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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嘉會不會撕蘋果日報?
2006/11/29 13:48 瀏覽1,643|回應0推薦0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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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嘉會不會撕蘋果日報?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其夫人也是總統媳婦的黃睿靚疑似在美待產,引起社會重大爭議,原因是陳水扁之前對持美國護照者長久以來冷嘲熱諷,他又一再宣示「不做美國人的阿公」。因此,社會正以「陳水扁標準」檢示陳水扁。

 

基本上,總統媳婦黃睿靚究竟會不會生一個「美國人」,我無意在此時評論。然而,由於羅文嘉在美國批評「黃睿靚在美生產並不妥當,將影響民進黨形象,陳總統身為元首應以身作則,代表對國家的信心」(udn 羅文嘉隔海批扁 「圓謊、做偽證」),今天蘋果日報的「蘋論」以「羅文嘉錯了!」表示「自由主義的前提是更重要的個人權利和選擇自由,那是民主體制的基石,是信仰人性善意的核心價值,才是我們現存結構的第一原理。…」「以前,台灣社會很喜歡罵出國留學生、罵去美國生小孩的人、罵拿美國綠卡的人、罵黃皮白心的香蕉;到現在還遺留如批評有美國籍的人當中研院長等等。那是個集體自卑的年代,出國代表逃掉集體共業,代表生活富裕、代表高人一等、代表最具現代性,因而讓人眼紅,讓人忌妒,讓人酸葡萄,不罵罵何以出這口怨氣?
其實,那種心理背景是狹隘民族主義和集體主義,沒有個人自由的信仰,忽視他人的權利,以族國大帽子掩飾自己心理的忌妒、見不得人好和要死一起死的情緒。現在,台灣信心很強,這種病態心理已減輕很多,給了我們學習「尊重他人選擇」的自由土壤。陳致中爭議的意義就在這裡。」

 

「蘋論」是蘋果日報的社論,以下以此做為蘋果日報的立場。

 

「蘋論」認為批評持有美國護照之人是「狹隘民族主義和集體主義,沒有個人自由的信仰,忽視他人的權利,以族國大帽子掩飾自己心理的忌妒、見不得人好和要死一起死的情緒」,更是「病態心理」,我在此有不同意見。

 

首先,質疑別人有「美國護照」為什麼是「要死一起死的情緒」?反面推論,難道蘋果日報認為只擁有「中華民國護照」死的機率比較高或很高?我只有「中華民國國籍」,但我不認為我死的機率比較高,我要在此嚴重抗議蘋果日報歧視中華民國!

 

其次,什麼人可以鼓吹「愛國」?

 

如果「愛國主義」只是一種族群優越的變型,是某種仇恨政治的美化,那我們應該質疑他。

 

可以成為美國撤僑對象的「美國人」,怎麼能要求大家「愛國」?

 

這才是「陳致中爭議的意義」。

 

蘋果日報打迷糊仗,刻意忽視「陳致中爭議」的核心意義,正如我所說,產生加拿大認同之人要求別人「愛台灣」,難道不荒謬?

 

如果「陳致台」有幾十本護照,相信沒有任何人會有任何意見。

 

因此,蘋果日報之思考令人不解,蘋果日報刻意醜化批評美國護照是「病態心理」更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令人遺憾!

 

第三,固然自由主義尊重人民的自由選擇權,我也從來都表示人民要有幾本護照是他的權利。然而,公務員可以有這種選擇權嗎?

 

國籍法規定放棄國籍者回復國籍三年後,始能出任中華民國的官員。只不過要求雙重國籍者放棄他國國籍,也很過份嗎?

 

公務員有忠誠義務,國會議員制定的法律,根據國民主權、社會契約對公務員產生的要求,蘋果日報居然認為這是錯的?

 

國民主權才是民主政治的根本!

 

中研院長翁啟惠是公務員,蘋果日報與其他那些人對中研院長翁啟惠的辯護嚴重違反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則。

 

第四,蘋果日報對民主的認知非常令人質疑。

 

陳水扁在2000年大選質疑宋張配一家11人擁有7本美國護照,陳水扁與民進黨的標準是以「一家人」為檢視範圍,台灣之子的孫子難道不是「一家人」?

 

民主國家的重要原則是責任政治,政治人物如果不必對自己講的話負責任,那人民要如何要求政治人物,蘋果日報的認知嚴重破壞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則。

 

第五,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要求應該及於它本身,如果「刑不上大夫」,就已經根本上違反了憲法上的平等原則,也不是正常民主國家的常態。民進黨長久以來以「國家認同」質疑外省人,也強烈反對雙重或多重認同。「台灣認同」的本質包含了嚴重排他性,套句蘋果日報的話,那正是「狹隘民族主義和集體主義,沒有個人自由的信仰,忽視他人的權利,以族國大帽子掩飾自己心理的忌妒、見不得人好和要死一起死的情緒

 

如果我沒記錯,蘋果日報也強調「台灣認同」,但沒有反對排他的認同,為什麼蘋果日報只針對特定族群質疑或辯護?

