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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往事曾經如此】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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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2005/04/11 19:29 瀏覽7,056|回應31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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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Rebec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在電子布告欄BBS站上宣洩自己的情緒是大學生的家常便飯,各站的恨板或grumble板的人氣總是很旺。但宣洩情緒不得侵害他人隱私與名譽,否則對方真要追查法律責任,也不是難事。

政大學生在BBS上罵老師可能因此被記過,有網友聲援,貼了「G板白色恐怖」表示不滿,認為那位學生的文章沒有點出特定老師,是老師對號入座。但也有網友認為網路原本就沒有言論免責權,學生敢說,要有自負責任的心理準備。

台灣大學PTT站新聞部部長謝賢表示,表明「E系林姓教授」能不能指涉特定老師,如果校內學生已經耳聞此事,可能就會知道是在講誰,其次得看學生張貼的內容是否出於惡意或虛構。

他說,網路的發洩言論最可能觸犯的是公然侮辱或誹謗,BBS也算是「公開場合」,網友不能免責;缺乏法律素養不僅是網友,而是目前社會的普遍現象。

政大學務長周玲臺表示,貓空站grumble版不是學校的管轄範圍,學校不可能要求關掉這個版,但她要提醒學生,在發洩的同時要注意不觸法,因為在網路上針對某人罵三字經已經構成汙辱;現在的學生應加強情緒管理,要以不侵害別人權益的前提來處理情緒,不要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暢所欲言。

有其他學校學務長認為,政大學生罵老師的起因是用路人互不尊重,學生對阻礙交通不自覺,開車的老師其實也不需要一下子就鳴喇叭,互相退讓一下就好,結果簡單的公民道德問題,卻搞得學生記過、上網罵老師,這件事雙方都應該已學到教訓。

【2005/04/11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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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貼完全自殺手冊 大一生觸法
2005/08/27 10:1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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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7  中國時報
網貼完全自殺手冊 大一生觸法
蕭承訓/台北報導

    「部落格」原本是一個用網路寫日記的「網誌」,林姓大一新鮮人卻把十年前的禁書「完全自殺手冊」內容,轉載張貼在自己部落格空間,儘管他在聲明中寫著:「誰有資格說死亡不是一種選擇呢?」,但在警訊時卻向警方保證說:「我從來沒有自殺念頭,絕對不會自殺!」,兩種說法迥然不同。

    警方表示,林姓學生轉載「完全自殺手冊」,內文都是教導他人自殺方式,其行為已涉及煽惑他人犯罪,警方此舉查辦,主要還是希望能夠達到警惕作用。

 

    刑事局偵九隊二組是在月前接獲情資檢舉,指稱有人在網路「部落格」中張貼已被列為禁書的「完全自殺手冊」。由於今年四月間,國內相繼發生網友相約自殺案件,死者皆是受到自殺網站或家族討論區所影響,於是決定深入追查。

    結果警方赫然發現,是一名十七歲的林姓學生所為,他署名「一個外表冷酷堅強內心卻不是如此的人」,在轉載完全自殺手冊前言中寫著,這本書詳詳細細寫盡自殺方式,整本書的走向是朝「如何自殺」的方向進行。或許受到自殺網站引起社會討論的影響,林生連忙又寫了個「聲明」,強調並無慫恿他人自殺之意,單純只為查閱方便,與看重此書學術層面的參考價值。

    由於張貼的內容帶有灰色想法,警方擔心刺激他,所以進一步對其家庭環境和求學狀況進行了解,警方發現,林生雖然在今年考上某大學歷史系,但父母離異,他也曾在其「網誌」中表達受到課業和家庭的困擾,最後警方決定傳喚林生到案說明,他則在舅舅的陪同下,從南部北上說明。

    林生說,他過去曾聽過「完全自殺手冊」,但市面上完全買不到,跑到圖書館也找不到資料,所以透過網路搜尋,終於在一個澳洲人張貼的網站中找到該內容,便利用一些國外網站提供的部落格空間,轉載這些內容,希望能夠藉此與其他網友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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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新措施 50萬性罪犯照片上網
2005/07/22 21: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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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新措施 50萬性罪犯照片上網


