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4 中國時報 兩岸一中 舊題新意
邵宗海
在宋胡會「會談公報」六點共識結論裡,較為兩岸與國際社會關注是否可啟動「兩岸復談」的焦點,則是集中在「兩岸一中」的新創名詞上。
根據「會談公報」,「兩岸一中」應等同於「九二共識」,即兩岸各自表明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然後在這基礎上,公報上說,盡速恢復兩岸協商與談判。照理來說,台北自陳水扁掌政之後,從來沒有接受過一中原則,而且也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目前「兩岸一中」應該不具新意,同時對民進黨政府來說,能否接受此一說法,也有待考驗。
但是,親民黨提出這項創新名詞,而且與北京多次重申立場不會改變的「九二共識」一詞並列,產生兩詞有等同與相似的意義,當然有其思考的邏輯存在,而北京也同意將「兩岸一中」一詞進入公報的共識結論,更有一種原則立場不變,但操作方式可以彈性運用的「變通」。既不失中共一貫的立場,也符合了宋楚瑜在晤見胡錦濤時所提出《易經》上不變之下仍有變通的道理。
因此,「兩岸一中」絕對不是舊瓶新酒,因為它與「九二共識」可以共同分列,當然它也不是「新瓶舊酒」,因為在「各自表明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兩岸一中」在台灣也可以有它不同於北京角度的解讀。嚴格來說,由於主題的圍繞在「一個中國」上打轉,因此,它仍屬於舊的議題,但是由於它可從台灣立場來敘述,那麼「兩岸一中」當然有它新的創意存在。我謹舉下列三點說明:
第一,自陳水扁接任總統後,他在多次重要談話與聲明中,並沒有拒絕過一個中國的紀錄,他只是再三的重申不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為前提,因為他認為若接受「一個中國」為前提會矮化台灣。這或許可解釋為「陳水扁的語言技巧」,但是也不可否認的,陳水扁曾提過「一個中國」可為議題,也不排除可討論「未來一個中國」的問題。加上二○○○年跨世紀談話裡,他還說過:「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並不是個問題」,依此來說,可顯示陳水扁不見得會排斥談「一中」。只要不須接受北京提出來如「一個中國原則」或「九二共識」為前提,而以台灣自行創設與一中等同的名詞為前提時,譬如說「兩岸一中」或「九二香港會談基礎」,這樣對自己來說既有台階可下,另方面不也可向台灣民眾交代,這樣的前提具有對等意義,應該沒有矮化台灣之嫌。
第二,宋楚瑜在衡量「兩岸一中」一詞以補充「九二共識」在台灣方面解釋時,一定有想到幾個相關層面,包括兩岸目前尚未統一,所形成分治局面;一個中國原則固然堅持但要兼顧兩岸會有不同的意含;還有就是在一中前提之下兩岸應是平等的單位。因此,宋從「一中屋頂」理論去發展,讓兩岸成為一個屋頂下的兩個房間,有隔間,但是沒有分割。當然宋也修正了過去他所思考的「歐盟模式」,讓兩岸在一中框架不動之下各自尋到適當的位置。實際上,「兩岸一中」一詞也比「一個中國」更具兼顧性,凸顯了兩岸現狀,也展現了一中的堅持。這個名詞在長期被運用之後,應會得到台灣民眾的肯定。
第三,由於「兩岸一中」是建立在雙方各自表明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因此,台北若在親民黨建議之下予以採用,將來「憲法一中」就可成為從台灣角度來解讀的「兩岸一中」或「一個中國」。扁宋兩人已多次宣稱「中華民國」是朝野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而扁宋會的十點共識中也提到「根據中華民國所楬櫫的國家定位」的看法,在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均沒有變更對中國大陸所享有主權之時,朝野不妨以「憲法一中」作為國內共識基礎,然後以此出發,再與北京論及「兩岸一中」盡快促進兩岸的復談為要。
連宋已相繼完成到大陸的訪問,而他們分別與北京達成的共識結論能否落實,久凍的兩岸僵局能否全面突破,都在陳水扁政府的一念之間。(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中山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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