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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要從爭取移民/移住人權開始! by 趙彥寧
2006/04/03 20:14 瀏覽1,505|回應1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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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要從爭取移民/移住人權開始!

民主,就要從爭取移民/移住人權開始!

作者:趙彥寧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文化研究學會理事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
(
本文曾登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03.12.30<移民三法考驗台灣文明>)


在行政院等公部門機構的壓力下,「移民三法」於非常短促的時間內送交立法院,且將於下週三(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民進黨林濁水委員召集法制委員會,在內政委員會備席的狀況下,交付二讀。如果沒有爭議,「移民三法」顯然將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而移民署也因此非常有可能在明年三月底總統大選前成立。

所謂的「移民三法」包括「移民法修正版」、「移民署組織條例」與「國籍法修正版」。此三法的通過,明確表示臺灣將從一個非移民導向的國家,轉型為移民導向的國家。在冷戰結束後全新一波全球化的國際政經體系中,臺灣將移民部門與相關條款體制化,委實是與全球接軌的正確舉動,並可藉此提升臺灣的國際地位,理論上,多麼令人可喜。

在全球化日益深化之今日,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深切關心跨國移民和移住人士的議題,因為資訊與資本的跨國流動,必然伴隨著人口的跨境遷移;而跨境人士在移入國的多元文化處境,更是過去十餘年國際間測試「超國族組織」效應的重要指標之一。這裡所謂的「超國際組織」為以聯合國為首的機制,而針對跨境人士測試的指標主要為人權。全球化最積極的意義在於,普世人權可超越個別國家主權,並因而在各民族國家之內引發諸如澳洲、加拿大、紐西蘭、瑞典、美國、法國等老牌移民國家的多元文化模式。一九八七年解嚴後,朝野與民間持續以各種方式試圖加入諸如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今日臺灣將成立移民署,理論上更昭顯了臺灣在伸張國家主權之時,並同時關注普世人權的意圖。真正多元文化社會的打造可期,多麼令人興奮。

但吾人細觀「移民三法」的內容,卻又何其沮喪。

首先,澳、紐、加、瑞等多元文化移民國家均在國家的直接介入下,在境外人士移居本國後,不僅提供公民教育與參與公眾事務的學習機制,也資助各移入國籍人士家庭和子女的母語與文化教育活動,並鼓勵原籍本國人士參與,以期共同打造多元文化社會。但將在立院審查的「移民三法」不僅完全嗅不到多元文化的內涵,本質上甚且僅以規訓、防範、甚且處罰移民和移住人士的精神出發。

其次,基於前述規訓與防範的精神,根據即將二讀的「移民署組織條例」,未來移民署主要的人事編制(百分之七十五)為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境管局的成員,看起來,移民署簡直將成為警察單位;雖然升格為移民署後,境管局也將納入文官升遷和考核體系。境管局的高階警官接任移民署,當然不盡然就無法勝任。據我從事多年兩岸婚姻之研究可知,此局正式編制六組加「大陸組」的組長不少擁有人權素養。問題是,「移民三法」賦予未來移民官的權責,竟然同時包括警察權、司法權、檢調權,形同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在臺灣向國際推銷民主化之今日,如此的立法何等可笑。

第三,絕大多數的法案,在送交立院前,為求合法性,均於臺灣各地多開公聽會,應邀對象包括將受法案影響的人群團體,與學者專家。但令人驚訝的是,「移民三法」的制定過程中,完全未邀請各移民/移駐團體參與討論。這是非常明顯地違反民主參政的程序,何以如此?

基於以上因素,我們實在不能不懷疑政府在這麼倉促的時間內,竟力求於明年三月底前成立移民署,多少源自屆時總統大選的考量。因而,在台的移民/移駐人士由於多半尚未取得公民身分,無法投票,故而不為擬「移民三法」者考量其可能的權益和權力。如果擬法者的思考確實如此,那麼我們就更該為台灣的民主內涵感到哀傷。如果解嚴後民主化的成果,不過在合法化泛政黨化身「選舉機器」的自我期許,那麼這也表示不論移民抑或臺灣本籍人士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和權益,終將化約為一張總統或立委選舉的選票而已。在這樣的狀況下,公民參與公共領域的機會豈不也因而削減?多元文化社會的建造可能果真可期?在本質化「選舉機器」的泛黨派意志下,有沒有可能臺灣社會終將成為法西斯社會?