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司法部20日宣布成立「全國性罪犯資料登記中心」網站,公布性侵前科犯的姓名、照片和住址,並與全美21州及華盛頓特區的登記處連線,形成一個超大的性罪犯資料庫,讓民眾清楚知道罪犯的模樣和下落,以利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民眾只要上www.nsopr.gov網站,就可以依照姓名、城市、州名或郵遞區號,蒐尋到性罪犯資料。以往部分州也提供類似蒐尋服務,但只以州為單位,這次成立的聯邦網站與愛達荷、內華達、猶他等21州連線合作,資料更完備也更方便蒐尋。

司法部表示,美國有超過50萬名登記有案的性罪犯,而且再犯率相當高。「全國性罪犯資料登記中心」的成立有助追蹤這些罪犯的下落。

愛達荷州長支持這項作法,表示「我們必須竭盡所能保護大眾,特別是小孩,免於受到性罪犯恐怖又冷血的攻擊」。支持者表示這是一項「有力的工具」,可以利用網站找出性罪犯的居住地點,「然後趁早搬走」,不要和罪犯「同州」。

批評者則認為,將所有前科犯都貼上「有潛在危險」的標籤,不是明智之舉,可能會影響有心改過的人重生的機會。

2005/07/22 民生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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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名人八卦 當心被駭
2005/07/08 16:3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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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名人八卦 當心被駭

【記者史榮恩/報導】

名人的一舉一動讓人好奇,尤其網路上流傳的謠言更是唾手可得。但愛聽八卦的網友可得小心,因為許多病毒就藉由這種名人八掛話題送上門。全球人氣最旺的就屬小甜甜布蘭妮,而小天后蔡依林與資深天王劉德華也都曾被病毒附身。

病毒要讓人上勾的最佳方法就是從名人與緋聞下手,根據趨勢科技的統計,歷年來被病毒利用最多的名人就是小甜甜布蘭妮,榮登榜首,最近竄起的話題女王芭莉絲希爾頓則有後來居上的趨勢。

在華人明星部分,像是「蔡依林短裙顯誘惑」、「劉德華同性戀被偷拍」等,都讓人心生好奇,但背後卻暗藏著後門程式或惡意網路連結。建議網友再看到這類電子郵件時,最好先確定來源安不安全,否則還是直接刪除為妙。

2005/07/06 民生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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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行為調查 即時通訊 最熱門網路活動
2005/07/07 21:0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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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行為調查 即時通訊 最熱門網路活動

【記者何佩儒、王純瑞/台北報導】

資策會MICYahoo!奇摩、MSN台灣等業者合作,昨(6)日公布網友行為調查結果,發現即時通訊由2004年的第三名,躍升為2005年網友最熱門的網路活動,其次是收發E-mail、搜尋引擎、閱讀新聞雜誌與抓取軟體。

MIC資深研究經理周樹林表示,去年調查結果顯示,網友使用者最多的網路活動是使用搜尋引擎,今年是使用即時傳訊(IM)。過去個人電腦花了16年,全球使用者才達到5,000萬人;電子郵件花了六年才達到這個水準,但IM僅花了二年多就擁有5,000萬個使用者。

周樹林指出,即時傳訊普及,將帶動社群經營更活躍,網路廣告成長快速,另外企業整合通訊平台,也將因IM而加速許多。

資策會MIC這次調查在20053-4月進行,有效回卷數4,407份,在95%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為±1.48%

在網路新興應用方面,Blog成功吸引年輕族群,有43%網友有Blog的使用經驗,且女性族群高於男性。以年齡層分析,越年輕使用比率越高,19歲以下網友使用Blog比約超過五成。以使用深度分析,只瀏覽的比率佔22%,只寫的比率占3%,讀寫皆有的比率為18%

網路買賣部分,68%網友具網路買賣經驗,而參與網路拍賣的比率高達39%,職業賣家佔8.5%。價格便宜、方便搜尋,以及送貨到府是網拍吸引網友的主因;無法檢視商品、交易安全與詐騙為網友最困擾的問題。

男性熱愛3C產品,女性注重內外在美,書籍雜誌是網友最常購買的產品,比率高達75%。性別差異方面,男性最常購買的前三項產品分別為3C、書籍雜誌與電腦軟體,而女性為書籍雜誌、美容保養與3C

根據MIC調查研究結果,發現網友結構變化不大,男性占48.5%,女性占51.5%20-29歲為主要族群,占整體網友比率為52%;在網齡分布方面,58%網友的網齡超過五年,平均網齡為5.3年。

