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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貪腐打碎了扁先生所編織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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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貪腐打碎了扁先生所編織的夢〉
SCFtw2, 2005-12-31.


人沒有完美的。權力導生腐化。衹要大官確實把經濟搞得很好,我可以容忍大官“有限度地”貪腐,至少在這個但書條件之下我對大官貪腐的容忍度高於一般人。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糟糕,對國家和人民的傷害更大,但是在憑觀感投票的一般老百姓的價值系統裡貪污乃是官老爺的第一大惡。這不是不合理,因為官箴第一條就是清廉,而人民對貪官的第一個理智反應就是不信任,第一個情緒反應就是憎惡,加起來表現在行為上就是排斥。

在一般人,尤其在認為自己還不算中產階級的人,大官貪腐是不能容忍的,一定要把這種鳥王八蛋幹掉。在大官把經濟愈搞愈糟的情況下,拚命無償加班還怕失業的小老百姓會想把貪腐的大官“腐掉”。

肚子扁扁也要選阿扁當然有先決條件,那就是扁記大官不能無量貪腐,但是扁先生似乎忘了這一點。臺獨、本土、族群、民主、清廉、改革,這是民進黨手上的六張“黨徵”性質的大牌(黨產、黑金、二二八這三張大牌是國民黨造好了送給民進黨的,性質也不同),但是在地方選舉裡這六張中央級大牌中最好用的無疑是清廉牌,結果民進黨這次拿出來的清廉牌被證明是贗品,至少小老百姓的觀感如此,這種觀感大概沒有明顯的藍綠或中間的差異。

整個經濟搞不好,政府拿出一大堆理由,說我無罪,小老百姓看不大懂,但是在我們小老百姓大家都苦哈哈的時候你當朝大官不~可~以~從我們小老百姓寒磣卑微的口袋裡偷錢!你有罪!

平時看清廉,戰時就是看賄選。這次檢調系統努力抓賄選,結果綠營疑案的數目不少於藍營疑案。小老百姓開始普遍地覺得現在的民進黨好像跟五年前那時的國民黨有得比了。

“政棍”扁先生繼續為小老百姓“說夢”,助選的時候說,慘輸之後繼續說,然而沒有清廉墊底的夢無論如何是可疑的。

貪腐和黑金裡生不出夢和希望,正如臭蛋孵不出小雞。古今中外的小老百姓都很明白這個道理。

這個道理是常識。常識讓人腳踏實地,讓人頭腦清楚,小老百姓會重新想一想經濟愈拚愈糟到底是誰的錯,重新想一想我這幾年來肚子一直扁扁到底是誰的功勞。

在徹頭徹尾的金光黨充份證明了自己之後,在最素樸的責任觀念穩坐小老百姓心頭的時候,臺灣歹子所編織的夢和希望會被拋棄,小老百姓會重新想一想另一種比較樸素比較可靠的夢和希望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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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時2006-8-2社論〈即使貴為總統,也無自外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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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080200310,00.html>
即使貴為總統,也無自外法律的特權
2006.08.02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爭議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不是造勢問題。

    鬧到現在,總統府扯來扯去,始終講不清楚一件事:國務機要費為什麼要拿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友人的親戚的消費發票來報帳?為什麼四千八百萬的國務機要費有高達三千六百萬報銷有問題?而且情節嚴重到審計部必須破天荒地把總統府相關官員移送高檢署調查?

    總統府頻頻以機密之由拒絕審計部查核國務機要費。審計長蘇振平也明確表示,這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審計部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總統府拒絕審計部查核就是不對。而且國務機要費依法都要單據,但總統府有很多用途根本沒寫清楚,甚至提不出單據,或完全拒絕讓審計部查核。

    問題非常清楚,根本沒什麼打馬虎眼的空間,總統府就是必須乖乖依照法律的規定,把單據和用途交代清楚。這叫做「守法」!需要國文老師教陳水扁總統怎麼寫這兩個字嗎?

    而陳總統的回應方式是準備了一些機密外交的支出資料,不是提供給審計部或高檢署,倒是周一先約來幾位自家的立委和媒體名嘴,秀給他們看了之後,再強調是用在機密外交,絕對沒流入私人口袋。接著昨天又找來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是滿紙機密言一把辛酸淚。據說陳總統還表示,近期會找社會有公信力、大家可接受的人士,讓他們清楚了解國務機要費的機密用途。同時總統府也聲明,為杜絕外界疑義,陳總統「樂於以負責任態度親向檢調單位說明」。

    奇怪了,主角被撂在一邊,卻找些配角合音來唱雙簧,這是哪門子的負責任態度?那些和陳水扁同陣營的立委、名嘴是有法定權力查核國務機要單據的人員嗎?他們有足夠的專業能力查證確認陳總統手上的資料是真是假嗎?他們出來之後,紛紛表示「感覺陳總統確實沒有說謊」、「國務機要費使用確無不法」、「絕無中飽私囊或私相授受」,這些感言就可以漂白國務機要費的法律爭議了嗎?

