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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市府推土機---大事記
時間
事 件
民國38年前後
日據時代為日人公墓,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隨國軍來台之榮民及眷屬因無處安
身,便暫居此公墓地,搭蓋違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陸。
民國45年
台北市進行第一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康樂里(古稱三板橋)之地依照
日據時代的都市計畫用地編訂為公園預定地。當時上面已經住了兩千多名住
民。
民國64年
台北市政府著手規劃十四、十五號公園,並與當地住戶協調,但無結果。
民國67年
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關切公園闢建計畫,積極與住戶溝通協調。
民國75年7月
台北市政府完成土地徵收,並編列預算。住戶向許水德市長陳情,許同意住民
的就地安置計畫,計畫將十五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商用地。
民國76年
因公園遲遲未開闢,預算繳回國庫。
民國81年7月
李登輝指示盡快進行公園開發計畫,市府通過公園規劃案,編列18億元,作為
拆遷補償費。
民國81年10月
居民成立了十四、五號公園預定地住商權益促進會。
民國82年2月
市長黃大洲指示務必在年底前完成地上物拆遷,引起住戶反彈。
民國82年6月
市議會國民黨團出面協調,市府允諾提供國宅安置並從優補償,部份住戶堅持
就地安置,不接受協調結果。
民國82年10月
市議會召開臨時會討論公園拆遷預算,在住戶抗議及議員抵制下,宣告流會。
民國83年6月
市議會審查公園拆遷預算,在部份議員抵制下,未予通過。
民國83年9月
促進會幹部開始與城鄉所學生一同研擬就地整建可行性,並提出初步計畫在里
民大會中討論。
民國83年11月
陳水扁於競選前四次造訪康樂里,並親口承諾居民「先建後拆」。
民國83年1月
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次向議會的市政施政報告中,明白表示對於十四、五
號公園闢建問題,一定堅持「先建後拆」原則。
民國83年4月
居民與城鄉所之「就地整建、社區重建」獲得第一屆市民參與都市設計獎優選
獎,並於國際會議廳接受市長親自頒發的獎狀。
民國83年5月
促進會向都發局張景森爭取研究計畫預算,請學術專業團體就就地整建或是遷
至他處作一可行性評估,張表示同意。
民國83年6月
都發局預定委託中興大學教授、中華經濟研究院楊重信先生對此專案研究。中
興大學學生並開始進入社區進行訪談工作。
民國84年9月
市府重新檢討拆遷計畫,原則決定採「先建後拆」方式,爭取違建戶配合。原
先答應居民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國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後拆」的原則,以新的安置計畫與發給救濟金方式處
理。
民國85年9月
市府決定,86年初元宵過後將強力執行地上物拆遷作業。台北市秘書長廖
正井說:抗爭居民一律不發補償費。
民國85年12月
市議會國民黨團決議,將杯葛市府所提公園拆遷預算,為住戶爭取較優厚的補
償費。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市長食言,所謂的「先建後拆」採彈性認定,只要建照發了就算。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表示即使議會不通過預算,市府預定時間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議會要
錢。市府隨後決定三月四日拆除。
議會通過預算,並有兩項附帶決議:先建後拆與重新公告。
民國86年1月22日
二公園拆遷戶三百多位至市議會陳情,並抗議陳水扁市
長「先建後拆」的政策急轉彎,遭市長拒見。
民國86年2月1日
學界發起「反對市府推土機」連署聲明活動
連署名單包括多位學界知名人士、團體等,聲明中指出拆遷安置問題
絕非推土機所能解決,需基於人性考量,依居民生活脈絡、社會關係
