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兩岸間是否有九二共識,也不管最近吳伯雄在北京說了些什麼,兩岸關係過去彼此敵對,現在和平交流,將來是否又再度敵對,我們當然希望兩岸和平能夠持續下去,直到中國統一為止,但將來的事誰能事先預料、誰能事先掌控?過去兩岸敵對時代,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共營也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還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其「地方政府」﹔其後兩岸間由敵對轉為和平了,不能再將北京政權當作叛亂集團了,不僅不知道該將北京政權當作什麼,且還不知道中華民國政府是否仍是中國政府﹔共營也是一樣,兩岸都已經和平了,卻仍還繼續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其「地方政府」﹔直至今日,吳伯雄在北京說兩岸關係不是國對國的關係,那兩岸關係是什麼關係?吳伯雄祇說是特殊關係,因為他也不知道是什麼關係,其實大家都不知道是什麼關係,海峽兩岸所有中國人也沒有一個知道是什麼關係﹔海峽兩岸轉為和平已經二十年了,為何至今還無法清楚確定兩岸關係形態?這就是因為沒有掌握變化不定的兩岸形勢之不變法則! 兩岸形勢過去是敵對的,今日轉為和平,將來是否又變成敵對,現在無法預料,所以兩岸形勢乃或敵對或和平,變化不定﹔但此變化不定的兩岸形勢,也有其不變的法則,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要以為兩岸有了九二共識才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自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兩岸間向來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過去兩岸敵對時代,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共營也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其「地方政府」,這不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嗎?而今兩岸和平了,但兩岸間的九二共識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可見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雙方都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確是忽敵對忽和平變化不定的兩岸形勢之不變法則! 海峽兩岸無論敵對或和平,也無論有沒有九二共識,都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我方都應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共營必都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所以不可因兩岸和平了,不能再稱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了,就不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了,尤其更不可因此而否定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祇不過這「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不變法則如何適用於兩岸敵對與兩岸和平這兩種不同情勢中呢?無論兩岸敵對或兩岸和平,中華民國政府與北京政權都是兩個不同政權,這也是兩岸形勢下的不變法則﹔所以在兩岸敵對下,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就是叛亂集團,以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就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地方政府」﹔在兩岸和平下,堅持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政府,北京政權就是不同政權,以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也祇能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總之,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政府,共營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而中華民國政府與北京政權是兩個不同政權,這個基本形態是不會變的,祇不過兩岸敵對下視北京政權為叛亂集團,兩岸和平下就改視北京政權為不同政權,兩岸敵對下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地方政府」,兩岸和平下亦須改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也就是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兩岸形勢都有一個不變的基本形態,在此基本形態下,可作調整的部份,就隨兩岸敵對或和平的變化予以適時應勢的調整。 