    法律問題不是觀感問題,有沒有違法,白紙黑字照著法規條文判定,不是看有多少人聲援總統府。無論陳總統找多少人來掛保證、找多少有聲望的人來背書、發動多少喉舌上節目力挺,都不能替他在法律面前增加一分清白。陳總統不向審計部坦白在先,一面擺出願向檢調說明的姿態,一面私下拿資料秀給立委名嘴以爭取支持在後,這樣的操作是什麼居心?對國家的體制與法律又有多少的尊重?

    更糟糕的是,陳總統拿出的如果是機密外交的資料,請問,這是否涉及了公務員洩露國家機密的行為?連立法院要審查外交部與國防部的機密預算時,都必須以制度性的祕密會議進行,過程也非常嚴謹,陳總統與立委、媒體名嘴的私下會談,一不是在立法院合法授權的場合,二還有應該無權與聞國家機密的民間人士參與,如果是攸關國家利益的機密外交,陳總統怎麼可以隨便拿出來作為替自己喊冤的佐證?萬一消息走漏,壞了經營多年的外交關係,要追究誰的責任?

    陳總統最近老愛和前朝比較,抱怨以前作法比較寬鬆,而且又有奉天專案、國安秘帳等私房錢,現在規定嚴又手頭緊,只好拿些單據來核銷。前朝可沒連總統的女兒女婿都配上隨扈、司機、加工友,這點倒又略過不比。事實上,規定沒有太大的改變,國務機要費一半是機密部分,但每筆支出都要有人簽領據;另一半不是機密,必須有單據,而且詳細註明用途,不能隨便呼攏。

    推動祕密外交,外交部、國安局編有機密預算,總統要用還會囉嗦嗎?陳總統表示,是因為怕外交部和國安局洩密,也許是實話,但這並不賦予陳總統在法規上便宜行事的權力。無論基於什麼理由,沒有人擁有自外於法律的權力。即使貴為總統,也無權依自己的好惡與便利決定哪些法規要遵守、哪些法規可以權宜。何況看到現在,遵守的少,權宜的多。

    一以貫之地,在一連串已爆發及可能更多未爆發的事件中,陳總統一家及整個領導團隊說明了心中無分寸的人會如何一貫地在法律體制公私分際上越界犯規。說到底,這是人品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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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2006-8-2] 中國時報〈機密不是理由 府不能拒查帳 審計部:國務費核銷全部要單據〉& 聯合報〈國務機要費憑證不曾送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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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密不是理由 府不能拒查帳 審計部:國務費核銷全部要單據
2006.08.02  中國時報  林庭瑤/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風波愈演愈烈,審計部官員為避免形成與總統府打擂台,昨天態度低調但鄭重地指出,「所有法令沒有一條是審計部制定的,也完全依法行政,審計部不是太上行政院!」

    據綠委轉述,陳水扁總統指國務機要費分為「特別費」與「機密費」,而且從過去就是如此。

機要費非首長特別費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不厭其煩地解釋說,國務機要費係供「國家元首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及禮品致贈等」。若從預算科目來看,業務工作計畫就是「國務機要費」,用途別就是「機要費」;亦即,機要費並非所謂「首長特別費」,並沒有一半不用單據報銷的彈性規定。

    王永興指出,總統府在八十六年主動行文給審計部,認為國務機要費以涉及「機密」為由,援引審計法第四十四條,「各送審機關編送會計報告時,如有特殊情形,經審計機關之同意,得免附送有關憑證。」府方自行保留憑證,再由審計部派人不定期就地查帳。

    同時,審計部也依照審計法第十四條函覆總統府,「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主管人員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或需要有關資料,並應詳實答復或提供之。」

    王永興重申,依照審計法規定,府方不能因機密為由拒絕審計部查帳,國務機要費若要核銷全部都要單據,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一半要單據、一半不用單據」。

依法行政未昨是今非

    至於綠委轉述,陳水扁總統認為,李登輝時代的機密費比較多,而且不用報銷單據,政黨輪替後,審計部變嚴格了。

    王永興則說,審計部依據行政部門制定的法律和規定,主要有「決算法」、「會計法」、「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內部審核處理準則」,總共兩項法律、兩項規定。

    王永興表示,即使政黨輪替後,總統府也在九十二年三月訂出「國務機要費支出程序作業規定」,內容提及,「原始單據要依會計法由專人保管,機密部分由總統府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這也是總統府制定的法令,審計部都是依法行使職權,絕對沒有「昨是今非」。

    他強調,上述決算法、會計法等四項法規,沒一條是審計部所訂的法律命令,政黨輪替以來法規變動也不大,審計部並不是「太上行政院」。

    至於在李登輝時代審計部為何不去查國務機要費?王永興說,全國公家部門的主計人員達一萬多人,從中央到地方的審計人員僅六百多人,應考量審計的經濟性、重要性,審計人員要把握彈性,選擇重點查核。如遇到立委檢舉或媒體大幅報導,審計部不能無動於衷,否則就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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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3451882.shtml>
國務機要費憑證 不曾送審計部
【2006/08/02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總統府及綠營質疑審計部查國務機要費對李、扁有「兩套標準」。資深監察、審計官員「爆料」坦承,國務機要費所有憑證,自兩蔣、李登輝以至陳水扁,一直由總統府自行保管,至今不曾送審計部審核。