和謀生機會,規劃安置方案,而不是隨便將老人棄置安養院、將居民
驅離即可。因此,希望市府暫緩拆除兩公園預定地上違建。
陳水扁接見工務局長李鴻基
此次接見除再度慰留李鴻基外,同時強調市府按時拆除十四、十五號
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政策不變。
民國86年2月2日
學界於公園預定地上舉行「反對市府推土機」公共論壇
說明會
學者指出,市府在年後即要拆除地上物,時間過於急迫;而且公園預
定地上有五百多名七十五歲以上的市民,生活環境雖然不好,但因鄰
居的相互扶持,是以能夠在貧窮線以下生活,如今市府所提出的計
畫,只是把居民驅散,將讓這群人加速衰亡,而等待88年底完成的
國宅或者現在才發建照的國宅都是緩不濟急,稱不上是「安置計
畫」。另外,由工務單位所主導的公園規劃過於粗糙,且尚未送審,
對於如此粗糙且尚未送審的公園計畫進行拆遷,市府的決策過程太過
草率。因此,學界希望市府做好拆遷戶安置和公園規劃,暫緩年後的
拆除行動。
會中也宣佈,如市府願意委託都市設計學會和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規
劃兩公園,他們有信心在一年內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解決居民安置
與公園規劃問題;如作不好,願解散學會。
民國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遷通知,於正式拆遷日期前24天。
民國86年2月5日
社區婦女舉行「簽名要求保留康樂市場」活動
公園旁的社區婦女於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舉行「簽名要求保
留康樂市場」活動,同時將支持保留市場的黃色簽名條,掛滿人行道
上方。
十四、十五號公園住戶舉辦「歲末守家園,最終年夜
飯」的圍爐辦桌活動。
關心公園拆遷的學界人士與居民,於林森公園旁臨南京東路的人行道
上舉辦圍爐辦桌活動,席開五十桌,預定地上弱勢居民皆可參加。城
鄉所的學生也表演由陳水扁競選歌曲「台北新故鄉」改寫的歌曲「窮
人的墳場」;同時放映全景映像工作室在預定地拍攝老兵「陳才根的
鄰居們」紀錄片。
民國86年2月11日
行政院退輔會台北市榮民服務處處長胡允武初步至康樂
里瞭解狀況,表示必要時將把榮民安置於榮民之家。
中山區公所初步決定可能於吉林國小設置臨時收容中
心,避免居民露宿街頭。
拆遷安置,阿扁打「總統牌」
陳水扁透露李登輝總統曾在他從南非訪問回國後,在總統官邸請他吃
飯。席間總統獲知市府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有補償及安置計畫
後,表示市府「這樣更沒有問題」,並支持他貫徹十四、十五號公園
預定地的拆遷計畫。
民國86年2月12日
「反對市府推土機」聯盟之學者與市府協商。
市府參與人士包括了張景森、陳菊、馬永成、羅文嘉等人。會中雙方
達成協議:在拆遷之前做好安置,此一安置名單應不僅限於社會局照
顧的35戶低收入戶而已,而應擴大調查961戶中的弱勢居民實際狀
況。之後擬出替選的安置方案,讓居民在完整資訊下,選擇安置地
點。
社會局社工開始進行拆除前第一次大規模的低收入戶訪
視
社會局在協議之後,立刻調集二十名社工,以臨時任務編組的方式,
於當日下午即進入社區展開大規模的低收入戶訪視,但與協議中普遍
調查居民實際狀況並不符,而是直接調查弱勢居民接受安置平價住
宅、安養機構的意願。
民國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斷水斷電通知
民國86年2月15日
陳水扁重申拆除公園違建的立場
陳水扁因凌晨羅斯福路的一場大火,重申中山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
政策絕不打折;並責成副市長白秀雄召集跨局處安置專案小組,妥善
安置當地弱勢族群。而二十日開始發放的拆遷補償金,也無領取的最
後期限。
民國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戶通知,如果未辦妥者,就不能領取拆遷補
償費
民國86年2月18日
陳水扁於市政會議中指責各相關單位應檢討
陳水扁於上午的市政會議中因各單位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案的處
