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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陳水扁震撼-我看臺北地檢署95年偵字23708號起訴書
2006/11/03 20:49 瀏覽950|回應0推薦0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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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 

2006113的陳水扁與12年前的「陳水扁震撼」 

2006113,一份起訴書改變了許多人的命運,那就是臺北地檢署95年度偵字第23708號起訴書(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 全文下載udn)。這是首次將元首夫人起訴的歷史文件,這也是首次明確指出陳水扁總統涉嫌貪污、偽造文書的起訴書。 

歷史會怎麼走,現在還沒有人會知道。但是,行政院長蘇貞昌的「三審定讞」論證明了美麗島律師世代引領風騷數十年的時代已經過去,這是可以確定的事。 

先來看看這份起訴書寫什麼,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都有開放下載。不過,聯合報有略去個人資訊,對隱私權相形之下較為尊重,中時電子報應予改進。 

在這份起訴書中(以下以udn提供的為討論基礎),在第一部份為「犯罪事實」,是1-5頁,共分一至五項討論。在第五項中可以發現,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特偵組檢察官是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分案偵查,審計部亦於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函告發。在此要向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與審計部致上敬意!你們沒有因為對象是總統而向權勢低頭! 

當然,改變台灣司法史的李慧芬,絕對是最大功臣。 

在第壹部份是討論成立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部分(禮券發票以外之發票部分),第二項可以看到陳水扁總統與陳瑞仁檢察官的問答(p.5-7),陳瑞仁檢察官在第三項表示所謂「外交的秘密工作」『本署查證結果是「純屬虛構」』。在陳瑞仁查證下,所謂北一女校門口的「甲君」根本沒做過「南線及大陸情搜等工作」,想到當時陳水扁正經八百對陳瑞仁虛構「甲君的秘密任務」的情景,不得不佩服陳水扁臉皮之厚。 

在第5頁,那一大串證人、發票之真正消費者被傳喚,我想也是司法史上所僅見。 

陳瑞仁檢察官認為「南線及大陸情搜等工作」「純屬虛構」的物證與推理在()(1)~~(15)(p8-15)部份,嚴謹的論證被告不可能當面交付前述發票給「甲君」與「甲君」不可能面交前述發票給被告的事實,再加上「甲君」本人的否認,陳水扁的說詞果然是「純屬虛構」。 

在第四項(p.16),可以再看到陳水扁硬拗的功夫。陳水扁把三百二十萬元他處款項做為『在國務機要費案件爆發後,以「移花接木」之方式來解釋吳淑珍夫人以    他人發票所申領得之國務機要費之去向』(陳瑞仁語),這筆三百二十萬元「不得排除在貪污所得之外」。 

在第五項(p.16),經查吳淑珍早自九十一年七月間即開始提出他人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但陳水扁居然可以用以做為九十三年十一月以後秘密外交支出。陳瑞仁不相信陳水扁「回到未來」的說詞,天佑台灣! 

在第六項(p.19),吳淑珍本人付現或刷卡之消費,亦有第一家庭成員總統之女陳幸妤、總統之女婿趙建銘及總統之子陳致中之刷卡消費,均列為貪污所得。 

在第貳部份是討論成立偽造文書罪部分(禮券發票部分)(p.22),所謂三家百貨公司禮券發票所申領得國務機要費計新台幣11,950,044元部分,成立偽造文書而無貪污罪嫌。 

在第肆部份是論罪部份(p.27),吳淑珍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與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被告馬永成係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被告林德訓係犯偽造文書罪嫌及偽證罪嫌;被告陳鎮慧係犯刑法偽證罪嫌。被告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均請論以共同正犯及連續犯。之後是檢察官請求之後是檢察官請求宣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緩刑的文字。值得注意的是在第2頁,檢察官已載明:「總統陳水扁先生所涉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因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之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後再行訴究。 

最後,介紹一本我珍藏多年的「陳水扁震撼」(陶五柳,大村,1994),裡面有幾句話,今日看來十分諷刺,特恭錄如下: 

p.105 …阿扁的學期操行成績是滿分,他的操行成績照算應該高達107 

p.112 …寫蔣介石,他也拿到第一名

p.233 …阿扁在競選立委的政見會上就已向選民承諾過了,如果他當選立委,一定要奮力撬開國防這個大黑盒子,挖掘這個佔據國家預算幾達一半的超級大黑動,為選民看緊荷包 

p.330 馬永成說,阿扁對孩子的教育,確實把握了「公私分明」的原則

p.343 阿扁說:「只要廉能,官員並不難為」 

今天,馬永成成為了國務機要費弊案的被告,馬永成說「公私分明」已成過眼雲煙。阿扁多年所說:「只要廉能,官員並不難為」已成笑柄。顯然已經忘記來時路的陳水扁竟然走到這個地步? 

就在今天,陳水扁神話已經毀滅。但民進黨開始無怨無悔的「挺扁神話」才要開始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1/3

註:在第壹部份第五項(p.16)與第貳部份第一項()(p.24)令我意外的事是,陳水扁資助「海外民運人士」新台幣三百多萬元的事實好像是第一次在中華民國的公文書上被公開,此事對「海外民運人士」是福是禍猶難說矣。 

陳水扁應有的治家格言:「兒孫錢多膽也大,天樣大事都不怕,不喪自家不肯罷」 

趙建銘收押,回頭望藍天。回頭太晚,趙建銘看天嘆。Pic from http://www.ettoday.com/2006/05/26/91-1946158.htm 

清末醇親王的曾有一段「治家格言」,我是從「走向共和」一劇看到的,在台灣的駙馬爺---總統女婿趙建銘被收押這天,我想到這段話。 

財也大,產也大,後來兒孫禍也大。若問此理是若何?兒孫錢多膽也大,天樣大事都不怕,不喪自家不肯罷。 

財也小,產也小,後來兒孫禍也小,些許財業知自保,儉使儉用也過了。

所謂「儉以養廉」,為官者,豈能不慎!陳水扁知道這些話,會太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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