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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日本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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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瀛抗日人物誌】《壹、回歸歷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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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參加過我舊棧的老網友想必知道我張貼過涂順從先生的系列文章,我當時開的棧名是「日本做了什麼」。
今日,再次張貼涂先生的著作,實緣於台聯參拜靖國神社所引起的爭議,此時,「日本在台灣做了什麼」終於再度獲得大家的重視,我想,涂順從先生的努力對「台灣人應知台灣事」有著重要的意義,值得我們再次加以學習!
本欄為【壹、回歸歷史現場】。
以下有幾點說明:
為使網友們更加了解台灣的過去,與日本究竟在台灣做了什麼,blackjack十分榮幸的獲得涂順從先生的授權,得將他關於《南瀛抗日人物誌》的系列文章轉載於本棧,在此特別感謝涂順從先生的賜文與敬佩他對台灣史的努力。
在此要特別聲明的是:
1.本棧所載關於涂順從先生的《南瀛抗日人物誌》,其著作權皆歸涂順從先生所有!欲轉載者請先取得涂順從先生的授權。
2. 本棧所有網友與棧長的政治立場皆與涂順從先生完全無涉,涂順從先生是基於弘揚文化、增進大家歷史記憶的立場特別同意本人轉載,特此聲明!
3.本欄相關文章已鎖滑鼠右鍵,欲轉貼者,請親洽涂先生。
4.請棧友勿在本欄跟帖,若跟帖,欄主將另移他處,請見諒!
作者:涂順從
網址:
http://naes.tnc.edu.tw/~nanying/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19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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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甲午戰爭與馬關條約
以全權大臣身份,赴日議和的李鴻章。
1895年3月20日,中日雙方代表在「春帆樓」展開和談。
此為日本畫家永地秀太所繪的「馬關簽約」想像圖。
談到清廷割讓台澎給日本之緣由,必先將歷史拉回到光緒元(一八七五)年。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朝鮮的宗主國,光緒元(一八七五)年,當時的朝鮮國王李熙還年幼,由其生父李是應攝政,是為「大院君」。李是應為人守舊排外,尤怨惡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那副囂張不可一世的嘴臉,竟下令:「與日本交涉者,處死刑」。
這一年,有艘名曰「雲揚號」的日艦,停泊在朝鮮江華島沿海附近進行海域測量。朝鮮人一見日艦,竟在排日情結下,不分青紅皂白地發炮攻擊。雲揚號當然不甘示弱,不但全力應戰,還以精湛的火力反擊,摧毀對方砲台,攻陷永宗城。在此危急情勢下,身為朝鮮宗主國的清政府,理應出面干預,但清廷怯懦、無能,反而在日方專橫之下,落入日本人的圈套,雙方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
關於此事件的來龍去脈,羅惇融在《中日兵事本末》此書中,有段詳細的記載:「光緒元年秋,日本以兵艦突入朝鮮江華島,毀其炮台,焚永宗城,殺朝鮮兵,掠軍械以去。復以兵艦駐釜山,要盟。方副島種而之來議也,乘間語總署,朝鮮是否我屬國,若為屬國,則由我主朝鮮通商事。總署答以朝鮮雖我藩屬,而內政外交,聽其自主,我朝向不與聞。……至是,日本以兵脅朝鮮,而遣開拓使黑田清隆為全權大臣,議官井上馨副之,赴朝鮮議約。二年春,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互派使臣,並開仁川、元山兩埠通商,日艦得隨時測量朝鮮海岸,中國視之漠然也。」