為求落實前述的目標,並長期關懷移民與移住人士的權利,「移民/移住人權修法人權聯盟」甫於十二月十二日成立,發起團體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等團體。為求監督「移民三法」的立法過程,「聯盟」自十二月二十二日起向社會大眾發起連署,要求立法院撤回目前的行政院版本。在不過一個星期中,已有五十多個民間團體加入連署,包括諸如女學會、文化研究學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等等學術社群,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永和社區大學等人民教育組織,台灣外勞行動、女工團結生產線、桃竹苗勞動服務中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等長期關懷跨國移工權益的團體,主婦聯盟、北高二市婦女新知協會、雲林縣紫色姊妹會、高雄市女性行動協會等等婦女團體,以及諸如外籍配偶人權促進會、中華民國兩岸家庭關懷協會等等跨國婚姻者的組織。如此迅捷的結盟,表示的不僅是民間團體對行政院「移民三法」版本的不滿與疑慮,事實上也凸顯了這些團體對此刻公民參政和公共事務討論空間緊縮與單一化的不滿與疑慮。這委實是政府和各政黨不能不面對的重大問題!

請教育部立即嚴懲周次長,公開檢討移民二代教育政策!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2004/07/13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在十二日的新聞稿中,指出其先前之發言只是遭到誤解,而他本人對此誤解的產生表示歉意。周次長表示,「其發言之原意在於提醒重視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與生活適應問題、生育、養育與教育問題。」

但我們不接受以善意包裝的道歉!周次長為位居高位的公共人物,影響力並非一般,其發言應該格外審慎,有理有據有公義!身為握有公權力的公共人物不能先打人一巴掌,再給人摸摸頭!我們拒絕息事寧人的表面道歉,外包糖衣裡頭盡是種族歧視!

    如同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先前已提出,根據內政部今年六月公布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外籍或大陸配偶的生育率均較所謂台籍配偶更低。同時,外籍與大陸配偶所生子女,發展遲緩之比率也低於台籍配偶子女。周次長仍然是公然以種族因素為前提,不看證據說話,只憑著某些刻板印象或媒體的粗糙誇大報導。

  其次,關於周次長所說對於外籍配偶及其子女所提供的教育服務,移盟先前也已指出此教育服務並未能先針對教育人員進行對移民與多元文化議題的理解,反而將新移民之子視為問題製造者或必然落後者。即使移民二代在學校出現適應不良的狀況,身為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應該是檢討教學措施,積極地讓她/他們融入學校生活,而不是指責特定種族的父母「生太多」或「生不好」,將其問題化、標籤化。

  再則,周次長發言指出外籍配偶家庭要「衡酌個人之能力作生育計畫與節育,以免形成家庭與社會之沉重負擔。」此言忽視了兩個重要的事實:

一、 台灣從未重視東南亞等地文化,亦未能提供良好了解這些多元文化的環境,周次長所謂的「負擔」,其實是台灣社會環境與制度的缺陷,未能提供友善開放的環境,以致於沒有良好接軌與適應條件,而非外籍配偶家庭的原罪。

二、 周次長此種毫無反省、一味複製外籍/大陸配偶與其家庭為「社會問題」、「社會負擔」之說,才是使外籍/大陸配偶極其家庭不能順利融入社會並受尊重的的罪魁禍首。此種刻板印象不僅影響了台灣一般民眾對外籍配偶及其家庭的觀感,更對於台灣打造多元社會的發展非常不利!

  周次長的回應顯示其仍然公然以種族因素進行歧視,儼然新納粹主義者執行種族淨化,而不檢討自己的問題心態!仍然只胡亂將外籍配偶家庭視為問題,而不去了解實際狀況,漠視數據證據!仍將生育養育問題「誤解」為個人問題而非社會環境的問題!

  因此移盟要求,

. 對於周次長不當的發言,教育部必須要依照行政院的指示,立即給與明確具體的懲處。我們拒絕裹著糖衣的不負責道歉!

. 先前移盟的訴求「我們要求教育部檢討針對移民二代的教育政策,朝向多元文化視野與移民議題的認識與理解」並沒有得到具體回應。然而,我們要問:教育部對於移民二代的教育政策到底為何?而此教育政策的根據何來?有鑒於位居高位的政府官員對移民不但歧視、對移民現況認識甚至膚淺。因此,我們要求:現有移民相關的教育政策必須要被提出來公開檢視、討論,其教育政策制定必須要透明化,並對實施現況提出檢討。

. 我們要求以上兩點訴求,教育部應於一個禮拜內提出具體回應。

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研發部主任 君琳 02-2502-87150931-034-088

「善意」為何那麼傷人?

