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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住六年 朱立倫不是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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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住六年 朱立倫不是空降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3.31 02:48 am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參選新北市成定局,但北縣基層仍有質疑他「空降」的聲音,但據了解,朱立倫和北縣早有淵源,曾住過北縣六年。

朱立倫近日頻頻拜會北縣地方人士和立委,也向友人透露他與北縣「結緣」的過程。

朱立倫向友人說,父親朱樟興有次去北縣中和拜訪朋友,回程時看到友人家附近有個房子還不錯,當天就決定買下這房子。也因為父親在北縣買了房子,他大學時代和妹妹都住在中和,時間長達六年。

據了解,雖然朱樟興在中和有房子,朱立倫隨時可把戶口遷過去,但各方建議很多,朱陣營評估將戶籍遷至具指標意義的板橋、新莊及三重,目前還沒決定。

【2010/03/3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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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頭殼壞掉 誰喜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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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頭殼壞掉 誰喜歡選舉」

    * 2010-03-31
    * 中國時報
    * 【秦蕙媛、江慧真、仇佩芬/專訪】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將待國民黨徵召投入新北市選戰,他接受本報專訪時坦言,台灣十年來最大變化,就是朝野政黨「在野黨化」,在野黨為執政想選舉,執政黨被在野黨拖到無法施政,台灣成了「選舉島」,無法選賢與能。

     朱立倫認為,台灣被民意主導情況很嚴重,但具遠見及領導力的執政者,不是只跟著民意走,也要主導、帶領民意,而且還要有強力抗壓性,這是身為領導者的必然條件。

     「有人問我說,朱立倫你喜不喜歡參選?除非我頭殼壞掉,誰會喜歡去選舉這件事?」歷經人生中幾次重要的選戰,朱立倫說,他得到慘痛的教訓,就是造謠、抹黑、攻擊、連祖宗八代,他的父親、岳父、舅舅,連三、五十年前的事都一併扯進去。

     朱立倫認為,台灣整個國家變成「選舉化」國家,以前被批評年年有選舉,現在是月月有選舉、天天有選舉,在野黨從失去執政權那一天就開始搞選舉,執政黨被拖著走,朝野政黨「在野黨化」,媒體更推波助瀾,除了選舉政爭,只愛報八卦,「全世界有這樣搞的嗎?」

朱立倫:天天拚選舉 執政黨在野化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10.03.31 02:48 am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昨天表示,五都市長提名太早,是因為在野黨發動,「我必須要講,這非常不好!把台灣搞成每天都有選舉。」他語重心長指出,台灣已經變成天天有選舉,「把執政黨在野化」,所有施政都會被認為跟選舉有關。

朱立倫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因為在野黨提早發動,所以國民黨提名時程也提前,這把執政黨逼得跟在野黨一樣;他主觀期待,徵召提名越晚越好,「我覺得對台灣比較有利」。

朱立倫說,以在野黨的角度來看,今年底五都選舉完第二天,就會開始談論二○一二年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逼著執政黨立委全部回鄉去搞選舉,逼著總統候選人任何一個動作都是選舉」;他打趣說,在野黨也會質疑總統、立委能不能「帶職參選」?「以後台灣就專門找一批叫作『代理立委』,在立法院執行任務。」

記者質疑是國民黨中央希望比民進黨先提名,朱立倫說,現在只是在協調,還未最後徵召,「我相信黨主席跟秘書長也沒有決定要我選,我們只是方向上是這樣」;他說,國民黨是執政黨,可不希望候選人每天掃街、拜票、打選戰。

外傳府黨高層希望台北縣長周錫瑋出國讀書,由朱立倫代理台北縣長,朱立倫說,「從來沒有聽過,不要做這種揣測,這都是不曉得哪裡來的傳言。」周錫瑋已經講過要把縣長工作做好,會做到任期的最後一天,「他都已經講了,我們不需要做這種揣測。」

【2010/03/3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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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帶動新北市提升 光榮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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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帶動新北市提升 光榮使命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陳洛薇、李明賢、李志德/台北報導】
    
2010.03.31 02:48 am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參選新北市幾成定局,昨天他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雖然自己很不喜歡選舉,但參選新北市是他的「光榮使命」,一定會全力以赴;他認為新北市民關心的,是誰能把城市向上提升,「如果有機會展現執行力,我也會很快樂!」