光緒八(一八八二)年,朝鮮發生新舊黨之爭。
朝鮮自江華島事件後,國內維新派組開化黨,是為新黨;舊黨則以大院君李是應為首。因國王李熙妃閔氏及其族與李是應不睦,李是應遂唆使兵變,焚日本使館,殺日本中尉崛本禮造。
日本乘機出兵干涉朝鮮內亂,清廷亦出兵往援。亂平,中國與日本皆駐軍漢城。
光緒十一(一八八五)年,李鴻章與伊藤博文於天津簽訂中日「天津條約」,中日兩國均自朝鮮撤兵,並規定:「將來朝鮮如有事,中日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
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三月,朝鮮東學黨黨魁崔時享,於金羅道聚眾起兵叛變,號召殺日本人及政府權貴,國王李熙恐慌,向北京告急。四月,直隸提督葉志超奉令率軍趕赴朝鮮,屯牙山,並按中日天津條約之規定電告日本。東學黨聞中日軍隊已至,不戰而潰。五月,袁世凱以東學黨潰散、亂平,要求中日同時撤兵。但日政府反要求中日兩國留兵,共同改革朝鮮內政,但被清廷所拒。六月,日軍突然衝入王宮,囚禁國王李熙,命大院君李是應主國事。李是應為報光緒八(一八八二)年遭清廷誘捕,將其囚禁中國保定之恨,不經思考,馬上答應為日本效力,並下令驅逐在朝鮮的所有華人出境。
李鴻章眼看事態不妙,急調總兵衛汝貴、提督馮玉崑速速由大東溝登陸,進駐平壤;另調陸軍十餘營,乘英輪高陞號趕赴牙山,並派出八艘北洋軍艦護送,沒想到半途竟遭日艦截擊,潰遁而逃,清軍溺死千百餘人,日陸軍乘勝又轉攻牙山,清軍大敗。
七月(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清德宗載湉下詔對日宣戰,掀起一場攸關台灣命運的戰爭,雖然戰場遠離台灣甚遠,但台灣卻須承擔、飽嚐這場戰爭的禍果。
從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七月爆發中日甲午戰爭開始,短短三、四個月,清軍連連失利,損失慘重,逼得清廷連忙央請美國出面試探調停。結果,不但被日政府所拒,反而變本加厲;日軍渡過鴨綠江、侵入遼東,大連、旅順相繼失守,清政府苦心經營所建置遺留下來的新式砲台、槍械、船塢等,全部資與日敵。日軍更在旅順展開瘋狂大屠殺。對於此事件,美國報紙曾指責道:「日本為一穿著文明外衣,而具野蠻筋骨的怪獸。」
此期間,北洋艦隊雖奮力守衛,但正如國父孫中山先生上書直隸總督李鴻章書中所說的:「圖強之策,非僅依船堅砲利,必求其人盡其財,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但李鴻章置之不理,結局是:光緒二十(一八九五)年元月,北洋艦隊全垮,清廷了悟大勢已去,馬上指派總理各國事衙門大臣戶部侍郎張蔭桓、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前往日本廣島議和,卻被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以「全權資格不足」之理,拒絕和議,並謂:中國如有誠心求和,「必委其使臣以確實全權,選擇有名望官爵,足以擔保實行條約之人員當此大任。」
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二月),清廷授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四日(一八九五年三月二十日),李鴻章以全權大臣身份再赴日本廣島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李鴻章要求先停戰,伊藤博文反要求清政府以大沽、天津、山海關為質,雙方焦聚不夠,談判沒結果。逮至第三次會議時,伊藤表示,日軍正準備進攻台灣,明顯表露日本想獵取台灣的野心。會議結束,李鴻章由春帆樓返回行館途中,遭日人小山豐太郎狙擊,李鴻章左頰中彈,昏厥,日方為免受世界輿論指責,始允先停戰議和。
議和期間,清政府千方百計想運用國際關係,來挽救只賠款不割地的議和條件,但在日人咄咄逼人之下,終被迫於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與日簽訂「馬關條約」。