林妙玲/研究生(台北市)
2004/07/14
聯合報


近日官員的談話,讓人直覺立基在國族認同上的種族族群情結再次復甦。官員出於「善意」的談話,為何總是刺傷弱勢台灣人的心?是人民扭曲官員的善意,還是官員濫用人民的善意呢?


呂副總統建議災民移民到中南美開墾,教育部次長周燦德呼籲外籍與大陸配偶不要生太多;這些談話,都出自同一種邏輯,那就是社會、生態問題個人化,然後,不偏不倚地,台灣山坡地保育、移民政策的錯誤,都落在弱勢族群身上,他們剛好又是所謂的原住民與外來新娘,長期被標籤化的一群人。

其實也不太多,原住民加上外籍配偶不過七十多萬人,但每逢選舉,他們可以跨越人口比例,成為政治手牽手的族群和解代表,幾乎所有政治人物都以標榜弱勢來博取形象分數,然而,秀作完了,票投下去了,弱勢族群的政策談判空間,未綻放即萎縮。

原住民家的版圖,一開始或許是族群問題,但在台灣歷經各式威權之後,這些問題原本有機會歸類為山坡地保育政策、族群平等機制,在民主、人權的前提下,逐一解決,不過長期的朝野傾軋,「政治不正確」的,連談都沒得談。那好吧,自救!結果高雄縣「高砂國」強制拆遷風波,只見灑在總統肖像上的原住民血淚,縣府就一句「仁至義盡」。那好吧!躲在山上、河流沖積扇,災難到了,除了移民說、濫墾說,又一句「人民住在不該住的地方」。

人權對外籍配偶來說,更形諷刺,她他們連生孩子的權利都沒有了,因為「素質低」;可是孩子一半的血統來自台灣人,更何況就官方公佈的資料而論,新移民的子女表現比平均值來得高。

無可諱言地,原住民與外籍配偶都活在台灣人印象的夾縫中,那是個灰暗的地方,只是,台灣的官員都是憑印象在發言,以為脫口而出的,就是「前瞻性的智慧」嗎?

善意之所以令人生氣,因為那不過是一紙新聞稿,無能承擔官員的身分以及所謂的政治責任。

 

8成外籍新娘 產檢不完整

8成外籍新娘 產檢不完整
記者詹建富/報導 2004/07/14 聯合新聞網

根據婦產科醫師臨床觀察,逾八成外籍新娘未接受完整產前檢查,但產檢的黃金期就在受孕期的前3個月,卻因健保法規定外籍新娘需在台居留滿4個月,才能納保,以致往往發現胎兒有問題需中止妊娠時,為時已晚。

台北市立婦幼醫院優生保健科主任林陳立指出,根據台北市出生通報,北市去年的孕產婦中,「新移民女性」有28百多人,來自東南亞籍及中國大陸的孕產婦也越來越多;細查這些外籍新娘的產檢紀錄可發現,超過八成的外籍配偶都沒有按照產檢的時程受檢,尤以中國大陸的新娘幾乎是百分之百不完整。

林陳立表示,不少台灣男子娶外籍新娘的目的是在傳宗接代,希望另一半能馬上生育,所以許多外籍新娘入境沒多久就傳出喜訊,問題是,東南亞新娘來台需居留滿4個月才可取得健保資格,而大陸新娘納保的資格更嚴,因此一旦沒有健保,又因經濟因素而不能自費產檢,這也是外籍新娘按時接受例行產檢比率偏低的原因。

他指出,東南亞的外籍新娘多半年紀輕,因此生下有遺傳缺陷孩子的比率並不比本地籍的孕產婦高,但由於國內婦女絕大多數享有健保,接受例行產檢並沒有問題,反觀這些外籍孕婦如果知識程度不高,又沒有健保福利,願意自費產檢者本來就少,加上語言溝通困難,對母親與胎兒的健康照顧形成一大盲點,也使得有發育的缺陷「漏網之魚」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產檢的黃金時期就在受孕期的前3個月,尤其是唐氏症母血篩檢、羊膜穿刺等,最遲在懷孕第4個月就要受檢;他舉一名個案為例,一名大陸新娘直到快臨盆才到台灣,而她在大陸根本未接受檢查,等到在台灣受檢時才發現胎兒有缺陷,已來不及處理。