    不過官員也強調,審計部在李、扁時期向總統府查帳的「作法」雖有不同,但依據的法令、審核標準「始終如一、從無改變」,絕不能視為「兩套標準」。重點在於過去光看憑證,最多只發現不合規定,無法看出有無不法;這次因為比對李慧芬的君悅飯店發票影本,在總統府提供查核的「招待費」等項下被發現確有十幾張單據「疑有不法」等假報銷嫌疑,才移送法辦。

    知情官員說,李登輝時期,審計部基於「人力及審計效能」、「對國家最高象徵的尊重」兩大因素,的確不曾赴總統府實地查核,或單獨就國務機要費進行查核,僅在每年審核總統府決算時一併書面審核。

    扁主政後,除了這次君悅飯店發票風波,在六、七月兩度赴總統府針對國務機要費實地查核外,審計部另有三次赴總統府查帳。九十一年立法院要求查核國務機要費,審計部實地到總統府「抽查」單據,當時府方就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審計部因此要求總統府須訂出明確制度;另兩次則是民國九十三年、今年二月底曾赴府查帳,前者因立院提出數項總統府採購案,審計部才前往查核,並非針對國務機要費,後者則是查核總統府全部經費,亦非針對國務機要費。

    知情官員說,其實從兩蔣、李登輝以來,國務機要費的原始憑證一直由總統府保管,不似其他機關都送交審計部審核。民國八十六年,審計部認為這種情形須有依據,卻遍尋不著相關公文,才主動協調總統府,由總統府秘書長發文以經費常涉機密,要求自行保管單據,審計部也以總統府有特殊需要予以同意,但公文上仍逐字載明「依會計法規妥慎保管原始憑證,以備查核。」意即要求總統府須備妥原始憑證,隨時提供查核。

    另一方面,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昨天表示,政府機關財務秩序最主要是靠內部審核,全國主計人員有一萬多人,配備在各機關主計單位,如果自己內部先把關好,哪輪得到審計部事後來查帳?若到了審計部查出問題,已來不及了,「因為事情都發生了」。

    王永興說,審計部已發文總統府,就決算「支出」項目減列未檢具單據的三千六百多萬元國務機要費,請總統府另為「適法處理」,審計部會繼續「列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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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2006-8-2] 中國時報〈扁:李有秘帳不需單據 公平嗎?〉& 聯合報〈賴幸媛:扁說謊也要編得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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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80200019,00.html>
扁:李有秘帳不需單據 公平嗎?
2006.08.02  中國時報  陳嘉宏、曾薏蘋/台北報導


    針對國務機要費爭議,陳水扁總統前天與黨內立委見面時表示,國務機要費本來就區分機密與非機密。李登輝執政時代,只要一定層級的官員簽字,就可以把特別費(非機密國務機要預算)撥充成為機密預算,立刻增加不需單據報銷的預算額度,如今審計部卻說國務機要費一律要單據核銷,審計部標準明顯不一致。

    日前總統召集立委說明國務機要費的流向,與會立委雖然認同總統說需要發票核銷的邏輯,但是發票來源甚至過程是否有無不法,必須由審計及檢調單位來查,他們無法背書。

綠委認同邏輯 但無法背書

    與會的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當天總統拿出幾疊釘好的資料,有A4尺寸大小。有的則稍微大張一點,多是領據及單據的影印本,內容寫著日期、金額,後面還有簽名。有些是寫著計畫名稱,後面有簡單說明,一樣也有日期、金額、及簽名。這些影印資料都採直式寫法,除了簽名部分,其他都用打字。

    與會立委轉述陳總統談話時表示,李登輝執政時代最後六年,有關奉天及當陽國安密帳共花了六億八千多萬,等於一年有一億多的秘密預算可額外使用,加上五千萬的國務機要費還隨時可以在機密與非機密間流用。如今奉天、當陽已經繳庫,國務機要費年年刪減,還要求機密預算也要單據報銷,「這公平嗎?」經扁說明後,與會立委幾乎都肯定陳總統的說法「可以接受」。

蒐集單據核銷 府方有瑕疵

    陳總統表明願意赴高檢署說明國務機要費使用狀況,昨天與會的民進黨立委李文忠表示,總統提供的資料與說明內容他可以接受。從歷年來國務機要費使用的狀況來看,審計部當初要求所有機密與非機密國務機要費都需要單據的要求並不合理,但總統府未表明反對態度,落到最後要去蒐集單據核銷,這部分是總統府自己的瑕疵。

    柯建銘也說,他還有看到一張簽呈,是在李前總統時期寫的,內容「可把非機密轉為機密」,顯然李登輝時期確實把機密和非機密混在一起用。

    對於李慧芬所蒐集的那些收據,與會者轉述陳水扁的說法時表示,這並非總統府去向李慧芬要發票,而是欲核銷的人向李慧芬要,與總統府沒關係。柯建銘轉述總統府的說法表示,總統府也不知道請款人的發票哪裡來的。這個說法與先前外界認知有出入。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3451929.shtml>
賴幸媛:扁說謊也要編得好一點
【2006/08/02 聯合報】 【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支用受爭議,陳水扁總統喊冤,聲稱「早年只要有人簽名,愛領多少就領多少」,曾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的台聯立委賴幸媛痛批,「胡扯,機密預算是很有制度的。」