根據調查樣本推估,2004年台灣網路拍賣市場規模達新台幣192億元。3C產品、女性精品與生活精品為網拍熱門項目。在沒有網拍經驗的1%網友中,超過六成表示未來可能參與網拍活動,MIC樂觀預估,2005年網拍市場將突破新台幣300億元,成長率超過60%

2005/07/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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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 小心!
2005/07/06 22: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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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 小心!
攝影/記者高智洋

【黃可樂】

暑假已屆,各行各業無不摩拳擦掌,準備來個搶錢大作戰,好讓蕭條許久的業績開出紅盤,這波全力向「錢」看的熱潮,其中也包括了交友網站。尤其號稱會員數高達百萬人的奇摩交友網站,更是搶先於719,推出全新改版的交友服務,計畫一網打盡所有在假期感到百無聊賴、無所事事的曠男怨女。

但是,隨著網路交友絡繹而來的社會問題,如讓熟女聞之色變的網路男蟲,就是以網路交友做為掩護,鎖定目標後再施展騙財騙色的長才。究竟,什麼是男蟲?男蟲有什麼特徵?要如何才不會被蟲咬?千萬不要錯過今日的「男蟲現形記」。

何謂網路男蟲?

所謂「網路男蟲」是指專門欺騙女人感情及金錢的壞男人,他們利用人性弱點,謊稱自己擁有高學歷、好家世或是強而有力的背景,讓被害人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託付終生的對象,一旦騙財騙色的惡念達成後,馬上拍拍屁股人間蒸發,導致被害者因感情與金錢的兩頭落空,痛苦難堪。

至於為何要用「蟲」這個字?是因為他們的生存模式就如同寄生蟲般,一旦將宿主吃乾抹凈,就毫不留戀的去依附另一個對象。

男蟲的養成條件

要成為一個人人喊打的男蟲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想當年我們男蟲始祖陳世美還要會讀書才能考上狀元成為負心漢,而現代的男蟲會不會讀書不重要,能兼具以下數項條件才能成為男蟲達人呢!

臉皮厚如牆:說謊要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如果還能表現出愛妳比天高比海深、為妳茶不思飯不想的模樣,肯定是宇宙超級無敵厚臉皮才有辦法做得到;最好這是家族遺傳,一家老小卯起來設騙局,把女人騙到死無葬身之地為止,此乃第一條件。

嘴巴甜如蜜:摘星星、採浪花這些浪漫的誓詞已經不流行了,最騙死人不償命的甜言蜜語就是:「親愛的,讓我們結婚吧!」多少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女人敗在這句話下;另外,利用電話或簡訊無時無刻表現噓寒問暖的情意,都容易讓女人卸下心防。

腦筋動得快:這裡是指見招拆招的小聰明。一般厲害的男蟲們通常都身兼數女,如果沒有見機行事的靈活與反應,很難能夠面面俱到、顧全大局;更別說是被當場抓包、人贓俱獲的時候,腦筋動得不夠快,就只有被剝皮的份了。

來去皆無影:這可不是大俠楚留香式的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而是打從相識一開始就使用假身分或對自己背景資料完全語焉不詳模稜兩可,彷彿用了一個阿貓阿狗的名字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然後東窗事發後一走了之,讓被害女子難尋其人。

良心被狗吃:男蟲之所以可以到處招搖撞騙、有吃又有拿,完全在於身而為人的那顆良善正直的心,早已因利慾而蒙蔽、喪失,因此要成為一個人人喊打的過街男蟲,還真不是件簡單的事啊!

男蟲的必殺技倆

根據幾個有前例可尋男蟲案件來分析,這些男蟲們所扮演的角色不外是從小在國外長大的ABC、或是國內著名的大公司擔任要職的成功人仕,不然就是家財萬貫穿金戴銀的公子哥兒,讓被害人覺得這個人,好像是可以託付終生的對象。

他們的必殺技倆可分為以下三階段︰

養:所謂「養」就是先培養感情,甚至假裝紳士主動購買禮物給女孩子或孝順父母的假樣,營造好男人形象。

套:利用各種方式套住女孩子,例如要求女孩子離開家裡在外面租房子共同居住,一來免除女子家人關注或戳破謊言風險,二來可進行女子情感套牢,往往給予女子婚約或生子承諾,給予女子穩定的感覺。