清廷承認朝鮮獨立;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與日本;賠款二億兩;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
由於遼東半島地理位置特殊,影響多國權益,因此俄、德、法三國駐日本公使,同時向日本提出備忘錄,勸告日本不得佔領遼東半島;俄太平洋艦隊及西伯利亞陸軍亦悉行動員,示將一戰。在此強硬干預下,日本不得已宣稱放棄,而由中國加償軍費三千萬兩。
有關台灣割讓給日本的狀況,明白記載在「馬關條約」第二條之內:
一、略(遼東半島部份)
二、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
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威治東經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緯十三度至十四度間的各島嶼。
第五條亦有如下之文字:
「日清兩國政府於本約批准交換後,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員赴台灣省,實施該省之讓渡事務,但需於本約批准交換後二個月內,完成上述之讓渡。」
林子候先生在試論<甲午戰爭在近代史上的重要性>一文引述傅啟學的《中國外交史》和柳克述的《近百年世界外交史》的內容說:
「綜觀馬關條約的內容,可謂十分苛刻。以賠款說,鴉片戰爭賠款二千一百萬元;英法聯軍之役,對英法各賠款八百萬兩;向俄國收回伊犁,賠款九百萬盧布;……而對日本此次的賠款,竟超過中國歷年賠款的四倍以上。以割地說,鴉片戰爭僅割讓香港一島;中法戰爭僅承認越南獨立,但此次條約,不僅承認朝鮮獨立,而且割讓中國的領土台灣和遼東半島;以及在中國通商口岸從事各種製造工業,更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最大致命傷。……自馬關條約有此條款後,各國皆援最惠國之待遇,一律共享;於是中國工業,全被帝國主義的資本所壓倒,不能抬頭。以另訂新約來說,以中國與泰西各國現在約章為本。從此日本人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及各國所取得的一切權利。以內河航行權來說,四國天津條約,中國允與外人的內河航行權,只限於長江自漢口以下,現在則不但擴充至漢口以上,且到重慶,並且還允許外輪航行自吳淞江以至蘇州、杭州兩地的運河,我國內河航行權,至此喪失無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190175
(二)日本覬覦台灣由來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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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覬覦台灣由來已久
同治十年,六十六名琉球人遇風漂流台灣南部,五十四名被生番所殺,餘十二名僥倖被漢人楊友旺所救。圖中人物為楊友旺。
同治十年被台灣生潘所殺的五十四名琉球島民墓碑。
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的冬天,曾擔任日本文部大臣的井上毅,向內閣總理伊藤博文報告說:
「世人皆知朝鮮主權之必不可爭,而不知台灣占領之最可爭,何哉?……占有台灣,可以扼黃海、朝鮮海、日本海之航權,而開闢東洋之門戶。況台灣與沖繩及八重山群島相聯,一臂所伸,以制他人之出入乎?若此一大島而落他人之手,我沖繩諸島,亦受鼾睡之妨,利害之相反,不啻霄壤。台灣也者,台灣也者,台灣而為戰勝獲物,以此結果,天下後世必不以此役為不廉之捷矣!若失此機會,二、三年之後,台島必為他國所有,不然亦必為中立不可爭之地矣!」
難怪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展開對談時,日軍已悄稍兵臨澎湖,想伺機攻取台灣。
其實翻翻史書,日本早在清同治年間起,早就虎視眈眈地垂涎台灣這塊土地。且讓我們舉出數例,瞧瞧他們的野心吧!