    賴幸媛表示,國務機要費不是機密預算,其用途很清楚,例如過節時發紅包犒賞員工,但陳總統卻聲稱用於機密外交,明顯有問題。她強調,即使是機密預算的支用與報銷,政府也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現在的問題是陳總統不遵守制度,拿別人的發票來報帳明顯違法。

    她以在國安會服務的經驗說明,所有機密專案都必須立案,國安會秘書長執行專案也要有個簽呈,即使是總統交辦的案子,執行人也要簽案;報銷經費時必須附上當初簽准的公文,幫忙貼憑證的人、承辦人、及專案負責人都要簽章,一般要簽到秘書長才算完備。

    對於前總統府機要室高層聲稱用李慧芬君悅飯店發票報銷「南線工作專案」,賴幸媛大笑,強調「要編謊言,也要編得好一點。」

【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一位曾處理當陽及奉天專案的前國安高層昨天強調,國安單位辦理機密專案一定會有簽呈,也會依規定核銷經費並送交審計部查核,從來沒有、也不可能用假發票來報銷機密工作。

    這位高層指出,國安單位辦理機密專案時,有時因事涉敏感,沒有收據,但絕不會沒有簽呈,報結時往往會用「代名」,註明「依某某首長指示,某某專案已於某年某月某日執行完畢」,但還是要依法向審計部交代;審計部查核帳目時,就知道你在執行一個專案,不會過問專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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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聯合晚報2006-8-1〈扁自清 秀李登輝機要費資料 李氣憤: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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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3450732.shtml>
扁自清 秀李登輝機要費資料 李氣憤:亂來
【2006/08/01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繼昨日大動作約見民進黨立委澄清自己絕對沒拿國務機要費中飽私囊後,陳水扁總統上午10時進一步邀立法院長王金平到總統府,解說國務機要費使用情形,陳水扁還「秀」出前幾位總統使用國務機要費的資料,其中有關前總統李登輝的部分相當詳細,大有拿前任總統的作為來替自已開脫的用意。

    不過,據曾與陳總統深談的人士表示,陳總統有關「機密外交用途」的說詞實在讓人難以信服。而據了解,前總統李登輝對陳總統一再拿他當例子感到氣憤不已。

    據了解,李登輝日前私下對友人表示,他當年主政時,使用狀況跟陳總統作法完全不一樣,陳總統為了自保拖他下水,「很不道德」。李登輝還說,國務機要費本來就不是總統的「私房錢」,也不是「特支費」,陳總統簡直是「亂來」。

扁加菜金改軍方自付

    據熟知「國務機要費」使用狀況的人士透露,陳總統近年使用國務機要費的方式與執政初期大為不同,例如依照慣例,陳總統到軍中訪視,必定會拿出一筆犒賞用的加菜金(慣例為20萬元),這筆錢過去都是由國務機要費支付(陳總統執政頭幾年都是如此),並透過侍衛長或三局局長負責簽領據(沒有發票)。

    但是,近年總統府卻改為要求國防部自行負責加菜金的開支。知情人士表示,原本該是國務機要費支出的項目,現在都由其他單位自行負責,國務機要費的錢到底用到哪裡去?相當讓人懷疑,也難怪審計部調查,只有23%的國務機要費使用合乎規定。

簽名領錢 李扁不同

    陳總統昨天向立委說明時,一再強調國務機要費挪做「秘密外交用途」,為了保密,又得應付審計部查核需要,所以才會拿其他單據來核銷,還說前人執政「只要簽個名,就可以領錢。」但據知情人士表示,李登輝時代絕對不是簽名就可以使用秘密預算,背後一定會有一份「秘密公文」,以及「機密核銷」流程,從沒像陳總統這樣拿不相干的發票來報帳,更何況國務機要費本來就不是機密預算,陳總統的類比並不適當。

仍有2億秘密預算

    陳總統昨日還向立委強調,是因為「奉天」、「當陽」專案繳回國庫,使得他必須動用國務機要費以推動秘密外交。但據知情人士透露,「奉天」、「當陽」專案繳庫後,國安局改透過「另編預算」,並以「秘密預算」為名,於原有的預算外,每年額外再編列兩億元用於秘密外交,這與李登輝時代使用「奉天」、「當陽」專案的每年兩億元「孳息」以做秘密外交用的金額相同。

    知情人士表示,這部份陳總統也知情,國家可用於秘密外交的經費並沒有因為「奉天」、「當陽」專案繳庫而短少,因此,絕對不是如陳總統所說,因為「奉天」、「當陽」專案繳庫後就沒錢可用。秘密外交的錢一直都存在,該名知情人士氣憤地說:「難道非得逼得大家把這些都講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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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時2006-8-1社論〈兩位天王在總統府弊案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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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天王在總統府弊案中扮演的角色
2006.08.01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國務機要費的風波延燒至今,總統府會計處的疏失已經非常明顯。再加上日前揭發的「阿卿嫂列總統府工友」一事,總統府人事處也難置身事外。前述兩案的涉案人員固然可能包含第一家庭成員及陳總統本人,但所有其他行政人員的角色也不能遺漏。我們基於社會公平的期待,必須要對所有可能的疏失予以點明,乃做以下之評論。我們先從國務機要費談起。