朱立倫二○一二年是否可能轉戰正副總統?他說,「絕對不會發生,也完全不可能」;如果他被徵召參選新北市,是跟選民訂契約,一定把四年市長工作做好。

朱立倫表示,參選新北市「本來是不存在的議題」,去年他出任副閣揆時,接受的指令是要做好災後重建、H1N1控制與經濟復甦三大工作,「沒有選舉這件事」。

朱立倫說,去年底三合一選舉之後,報紙點名他參選五都,台南、高雄都曾傳他參選,他都一笑置之,「尤其新北市,台北縣長周錫瑋是我好朋友,現任縣長要爭取連任,我怎麼可能有任何主動意願想到這事呢?」

他表示,周錫瑋主動表達退選,他覺得很訝異,也認為周錫瑋受很多委屈,「至少他很多政績沒有被公平地評價」。

朱立倫說,他是「比較認分的小孩」,但不是認命,認命是跟著命運走,認分是把事情做好為目標;他強調,黨何時要提名、徵召,他都尊重,「如果國民黨規畫後覺得朱立倫不用去選,我也很高興,如果要徵召我去,我一定全力以赴。」

朱立倫透露,選舉讓他非常反感,台灣選舉非常惡質化,造謠抹黑攻擊、人格摧毀,祖宗八代都被抓來清算鬥爭,「好奇怪喔,好像每個候選人出來,不是變大貪官,就是變大色狼,不然就是賣台集團,不然就是昏庸無能。」

但朱立倫認為,長期以來新北市受到不公平待遇,這次有機會透過升格帶動整個城市發展,甚至超越台北市,這是很光榮的使命,也是很艱鉅的挑戰,「我認為作一個地方首長,跟城市一起呼吸、一起成長,是很快樂的事。」

記者問到參選新北市長「贏的策略」,朱立倫一開始不願回答,再三逼問下表示,他相信新北市民關心的,不是誰到家裡拜訪、握手,而是誰能把城市向上提升,貫徹執行力;新北市民有七成以上是來自台灣各地,「一個進步的城市,關心的是向上提升的力量。」

【2010/03/3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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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兒育女 錯過可惜! 李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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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兒育女 錯過可惜!
【聯合報╱李淑珍/北市教大史地系副教授(台北市)】
    
2010.03.28 02:27 am
 

走在街頭,無意間聽到一位「輕熟女」解釋她為何不想生小孩:「生小孩以前,一年可以買兩雙鞋;生小孩以後,兩年才能買一雙鞋。生活品質差這麼多!」換言之,廿年後,「生」與「不生」的差別是卅雙鞋。

當然,我知道,差別不在卅雙鞋,而是在台幣五百萬──據估養育一個小孩到成人所需要的花費。生小孩容易,養小孩困難,是許多人對生兒育女卻步的原因。

可是,你、我恐怕都不是在父母存好五百萬台幣後才誕生的,父母還不是含淚帶笑、節衣縮食把我們給拉拔大了?如果經歷戰亂那一代都養得起小孩,為什麼今天的我們會養不起?

看過林良《小太陽》的人都知道,小生命的到來,會讓新手父母手忙腳亂、狼狽萬分,但一家人相依為命、卻也無比溫馨。只要少買幾個名牌包包,不覺得租房子、搭公車有失體面,那麼,擠出生養小孩的金錢,不是那麼困難。即使這樣會使「生活品質」下降,但是「生命品質」卻有可能為之提升。

或許,養小孩的「金錢」不是問題,「時間」才是問題。許多中小學老師發現學生中有將近三分之二的家庭出現狀況,父母在兒女成長過程中缺席,使孩子的情感受傷、行為偏差、學習困難。

在傳統的「大家庭」時代,養小孩是家族與鄰里的集體事業,廿世紀中葉以後,「小家庭」慢慢變成獨立的生活,爸爸上班、媽媽當家庭主婦,前者提供金錢,後者提供時間,還可以維持家庭的運作。

到八○年代,女性紛紛投入職場,許多父母不回家吃晚飯,安親班、補習班成了小孩放學後的收容所。社會菁英鼓吹個人主義,為家庭所做的奉獻犧牲,被嘲弄為封建落伍。順著這個趨勢,在廿一世紀初會出現拒婚、拒生的「歸零家庭」,並不令人意外。畢竟,在職場與家庭之間兩頭燃燒,令女性難以喘息。

可是,一旦家庭制度「歸零」,它所承載的功能也將隨之消失。當「個人」面對失業、疾病、年老時,只憑一己之力絕對難以應付,自然要向「國家」要求各種津貼補助與社工服務;可以想見,政府的社會福利經費,將隨著一個個家庭的失能而不斷擴增,有如無底錢坑。

因為種種因素,有的朋友主動或被迫放棄結婚、生子,對此應予以體諒、尊重。不過,若只是因為玩心重而還不想結婚生子,我還是想說:生兒育女是一趟驚奇之旅,風險不小,但錯過可惜!