殺:這就是說,男蟲一旦認為女子沒有利用價值,就以「殺」動作,將所有女子的身心、財物剝削一空,讓女子發現原來是「南柯一夢」。

男蟲的行為特徵

這些所謂男蟲的感情騙子通常有以下的幾項特徵:

跟你在一起時手機總是關震動。
如看到來電,回覆時一定走到旁邊不讓你聽到。
有千百個理由只留手機號碼。
擁有兩隻以上的手機。
雖然已經指名道姓,但是還是叫你親愛的、寶貝等暱稱。
常常找不到人或講電話都三言兩語帶過,見面卻很熱情。
經常出差、加班、出國洽公、每天都很忙碌。
經常臨時更改約會日期或爽約。
眼神閃爍,只要有女人出現(不論美醜)其目光馬上隨之移動。
不讓妳見其親朋好友或同事。
很巧的,他的家人都住國外或遠方。
如果跟你在一起的男人有這些行為出現,你可是要特別留意自己是不是已經中了男蟲的圈套了。

2005/07/06 可樂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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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寫網誌性愛日記 他提告求償
2005/05/18 20:2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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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寫網誌性愛日記 他提告求償


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

前美國國會助理潔西卡.卡特勒去年把X級性愛日記張貼在自己的「網誌」(blog,或稱部落格),一時艷名滿華府,時隔一年,她的一名入幕之賓跳出來,告她妨礙隱私,要求賠償。

27歲的卡特勒原本是俄亥俄州共和黨籍參議員杜懷恩幕僚的助理,她化名「華盛頓人」,在網誌裡露骨的大談在國會山莊和同時六位男士的露水私情,並承認靠性交易彌補微薄的薪水。

她的網誌原本是寫給幾個密友看的,不料被華府一個熱門八卦網站挖出來,而且全文轉載,馬上轟動華府。

卡特勒在網誌中並未指名道姓,只以姓名縮寫為代稱,但其中一名「R.S17日向法院提告,卡特勒不但稱他R.S.,還說出他的名字羅伯,再加上其他細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指的是他──羅伯史坦布奇(Robert Steinbuch)。

2005/05/1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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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 偷拐「寶物」觸法
2005/05/04 20:4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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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 偷拐「寶物」觸法

【記者何祥裕/專題報導】

根據行政院資策會統計,目前國內網路遊戲人口數突破560萬人,但是網路遊戲內潛藏的犯罪危機卻甚少受到注意,家長可能不知道自己子女在網路遊戲之中,竟然可學到偷拐搶騙等現實社會中的犯罪手法。  @ http://udn.com  

目前線上遊戲大致區分為兩大類,一是休閒益智類遊戲,如麻將、棋類遊戲與撲克牌類遊戲等,另一種則是萬人連線的「MMO—RPG」角色扮演遊戲,目前市面上較為出名的有仙境傳說、金庸群俠傳及天堂等。益智類因為純屬玩家間鬥智,遊戲環境尚稱單純;但角色扮演類遊戲因為牽涉到利益等因素,往往成為犯罪的溫床。

角色扮演遊戲中,驅使玩家進行遊戲的主要原因以「虛擬錢幣」及「寶物」為主,獲取管道通常是練功打妖怪取得,由於遊戲也開放玩家之間的買賣、贈與、對賭甚至「殺人越貨」,也因此造成玩家之間的摩擦與對立,連帶出現竊盜、詐欺等不法行為。

堪稱國內打擊電腦犯罪專家的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分析,法界早就認定虛擬錢幣或寶物具有實際價值,因此玩家間的欺騙、詐欺的行為,依法是可科以刑責。他舉例,最常見的詐騙手法如「借裝備」事後不還、以「類似」ID(玩家遊戲代號)騙取裝備以及物品購買或販售時,標示與內容不符等,這個時候很有可能就會觸法。

雖然網路遊戲的虛擬世界,已經越來越貼近現實,網路遊戲中的犯罪也日益猖獗,但是遊戲商對於玩家在遊戲中可能面臨的一些觸法問題,僅以遊戲內規處置而不願訴諸法律。

國內知名網路遊戲商遊戲橘子公關主任許德箴指出,遊戲商在遊戲進行中並無仲裁的權利,而應由被害玩家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遊戲商本身會配合司法機關提供遊戲歷程等資料以利偵辦。

