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小心看了公共電視的訪問,是一個記者問一位法律系教授,大概是問這位法律系教授說「陳水扁主張他是政治犯的理由…」,這位某大學的法律系教授說,因為陳水扁涉嫌貪污案中,很多消息都反常的流入新聞界,違反偵察不公開,讓陳總統感到司法不公云云。
自從陳水扁涉案以來新聞不斷,大家應該也已經看到很多律師、教授投書說特偵組違反偵察不公開等、是媒體審判,又說未三審定讞前應視其為無罪
事實上,偵察不公開這東西現在成為「司法迫害」、「政治迫害」陳水扁的「證據」,我只能說這些人想像力豐富,可笑。
2006年,搞軌案發生時,李泰安案的媒體審判還不夠熱烈?陳水扁是卸任總統,所以應該有不同的待遇?我還記得馬英九被起訴時有法律系教授說他是罪證確鑿呢!什麼叫做未被定罪前是無辜的?
這些律師太大小眼了吧。
再說陳水扁的「人權」
南迴鐵路翻車意外,司改會理事長林瑩蓉在事發後,看到新聞立刻打電話給李泰安,見面後問了案情,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理事長林瑩蓉的做法是什麼呢?(見 南迴怪客案/比檢警早一步? 司改會早懷疑案情不單純,記者洪淑珠、楊祐彰/高雄報導,2006/04/11,http://www.ettoday.com/2006/04/11/329-1927927.htm)
她向記者表示「憑空消失的車票,無法證明李泰安搭上出事火車,再加上事發後,陳氏紅琛病情的劇烈變化,更讓律師覺得詭異,李泰安對於時間、空間上的解釋,都無法很清楚的描述…」
司改會的律師問了案情,覺得李泰安「詭異」,她的做法竟是去找媒體,找檢察官還好一點。
試問,若顧立雄找媒體說案情,又像什麼?
民進黨講「押人取供侵害人權」則更爆笑,民進黨本土政權過去就是這麼幹的!
讓我們回顧過去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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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是全體檢察官的教材
中央社台北二日電
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案被告李泰安遭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法務部長施茂林強調不評論個案,但他向來鼓勵檢察官對一時挫折失敗不要洩氣,檢方聲押李泰安獲准,不僅鼓舞檢察官士氣,也是全體檢察官學習如何聲押獲准的教材。
施茂林指出,他下午參加行政院反毒會議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李泰安遭收押是檢方階段性的勝戰,為檢方感到高興,希望他鼓勵檢察官乘勝追擊,蒐集足夠證據查出共犯。
施茂林表示,向來鼓勵檢察官要主動積極、勇於任事和越挫越勇,對一時挫折失敗,不要洩氣,這次檢方聲押李泰安獲准,全體檢察官都受到鼓舞,檢察官從中也可學習到應如何自我調整腳步,將證據補足,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聲押李泰安的過程,可說是全體檢察官的教材。
【2006/06/02 中央社】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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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全體檢察官的教材喔!
如果過去聲押李泰安是符合民進黨自稱人權立國的標準,那…
聲押陳水扁,剛好而已!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