所以小孩是生來教育我們的。他們對世界的第一個貢獻,就是讓父母真正長大。問題是:你可願意受教?

【2010/03/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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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 早已經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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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 早已經被扭曲
 

【聯合報╱希雅特.烏洛/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花縣秀林)】    2010.03.23 02:19 am

 
昨日聯合報「我的血液 你的專利 原民被犧牲?」報導,再次暴露研究倫理落實的黑暗面,相較於弱勢的原住民受試者,更加凸顯權力不對等的扭曲關係。然而此 侵害原住民人權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若非具有相當專業背景的學者勇於檢舉,又怎能被發現檢舉並受到調查?
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要求研究者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尤其基因牽涉個人隱私權,需要受到嚴謹的規範及保障。研究者以原住民族為對象進行研究,就已獲得 論文發表、期刊點數或升等的學術利益,更遑論私自將原住民基因的研究結果申請專利,便已暴露出研究背後「不能說的祕密」。
數年前某位研究者採取葛瑪蘭族的唾液進行研究,因未告知受試者研究目的及相關權利,且未取得部落會議同意,受到糾正,並公開銷燬所有檢體,顯示研究倫理的 落實問題層出不窮。這些研究機構理應用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自我要求,切莫成為少數不當研究者的幫凶,成為侵害受試者人權的共謀。
每個研究單位都應有倫理審查委員會,應確實邀請具相關經驗之人權團體代表參與審核研究申請案,方能導正尸位素餐的倫理委員會歪風,確實保障受試者人權。
【2010/03/23 聯合報】@ http://udn.com/ 


醫界研究勿忘赫爾辛基宣言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3.23 02:04 pm

 
最近一項有關原住民基因研究,因為申請專利,再度引爆了醫學研究的倫理問題。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葛應欽自一千多位原住民取得 血液樣本,進行痛風基因研究,但研究成果申請專利時,卻未徵得當初被研究者的同意,結果引發原住民抗議,國家衛生研究院則聲明葛應欽已撤銷專利申請。類似 爭議多年前也曾發生過,經揭發後,研究者公開銷毀檢體,並承諾取得的數據不得在論文上發表,才結束該一爭議。
這些案例涉及基本的研究倫理,且往上發展到進一步的利益歸屬問題,的確有賴學術界自律,甚至法律規範。事實上,世界醫學會的赫爾辛基宣言有關「涉及人體醫 學試驗的倫理指導原則」,自1964 年發表以來經多次修訂,早已明文規範,醫界進行人體試驗時,必須將受試者的利益置於科學及社會利益之上。宣言中並特別強調,針對經濟弱勢及醫療資源匱乏的 族群,對那些無法自行同意或拒絕研究的人,對可能在脅迫下行使同意的人,對那些無法因研究而親身受惠的人,醫學研究要特別關注其需求。白紙黑字規範如此清 楚,醫學研究者豈可或忘於心?
台灣學術界對這些研究倫理不是不了解,如果進行人體試驗或採集血液等檢體,不但規定要經過當事人同意,而且還要經由學術機構設立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對研 究案進行審查。照說,在層層把關之下,不應該再發生這類研究倫理上的爭議,但問題還是層出不窮。譬如說,在學界競爭壓力下,研究者為了在短時間內快速、大 量採集檢體,不無可能私自徵得醫護人員的協助,在當事人未必被清楚告知的狀況下,對病患採集的檢體,私自挪用部分作為研究用途。
台灣有關原住民的基因研究一再爆發爭議,是因為此一研究主題和抽樣範圍特定,研究發表後比較容易引起注目。但潛藏在醫療機構中其他可能違反倫理的行為,可 就不那麼容易被發現了。醫界研究人員都是知識精英及社會影響力的強勢者,請勿忘專業規範和社會責任!
【2010/03/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人權團體籲保護原住民受試者權益
【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即時報導】
   