在遊戲商消極面對網路遊戲犯罪的情況下,子女如沉迷其間,家長恐怕就要小心了。家長們除非親自接觸遊戲,否則根本不曉得自己的小孩,已經從網路遊戲中學會犯罪。據了解,韓國遊戲商今年初還推出一款遊戲,內容甚至有亂倫、死屍及強姦犯等設計,嚴重挑戰網路遊戲的尺度。

美國及中國大陸等國家,已經開始推展網路遊戲的分級;在國內,網路遊戲軟體銷售雖然有所管制,網咖也針對未成年人有門禁管制,但是卻無法禁止青少年透過網路接觸到內容不宜的網路遊戲。

如此一來,管制措施形同虛設,因此如何杜絕網路遊戲犯罪,足以在我國推動網路遊戲產業發展時,也同時應深思的問題。

【2005/05/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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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網路消息疏查證 網友吐槽記者
2005/04/30 22: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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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網路消息疏查證 網友吐槽記者



【聯合報校園特派記者 顏誌廷、陳亮諭/報導】

「東海劈腿事件」、「女大學生合購保險套」、「長庚遛鳥俠裸奔」,這些曾經登上平面與電子媒體的新聞,除了引起社會大眾喧嘩與討論外,它們還有一個共通點:來源都起自於網路。


隨著網路的興盛,網路媒體成為另一股新興勢力。除個人網頁外,個人新聞台、部落格(Blog)以及bbs站也成為時下年輕人互相交流的工具。其中bbs由於資訊豐富、分類詳盡、下載速度快、交流量大等特點,吸引許多學生聚集討論。


以國內最大的台大bbs站批踢踢(ptt)為例,平均約有3萬到4萬人同時在線,晚上的「尖峰時段」同時在線數更直逼6萬大關,由此可見bbs在年輕人心目中的地位。


許多年輕人會在bbs上討論時下的熱門話題與矚目焦點,如雅典奧運棒球賽、長庚遛鳥俠以及被戲稱「新228事件」的東海劈腿事件,都在bbs上引起廣泛討論後受到記者注意,進而登上平面與電子媒體。但部分記者報導網路消息時疏於查證,甚至為了求時效直接抄襲文章當作自己的報導,不僅引起網友不滿,也引起「是否侵犯著作權」的爭議。



網路文章是否擁有著作權?



新聞局廣電處簡任編審何吉森表示,由於每個人都享有「公開傳輸權」,因此個人可主張著作權。基於媒體快速傳達訊息前提下,處處加以限制固然對報導有不利影響,但記者仍須謹守查證及平衡報導的原則,在合理範圍內,適度的摘錄並標示來源,以「部分引用擷取文中字句」為原則,在援引文章至新聞報導的同時,也需標明文章出處才算合法,他強調:「對網路言論更應去懷疑,查證功夫更該加強,否則易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台大法律學院科法所專任教授蔡明誠則指出,有關網路文章著作權的問題涉及3個部分,視情形而有不同的法律標準。如果文章屬於單純新聞報導之語文著作,則該報導沒有著作權,可以被自由引用;但如其他文章(如涉及新聞評論、新聞攝影著作、漫畫或副刊中文章)具有原創性時,則可能享有著作權。在此情形,須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65條,才可以合理使用,並沒有侵害著作權之虞;否則都需要經過授權或讓與,記者才可以合法使用。



網友怎麼看媒體?



多數網友表示,他們不排斥媒體報導網路消息,但媒體在報導前應先經過當事者同意,而且求證程序絕不可少。但有些記者為了搶新聞犧牲網友權益,導致報導與事實有多處出入,讓網路使用者受到大眾的誤解甚至醜化,則是他們對媒體失望的主因。


網友Amy表示:「一則新聞的價值應該在於新聞本身,而並非取決於標題跟內文」。她以「女大學生合購保險套」事件為例,當時保險套只是眾多合購物品之一,但報導所下標題太過誇張,內容也與合購板實際型態與走向不符,不僅讓社會大眾及家長對時下女大學生產生誤解,也讓當時未經同意便被公告id的網友感到受傷與憤怒:「在bbs上,id就是網友專屬的代號,id被公告出來與指名道姓具有相同的意義」。


網友Klingon也提到自己一次不愉快的受訪經驗,場合是在一場cosplay的扮裝大會。主辦單位預先擬了新聞稿給媒體,告知活動內容與主題,但媒體在採訪前沒有事先對活動進行瞭解,導致報導失真,甚至還將主題弄混,最讓他不滿的是後來他接受媒體採訪,媒體各自剪輯他的回答播出,未真實表達他的回答原意,讓他感到不受尊重。


Klingon表示,現在的媒體專業素養大多不足,訪問也未顧及受訪者感受;有些媒體為了搶獨家,甚至未做求證,倚靠流傳的資訊擅自報導,當事者等於被社會未審先判,沒有顧慮事件的後續發展,「東海劈腿事件」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記者真的不顧網友感受?