「台灣國」勾當要將中華民國變成「台灣國」,要將海峽兩岸變成「兩國」,要徹底改變兩岸形勢,上述的兩岸形勢基本形態將徹底摧毀,如此將會惹來毀滅性災禍,連「台灣國」勾當本身都會遭徹底毁滅!「台灣國」勾當固不可取,但其他因兩岸和平就否定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的議案,如果兩岸形勢又變回敵對怎麼辦?像什麼「一國兩體」、「一國兩府」、「一中兩國」、「一疆兩中」、「兩個中國」,即連吳伯雄在北京說的「一國兩區」也是如此﹔姑不論這些說法都忘記外蒙古也是中國領土,什麼「兩體」、「兩府」、「兩中」、「兩國」及吳伯雄所說的「兩區」,都應改為「三體」、「三府」、「三中」、「三國」和「三區」,且不說以上諸「兩」皆該改為諸「三」,僅論以上諸「兩」都禁不起兩岸形勢敵對與和平的變化﹔吳伯雄的「一國兩區」尚勉強可以,兩岸若敵對,不可能再承認大陸是北京政權「合法管轄」區,但還是可以說大陸是淪陷區、「共匪」佔領區,且現在雖說「一國兩區」,但並未承認北京政權可以合法管轄大陸,而「一國兩區」也不必定要否定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若說大陸是淪陷區、「共匪」佔領區,那當然就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中國政府嘍!可是「一國兩體」、「一國兩府」,兩岸又敵對了,還繼續說「匪偽政權」與中華民國政府是兩個「對等實體」、「對等政府」?要不然,兩岸敵對時,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中國政府,兩岸和平時,中華民國政府就不是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一會兒是中國政府一會兒不是中國政府,那中華民國政府是個什麼政府?至於「一中兩國」、「一疆兩中」、「兩個中國」這些就更荒唐了,如果兩岸又敵對了,還能承認共營是「另一個中國」嗎?因此這些說法,不僅中華民國政府一會兒是中國政府一會兒不是中國政府,共營也一會兒不是國家一會兒是「國家」﹔由此可見,無論「一國兩體」、「一國兩府」、「一中兩國」、「一疆兩中」、「兩個中國」,這些謬論祇有在兩岸和平下,才勉強彷彿說得通,一旦兩岸又敵對,這些說法又都不能成立了!比諸「台灣國」勾當,若「台灣國」勾當僥倖未引起毀滅且還意外實現了,那也可以無論海峽兩岸敵對或和平,「台灣國」都是「台灣國」呀!可是「台灣國」勾當就是會惹來還會毀滅「台灣國」勾當本身的毀滅性災禍,而那些祇有在兩岸和平下才勉強彷彿說得通的謬論,還比不上「台灣國」勾當呢! 除了「台灣國」勾當徹底改變兩岸形勢,會惹來毀滅性災禍,殊不可取外,兩岸形勢可能忽而敵對忽而和平,兩岸和平時也不能採行那些僅侷限於兩岸和平時方勉強彷彿可行的措施,尤其不可為這些僅侷限於兩岸和平時才似有理的方策而推翻兩岸形勢根本形態,否則兩岸間又敵對了怎麼辦?就像一棟中國燕尾脊建築的飯店,要改成醫院了,就整棟屋拆掉,改建歐洲巴洛克式建築來作醫院,當醫院又改回飯店時,又再拆屋,再來建中國燕尾脊式房屋,一棟屋子有必要為飯店改醫院、醫院改飯店而拆屋又建屋嗎?祇要改變屋內隔間和設施就行了嘛!同樣兩岸形勢,什麼兩岸敵對時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中國政府,兩岸和平時中華民國政府就不是中國政府?且還兩岸敵對時共營不是國家,兩岸和平時共營就變成「另一個中國」了﹔兩岸形勢無論敵對或和平,都有一不變的基本形態,都有一不變的法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是從九二共識裡產生的,而是因為兩岸形勢本來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所以才產生九二共識!兩岸形勢無論敵對或和平,「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都是不變法則﹔兩岸形勢無論敵對或和平,我方都應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共營亦都必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而中華民國政府與北京政權都是兩個不同政權,這是兩岸形勢無論敵對或和平都不變的基本形態!唯有雙方如何看待對方政權,可隨兩岸敵對或和平的變化調整﹔兩岸敵對下將北京政權當作叛亂集團,兩岸和平時就改視北京政權為不同政權﹔兩岸敵對下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地方政府」,兩岸和平時就祇可將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不同政權﹔將北京政權視為叛亂集團或視為不同政權之相互變換,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的立場都可維持不變,我方對兩岸形勢的根本立場也都完全不變﹔硬稱中華民國政府是「地方政府」或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之相互變換,以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的態勢也一定都不會變,共營也都不可能改變其對兩岸形勢的根本立場!所以無論「台灣國」勾當、「一國兩體」、「一國兩府」、「一中兩國」、「一疆兩中」、「兩個中國」全都行不通,唯有掌握「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不變法則,因為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都是如此,祇有懂得如何善用此一不變法則,才不會在兩岸敵對或和平的變化中不知所措而因應錯誤,並可知如何作適當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