2010.03.23 11:49 pm
 

媒體揭露高雄醫學大學葛應欽教授拿其研究的原住民痛風基因去申請專利,卻未告知族人並取得其同意,而被他人向加拿大的人權團體舉發。人權團體呼籲,衛生署的「人體研究法」草案,應訂定出更詳細的規範,並應包含有關特殊族群的研究倫理之規範。

台灣人權促進會、受試者保護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今天發出聯合聲明指出,這些事件所凸顯的是相關機關對研究倫理與受試者保護的輕忽與法規的不周延。在台灣,人體研究僅透過一紙連行政命令都不算的「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規範,大多其實都是得靠研究單位倫理委員會的把關、及研究者的自律。

人權團體指出,雖然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由於原住民基本法的子法及施行細則遲遲未提出,這樣的規範形同白紙。原民會應負起行政單位的職責,盡速將原基法子法及施行細則補齊。

他們也呼籲主管單位國家衛生院,應提出一份完整報告,向社會大眾交代該院的研究倫理立場及規範準則。

【2010/03/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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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貪財 台大教授蔡茂寅A兩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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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貪財 台大教授蔡茂寅A兩億
‧    2009-11-23
‧    新聞速報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號稱國內財政法第一把交椅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A起錢來果然也技高一籌,檢調發現,蔡茂寅涉嫌利用人頭公司,從2004年起陸續得到長生公司給付的 「諮詢費」兩億兩千萬元,已被台北地檢署申請簡易判決。
    長生機場捷運案從2007年七月開始偵辦,當初由於長生機場仲裁案結果大違常理,仲裁金額完全倒向長生公司的主張,讓長生公司獲得請求的七成,也就是高達 九億七千萬元!與一般三至五成實在差距太遠,遂引起檢調深入追查。
    當檢調發現,長生公司給付一家名為忠榮興業有限公司,多達兩億兩千萬元的鉅額「諮詢費」時,直覺事有蹊蹺,跟著便發現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林文忠根本只是人 頭,幕後出資的人,實際上是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
    因此,檢方懷疑長生之所以會給予忠榮興業公司如此高的諮詢費,實際上是藉由蔡茂寅在仲裁人中的影響力,協助長生公司取回被沒收的保證金與利息,甚至可能蔡 本人還充當「白手套」,賄賂買通仲裁委員。
    目前,檢方已經將蔡茂寅改列被告,裁定50萬元交保,全案繼續偵辦中,不排除繼續擴大的可能。
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 違反公司法遭判刑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2010.01.07 12:25 pm

 
在長億集團因機場捷運BOT案與交通部衍生的仲裁弊案中,,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一度獲50萬元交保,檢方後來以蔡茂寅違反 公司法將他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蔡教授身為「忠榮」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應收的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判他6月徒刑,減為3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2010/01/0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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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當人頭 教授被控詐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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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當人頭 教授被控詐研究費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修瑞瑩/台南市報導】
    
2010.03.25 08:23 am
 
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鄒文莉,執行國科會、教育部研究計畫,涉嫌找學生當「人頭」詐領酬勞及津貼,連孩子的保母費、家教費也拿來報帳,共詐領約一○八萬元,昨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罪起訴。

四十二歲鄒文莉開庭時向檢察官表示,許多教授都像她這樣做,用人頭虛報助理,用來支付研究計畫不易報銷的行政費用;她否認詐領補助,表示都有經過「助理」同意。

成大表示,等接到起訴書,再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處理。鄒文莉昨天未到校,無法獲知她的看法。

台南地檢署指出,教育部推出「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共有成大等十二所大學獲得補助;成大成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成鷹計畫),鄒文莉為計畫主持人之一,同時還獲得國科會其他兩項研究計畫,每年約七十萬元。

檢方查出,她在九十六至九十八年間主持這些研究計畫期間,涉嫌要求研究助理蒐集親友帳戶,虛報工讀生或臨時工,詐領工資;她也為助理申報研究計畫,以靈活運用經費為由,要求助理領出薪資交給她。若助理中途離職,仍繼續申報薪資,中飽私囊。

檢察官查出,鄒文莉請學生當保母及家教,未自己支付費用,而將學生報為「人頭」助理,再以助理薪資支付保母及家教費。教育部去年七月得知她涉嫌詐領補助費消息,向台南地檢署檢舉。

