、

    我這是在挺馬嗎? 妳怎一個勁兒談馬批馬給我阿本看? 兩回事嘛 ! NCC約束媒體報導跟風,加減降低了自殺數與自殺率 ,本意是良善的,這算刻意在歌舞昇平嗎? 照妳所講,防治專線也無需再辦了嘛,只要將訊息壓住便可? 妳怎不將這兩年與兩年以前的台灣自殺總報告相比較, 扯個NCC做甚?

    二、

    比厲害的證據在哪? 虧空的證據在哪 ? 我是覺得這數據頗有問題哩 ,小馬如果歪哥, 他的下場也不會太好吧 ?

    三、

    二次金改只是周占春的一審宣判, 今後二審三審, 妳怎知不會辦下這些惡財團、亂紀者 ? 辦不辦真的與他小馬有直間接關係嗎  ? 這也太抬舉他小馬唄? 就因為一次"有違社會期待"的談話 ,小馬便得戴上干預司法的帽子?  

    連動債是眾果之一 , 有前因乃有後果 。

    四、

    水電油價, 兩任政府均無有效施政措施, 都該打。 選舉酬庸的官場文化更不可取, 應以萬民福祉為念 ;不過拿扁家人格崩解的倒行逆施與水電物價國營年終相比擬 ,似顯過於牽強 ,不能服眾。

    望Gail今後有幾分話講幾分話, 不要隨意類比, 更不要情緒用事吧。 阿扁下獄 ,不代表今後貪腐與枉法不再衍生 , 我們就一起來監督今後人民所選出的政府吧 ? 除非妳一直要沾著顏料抹上身體說話 ,那又另當別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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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4308162
    簡回
        回應給: 筆記阿本(冬眠 )(ltj0111) 2010/12/03 22:27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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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陳水扁時代,報紙可以報導自殺案件,如今馬朝時代,報導自殺案件NCC要罰,這不過歌舞升平而已。

    二、扁朝八年虧空國庫二兆,馬朝三年虧空國庫二兆,誰比較厲害?

    三、二次金改若是結構性貪污,馬上台後為何二次金改不「往下辦」?連動債又跟二次金改有關了?

    四、電費下個月又要上漲,幅度達10%,322馬當選後蕭萬長馬上要求張俊雄內閣停止油價凍漲,並主張上任後上漲水電油價,中時為其說項。

    一次是322選後酬庸國營企業,這次也是1127選後酬庸國營企業,這樣的酬庸連「貪污」都不必!!

    扁家貪污所淘空的國庫與這三年來上漲的水電物價和國營企業高額的年終比起來,人民的相對剝奪感哪一樣比較深!!??

    五、我向來不相信什麼鐵票區,高雄被認為是綠營大本營,但因為企業外流高雄港貨物量下降造成高雄許多勞工結構性失業,他們的失業是因為ECFA還是阿扁貪污?

    六、企業沒有藍綠,只有權謀。富邦如今的政黨傾向就不用說了。銀行私有化、國營企業私有化,再也沒有壟斷寡占,才是一個民主健全的國家。

    否定阿扁卻不全盤否定二次金改這大政策,很難說服人。銀行私有化後,自行承擔成本損益,如其他私有化後的國營企業,這才是健全的自由主義經濟。

    民主不是萬能丹,萬事交給政府就一切OK,幸福人人自己爭取,政府的責任是替人民創造公平競爭的平台。

    人的窮與富,除非跟政客貪污有必然關係,否則要負責任的是自己。但政府不創造公平平台,保障人民生活最基本,人民有義務也有責任責備這樣的政府。

    一切都推給政府這樣的民主不是健全的民主,這才是我反思的用意。


    本文於 2010/12/03 22:54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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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Gail非常失望! 文能濟危扶傾,武能定國安邦,Gail似乎選擇與魔共舞??
    2010/12/03 18:35 推薦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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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
    深藍不肖生
    獨孤無劍
    田園火雞

    一、兆豐金公股轉民股對國家並非壞事,國營銀行需由國家承擔銀行損失,民銀銀行自行承擔損失。

    國內有哪幾家國營銀行的體質不健全, 需國家來承擔損失 ? 兆豐金的體質不佳嗎? 優質生兆豐金該嫁給潑皮放牛生嗎?  國家該睜眼承擔這樣的損失嗎 ? 老百姓該閉眼讓綠府與惡質財團茍合嗎 ? 對妳真失望 !!

    二、二次金改銀行合併也並非壞事,並非銀行大併小是正常,小併大就不正常,要看內部結構、轉型性質、未來發展屬性。

    二次金改立意初衷原看似非壞事, 張俊雄當年信誓旦旦, 阿扁以一國之尊不避諸嫌, 竟親自跳出來媾合... 其情其景 ,真是官商一家親、 其樂也融融。 而如今呢 ? 且不談金改之前綠府縱容惡質金融財團恣意擴大消費金融悲劇 ,就連金改失敗後, 連動債醜劇也是接續而生 。台灣的世界銀行總評比在倒數幾名之列 ,連第三世界開發中國家都不如,大約僅領先如北韓這些三流國家, 這是為甚麼綠府扁府滿手血腥 ,將台灣的家底掏盡, 創造出台灣驚人的老百姓自殺率, 連鄰國日本都要派人觀察 ,並自歎不如了!

    小併大要看其內部結構 ? 轉型性質? 發展屬性? 請問,台灣的私銀有哪一家夠這資格??夠這條件?? 到扁家作菜的中信 ? 同班同學金主國泰? 台新 ?元大? 富邦? 我長期擔任志工 ,實在看不起這些吃乾抹盡惡質財團的劣跡, 壞事做盡,怎就成了合併並非壞事!

    對妳再次失望 。人或許可冷漠, 但不可太冷血! 

    三、如果因為牽涉到國家政策就說扁貪污,這三年來國民黨大政策的錯誤也足夠被稱為貪污了!大政策上特定圖利大企業大商人,不一定收錢,只要政商有基因上的姻親關係,何需收錢!?若二次金改、龍潭購地能夠定罪,這三年來各大科學園區的弊端為何沒有被定罪?二次金改那些銀行為何只查找阿扁而不往下查當時合併的所有銀行?

    扁家扁婿扁珍扁子 ,貪就是貪, 別再派來其他人類比 ,或塗脂抹粉. 二次金改弊案當然要辦下去,不只要續審扁珍,更要揪出不義行賄財團!

    原來疑似冷血之人, 尚存一絲血性.可喜!



    本文於 2010/12/03 18:4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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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慨叹
    2010/12/03 12:40 推薦2


    走在河边的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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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阿本(庶民風景 )
    文俠隱

    阿扁案爆发的时候,我曾经跟同事打赌:阿扁不会入狱。最终台湾的司法还是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答案,看来我对台湾的理解还是太肤浅,毕竟雾里看花,但事实说明一切,希望台湾以后能变得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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