    據報載,每年金額達五千萬元之國務機要費,約半數沒有單據、而有單據的一半金額中,也有半數不符規定,審計部認為有違法之嫌。此外,總統府承辦人員拒絕提供若干憑證給審計部,也觸犯了審計法第十四條之規定。這些違法嫌疑一旦確定,不論是貪汙、瀆職、或圖利,都必須有「人」要負起責任。此外,審計部目前給總統府解釋與答辯之機會;一旦將來其解釋不能被審計部所接受,則依審計法第二十一條,數千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支出將予以剔除,總統府也必須要有「人」繳回這數千萬元。

    除了陳總統及其家人之外,國務機要費第一個要負責的公務人員就是總統府會計長。總統府的會計、出納、與內部審核皆由會計長主管督導。馮會計長六年前由十一職等之會計室主任坐直升機躍升佔十三職等之總統府會計長缺,打破財主人員之傳統升遷作業流程,早在財主界引發爭議。究竟馮先生是何德何能、或受哪一位貴人相助得以平步青雲,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府方會計人員先是幫助副秘書長陳哲男炒股票,現在則是對支出、發票有明顯違法嫌疑的國務機要支出睜隻眼閉隻眼。高檢署在調查該案時千萬不能輕忽此類會計人員曲意配合的行為,應該要勿枉勿縱、公正執法,以端正官風。

    更精采的當然是阿卿嫂受雇為總統府工友一事。總統府設有人事處,處長也是簡任十三職等,依法負責府內「人事管理事項」。請問歷任人事處長,阿卿嫂是總統府哪一個局、處、室所聘僱的工友?當初聘用公文是誰批定的?她在何處上班?每天需不需要簽到退?有沒有請假記錄?每年的考評記錄為何?如果可以用公費聘一位工友替趙建銘燒飯,可不可以聘七位,每天輪流換口味?總統府內僱了一位六年不在府內上班的「工友」,人事處長如果不知,那是瀆職;如果知情而不處理,那也是瀆職。這種「吃空缺」的事,我們原本以為只有在四十年前會發生,沒想到居然今天還存在於總統府內。歷任人事處長該對此事負什麼責任?

    國務機要費更高層的涉案對象則是總統府的主管長官。不論是發票未蓋章、用假支出發票浮領費用、支出未備單據等等,都是總統府行政作業的疏失或違法行為。做過公務員的都知道,公家機關的每一筆支出發票都要貼在單據黏貼簿上,經過承辦人、出納、會計主管、機關首長等人蓋章,才完成核定程序。總統府會計長固然是會計的主管,需要負責,但是總統府的秘書長身為府內主官,也必須蓋章、也難辭其咎。當然,對於幾百元、幾千元的雜項支出,秘書長或許能以瑣碎為由責成下層核章人員決行。但是像國務機要費這種金額上千萬、發票連號、明顯化整為零的支出,總統府秘書長既然為核定主官,就沒有迴避責任的藉口。同理,所有工友的薪資請領均需人事人員造冊,並由首長核章。如果秘書長對於第一家庭發票與工友的相關支出根本不敢過問,那是瀆職;如果可以過問卻放過了好幾千萬的浮報漏洞、好幾年的幽靈工友,那還是瀆職。

    在陳水扁權力下放之後,民進黨四大天王沒有一位敢向貪腐疑雲罩頂的第一家庭嗆聲,早已使民眾對這些人的可期待性產生質疑。四大天王原本以為只要悶不作聲就能「茍全權力於亂世」。殊不知國務機要費風波與阿卿嫂的工友聘僱卻把至少兩位天王捲在其中。在九十三年至九十四年間,總統府秘書長先後包括蘇貞昌游錫堃。台灣民眾應該要大聲問問這兩位天王:這些發票與人事支出,兩位有授權核章嗎?有一半經費未附單據,兩位有核准這些支出嗎?問題發票的來源,承辦人員有向兩位長官反映嗎?兩位秘書長依總統府組織法「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主管府內大小事務,總統府發生這麼大的弊案,迄今一言不發,像話嗎?坐視自己任內的主管業務弊案噤聲不語,還有資格競逐二○○八大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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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2006-8-1]〈扁證實確有拿些單據核銷國務費〉&〈國務費疑報假帳 願赴高檢署說明 扁稱確有南線 未拿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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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3450121.shtml>
扁證實確有拿些單據核銷國務費
【2006/08/01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羅曉荷、劉永祥/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風波愈演愈烈,一路挨打的陳水扁總統決定出手反擊,陳總統首度證實總統府確實有拿「一些單據」來核銷國務機要費。