 

如果「美國認同」與「台灣認同」可以併存,那「雙重認同」的存在何必質疑?那為什麼又要動輒質疑他人有無「台灣認同」?因為「雙重認同」無害於「台灣認同」的存在嘛!

 

因此,動輒質疑特定人有無「台灣認同」無疑是對特定族群的仇恨。查照蘋果日報前後言論,令人懷疑其有雙重標準。

 

換言之,蘋果日報這篇社論刻意醜化他人,違反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非常可惜。其雙重標準,更令人噴飯。就像蘋果日報一邊刊登血淋淋、極殘忍侵犯隱私的邵曉玲車禍照片,卻又在20061123以社論「消費胡志強」說媒體消費邵曉玲、胡志強不幸車禍事件,說媒體冷血。

 

好不好笑?

 

不過,「蘋論」讓我想起羅文嘉參與的「退報運動」。

 

1998年市長選舉,羅文嘉撕毀聯合報,抗議其報導,並發起「退報運動」,其口號是退報救台灣

 

羅文嘉會不會因為「羅文嘉錯了!」一文而撕蘋果日報?

 

我想他若因為「羅文嘉錯了!」一文而撕蘋果日報,相信沒有什麼人會同情他。不過,羅文嘉如果參與勵馨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十多個公民團體,向蘋果日報抗議太過血腥無人道的行為,相信比較多人會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聯合報把羅文嘉批扁說成「理念及情感間掙扎」,又有說他「新民進黨運動」如何如何的言論。(udn 扁子弟兵 終於切斷臍帶

 

一個人脫下藍衣換綠袍,或脫下綠袍換藍衣,都不能改變他過去的所做所為,包括他批評或不批評陳水扁。

 

操作過族群主義,大喊「退聯合報救台灣」,聯合報可以稱讚他,我佩服聯合報的胸襟。但是,這批人對無眷村外省人的仇恨,我是不會忘記的。

 

羅文嘉在「走路工事件」中已違反了自己的承諾(請羅文嘉、蘇貞昌及十一位民進黨立委立即退出政壇-blackjack-新浪部落原來民進黨最有格調的是蔡啟芳-blackjack-新浪部落),這樣子的政治人物早該被人民遺棄。

 

我要問的是:為什麼現在打扁就可以成為英雄??

 

羅文嘉娶了眷村外省人,卻對為無眷村外省人說話的人說他們「學生不該搞運動」,這是什麼樣的仇恨?與陳水扁的共犯結構可以隨便一筆勾消??

 

外省權貴陳師孟在仍然是「美國人」的同時,違反國籍法擔任台北市副市長,罪證明確;另外,他如今要阿扁下台,他對無眷村外省人的仇恨,難道就可以算了?

 

至此,我要說一句:

 

往事並不如煙。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1/29

 

雙重國籍真的不影響政治忠誠嗎?──再論中研院院長的美國護照與對王宏仁教授的質疑

 

今天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副教授王宏仁在中國時報投稿「雙重國籍,不影響政治忠誠」,我有幾點看法。

 

第一點:王宏仁說「根據汪宏倫教授的研究,大部分想要拿另外一本護照的台灣人,大多只是想要「買個保險」而已,並非是忠誠於另外一個國家,換言之,兩本護照跟忠誠度是沒有關係的。

 

我認為這樣子的推論未免太過簡單,王宏仁身為大學副教授,應該不需要我教他邏輯。王宏仁把想要「買個保險」的說法當做前提,進而做為「兩本護照跟忠誠度是沒有關係的」的保證。請問,王宏仁教授你認為這個推論已經很充分了嗎?

 

大部分人」的意圖可以證明全部人的忠誠?何況這個「意圖」能證明什麼?又能保證什麼?

 

這個「買個保險」在戰爭時對台灣「保險」嗎?

 

既然王宏仁教授搬出汪宏倫教授的研究,我就搬出另一位學者的研究,以下轉引自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李尚仁在中國時報的投稿「小心遠距民主義 」(930714):

 『海外民族主義者對母國產生重大影響,並非台灣獨有現象。班乃迪‧安德森(Benedict A nderson)認為這是「遠距民族主義」(Long- Distance Nationalism)於二十世紀開始出現的新形貌。距離是民族主義的要件:美洲海外殖民者和母國的距離催生其民族意識;工業化下遠離農村家鄉的工人的流離感是西歐民族主義的溫床:反帝民族解放運動的領袖多有流亡經驗。二十世紀的新遠距民族主義者卻是前往第一世界的經濟移民,透過便捷的交通、資訊網路與金融管道投入「母國」的政治。