身為E世代的實習記者Ilisa舉出自己幾次採訪網路消息的經驗,除了先對報導主題以及細節作充分了解,也寫信給網友告知自己的記者身分以及想做採訪的要求,大部分網友的配合度都很高,態度也很友善,讓她一消之前的忐忑不安。


Ilisa表示,網路讓使用者享有匿名權利,所以進行訪問更應受到尊重,在引用網友意見時,她會特別確認受訪者是否願意將自己的意見公布於一般媒體。


相較於現實社會,Ilisa覺得網路自成一套規則,反而容易遵守。但不管是虛擬或是真實的社會,Ilisa認為人與人最基本的態度都不可輕忽;在網路世界,雙方誠信的建立於文字溝通,彼此尊重更為重要,如果無法信任,只會造成更多的衝突與誤解。


同是校園實習記者的Joy贊成「尊重」是採訪的基本態度,她表示,bbs是表達個人意見的公開場所;言論若被完整引用,是否合法迄今未有明確說法,所以造成網路使用者與媒體各有立場的情形。她認為,在法律明確畫出「對」或「不對」的界線之前,網路使用者跟媒體彼此要更加瞭解與尊重,才能避免歧見與誤會。



網路管理者怎麼看



身為看板管理者,Ptt棒球群組資深板主okikuma表示,記者上bbs尋找新聞題材並無不妥,但必須考量選取的題材是否能夠代表網路上的多數意見。多數媒體常針對網路上的極端意見作報導,讓所有的網友被貼上標籤;事實上,網路的主流意見多半溫和而理性,極端的意見極為少數,但記者在報導時未詳加說明,讓網路使用者對媒體產生反感。


Ptt的Media-choas(媒體觀察與評論)板於2年前開板,許多網友在此對錯誤的新聞報導提出指正,也對媒體的社會角色加以探討。版主LUKAKA認為,台灣媒體讓人詬病的地方有3點:第一是報導失真,缺乏使命感及敬業精神;第二是沒有扮演好溝通的角色,讓鴻溝兩邊的人充滿誤解且敵對;第三是沒有建立多元的視野及思維,讓社會存在著偏見,包容不夠開闊。他認為未來那個媒體能兼顧市場與品質,用迅速聚焦的方式進行深度探討的報導,就能脫穎而出受到大眾青睞。


LUKAKA跟okikuma都強調:「請記者不要忘記『網友』也是真實活在這社會的一份子!」UKAKA表示,網路使用者較易觸法的原因並非他們法律素養較低,而是因為網路的便利性,但記者也常因此忽略網路使用者其實也是社會大眾的一群。okikuma認為,記者擁有言論的強大武器,應該有更強的責任與道德觀,在報導網路事件的同時,對於應盡的查證與言論責任也應謹慎小心。