    陳總統昨天分別約見多名黨籍立委及媒體名嘴,秀出國務機要費的各項支出明細,強調用在機密外交,並沒有流入私人口袋。陳總統近期將向社會完整說明。

    昨天與陳總統晤談的名嘴陳立宏說,總統表示五千萬的國務機要費真的不夠用,李前總統時代還有黨的經費或奉天、當陽專案,但這些都已停止。立委則轉述,總統沒有私房錢,很多必須以國務機要費支應,「必須拿一些單據來核銷」,間接說明總統府為何收集台灣紅董事長李慧芬在君悅飯店等地消費的發票。

    據名嘴轉述,陳總統對於自己的清白被質疑滿腹委屈,總統強調早期這些費用「只要有人簽個名,愛領多少就領多少」,一次領的都是百萬元以上。意即外界對待前後政府的標準不同。陳立宏等人則建議總統自己向社會大眾說清楚,「這件事只有你自己能講!」

    審計部日前針對國務機要費將總統府多名官員送高檢署調查,讓總統府陷入違法貪瀆疑雲,案情且節節升高;不少綠委私下表示「這可是壓倒陳總統的最後一根稻草」。

    陳總統昨天中午臨時召集民進黨團三長柯建銘、葉宜津、陳景峻,及管碧玲、謝欣霓、徐國勇、莊碩漢、王世堅、黃偉哲、吳秉叡等綠委進入總統府晤談,與會者包括謝系及蘇系立委,卻獨缺新潮流系立委

    陳總統顯然是有備而來,綠委才坐下,他就拿出一疊國務機要費的支出明細,同時向綠委說明是用在哪些機密外交上。據了解,機密外交部分主要用在美、日、歐盟等重要友邦。

    昨天受邀入府的名嘴是陳立宏及林建隆,林建隆晚間在三立大話新聞中表示,「舉例來說,如果總統要派出密使,這要不要用錢?」因為總統沒有私房錢,機密費用不夠,就要挪特別費。

    據轉述,陳總統語帶無奈地說,很多秘密外交事務都要用到錢,但是前總統李登輝任內的「奉天」、「當陽」專案都已停止,「手邊沒有私房錢」。因為沒有另外的經費,所以很多事情必須轉以國務機要費支應,「很辛苦」,但這又牽涉到審計部核銷的問題,所以「必須拿一些單據來核銷」。

    陳總統說,這當中牽涉很多機密,「實在不能講,希望社會諒解」,才會造成誤解,但使用上保證沒有問題。他也說,在制度上,國務機要費的使用與李登輝時期並無差別,但外界現在卻用不一樣的標準檢視這件事。

    看過相關文件後,有綠委建議「乾脆全部公開啦,讓在野黨沒話講!」陳總統則沒有多加回應。不過,陳總統也說,近期他會找社會具有公信力、大家可以接受的人士,讓他們清楚了解國務機要費的機密用途。

    會後,綠委說,他們對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得到「合乎邏輯的解釋」,他們選擇相信總統府。

    至於支出明細是否出現「南線計畫」內容?與會者表示,「這部分沒有看到,總統也沒有特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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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80100731,00.html>
國務費疑報假帳 願赴高檢署說明 扁稱確有南線 未拿分文
2006.08.01  中國時報  曾薏蘋/台北報導


    在國務機要費被懷疑「報假帳」爭議聲中,陳水扁總統昨天下午大動作召見黨內部分立委,出示若干機密外交文件,強調他執政以來,從沒有把任何一分錢裝進自己的口袋。

    陳總統還說,對國務機要費一案,內心坦蕩蕩,確有「南線專案」,只是計畫名稱及接受資助者的身分,為了保密,和先前媒體報導有些出入。

    根據轉述,陳總統指出,只要相關人士保證不洩密,避免傷害國家利益與洩漏外交機密,他願親自準備相關文件與資料,向高檢署說明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情形。

    陳總統也訂今日上午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會晤,說明國務機要費案情。據了解,陳總統會後可能透過王金平出面代為澄清外界對國務機要費的質疑,杜絕外界以訛傳訛。

綠委覺得總統沒說謊

    雖然綠委都表示,這次與扁會面只有國務機要費單一話題。但由於扁李及台聯關係惡化,今天扁王會面,除了談國務機要費,是否也觸及扁李關係、台聯揚言倒閣等敏感議題已備受關注。

    據了解,昨天會談中,有與會立委提到,審計部到總統府查帳後對外發言,和國民黨政府時期似乎有雙重標準。陳總統則表示,他執政以來,沒有把一分錢裝進自己的口袋。

    陳水扁昨天下午再度約見立法院黨團幹部、立委王世堅、徐國勇、吳秉叡、莊碩漢、與民進黨中央文宣部主任蔡煌瑯會面。

    與會人士表示,當總統出示相關文件並說明流向及用途時,讓他們都覺得:「總統確實沒有說謊」、「國務機要費使用確無不法」、「絕無中飽私囊或私相收受」。

    據與會人士表示,總統出示的文件中,他們看到相關的計畫及人名,有些是過去就布線很久的案子,有些已見諸媒體。而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南線專案」確有此事,只是這是很機密的計畫,為了保護相關人士及計畫,公布的計畫名稱及接受贊助人身分多少與外界公布的有出入。