 安德森以幾個例子提醒我們,今天遠距民族主義的影響不容小覷:引發印度境內嚴重族群與宗教流血衝突的印度教極端組織,是由在北美和英國募得巨金的海外印度人團體「世界印度教議會」(World Hindu Council)所資助。在南斯拉夫解體的血腥族群衝突,克羅埃西亞移民不只資助強人圖吉曼(Tudjman)的種族清洗戰爭,還成功遊說德國和奧地利率先承認克國,使戰火一發不可收拾。連向來對民族主義持正面觀點的安德森,都以「威脅性的惡兆」來形容目前的遠距民族主義。啊!安德森忘了一個例子:他「祖國」的北愛共和軍的恐怖活動經費甚至軍火,主要來自美國的愛裔社群。』

 

我告訴王宏仁教授有人拿美國護照然後以美國利益為優先的例子:

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他們曾倡議台灣應協助美國,派兵前往伊拉克(見 出兵伊拉克?FAPA:未提案但曾參與討論 大紀元5/24/2004),FAPA第一任會長、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贊成,後來,受爭議的FAPA說「他們是以美國人的身分和觀點提出這樣的建議」。

 

王宏仁教授,既然你認為「兩本護照跟忠誠度是沒有關係的」,班乃迪‧安德森(Benedict A nderson)認為的「遠距民族主義」(Long- Distance Nationalism)對台灣好嗎?更請您替FAPA所謂「以美國人的身分和觀點提出這樣的建議」解釋一下吧!

 

「出兵伊拉克」與愛台灣何關?

 

王宏仁教授說「我們一般都認為,台美人或華僑在美國為台灣所做的許多事情,都是在協助台灣政府」,我想請王宏仁教授告訴台灣人民,你究竟支持不支持台灣協助美國而出兵侵略伊拉克?(或者王宏仁教授可以採用他喜歡的詞彙)

 

李尚仁的「小心遠距民族主義 」說:

為何遠距民族主義近年常以極端而危險的形式出現?安德森認為有三個主要原因:它是資本主義對人類社會帶來的無情轉變的產物。它也是一種不必負責任的激進政治,主其事者不在母國定居,其政治行動產生的任何惡果對他和他家人都不會有直接影響。最後,它根植於一種特殊的流離意識,自願流離雖使得遠距民族主義者在居住國承受邊緣族群的身分,卻能滿足他在地球另一邊扮演「民族英雄」的願望。

 

FAPA的意見王宏仁教授你認為是「協助台灣政府」嗎?

 

還有,王宏仁教授你有空的話可以用google查一查張憲義幹過什麼好事。

 

我還可以告訴王宏仁教授我所知的一個事實,近年來由於中南美西班牙語裔到美國的人日益增多,引起許多美國人的戒心,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曾對此表示意見並引起爭議。身為澳洲國立大學亞太研究學院當代中國研究中心社會學社會學博士的王宏仁教授應該會知道吧?

 

王宏仁教授的專長是東南亞研究,做了很多越南研究,他贊成雙重國籍與雙重認同我可以理解。我雖不認為拿幾本護照又如何,但是,王宏仁教授很明顯的忽略了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身份的特殊性。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是「公務員」。我不知道王宏仁教授是否瞭解這個「事實」。這樣子的人出任公務員難道沒有爭議?

 

最後告訴王宏仁教授,根據國籍法 (民國950127修正) 11條第五款「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外國國籍」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的一個條件。但不代表「雙重國籍」可以理直氣壯。

 

根據國籍法18條「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現在民進黨大官拿兩本護照,因我國不禁止「雙重國籍」而佔大便宜,不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

 

財政部長何志欽因拿兩本護照而不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

 

其他族繁不及備載拿兩本護照的民進黨大官也不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

 

「巧門」給了這麼大的便宜還不夠?

 

王宏仁教授另外說「我們可能證明翁啟惠院長會比長期在中國居住的台灣籍人士「更不愛」台灣嗎?」,這句話讓我更不解。

 

請問王宏仁教授,我們需要因人設事還是要一個制度?「證明翁啟惠院長比某人愛台灣」就代表他「有權」拿兩本護照嗎?

 

民主國家究竟是人治還是法治?就算王宏仁教授自願以身家性命保證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保證對台灣「死忠」,很抱歉,民主國家的人寧可相信制度而不會相信個人。

 

難道王宏仁教授認為擁有美國護照就有不受質疑的權利?

 

我認為,「美國護照」並不能做為「豁免」法律規定與人民質疑的前提,前面幾個例子已充分說明了這點。何況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是「公務員」!身為納稅人,我拒絕付美國人公務員的薪水,我也拒絕為美國人負擔法律上的義務。

 

第二點:我一直對某些學術界人士只出一張嘴表示疑惑,如果可以接受「雙重認同」。那強調「台灣認同」有何意義?王宏仁教授你寫了那麼多的「越南」與「認同」,你能認同排他的台灣認同論調嗎?(請見 14.論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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