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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統一的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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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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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今中國國家分裂,同時出現三個政權,形成三個政治陣營,國土也分裂成三個政治領域﹔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乃為我境﹔大陸是共營據地,可稱為共境﹔外蒙古是蒙營據地,應稱為蒙境﹔如此若依正常情況,欲統一中國須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海峽兩岸的統一,第二階段是中原與外蒙古的統一﹔當然也或許會出現意外情況,或則我方、共營、蒙營三方一起達成中國統一的協議,或則海峽兩岸未統一前台灣與外蒙古兩地先統一了﹔但意外情況出現機率極低,所以還是祇就正常情況的中國統一兩個階段加以分析論述。
  自海峽兩岸由敵對轉為和平後,有許多人認為既不要由我方光復大陸也不要由共營解放台灣,而提出各式各樣海峽兩岸合組新的統一中國的說法,有人說海峽兩岸合組「中華聯邦共和國」、有人說海峽兩岸合組「中華自由民主國」、有人說海峽兩岸合組「中華家國」,或有人說海峽兩岸合組後的中國就簡單的以「中國」為國號﹔但不管海峽兩岸合組中華什麼國,這合組式的統一看起來雖好,然而大家都忽略了合組式統一也有三項缺點﹕
  一、合組式統一必須於兩岸當局一方堅持光復大陸、一方堅持解放
    台灣的情勢下,由兩岸民間提出這樣的折衷方案,但今日共營
    要解放台灣的意圖顯然毫無改變,而我方朝野卻都在自我退讓
    ﹔國民黨因為兩岸和平了,就不知道中華民國還要不要光復大
    陸了,所以就不想光復大陸了,於是就提出莫名其妙的「不統
    、不獨、不武」;民進黨更是要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
    由全中國縮水成「台灣國」,既丟棄被共營佔領的國土,對共
    營作出如此巨大的退讓,卻還要挑釁共營,處處破壞兩岸和平
    ,處處製造兩岸仇恨,簡直比國民黨的「不統、不獨、不武」
    更莫名其妙得多!國民黨的「不統、不獨、不武」,其中「不
    統」就是不要光復大陸,這就已向共營退讓了,「不獨」應該
    改為「不縮」才對,所以國民黨是不光復大陸但也不將中華民
    國縮水,其實不光復大陸就是將中華民國縮水,祇不過是維持
    中華民國的國號將中華民國縮水罷了﹔民進黨則公然要將大陸
    永遠送給共營,不但要將中華民國縮水,且連中華民國的國號
    都要改成「台灣國」,還厚顏無恥的將他們這種怯懦退讓美其
    名為「台灣獨立」﹔如此一方執意要併吞對方,一方卻自動退
    讓,那合組式統一到底是光復與解放間的折衷還是退讓與解放
    間的折衷?退讓與解放間有折衷可言嗎?

  二、中華民國現在實行民主政治,中華民國政府已是民主政府,而
    大陸民眾也不甘受共營反民主統治,他們也嚮往民主﹔假如大
    陸民眾團結成一股強大力量迫使共營放棄反民主統治,他們欲
    追求民主乃有三種選擇﹕一、大陸民眾自組新的民主政府,二
    、海峽兩岸合組新的中國民主政府,三、由中華民國現成的民
    主政府接管大陸﹔然而,無論大陸民眾自組新的民主政府或海
    峽兩岸合組新的中國民主政府,凡組織新政府就必須制定新憲
    法,在制憲未完成期間,還是需要一個過渡性政府看守,這過
    渡性政府如何產生就須討論,而討論又有可能變成爭論,爭論
    又有可能變成爭執,莫說還未制憲,連過渡性政府都未產生,
    就已政局大亂!縱使勉強成立過渡性政府,制憲也同樣需要討
    論,亦有可能討論變爭論,爭論變爭執,而致政局動亂﹔且制
    憲須先由制憲代表開會通過憲法提案,再將憲法提案交付全民
    公決,過程繁複,而制憲代表如何產生,又是個問題﹔所以這
    三種選擇祇有中華民國現成的民主政府接管大陸最省事、最安
    穩,因此無論成立什麼新的民主政府都比不上中華民國現成的
    民主政府接管大陸。

  三、如前面所述,正常情況下,中國統一須分為海峽兩岸統一與長
    城南北統一兩個階段,假如海峽兩岸合組「中華聯邦共和國」
    ,那這個「中華聯邦共和國」又要與蒙營自稱的「蒙古國」合
    組什麼「國」?海峽兩岸若合組「中華家國」,然後「中華家
    國」又要與「蒙古國」合組什麼「國」?中國的國家組織為何
    要連續改組兩次?國號為何要連改兩次?