今見王金平告知專案

    由於今天總統將和王金平見面,並把這次和立委說明的內容一併告知王金平。與會人士表示,除了遵守保護國家機密及尊重王院長,詳細內容則由王院長或總統對外公布。

    與會人士表示,總統出示的資料中有一些是老案子,或許王院長早就知情,所以能對外公布多少,王院長會有分寸。

    據轉述,總統還說,外交事務上,很多地方都要使用國務機要費,但牽涉很多機密,無法一一向外界說明,才造成很多誤解。在制度上,國務機要費的使用與前總統李登輝時期並無差別,但外界現在卻用不一樣的標準檢視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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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中央社台北2006-7-31電]〈國務機要費爭議 扁願親自向檢調說明〉&〈國務費2,000萬作假帳 高檢署:未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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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449033.shtml>
國務機要費爭議 扁願親自向檢調說明
【2006/07/31 中央社】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使用、核銷引起爭議,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表示,為杜絕外界疑義,總統陳水扁樂於以負責任的態度親向檢調單位說明,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公共事務室重申,總統府期盼國人了解並尊重國家元首推動國務機要工作有其必要與複雜性,相關報支都依程序辦理,絕無循私、中飽私囊情事,籲請外界勿再以不實指摘擾亂輿論視聽,影響檢調偵察,此絕非國人所樂見。

    公共事務室指出,外界近日來不斷討論及質疑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使用、核銷等相關情形,甚至以訛傳訛,不實指控,嚴重影響國務推動及政府威信。為杜絕外界疑義,陳總統樂於以負責任的態度親向檢調單位說明,以求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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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448787.shtml>
國務費2,000萬作假帳 高檢署:未查出
【2006/07/31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


    媒體報導,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追查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發現其中新台幣兩千多萬元發票有「作假帳」的嫌疑。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今天指出,查黑中心目前正陸續傳喚相關人士查證發票來源,但沒有事證指出有兩千萬發票作假帳等情事。

    張文政表示,辦案人員初步檢視審計部移送資料後,以「循發票追人」方式下手,上週已向公務員及民間人士查證,未來凡是接觸過單據的人都會去了解。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檢調接獲檢舉後,由高檢署查黑中心於六月二十九日完成分案,展開調查。目前除陸續向相關業者調取發票開立資料外,已約談至少十人次的證人,檢調首先要調查業者開出發票的過程,以及消費品項、買受人等發票內容。

    檢調比對審計部二十一日提供的資料後,發現確有部分國務機要費報帳發票,出現未蓋店章、買受人不符等情況。檢調現階段都在鞏固發票核發、買受等基本事證,短期內暫不會約談總統府會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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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31] 評論國務機要費案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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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全數國務機要費的支出都需要單據才能報銷。依法,審計部有權查全數國務機要費的帳。

審計部尊重總統府,衹查半數國務機要費的帳,也就是說,總統府衹需要拿出半數國務機要費支出的報銷憑據供審計部查核就可以,但是另外半數國務機要費的帳一樣需要正常的報銷憑據。這個慣例是私下的交道,不是依法行事。

有人舉證爆料指稱總統府報銷國務機要費有嚴重的不法狀況了,審計部才依法去查全數國務機要費的帳。

依法,全數總統特別費(總統的特支費)支出的報銷都不需要單據。但是現在查的是國務機要費的帳。

依立法院公開審查通過的預算書,國務機要費的花用有很明確的範圍限制,都屬於其花用可以立即公開的事項,沒有什麼“機密花用”的空間,更沒有區分出“機密費”這樣的名目。

沒有什麼“制度面”的問題。

“國務機要費報銷嚴重不法”現在已經確定了。要繼續查的是詳細的犯罪情節以及責任人。

錢數太大,延續時間太長。首先是某些公務員的貪瀆情節,然後是陳水扁本人逃不掉的“多方面”的直接責任。這兩方面都會愈查愈清楚。衹要高檢署不在乎“上級關切”,觀眾絕不會失望。

然後,立法委員不發起彈劾就是失職。這是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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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林淑玲2006-7-31〈發票+禮券 疑點愈來愈多 須報銷的也扯假 府難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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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73100002,00.html>
發票+禮券 疑點愈來愈多 須報銷的也扯假 府難自圓其說
2006.07.31  中國時報  林淑玲/特稿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在高檢署、審計部追查下,浮現的問題愈來愈多,儘管府方高層堅持不能說,且聲稱是「啞巴吃黃連」,還是釐不清漫天的疑雲。

    國務機要費爭議首應切割成兩部分來看:一、制度面;二、報銷有無不法;才不會混淆。在制度面,審計部堅稱國務機要費並非機密費,每筆支出都必須有單據核銷;總統府翻箱倒櫃,找出歷史檔案,強調從兩蔣時代就是如此,且有檔案可循。

    在制度爭議上,總統府、審計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因審計部在威權時代從未查核國務機要費帳目;府方堅持循例辦理,半數為機密費沿例以領據結報,不必逐筆拿出單據報銷,也不是完全站不住腳。

    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出在國務機要費的另一半,亦即府方也坦承要拿單據報銷的部分。審計部、高檢署已查到與李碧君、李慧芬有關的發票大量出現在國務機要費帳目,且有一大堆可疑發票。

    府方到目前為止對於以不實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的澄清,歸納起來共有兩項:第一是供做秘密外交,中間人自備單據請款;第二是不須要單據報銷的額度有限,才動用到須要單據的部分。府方強調的重點在於,「縱使單據有問題,絕無不法。」

    然而,府方的說法,對照審計部、高檢署的調查,漏洞還是很多。其中最難以解釋的是,為什麼涉及不實報銷的發票有這麼大比例都跟李碧君、李慧芬姊妹有關?