綜合來看,兩人都認為,媒體與網路使用者並非單方面存在問題,雙方甚至整個社會都需要檢討改進,才能減少其間的衝突。


【2005/04/30 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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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病毒成犯罪利器
2005/04/30 22:4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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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病毒成犯罪利器
【陳澄和】
電腦病毒原本是一些怪胎或是喜歡有驚人之舉的青少年的專屬領域,但如今已成為犯罪組織的搖錢樹。
在電腦病毒的地下社會裡,So-big曾經是轟動一時的狠角色。2003年全球感染這隻病毒的電腦多達100萬台,造成網際網路交通大塞車,幾十個網站為之癱瘓,加拿大航空、鐵路運輸巨擘CSX與眾多企業都是受害者,帶來的損失達數十億美元。
然而,下一代的電腦病毒還更加危險,而且已經存在於你我左右。去年6月,一隻設計巧妙、狠毒的Scob新病毒悄悄冒出頭。過去的Sobig是大剌剌地公然進駐受害者的電子郵件帳戶,如今的Scob卻是不動聲色地潛伏。而且避開電子郵件帳戶,寧可靜靜地隱身在企業的伺服器裡。
不知情的訪客光顧過感染的網站後,個人電腦便會被貼上隱形的代碼,當他在線上購物時,Scob也忙著搜集他的密碼與其他機密的數位資訊,再把資訊傳送到俄羅斯犯罪組織的設備。犯罪集團取得這些資訊後,可能在線上轉售牟利,而很多罪犯也會上網交易這類的資訊。
很多病毒都在鑽眾所周知的微軟軟體漏洞,Scob卻標定一般人忽略的弱點。當Scob發動攻擊時,套用駭客的用語,就是「零日攻擊」:毫無預警。微軟剛獲悉這項病毒的存在時,曾建議用戶停用其網際網路瀏覽軟體部分功能,因為他們找不到掃除病毒的方法。幾周後,微軟對廣大的客戶提出警告,並提供軟體修補程式,至於究竟有多少人費心下載修補,則不得而知。
事實上,仍有千百萬用戶未加理會,時至今日,Scob也依舊存在。去年9月,美國俄亥俄州一家全國性的零售商發現,Scob已經滲透到總部,進駐到一部用以結清信用卡交易的伺服器裡,因為一位雇員曾利用這部伺服器從一個中毒的網站下載歌曲。一旦病毒作者偵測到該伺服器,他們就能植入「特洛伊木馬」 (Trojan horse)程式,來搜集信用卡資料,再透過網際網路把資訊傳送到俄羅斯的16部不同電腦之中。而且是一小時一小時地回報。
於是,原本是怪胎與高中頑童博取認同的惡作劇把戲,突然間變成犯罪組織的搖錢樹。兇悍的病毒碼如今是很大的事業,精通數位資訊科技的新一代俄羅斯犯罪組織利用病毒竊取金融資料,並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散播病毒碼。
例如,保加利亞的假護照變造者會與亞利桑納州的電腦駭客合作成立網站,從事信用卡詐欺犯罪。拉脫維亞的中間人則與俄羅斯的病毒程式專家同謀,他們甚至膽大到公然向企業勒索保護費,否則就要發動病毒攻擊。
維吉尼亞州桑斯網際網路風暴中心主任韓東說:「這已不再是頑童的惡作劇。」美國司法部網路犯罪司副主任潘特也說:「駭客、垃圾信與犯罪組織有同流合汙的趨勢,這在俄羅斯尤其明顯。跡象顯示,這是一種財務導向的發展趨勢。」
(取材自富比世雜誌)

【2005/04/3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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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上網援交 法與罰
2005/04/29 22: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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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上網援交 法與罰
【台北訊】
上網路聊天室談到援交、性交等話題,不管是否有具體行動,都可能被檢方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廿九條起訴。台灣人權促進會就表示,這個法條已變成文字獄,已將此條例廿九條送大法官釋憲,並準備推動修法。
「兒少條例」廿九條內容是「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台權會表示,這個條文讓網路言論形同文字獄,尤其是文中的「暗示」兩字,更是無限上綱,陷人於罪。因此台權會主張,為避免構成要件模稜兩可、曖昧不明,誤導民眾及檢警,主張修法時應將「暗示」兩字除去。另外,台權會認為,「兒少條例」用意是保護兒童及青少年,但卻無限上綱懲罰成年人。因此在修法時,也建議在文中加入「未滿十八歲之人與他人」,回歸兒少條例原始的立法精神。
網路援交1、2、3
▲Step 1:第一要務 確認身份
聊天室出入網友多元,並非每個美眉都有意願援交,有些只是純聊天,因此個人暱稱就是最好的判斷方式,凡暱稱中有個「援」或「元」字的,八九不離十就是援交妹,如「援來是你」、「尋找有援人」、「你情我援」等就是最常見的援交妹暱稱。
▲Step 2:化明為暗 私下聯絡
聊天時為了怕「天機外洩」惹來法律問題,雙方一定要選擇密談方式,只要試探出意願,援交妹通常就會請你用手機跟她聯絡再進一步約地點碰面。
▲Step 3:依約見面 議定價碼
援交妹的價格,真有如菜市場上的青菜蘿蔔隨人喊價,基本上2 個小時鐘點費,從2000-5000的價碼都有,甚至彼此看對了眼,援交妹還會免費贈送。最常見到的是2個小時及過夜兩種價格,而且過夜價格十分優惠,還有人開價2小時3千但過夜只要5千。
網路援交絕對是在網路社會下所產生的一個混亂的愛情與肉慾現象,雖然色情行業早就存在,但是,由於網路的便利與隱密,更促成了它的蓬勃發展。從此以後,人們對於愛與慾的需求以及渴望,會不會就像網路一樣,因為更容易獲得,也就更不懂得好好珍惜呢?
時間,會給我們答案的。


