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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以更開闊的胸襟處理國共會談 中時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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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1 中國時報
政府應以更開闊的胸襟處理國共會談
中時社論
連戰訪問對岸,與胡錦濤舉行會談,會後發表《新聞公報》,強調國共兩黨將共同促進五項工作。陸委會主委旋即回應,以五個沒有質疑連戰未能表達台灣人民心聲,他認為五項共識內容多涉及政府公權力,看來確有觸犯兩岸條例的嫌疑,他希望訪問團回國後應主動向政府機關提供會談內容資料,作為政府判斷的基礎。行政院發言人也表示連胡達成的共識初步研判都涉及政府公權力,必須經過政府授權,至於有無涉及刑法第一百十三條的外患罪,也要進一步研析。
容我們不客氣的說,政府這項反應令人失望透頂,用民主的標準檢查,根本不及格。因為,今天的政府和威權時代的政府似乎沒有不同,完全不能掌握政黨政策主張與行使政府公權力之間應有的分際。說得更清楚一些,政府對於在野黨的兩岸政策觀點不同,要運用執政者的價值標準提出批評甚至加以辯駁,是一回事,因為政策觀點不同,而要動用法律手段制裁反對黨,是另一回事。政府不能掌握此中的分際,就不能免於受到威權心態的批判。
說得再露骨一些,在執政者心中,用執政者的標準來看,連戰以及其所領導的在野黨,大概是不夠愛台灣的,也必須要基於此點加以批判才行。但是,姑不論執政者愛台灣的標準是否普遍為台灣人民所同意(從已有的民調來看,多數的台灣人顯然給予連戰此行相當正面的評價),在野黨不用執政黨堅持的方式愛台灣,並不能和違法乃至於觸犯外患罪畫上等號。用執政黨的政策觀點作為解釋法律的基礎或是出言恫嚇發動公權力從事追訴的張本,那是朕即國家的心態再現,絕對不合民主政治的最低認識標準。
試問,在兩岸政策這一件事上,可能期待執政者的立場與在野黨的立場完全一樣嗎?可能容許執政黨使用法律手段強迫在野黨採取與執政黨一樣的政策觀點嗎?可能容許執政黨使用法律手段要求在野黨噤聲不語,不作任何與執政者不同的政策表達嗎?執政者要不要回想一下,當執政者還是在野黨時,遇到政府動輒使用法律手段威脅在野黨不得表達不同的兩岸政策觀點時,曾經如何激烈地指責執政者威權霸道?執政時該不該使用最起碼的民主同理心呢?該不該避免嚴以責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呢?難道反對台灣獨立就要變成違法了嗎?
執政者不要忘了,當年在野陣營以否定中華民國為能事的時候,曾經如何不許執政者以法律作為維護中華民國的手段;今天昔日不惜否定中華民國的在野者掌握了中華民國的政權,卻要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制裁一個成功地將中華民國四字帶去對岸宣揚的在野黨,中華民國的法律再沒有尊嚴,怕也不能如此信口開合地加以解釋吧?
政府目前的表態與發言,哪裡像一個懂得民主法治為何物的執政團隊?簡直就是氣急敗壞、口不擇言地準備拿出法律動粗蠻幹的姿勢了。我們不說兩岸條例的相關規定與刑法外患罪規定的內容顯有問題,單以政府官員解釋在野黨可能違法的邏輯,就已破綻百出,政府認為連胡會後新聞公報內所欲共同促進的五項工作,均涉及政府公權力,所以觸法。試問,當在野黨說要促進兩岸和平而訪問對岸的時候,涉不涉及政府公權力?國共兩黨新聞公報的內容即使只說是共同促進兩岸和平,依照政府的標準,不也構成政治性質的約定,豈不也要觸法,形同外患?其實在野黨既未獲得政府授權,則在對岸提出任何政策主張,就是在以在野的身分從事表述,哪裡有行使政府公權力足以構成觸法的問題?政府一方面不認為在野黨有權代表政府從事政治協商(在野黨確實無權),另一方面卻說在野黨是在行使公權力而加以指責,豈不是自相矛盾?政府官員口不擇言,如果只是涉及政治修養問題,或許不足為慮;但是口不擇言的結果是要濫行動用法律對付政敵,就不是民主政治可以接受的態度。
政府必須認清一點,法律並不禁止政黨前往對岸訪問,政黨訪問對岸,絕不可能不涉及政治,也不可能不提出兩岸政策的主張,所提出的兩岸政策主張絕不可能與政府政策完全一樣,也絕不可能與對岸的政策立場完全不一樣。政府不能將法律解釋到容許政黨登陸訪問卻不許提出不同的兩岸政策主張的程度。說得更明白些,在野黨反對台獨的兩岸政策主張在台灣不違法,到了對岸去宣示反對台獨,也不該構成違法;在野黨主張開放農產品進入對岸的政策主張在台灣不違法,到了對岸將之提出,也不該構成違法。這麼簡單的道理,自詡民主的政府官員卻參詳不透,怎不令人失望。