一、探查台灣的樺山資紀:同治十二(一八七三)年起,駐中國北京日本少佐樺山資紀,在短短的三年之間,曾多次來台探查,並將探查結果,一五一十往上呈報。此位從事間諜活動者,就是乙末割台後,被委以擔任台灣第一任台灣總督的樺山資紀。
二、勘查番界的水野遵:據傳水野遵,說得一口流利的北京語,日本還沒正式侵台前,他的足跡早就遍及台灣各地,或調查,或游走生番、熟番部落,伺機策動番胞反清,水野遵並隨時將成果往上稟報,此位水野遵在乙未割台後,擔任台灣第一任民政局長,輔佐樺山資紀,並著有:《征台私記》一書。
三、在台灣從事偵察活動的上野專一:根據<上野廈門領事復命書>所云:「上野當年為日本駐福州總領事,他曾來台訪問過台彎巡撫劉銘傳和各地仕紳,每年有一半時間在台,伸入番社偵察,並將偵查結果,很詳細地送回日本。」
四、日人藉牡丹事件犯台:同治十(一八七一)年末,有六十九名琉球宮古島民,赴沖淹納貢返航時,不幸遇著颶風,三人溺亡,六十六名漂流到台灣南部東海岸的八瑤灣,其中五十四名在徬徨中迷路,被當地牡丹社生番所殺,餘十二名僥倖被保力莊人氏楊友旺和從事與生番交換物品的楊天保所救。翌年(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年)三月,日本小田縣民佐渡利八與另外三人,亦因遇大風,船隻飄流卡在台東馬武窟社附近,此四人險遭番民殺害。
日人藉上述二椿事件,於同治十二(一八七三)年,派全權大臣副島種臣前往中國交涉,所得結果是:
「生番固我化外之民,伐與不伐,亦惟貴國所命,貴國自裁之。」
其意太概是:「對於尚未服我王化之台灣生番,清廷不能負任何責任。」既然清廷不能負完全責任,正好給予日人最好理由,出兵向生番討回公道。
同治十三(一八七四)年四月五日,日本政府以「殖民局」名義,發佈征台命令,派遣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台灣番地事務都督,率軍數千,備齊彈藥、糧食,登陸琅橋(恒春),進佔楓港、雙溪口及溪口港。
清政府一見日人妄自出兵,即刻派遣閩浙總督李鶴年率領軍艦,趕往台灣,會見西鄉都督,請其立即撤兵,日人不甩,李鶴年悵然離去。爾後又經數次會談,皆無法達成共識。
最後雙方在英國公使威妥瑪居中調停下,締結北京條約,結束這場紛爭。
由上述日人的踏查、剌探,以至牡丹事件,可清晰窺見日人企圖攫取台灣的野心,牡丹事件雖在清廷「銀兩」補償下勉強落幕,但日人卻不就此罷手,終在中日甲午一役,乙未割台,圓了日人佔台之慾。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190174
(三)山雨欲來風滿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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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雨欲來風滿樓
打從光緒二十一年元月(一八九五年二月),李鴻章受命籌商和約條款時,風風雨雨的小道消息已傳播開來,其中當然包括「割台」之事。從籌商和約,一直到條約之簽訂,朝野反對「割台」聲浪接踵而至,到了「連日紛紛章奏,台不可割,幾於萬口交騰」的地步。他們反對的理由,幾乎都在說明台灣在東南亞地理情勢的重要性,失掉台灣,則閩、浙失其屏蔽,如:
南洋大臣署兩江總督張之洞,首先電陳朝廷:
「查台灣極關緊要,偪近閩、浙,若為敵踞,南洋永遠事事掣肘。」
台灣巡撫唐景崧也在割台前電陳朝廷云:
「台灣逼近閩、粵、江、浙,為南洋第一要害;然我控之為要,敵據之為害。欲固南洋,必先保台;台若不保,南洋永不能安視。」
簽訂和約的前一日,吏部給事中褚成博在上奏章摺中,引用施琅的一段說:「東南形勢,在海而不在陸。台灣雖一島,實復地數省之屏蔽。」
馬關條約一簽訂,正在北京參加會試的全國各省之舉人,在康有為、梁啟超之策動下,掀起一波波澎湃的愛國熱潮,紛紛聯合上書投遞。接著翰林院諸編修亦籲請政府慎思,勿予批准,並謂:
「台灣雖僻在隅,控扼南洋,實當倭地三分之一。」
除以台灣地理的重要性來反對割台理由進諫外,其他如:
「雖在海外,實為精華;地廣物蕃,公家進款每年二百餘萬。商民所入數十倍於此,未開之利,更不待言。」
「台灣延袤二千餘里,糖穀之利甲天下。」
「戶口繁衍,物產饒沃。」
「無台地則沿海七省可危,京畿亦不能安枕。全台赤子誓不與倭人共生,勢必勉強支持。台民忠勇可用,求朝廷勿棄以予敵,台地軍民,必能捨死亡生,為國效命。」
「棄台民之事小,散天下民之事大,割地之事小,亡國之事大。」
「西洋見我之輕於割地也,各國將援以為例,法固已視滇、黔、兩廣如掌中;俄且割吉、江;英且覬川、藏,任發一難,即可藉詞以要數省。割肉飼虎,不盡不止。」
朝野紛紛上摺諫阻,並以「謂台如一棄,革命亦起」;「已割之民,激如生變,即沿海一帶未割之地,亦必聞而寒心,輟耒一呼,投袂響應,豈惟外與島人為難,必且內與中國為仇。」