鄒文莉辯稱這些學生確實有當研究計畫的助理或工讀生,因研究計畫許多行政費用不能報支,才經學生同意,要他們領出來當作零用金,支付演講者的計程車費、餐費、工作費用等開銷。

但檢察官發現,她所詐領的錢用在行政費用上的相當少,且擔任保母、家教的學生不知被報為助理,加上企圖串證,因此將她起訴。

※延伸閱讀》
‧學生「助理」領6000 稅單12000
‧張文昌:此案例應該是「人的問題」
‧冰山一角/大家都虛報?耗材、助理有黑洞

【2010/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學生「助理」領6000 稅單12000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10.03.25 02:58 am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昨天指出,教育部撥經費給大學後,各大學會計室都要針對經費使用查核,防範亂用、用錯,甚至放入私人口袋。審計部則再採抽查方式,而非全面普查。成大鄒文莉這件事大學可能是尊重教授,未嚴格查核造成。

她表示,教育部也曾接獲家長投訴,指孩子當教授的助理一個月只拿六千元,但所得稅扣款憑單卻是一萬兩千元。調查後發現,有的教授是希望多用一個學生,因此將一萬兩千元拿來聘兩位學生,一人給六千,但依規定,只能聘一人,金額上限就是一萬兩千元,這種行為雖是好意卻是違法。

她表示,鄒文莉使用五年五百億計畫經費,執行「成鷹計畫」,主要是協助學生提升英文能力,該計畫沒有問題。

【2010/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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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角/大家都虛報?耗材、助理有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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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角/大家都虛報?耗材、助理有黑洞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楊德宜╱連線報導】
    
2010.03.25 08:24 am
 

逢甲大學一名不願透露姓名教授表示,近年屢傳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費被詐領,其實教育部和國科會應該檢討申報名目是否寬鬆,研究器材比較不能造假,但「耗材類」就容易被用來買私人用品,只要教授和經常合作的業者關係好,開假發票不無可能。

中興大學理學院一名教授表示,若真要走旁門左道,還是有漏洞可鑽,如研究計畫規定聘用專任助理,只要跟學生講好聘為兼任助理,依然向上面申請專任助理經費;只要學生「配合」就能「撈一筆」。

資歷較淺的大學副教授、助理教授們表示,部分教授因為資深、論文發表多,再加上研究成效不錯,申請的研究計畫經費逐年提高,金額越多,詐領越容易。

他們感嘆,因為資淺,研究經費很少,有些研究器材金額太高,費用不夠,得申請好幾個計畫才能購買器材。

中興大學表示,避免教授核銷不實,把關嚴謹,以聘用研究助理為例,需經過研發處審核,受聘學生也要簽訂聘用契約書,由校方直接撥款至帳戶,另需檢附出勤紀錄表。

中央大學研發長朱延祥說,為避免詐領研究經費弊端,會定期追蹤每筆研究經費的發票明細,若發現業務費、差旅費名目異常,就開會討論,會計室再做第二層把關。

【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教育部「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多所大學拿到補助,在鄒文莉被查出涉詐補助費前,即傳有學校「報假帳」,檢方認為鄒案只是冰山一角。

上月間,教育部和國科會開業務協調會,國科會人員抱怨某些大學執行研究計畫時「虛報」費用,亂買東西、亂花錢,後來行文受補助單位,要求加強查核。

台南檢方偵辦鄒文莉涉嫌詐領研究費案時,她指稱有許多教授都這麼做,即以人頭虛報助理;檢察官詢問其他教授,發現確有這種現象。

檢方認為,若情況屬實,意味這是長期以來積習,因為沒有人管,而見怪不怪。

檢方希望藉由這一案件,讓教育部、國科會及相關單位重視問題,建立嚴格把關機制;否則研究費未用在研究上,卻進入私人荷包,打造頂尖大學,可能淪為口號。

※延伸閱讀》
‧學生當人頭 教授被控詐研究費
‧學生「助理」領6000 稅單12000
‧張文昌:此案例應該是「人的問題」

【2010/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張文昌:此案例應該是「人的問題」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0.03.25 02:58 am
 

國科會副主委張文昌指出,成大這起案例應該是「人的問題」,國科會將開始徹查鄒文莉近年研究計畫的帳目,看是否有違規情事。

張文昌表示,每年國科會約執行兩萬個研究計畫,審計部授權國科會「就地查核」,各大學第一線的會計人員就相當重要。近年國科會已經放寬「業務費」中的人力、耗材支出可以互相流用;只要學校自行簽准,也可以挪「研究設備費」的百分之廿至卅到業務費使用。