  因此中國的統一,於海峽兩岸統一部份,如前面分析所言,中華民國現成的民主政府接管大陸最省事、最安穩,所以海峽兩岸統一應該倡議「中華民國政府和平接管大陸」!海峽兩岸統一,中華民國政府有十足理由接管大陸,但中原與外蒙古統一,中華民國政府不宜強行接管外蒙古,祇能與烏蘭巴托政權協商﹔所以合組式統一,不是用於海峽兩岸,而是用於長城南北﹔要合組「中華聯邦共和國」、合組「中華自由民主國」、合組「中華家國」,或是合組中華什麼國,等海峽兩岸統一後,中原要與外蒙古統一時,再去與蒙營談合組這些「國」吧!
  對於海峽兩岸統一,前面已分析,光復與解放之間可以折衷,退讓與解放之間無法折衷﹔也分析了大陸民眾自組民主政府或海峽兩岸合組新的中國民主政府,都遠不如中華民國現成的民主政府接管大陸來得省事、來得安穩﹔況且現在兩岸民間往來頻繁,台灣民眾可到大陸旅遊、經商,大陸新娘入嫁台灣、遊客來台旅遊、學生來台求學,將來大陸勞工亦可來台謀職,大陸民眾將有愈來愈多的機會親眼目睹、親身體認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而使愈來愈多的大陸民眾認識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瞭解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終致愈來愈多的大陸民眾甚至全大陸所有民眾皆嚮往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
  再者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既已是民主政府,若由中華民國民主政府接管大陸,那中華民國總統也須大陸民眾選票方可當選,且大陸民眾亦可自由組黨參政,而大陸人口是台灣人口的六十倍,到時選舉結果極有可能是大陸民眾所組政黨執政,由大陸民眾出任中華民國總統,形成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大陸,大陸民眾接管中華民國政府的現象;如此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大陸,共營喪失統治權當然是徹底的失敗,中華民國政府無疑是勝利者,但真正勝利的還是大陸民眾,大陸民眾會從共營統治下的被統治者轉變成有投票權選擇自己政府的自由國民;大陸民眾若認清這個道理,必然都紛紛希望中華民國政府早日接管大陸,所以海峽兩岸統一不宜採合組式統一,而應致力於中華民國政府和平接管大陸!
  待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大陸,海峽兩岸統一,中國統一第一階段完成,接下來就是中原與外蒙古統一的中國統一第二階段﹔前面已述,中原與外蒙古統一,中華民國政府不宜強行接管外蒙古,祇能與烏蘭巴托政權協商,因為外蒙古民眾與大陸民眾不太相同,大陸民眾與台灣民眾皆同為漢人,外蒙古民眾是蒙古人,與漢人有差異﹔大陸民眾渴望自由民主,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大陸,是大陸民眾得到自由民主的最省事、最安穩的途徑﹔但外蒙古民眾,蒙營也實行民主政治,外蒙古民眾現在就有投票權可以選擇自己政府,何須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外蒙古來求取自由民主、求取選擇自己政府的投票權?且蒙營在聯合國以「蒙古國」之名(在實行民主政治之前其名為「蒙古人民共和國」)擁有「會員國」席次,世界各國連共營都如此,皆將蒙營當作不同於中國的另一個「國家」﹔因此中華民國政府可以接管大陸,但不宜採用接管方式收復外蒙古﹔對於統一外蒙古,可能祇宜採協商合組方式,即由長城兩側當局協商,達成中原與外蒙古兩地民眾合組新的中國政府協議﹔那些想要合組「中華聯邦共和國」、「中華自由民主國」、「中華家國」或想合組中華什麼國的,到這時才能向長城兩側當局、長城兩側民眾提出他們的議案。