理報告有出入,指責相關單位應檢討;指示臨時安置所由吉林國小改
在勞工育樂中心,並令工務局在公園預定地上設立聯合服務處,供民
眾諮詢。市政會議並且通過了特別預算攤販遷移補償費覆議案、部份
安置計畫,以及補償費發放之因應對策。
學界再度於林森公園召開「市府的誠意,社會的正義」
記者會
下午學界再度於公園基地上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在尚未做出更好的
安置計畫前暫緩拆除公園違建戶;並且提出新的「部份就地安置計
畫」,計畫在當地以公園總面積6%,佔地約850坪的土地,興建十
層樓高的平價住宅作為安置用;並將公園設計為多目標使用,以地下
停車場營收吸引民間投資,如此即可不必立刻進行拆除,並趕在八十
七年十月完工搬遷。不過副市長白秀雄、都發局長張景森、社會局長
陳菊在瞭解新計畫內容後,仍不敢作任何承諾,僅答應需等到20日
開會協商後才會對外公佈。
社會局長陳菊重申社會局立場
絕對不會讓居住在十四、十五號公園的老弱婦孺流落街頭,但也強調
不會無限制地擴大安置輔導範圍。
都發局長張景森建議除了目前市府的安置計畫外,尚可
利用懷生出租國宅,以及前文化大學城區部大夏館作為
安置地。
市府相關單位於中山市場區民活動中心舉辦拆遷安置及
補償費發放說明會。
會場中居民抱怨短時間搬遷的不合理,市府還要求提出除戶證明才可
領取拆遷補償,實在強人所難;並且要求陳水扁應至現場說明。場面
曾一度發生居民齊聚官員席前抗議及肢體上的小衝突。
民國86年2月20日
學界與市府就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戶安置事宜進行第
二次溝通
此次協調會議中,雙方達成「在未確定及安置妥當前,不會拆除窮人
的房子;市政府不會在三月三日斷老弱貧苦人的水電」,但在安置方
案上,市府仍堅持己見,並未達成進一步的共識。同時社會調查部
份,社會局提出296戶弱勢居民的數目與專家學者的理解大有出入,
與前年十月份區公所所調查的數字差了將近一百戶。同時,答應的第
二波意願調查也未進行。都發局長張景森口氣強硬地的指出出:「老
人不搬也會死」
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補償費正式於永興宮辦理發放。
社會局開闢專車帶老人參觀浩然敬老院、廣慈博愛院。
張景森表示:城鄉所的老師「自戀」,是學生的魁儡。
民國86年2月24日
陳水扁主持台北市第一個獎勵民間都市更新案的開工儀
式,並祝「美麗國賓」銷售率百分之百。
冠德建設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所推動的都市更新案開工,請陳水扁
與張景森主持開工儀式。當天的中時的半版廣告以陳水扁和將開闢的
十四、五號公園作為噱頭。陳水扁並表示:都發局現正研擬「台北市
都市更新整體計畫」,透過強制措施,解決更新地區少數地主刻意阻
礙更新的情形;他並且強調將研究先進國家的更新辦法,籌組「都市
開發公司」,結合官、商與社區,提昇都市更新效率。
台北市政府執行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拆遷作業正式
定案
市府決定,三月四日零時起採全面封鎖方式,以「淨空管制」方式於
凌晨三點執行拆除,並由市府高層坐鎮現場督導,避免任何暴力衝突
發生。
民國86年2月26日
公園預定地居民翟所祥伯伯上吊自殺
學界與市府針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問題的第三次會
談
原本預定於上午舉行的第三次會談,因翟伯伯自殺事件中斷,學界向
官員宣佈學界立場後即行離去,正式與市府決裂,不接受市府對預定
地居民所提「二次搬遷」的安置計畫。
居民群情激憤,赴市府前廣場拉布條抗議
因翟伯伯的自殺,情緒激動的居民下午拉著白布條前往市府表達嚴重
不滿,其間因久候不見市府高層人員出面處理,而與警方發生肢體衝
突。直至下午五時多,副市長陳師孟、工務局長許瑞峰、社會局長陳
菊,才到市府前廣場向陳情的拆遷戶說明。但對於拆遷戶所提「道
歉、緩拆、重新安置」的三點聲明,陳師孟並未具體回應。
副市長陳師孟表示「市府的方向是正確的」,希望拆遷
戶要有面對環境的勇氣,並強調「沒安置、絕不拆」的
政策也沒改變。
市府決定緊急調集一百名社工員深入社區,日夜駐守以
防二度意外發生,同時加強安置社訪工作。
在野黨議員強力指責市府拆遷安置政策
新黨立院黨團發表聲明,痛斥台北市政府處理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