我們衷心期許政府能用更善意開闊的胸襟面對在野黨登陸從事和平訪問。執政者即使不能完全放下政黨競爭乃至敵視在野黨的態度,但是我們絕不贊成政府企圖動用公權力對付在野黨,只是因為他們的兩岸政策主張與政府不同而已。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21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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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之旅」的桂冠原有機會是屬於陳水扁的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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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和平之旅」的桂冠原有機會是屬於陳水扁的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連戰在中國大陸,陳水扁在吉里巴斯。
陳水扁總統今起出訪南太平洋友邦三國,並打算在吉里巴斯發表有關兩岸政策的重要談話。此刻的兩岸議題正處於連戰訪問大陸引發的相關新聞熱潮之中,總統卻跑到南太平洋去談兩岸政策。在相當程度上,這反映了民進黨大老沈富雄的一句評語:「民進黨正陷入空前困境。」
以台灣的外交處境而言,總統出訪友邦鞏固邦誼,本來是身為國家元首的必要責任。不過,若將幾個因素加在一起,如今卻讓陳總統這次的南太平洋之旅略顯尷尬。第一,陳總統自二○○○年上任以來,頻頻「拚外交」,從泰安之旅、欣榮之旅、到翔遠專案的「胸懷世界之旅」等等,令國人目不暇給,卻已難有新意。第二,友邦多為民進黨在野時期譏為「小朋友」的蕞爾小國,例如這次出訪的吉里巴斯人口不到十萬,吐瓦魯則只有一萬人,連陳總統專機這般的大型飛機都無法起降;也因此,總統的出訪也就「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不過,最關鍵、恐怕也是最令陳總統難堪的一個因素,當是連戰大陸之行開創的新局面。政治觀察家近來屢屢使用「陳總統慌了手腳」、「打亂民進黨政策布局」等詞語描繪當前的執政景象。連戰等人的歷史角色,可望因和平之旅、搭橋之旅的實現而有所定位;相較之下,陳總統於此時走訪南太平洋,是否會覺得國家的定位與自己的歷史歸宿皆仍陷一片茫然之中。
其實,如今在連戰頭上的這一頂「和平之旅」的桂冠,原該戴在陳水扁總統的頭上的;陳總統自己應該還記得,就在他尚未正式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總統職位的前一天,二○○○年五月十九日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親口說過:「不排除來一趟大陸和平之旅,為台灣人民尋求最大的和平作出貢獻和努力!」這豈不正是連戰現在的台詞,其實,卻也正是五年前總統向人民表達的志向。
「和平之旅」原是陳總統的願景與承諾,且在五年總統任內,以國家元首之尊,掌握了多少的權力和機會,極有可能去實踐此一諾言;然而,陳總統卻平白將「為台灣人民尋求和平」的舞台讓給了在野黨,讓給了連戰;以至於在兩岸關係可能翻轉的此一契機,自己居然跑到千里外的南太平洋島國去發表兩岸政策談話。
連戰在中國大陸,陳總統在吉里巴斯。這樣的朝野對比顯示,陳總統似乎把兩岸關係的題目做小了,又把拚外交的題目做得太過渲染與勉強。民進黨執政以來,把拚外交當作國內拚選票、宣達「台灣自主」姿態的政治任務,以致外交工作時有荒腔走板之舉。陳總統本人在紐約受獎的欣榮之旅被質疑為「軍火之旅」,呂副總統前有在印尼引起軒然大波的紀錄,近有過境美國造成地主不悅的傳聞;耗費多少國家資源卻事倍功半,主要收穫似只為出訪者的個人妝點。相較之下,連戰此行的種種表現,雖非盡如人意,但其保衛台灣主體性的意義與效果卻是有目共睹。
執政者應有大胸襟與大視野。就台灣的最大利益而言,兩岸之間的和平穩定關係,是台灣最重要的安全保障,實為國家元首無可旁貸的責任。陳總統應時時不忘就職之初即許下的「為台灣人民尋求和平」的諾言,在僅餘的三年總統任期中,設法實現他所承諾的一趟海峽「和平之旅」。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連戰在中國大陸,陳水扁在吉里巴斯。
【2005/05/01 聯合報】 @ http://udn.com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21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