  另一方面,雖說中原與外蒙古統一是中國統一的第二階段,但現在就可以做很多事為將來長城南北統一預先佈局﹔就分裂國家中各政治陣營的合縱連橫而言,古三國時代(應改稱為三營時代)中國分裂成蜀漢、魏、吳三個政治陣營,當時蜀、吳兩營聯合對抗魏營;戰國時代所謂「六國合縱」,其實不是六「國」,也是六個政治陣營合縱結盟;今日我方為何就想不到可以與蒙營聯合?共營據地大陸內的內蒙古居民與外蒙古的蒙營屬民皆同為蒙古族,蒙營亦非常關心其內蒙古的同族之民權,而我方對大陸民眾談民主,為大陸民眾爭民權,少不了也包括為內蒙古居民爭民權,為何不就幫內蒙古居民爭民權一事與蒙營聯合呢?與蒙營聯合,共同關心內蒙古民權,同時也進而誘導蒙營關心整個大陸的民權,而不是企圖再將內蒙古脫離中國版圖;今分裂中國的三個政治陣營,我方與蒙營都實行民主政治,祇有共營是反民主專制統治,我方與蒙營先由共同關心內蒙古民權,進而共同關心整個大陸的民權,並共同向大陸推動民主政治,再進而誘使蒙營把中國當自己國家,參與中國統一大業!假如蒙營願把中國當自己國家,那我方境內政黨如國民黨、新黨、親民黨及其他效忠中華民國政黨(民進黨除非放棄把中華民國縮水成「台灣國」的勾當,並改為效忠中華民國,否則排除)都可到外蒙古發展黨組織,並在蒙營政壇參政,而蒙營政壇的政黨亦可來台,在中華民國政壇參政,如此中華民國政壇與蒙營政壇將可合而為一,台灣與外蒙古兩地或許就意外的先統一了。
  且今日分裂中國的我方、共營、蒙營三個政治陣營把中國國土分裂成台灣、大陸、外蒙古三個政治領域,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即我方治地,大陸是共營據地,外蒙古是蒙營據地;中國人也因此分成三群屬民,台灣民眾是中華民國國民,即我方屬民,大陸民眾是共營屬民,外蒙古民眾是蒙營屬民;台灣民眾為我方屬民,皆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當然都具備中國國籍;但共營屬民的大陸民眾,他們具備中國國籍嗎?既為共營屬民,當然就有共營的註籍,這共營註籍應稱為共營「政籍」;「政籍」一詞特用於分裂國家,係指分裂國家中一個政治陣營的屬民歸屬自己政治陣營的身份註記;今日中國是分裂國家,所以中國國籍也因國家分裂而分成三種,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即我方政籍,是一種中國國籍,共營政籍也是一種中國國籍,蒙營政籍雖蒙營自稱是「蒙古國國籍」,但其實亦是一種中國國籍;這三種政籍既都是中國國籍,所以若有人同時具備其中兩種政籍或三種政籍全都具備,也不算是雙重國籍或三重國籍,祇可說是雙重政籍或三重政籍,雙重政籍或三重政籍都祇算是一個國籍,就是一個中國國籍;既不構成雙重國籍或三重國籍,那就鼓勵我方屬民甚或鼓勵全中原百姓紛紛取得蒙營政籍,且更鼓勵大家踴躍移居外蒙古,將來具有蒙營政籍尤其是具有蒙營政籍且移居外蒙古的中原百姓,對中原與外蒙古的統一將有極大助益!
  還有於今海峽兩岸頻繁交流,兩岸關係不斷增進之時,是否也該積極發展與蒙營間的關係,增進台灣與外蒙古兩地的交流?我方實不該祇注重兩岸關係,卻完全忽略了與蒙營和外蒙古間的往來;與共營間既有多達六次的江陳會,還簽訂了包括ECFA協議在內的多項協議,與蒙營間也該有所會商吧?兩岸間政治、學術交流頻繁,台灣與外蒙古間又有什麼交流?我方政府與社會真可說是「熱共冷蒙」,對共營和大陸那麼熱,對蒙營和外蒙古卻又那麼冷,同為分裂中國內另外的政治陣營和另外的政治領域,為何冷熱差那麼多?所以從現在起,應積極鼓勵台灣與外蒙古兩地間社會與民間廣泛充份的交流,同時我方與蒙營也要大大增加官方往來,雙方也該會商簽訂一些協議﹔向蒙營和外蒙古展開交流,增進與蒙營和外蒙古間關係,對未來中原與外蒙古間的統一,也會形成許多有利條件。
  總之,今日分裂成三個政治陣營的中國,在正常情況下欲統一全國,須先統一海峽兩岸再統一長城南北,分成兩個階段統一﹔依前面分析論述,海峽兩岸統一應由中華民國政府和平接管大陸,長城南北統一則由長城兩側協商,以尋求長城兩側合組新的中國政府,完成中國全面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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