怎奈清廷懦弱,日本蠻橫,步步踏入辱國害民條款,將「台島數千里之腴壤,拱手而授之於日人。」
上奏反映仕民對割台之憤慨外,也提出以「外」遏「日」的方法,希望藉著外國的干涉,企圖讓日本重為考慮,另行籌商。
其實這檔事,早在光緒二十一年初,兩江總督張之洞就曾建議以「台灣作保,向英國貸款,未果」;馬關條約簽訂後,各方仕紳又提出:「願以台歸英保護,將煤、金兩礦,並茶、腦、礦三項關稅為酬,土地政令歸中國。」結果,英堅辭。
尋求英國援助無助,轉為:「全台許各國為租界,各認地段開礦,我收其稅,則利益均沾,全台將益繁榮。而各國有租界,商民萃集,自必互禁侵擾。」
法國、西班牙、德國、俄國……都是仕民請求協助、遏阻日本割台的對象,但皆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招惹樹立另一敵人」的情況下,一一遭婉拒,逼使台灣寫下一頁長達五十年的悲慘亡國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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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灣民主國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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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灣民主國的成立
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坐在撫署,受官民擁戴的情形。
丘逢甲擔任台灣民主國團練使。
民主國之寶印
定「藍地黃虎」為台灣民主國國旗。
中日甲午戰爭清廷失利,派遣全權大臣李鴻章赴日議和,在議和期間,台灣百姓就風聞:台灣將割讓與日的消息。由於事態嚴重,情勢急逼,台灣官民一方面向北京抗議、諫阻外,一方面尋求外援,籲請國際介入干預。逮至日清和約(馬關條約)一簽訂,台灣紳民知道大勢已去,在工部主事丘逢甲和台灣巡撫唐景崧的幕僚陳季同等二人的倡議下,決以自主、自救的方式,來抗拒日本人的侵佔,「台灣民主國」就在這股反抗聲浪中誕生了。
台灣,換新面貌為「台灣民主國」,建元永清,定藍地黃虎為國旗,以銀質鑄刻「民主國之寶印」為國璽,並刻「台灣民主國總統之印」,公推台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劉永福為民主大將軍,丘逢甲任團練使。
王詩琅在<台灣民主國的成立與瓦解>一文中,詳述唐景崧就任總統的盛況:
「二十三日,宣佈獨立。先此,五月十五日(舊歷四月二十一日),紳民把台民自主抗拒侵略『圖固守以待轉機』公意電稟清廷。五月二十六日(舊曆五月初二日),丘逢甲率領仕紳,由艋舺營盤出發,以鼓樂送往新總統府,行兩跪六叩頭禮,呈奉印信及國旗,唐景崧親自接受。於是照會各國領事,通電各省,派員赴北京報告,並規定在台的文武官員以同月二十七日為限,自行選擇去留,留者倍薪。」
唐景崧的就職典禮,在升虎旗、鳴禮炮,各國兵艦、洋商祝賀聲中宣佈「台灣民主國」獨立,同時發出一份闡明建號永清,不忘大清的開國文告:
「台灣民主國總統,前署台灣巡撫布政使唐,為曉諭事,照得日本欺凌中國,大肆要求,此次馬關議款,於賠償兵餉之外,復索台灣一島。台民忠義,不肯俯首事仇,屢次懇求代奏免割,本總統亦力爭多次。而中國欲昭大信,未允改約。全島士民不勝悲憤,當此無天可籲,無主可依,台民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以事關軍國,必須有人主持,於四月二十二日,士民公集本衙門遞呈,請余暫統政事,經余再三推讓,復於四月二十七日,相率環籲。五月初二日上印信,文曰:台灣民主國總統之印。換用國旗藍地黃虎。竊見眾志已堅,群情難拂,不得已為保民起見,俯如所請,允暫視事,即日議定台灣為民主之國。國中一切新政,應即先立議院,公舉議員。評定律例章程,務歸簡易。唯是台灣疆土,荷大清締造二百餘年,今雖自立為國,感念列聖舊恩,仍應恭奉正朔,遙作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照常戒備,不可稍涉疏虞。民間如有假立名號,聚眾滋事,藉端仇殺者,照匪類定罪。從此台灣清內政,結外緣,廣利源,除陋習,鐵道兵船次第籌辦。富強可致,雄峙東南,未嘗非台民之幸也,此曉諭全台知之。」
光緒年間在上海出版的「點石齋畫報」,裡頭有一幅「台灣民主國」成立,題曰:「海外扶餘」的「台灣紳民送民主國總統印信至撫署之圖」,圖文並茂,道出台灣民主國成立之緣由,並極推崇唐景崧,智略過人,民心愛戴,茲引述如下:
「台灣自入版圖,締造二百餘年,今被無端索割,全台人士義憤填膺,屢次叩閽,求永免割,未蒙允准。於是群情迫切,思自奮發,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以台撫唐薇帥智略過人,民心愛戴,爰循西例,推為總統,尊之曰伯理璽天德,主持一切軍國政事,公同刊刻印信,文曰台灣民主國總統之印,換用國旗藍地黃虎,於五月初二日由紳士率眾送至撫署,薇帥見眾情難拂,權行收受,其電奏中朝云『台灣士民義不臣倭,願為島國,永戴聖清』,則其奉正朔而作屏藩,其維繫之功不可沒矣。今雖世事多變,成敗利鈍尚難逆料,而台地紳民食毛踐土,忠君愛國,亦足以伸士氣而壯國威,至薇帥處危局,佈置艱難,與劉淵亭軍門雍容坐鎮,屹若長城,倘非甘心媚敵,俯首事仇者,所可同日而語矣」。
台灣民主國倉卒立國,其兵員來源,據傳:清朝正規軍三萬五千人,台灣義軍十萬人,唐景崧駐守台北,道員林朝棟等輩駐台中,劉永福則駐台南。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190172
(五)樺山總督揮軍登陸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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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樺山總督揮軍登陸台灣
1895年6月2日,清政府派李經方為台灣交割全權委員。
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
李經方在基隆附近海上的某艘軍艦上,完成台灣交割儀式。
台灣正式交割與日本後,樺山總督隨即發表安撫台民的諭示。
日軍進台北城的想像圖,此圖為日本畫家石川寅治所繪。
樺山資紀入主台灣後的第一座「台灣總督府」。
庶政典禮前,樺山資紀與全體將領留影紀念。
日清條約(馬關條約)一簽訂,日本政府立即將海軍司令部長樺山資紀中將調升為上將,並任命他為台灣總督兼軍務司令官。並調回遠在旅順,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領的近衛師團與樺山總督會合,以便前往台灣辦理接受事宜。
五月二十八日,日軍主力艦出現在淡水海面,原本計劃由此登陸台灣。但得知並證實「台灣民主國」已在台北成立後,樺山總督和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幾經商量,決定轉移登陸地點,所有部隊改往三貂角西北岸澳底灣海面前進。
日軍裝備精良,兵士士氣高昂;反觀台灣民主國的軍隊,素質差,毫無紀律可言,他們當兵的底目的,並非要捍衛國土,而是一種「主僕」關係,是高薪聘僱的軍隊。二者相較之下,日軍當然是勢如破竹,毫無吹灰之力,就登上台灣這塊土地。
六月二日,清政府派遣簽訂「馬關條約」李鴻章的兒子李經方為清政府全權委員,在基隆附近海上的某艘軍艦上,與日方樺山總督完成交接議式後,就匆匆離去。
兩國全權委交換的「授受協議文書」內容如下:
「大日本國皇帝陛下及大清國皇帝陛下,依馬關媾和條約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為台灣省授受,大日本皇帝陛下簡派台灣總督海軍大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大清國皇帝陛上簡派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芳,各為全權委員,各全權委員於基隆會同執行左列事項:
中日兩全權委員於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依馬關締結之媾和條約第二條,清國永遠割與日本國之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並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威治東經一百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緯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主權,並如別冊目錄記載之在諸地方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官有物,授受完了。
右證據由兩帝國全權委員記名蓋印,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於基隆,製作二份。」
六月二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完成台灣交割手續後,樺山總督立即發表一份安撫台民的諭示:
「大日本帝國欽派台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併澎湖列島等處總督海軍大臣子爵樺山,為出示曉喻事:諭得此次大日本帝國大皇帝准將大清帝國大皇帝,因中日兩欽差大臣於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在下之關所定和約所讓台灣島及所屬各島嶼併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以至百二十度,及北緯二十三度起以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及該地方所有保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歸併大日本國,特簡本大臣按與總督駛抵任所,本大臣恭遵諭旨,驗收大清國所讓各地方,併駐此督理一切治民事務。凡爾眾庶,在本國所地方懍遵法度,恪守本分者,悉應享周全保護,永安其堵,特此曉諭。」
日軍在澳底灣登陸後,六月六日台灣總督府從海上移駐基隆港稅關,六月十六日進駐台北城內衙署,著手準備六月十七日的「庶政」典禮。為藉此對台人示威,典禮隆重,有閱兵及分列式,亦有各式慶祝節目,樺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先後致詞,英國領事則以來賓代表身份致詞,宴後,眾人三唱日本天皇萬歲才告散會。
接著讓我們瞧瞧「台灣民主國」的命運:
五月二十六日,台灣民主國成立,唐景崧就任大總統。
五月二十九日,日軍登陸澳底,繼攻瑞芳、基隆、水返腳,迫近台北。
五月卅一日,李文奎兵變。
六月二日,中日在基隆外海的船艦上,完成交割手續。
六月六日,唐景崧見大勢已去,微行潛入滬尾,搭乘德輪亞沙號逃回廈門。逃離的人還包括丘逢甲、林朝棟等人。
至此,北部、中部民主國已無人主持,台灣民主國形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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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未割台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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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未割台年表
一八七三年(同治十二年)
‧駐中國北京日本少佐樺山資紀,曾多次來台探查,歷時三年。
‧日人藉牡丹事件犯台(派全權大臣副島種臣前往中國交涉)。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
‧四月五日,日本政府以「殖民局」名義,發佈征台命令;後在英國公使威妥瑪居中調停下,締結北京條約,結束這場紛爭。
一八七五年(同治十四年)
‧中國本是朝鮮宗主國,但在「雲揚號」事件後,由於在政府無能,落入日人圈套,中日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
一八八二年
‧朝鮮發生新舊黨之爭。
一八八五年
‧中日簽訂「天津條約」,規定:「將來朝鮮如有事,中日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
一八九四年((光緒廿年、明治廿七年)
‧三月,朝鮮發生東學黨之亂。
‧八月一日,清德宗載湉下詔對日宣戰(甲午戰爭開始)。
‧九月,唐景崧就任第三任台灣巡撫。
一八九五年(光緒廿一年、明治廿八年)
‧二月,清廷授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
‧三月二十日,李鴻章以全權大臣身份,赴日本下關春帆樓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
‧三月廿三日,日軍攻擊澎湖,廿六日佔領。
‧四月十七日,日清簽訂馬關條約。
‧五月廿六日,台灣民主國成立,台灣人民擁護台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唐景崧駐守台北,道員林朝棟等輩駐台中,劉永福則駐台南
‧五月二十九日,日軍登陸澳底,繼攻瑞芳、基隆、水返腳,迫近台北。
‧五月卅一日,李文奎兵變。
‧六月二日,中日在基隆外海的船艦上,完成台灣交割手續。
‧六月六日,唐景崧見大勢已去,微行潛入滬尾,搭乘德輪亞沙號逃回廈門。逃離的人還包括丘逢甲、林朝棟等人。
‧六月十七日,台灣總督府舉行始政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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