事實上,健保局內部的統計也發現,超過半數的外籍配偶在加入健保後7個月內即需住院醫療,而其主要的住院需求有八成是為了生產,顯示外籍新娘在加保初期有迫切需要健保醫療的情況;不過,健保局強調,根據健保法第十條規定,外籍眷屬應自在台居留滿4個月起,始得加入健保,也就是在入境後仍有4個月的加保等待期,這也是根據戶籍法的門檻規定。

健保局一名主管也承認,由於部分投保單位並不清楚外籍新娘的加保規定,幫入境未滿4個月者加保,並發給健保卡供其住院生產,後來發現不符資格而追討醫療費用的個案,屢見不鮮。但要徹底解決,除非修改健保法,否則這些外籍新娘要享有健保,還是要等居留滿4個月才能納保。

 婦女新知 發表於 12:45 PM

新台灣之子讀小一 教部編九千萬預算因應

新台灣之子讀小一 教部編九千萬預算因應
記者孟祥傑/台北報導 2004/07/13 聯合新聞網

依內政部最新統計,大陸及外籍配偶在台人數已破卅一萬人,預估九十三學年度國小一年級入學新生中,「新台灣之子」將首度打破一萬人。教育部九十四年度預算中,預計編列九千萬元,解決外籍配偶及所生子女教育困境。

教育部國教司長吳財順指出,九十二學年度國中、小學大陸配偶、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已達三萬零廿一人,其中以大陸配偶子女人數最多,共一萬零一百廿五人,其次為印尼配偶子女七千八百五十三人、越南配偶子女三千五百七十八人。

在三萬多名「新台灣之子」學童中,小一就占了近七千人。吳財順表示,以目前四至六歲幼兒有九千多人、一個年齡層約三千多人推估,九十三學年度就讀小一的「新台灣之子」將突破一萬人大關,九十八學年度更將達到三萬人,占所有小一新生八分之一,「新台灣之子」教育將成為未來教育部重點工作之一。

國教司已規畫「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實施計畫」草案,九十三學年度起,外籍配偶子女可優先就讀幼稚園、托兒所,且將加強就讀國中小學的學習輔導、實施「自我肯定」活動、舉辦「國際日」,以及辦理國中小學教師外籍子女教育研討會。

社教司長劉奕權表示,教育部已自九十一學年度,開放外籍配偶申請就讀補習或進修學校,並在各縣市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成人基本教育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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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歧視政策 早已在做 by 徐中雄
2006/04/03 20:2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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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歧視政策 早已在做

徐中雄/國民黨立委(中縣豐原)
(
刊登於2004/07/10聯合報民意論壇)

生育率下滑,游院長說「愛台灣就要生小孩」。但事情顯然不像游院長說的美好,台灣有幾種人生的小孩是不被政府期待的。


日前教育部次長呼籲外籍配偶要節育,次長自認說了很多人不敢說出口的話。其實次長不用「居功」,衛生機關早就已經「起而行」,外籍配偶正是被鼓勵結紮和避孕的第三種人。其邏輯和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一樣:素質差和養不起。

這樣的政策背後,存在著階級和種族的雙重歧視。跨國婚姻中的台灣男人被認為是社經弱勢者居多,這個印象是否事實值得商榷,但國內對他們的階級歧視卻是真實的;而他們的配偶,因大部分來自於不被台灣崇拜的「落後」地區,對異文化的種族歧視更是明顯地加諸在他們身上。雙重的歧視,讓跨國婚姻中生育的子女,不受政策的制定者歡迎。

一手鼓勵台灣人多生孩子,另一手卻壓抑外籍配偶生育,矛盾的政策在同一官僚體制並行。政府帶頭對跨國婚姻家庭的雙重歧視,不僅使跨國婚姻者被嚴重邊緣化,也是對人權的極端踐踏。在人權立國宣稱下,官僚體制內的思維,竟是如此反其道而行。

外籍配偶已是台灣第五大族群。不歡迎外籍配偶的孩子,雖反映出部分民眾的憂慮,但也提供我們集體自省的契機。在台灣社會面臨主體性的拉扯當中,如果從官僚到民間社會,能做的只是不斷將外籍配偶及其第二代予以問題化、汙名化,那台灣社會的族群紛爭將會複雜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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