    一年四千八百萬元國務機要費,若按府方的說法,一半不必單據報銷,一年就有二千四百萬現金可靈活使用。剩下的一半,不論是送禮、請客等等,理應都會拿到單據。即使偶因「周轉不靈」,須要支付現金,拿不相干的單據來核銷,在正常的狀況下這些收據也應該很分散才對。

    換言之,假設總統府確有對澳、對歐、對美等機密專案,而這些秘密外交的中間人都自備發票報帳,為什麼大家的發票都是跟李氏姐妹要來的?

    在這種情況下,最有可能的狀況是,總統辦公室固定拿李氏姐妹的發票報銷,把國務機要費的半數一年二千四百萬元領出來。否則怎會有如此巧合,要向總統辦公室報帳的人都認得李氏姐妹,還要得到發票。

    以總統夫人吳淑珍在SOGO案的角色,以及貴婦團曾透過官邸買九折禮券的事實,對照總統辦公室為什麼一年要買高達五百萬元SOGO禮券?更是很難自圓其說。遑論總統府核銷的發票裡還被高檢署查出有沒有入帳的「假發票」!

    總統府堅稱沒有不法,是自認為即使程序上有瑕疵,但只要領出來的錢是用於合法用途,就無所謂貪瀆情事。然而,就法論法,即便是如此,還是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更何況府方拒絕查帳,已予外界「此地無銀三百兩」之感。

    總統府到目前為止,對國務機要費疑雲一概不願多做解釋;就如同SOGO禮券案也不肯說明吳淑珍的禮券是與誰合購如出一轍。SOGO禮券案後來已經轉向,吳淑珍有「間接」收到李恆隆的禮券;府方如果要在國務機要費證明總統的清白,除非誠實交代帳目,沒有二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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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中國時報2006-7-31〈發票未消費 檢調又查出 國務費2,000萬作假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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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未消費 檢調又查出 國務費2,000萬作假帳
2006.07.31  中國時報  趙國明/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舞弊案情又升高!檢調已查出總統府的發票中,包括君悅飯店、國賓飯店、SOGO百貨等公司在內所開具的二千多萬元發票有「作假帳」的嫌疑;也就是這些業者雖然開了發票,公司卻無入帳的登錄,已構成涉嫌「假消費、真核銷」之貪瀆、偽造文書罪嫌。

    據透露,檢調辦案人員清查核對審計部及立委移送的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相關資料後,已比對出一批從九十二年到九十四年間沒有實際匯款的問題發票,初步查出有二千萬元以上;而且,這還不包括總統府依「機密」為由拒絕繳出的報銷資料,辦案人員預料隨著持續清查,金額會逐步攀高。

    高檢署查黑中心與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國務機要費的程序,係先「由發票追錢」,再「由錢追人」。首先便在「由發票追錢」的部分即查出了該批問題發票。至於該筆「消失掉」的二千多萬元究竟轉到哪裡去了?辦案人員下一步將「由錢追人」。

    辦案人員指出,根據行政院及審計部審計法對機要費的核銷有相關的程序規定,只要是一萬元以上的支出,都須要有買賣雙方的發票來核銷單據,這些規定當然也包括國務機要費在內。而國務機要費中會出現「有發票單據卻沒有入帳登錄」,檢調認為業者提供的發票可能是作為國務機要費其他支出的沖銷。業者涉嫌作假帳,總統府官員則涉及「假消費、真核銷」的貪瀆、偽造文書等罪嫌。

假帳還不包括「機密」部分

    據清查,國務機要費的發票問題重重,除了沒入帳的單據之外,有些發票沒有註記買受人,核銷單據模糊不清,而這些開具問題發票的有「君悅飯店」、「SOGO百貨」、「國賓飯店」、「引雅」、「聚玉齋」等多家公司,金額加起來在二千萬元以上,而這些金額的支出是用何種名目?流向何方?檢調將約談上述業者深入追查。

府官員涉貪瀆偽造文書

    檢調指出,根據審計部的說法,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每月四百萬元,一年四千八百萬元,扣除以機密為由的一半,九十二到九十四的三年,檯面上尚有七千二百萬元,金額確實龐大,目前僅初步清查出二千萬元可疑發票,辦案人員認為實際應不止此數,仍持續核查比對中。

    辦案人員肯定的說,國務機要費核查的結果,浮報、虛報作假帳和國務機要費用實際運用的情形的確疑點重重,涉及刑事責任的案情已急遽升高,偵辦程序繼續執行下去,恐將對總統府造成不小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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