【2005/04/29 可樂報】 @ http://udn.com
網路援交》網交密技 案例說分明
【文/黃可樂】
「你援交嗎?」、「我要跟你愛愛」、「喜歡高潮嗎?」、「享受大屌嗎?」,在網路聊天室中,隨處可見這樣的充滿性暗示與性挑逗的訊息。現代人透過網路匿名、化名的方式,在網路這個百無禁忌的地方,尋求肉體的刺激與慰藉,以滿足彼此的飢渴與需求,一時間,網路取代了淫媒,成為人們徹底解放在日常生活中被壓抑與束縛的情慾,一處隱密安全的交易平台。
但是,自從電信警察入侵網路聊天室,並以「釣魚」的方式引君入甕,網路援交就不再這麼安全無虞,比在街上找個站壁的談交易還讓人心驚肉跳;要不然就是明明在聊天室描述自己是個奶大腿長、眼大髮長的貌美女子,結果到了跟前,竟然是重達100公斤、超級營養的特種恐龍妹。
雖然說,網路如此多「嬌」,卻也是陷阱處處,讓人防不勝防。要如何在這場網路援交攻防戰中全身而退、凱旋歸來呢?這次,黃可樂又要教你使壞了呢!
援交脫身?玩文字遊戲
> 所謂「溫故知新」,從之前被查獲的網路援交實例,就可以找到防患於未然的蛛絲馬跡喔。
▲範例一:
「援交,開玩笑勿擾」,在新竹縣竹東鎮工研院服國防役的高姓碩士在網路上這樣留言,檢方指控他意圖援交;不過,法官採信高姓碩士解釋,指他的原意是「援交、開玩笑勿擾」,也就是搞援交與開玩笑的,都不要打擾,只因他所用的輸入法打不出頓號,才改打逗號,因此判決無罪。
案例說明:
碩士就比較聰明、腦筋動的比較快嗎?
久浸網路的好色網客大家都心知肚明,這則「援交,開玩笑勿擾」的留言,以白話文來解釋就是「我要援交,開玩笑的請不要來打擾我。」卻可以被這位高姓碩士硬拗成標點符號的問題,而躲過法律的制裁。
此人神奇的樹立了一個網路援交新時代的標竿,日後所有的援交者與被援者,都可以用標錯符號或打錯字的方式尋求脫身之道,如:「援交、開玩笑,務擾」,你可以說打錯了字,由「務必打擾」解釋為「勿來打擾」;或者是「我要援交」,如果電信警察找你麻煩,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解釋,你不但打錯了字,電腦給你出茶包打不出逗號,所以你的全文應該是「我要緣,交」,也就是我要有緣分的情況下交朋友。
這些指鹿為馬、似是而非的狡辯之詞,全要歸功於這位高姓碩士啊!
▲範例二:
廿五歲的邱姓男子在家中上網聊天,以密語方式與網友「一對一」聊天,談及色情援交,不料網友竟是在網路上「釣魚」的警員,因而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檢察官認定邱是在網路上與人進行色情交易,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也判處邱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邱姓男子不服而提起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邱是「一對一」的聊天,只有雙方知道談話內容,不符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的「公開散布」犯罪要件,改判無罪。
案例說明:
顯而易見,這又是一招得以安全過關的網交密技,就是所有言談約定請遵守最高指導原則~「保密防諜、人人有責」。
網路聊天如果是不願意他人參與,可使用密語功能進行網路聊天,此時只有對話雙方知道談話內容,其他人無法進入;這種「一對一」與特定人的網路聊天,不屬於公開狀態,不符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犯罪構成要件。
所以下次如果你遇上一個有著火辣暱稱如「愛穿短裙露私處」、「我的奶大過你的腦」時,請你在色慾薰心之前,先邀請她到私人聊天室或是MSN等即時通訊軟體,只要是隱私保密的情況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告不倒你的。

【2005/04/29 可樂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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