針對某些大學老師用「人頭」詐領研究費,張文昌認為這的確「不好抓」,因為表面上看來可能一切合規定,這些人頭也是合法領錢。他盼各大學會計人員可加強查核,國科會也會仔細抽查。

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處長傅仰止說,近來他們不斷透過研討會、業務說明會宣導學術倫理和經費使用問題。張文昌補充,有些教師可能會以為只要沒有把錢放進自己口袋,不同計畫的經費互相流用也沒關係,但只要用在與計畫無關的地方,都是不合法。

【2010/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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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訪 談錄》坦承 李登輝:當過共產黨員 負責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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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7
國史館《訪 談錄》坦承 李登輝:當過共產黨員 負責學運
高有智、羅暐智/台北報導
國史館今天出版《李登輝總統訪談錄》套書,前總 統李登輝在訪談過程首度詳談早年 加入共產黨的始末,他在一九四七年十月到一九四八年六月,前後不到一年曾經是共產黨員,負責學生活動,後來因為被交付的任務 沒有意思,又加上想結婚成家等因素就決定退黨。
國史館從二○○二年六月陸續訪談李登輝,前後約歷經 兩年半的口述訪問,除了已經出版的《見證台灣--蔣經國總統與我》,此次更集結成訪談錄套書四大冊,包括早年生活、政壇新星、信仰與哲學與財經產業等主題,創下首次卸任總統 接受國史館口述訪問的記錄。
李登輝在書中坦承年輕時代懷抱熱血理想,曾經和林如堉、李蒼降、 陳炳基與李薰山等人組織「新民主同志會」,但都是透過朋友介紹,他們在二二八事件爆發後,企圖對抗國民黨。
李登輝當時甚至還想過要去台中參加謝雪紅部隊,不過,後 來考量交通等問題而作罷。
李登輝駁斥外傳他二次加入共產黨,他說前後只有一次入黨,他雖記不得詳細入黨的時間,但約在一九四七年十月 時,新民主同志成員李薰山告訴他,他想要參加新民主同志會,要入黨才可以,後來他填寫申請書,並沒有任何特別儀式,當時領導徐懋德說「可以」,就加入 了。
李登輝回憶說,當時共產黨領導都是單線領導,他當時都還 不知道徐懋德的名字,但徐偶爾會找他,命令他要做一些沒意義的事情,包括去宣傳、罵國民政府、去牆壁上亂寫字等,他沒有理徐懋德,他討厭被人命令,底下也 沒有人,後來覺得這些事情沒有意義,就決定退黨。
李登輝也回憶曾經經歷的二二八事件經 驗,他雖然不曾親眼看到軍隊直接殺人的畫面,但卻曾經躲在台北市延平北路柱子下,目睹國 府軍隊在街上亂開槍掃射。
他說,從二二八事件開始,他的想法就和中國「再見」,慢慢地轉變以台灣為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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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被控加重誹謗 法院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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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被控加重誹謗 法院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2010.01.11 11:19 pm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去年指他的「前妻」陳麗珠拿前總統陳水扁的錢,才會公開他在獄中的「求饒信」,陳麗珠氣的控告施明德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施的言論有相當事實根據,並非「虛偽空言」,判決施明德無罪。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去年2月間指稱女子陳麗珠接受前總統陳水扁金錢,因而公開他在獄中的「求饒信」,被陳女控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施明德無罪。

陳麗珠過去均自稱是施明德的前妻,並生有2女,但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去年5月間判決確定,陳、施兩人的婚姻關係無效。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施明德為表明自己在民國95年間發起的「紅衫軍倒扁活動」並無帳目不清情事,去年2月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會中指稱陳麗珠於「倒扁」期間所公開他在獄中的「求饒信」,是接受陳水扁金錢所致。

陳麗珠認為,施明德的說法污衊她當時基於道德良心的行為,並且毀損她的名譽,向法院提出加重誹謗自訴。

台北地院調查發現,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曾在私人聚會的場合中告訴施明德,陳麗珠某次住院時,他曾幫陳水扁轉交新台幣10萬元的國務費給陳麗珠,作為住院慰問金。法院認為,施明德的言論,並非沒有客觀事實依據,並無誹謗故意,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2010/01/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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