作業不當,市長陳水扁草菅人命,要求市府暫緩拆除作業安撫人心。
市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在林森公園,發放證明輸給康樂
市場有案攤商,讓攤商日後據此領取救濟金。
民國86年2月27日
陳水扁於中午餐會中公開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
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決心絕不改變。
市府開始拆除電表。
城鄉所學生會會同運動核心份子至都發局舉白布條抗議
張景森出言失當,並下戰帖邀請他回所上辯論。
城鄉所教授夏鑄九下午就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問題,
拜訪陳水扁,雙方進行一個多小時的會談。
民國86年3月1日
公園預定地居民舉辦「告別老友,堅守家園」晚會
居民於林森公園旁人行道上舉行「告別老友,堅守家園」晚會,藉由
最後聚餐、祭拜老友、繞行社區、焚燒都市設計獎狀、心愛物品的方
式,對這片家園作最後的回顧。最後,並由當地居民在林森公園旁人
行道上,共同豎立刻有「窮人的墳場」字樣的石碑,作為結束。
政務委員馬英九出席「告別老友,堅守家園」晚會,並
允諾三月三日與居民共同堅守家園。
民國86年3月2日
副市長陳師孟前往瞭解拆遷戶搬遷狀況
陳師孟說,在市府相關單位的努力下,以完成百分之九十九弱勢住戶
的安置,剩下三、四戶仍不願接受安置的住戶,市府將加強溝通,如
果少數拆遷戶毫無理由不接受安置,市府也會採取因應對策。
民國86年3月3日
市府邀集各界人士籌組觀察團,標榜拆遷作業透明化、
公開化。
台北市政府邀集學者、專家、市議員在內的十多名社會各界人士,組
成觀察團,針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過程進行中立、客觀的觀察。
陳水扁喊話,點名中央政務委員最好想清楚,不要和市
府、市民對立。
陳水扁宣佈三月四日的拆遷作業只拆除全部營業戶,不處理弱勢戶及
其他違建戶。
十四、十五號公園住戶守夜抗爭
現住戶、學界、民意代表等,於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守夜,進行
最後的抗爭。台北市警局動員一千兩百名警力進入現場維持秩序。到
場聲援的政治人物包括中央政務委員馬英九、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
立委張俊宏、林瑞圖,國民黨議員林晉章、秦慧珠、李慶安、陳學
聖、陳政忠,新黨國代汪志冰、潘懷忠,立委朱惠良、李慶華、議員
璩美鳳、楊鎮雄、費鴻泰、賈毅然,以及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當場
金介壽並與居民與城鄉所學生發生衝突,他罵城鄉所是陳水扁的走
狗,自作自受。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陸續發生六起火警,學生與議
員從火場中救出三位老人,並邀請當地居民與市民每人
一百元讓其中兩位老人住在京華酒店
三月三日晚間至四日清晨,公園預定地上共陸續發生六起火警,其中
四起幾乎立即撲滅,但發生於三時十一分後的兩起火警,沿燒迅速;
九十分鐘後才將火勢撲滅,沿燒面積約三百坪、一百三十五戶。警方
在現場逮捕一名疑為縱火的康姓男子,但調查後因罪證不足而飭回。
隨後,陳水扁指示警方全力偵辦此案,並懸賞一百萬元破案獎金。
民國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展開拆除工作
清晨四時,拆除大對於林森公園停車場集結,並由副市長陳師孟坐鎮
中山分局,擔任拆除工作總指揮。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拆遷作業正式
進行,到了下午四時,沿林森北路、南京東路的營業戶已被怪手夷為
平地,第一階段拆除工作完成。工務局長許瑞峰表示,整個拆除工作
將從二十一個工作天縮短到一週內完成。
清晨張景森與學生碰面,學生質疑張:如何對這段的都
市計畫史交代?張表示:要聽我上課就回到學校。
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
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