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72800008,00.html>
國務機要費 支出須附完整單據
2006.07.28 中國時報 林庭瑤
被視為總統私房錢的「國務機要費」完全沒有相關支用規定,所有支出都必須有完整憑證,以供審計單位查核。這與機關首長特支費,一半有單據核銷,另一半不用單據的方式,截然不同。
國務機要費在預算科目中明定使用項目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等。實際上,歷任總統都用於發放獎金,或應付紅白帖。例如,陳總統大年初一回官田老家發紅包、年終犒賞幕僚、獎勵年度優異閣員或將領等。
國務機要費因沒有支用規定,依照審計法,總統府決算都必須檢附憑證,提供審計人員查帳。不像機關首長特支費,因行政院訂有「機關首長特別費支用規定」,可以一半有單據核銷,但另一半不用單據。
不過,總統府都以「機密」方式編列國務機要費,把明細帳拆成兩半,一半在總統辦公室,另一半在總統府會計處。且從民國八十六年至今,審計部已赴府查過五次帳,都只能碰觸到會計處這一半的帳目,總統辦公室那一半成了「神秘地帶」。
*****************************************************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72800009,00.html>
總統國務機要費涉嫌報假帳 單據上蓋章的官員 統統法辦
2006.07.28 中國時報 范姜泰基、黎珍珍、林庭瑤、何博文、林淑玲/台北報導
眾所關注的國務機要費決算審核結果,審計部昨日證實,立委檢舉的君悅飯店、國賓飯店、SOGO百貨、引雅、聚玉齋等公司發票確在其中,而且從九十二年就開始出現。
審計部也承認,國務機要費中確實出現李慧芬君悅飯店的單據。而總統府副祕書長卓榮泰曾經舉出兩張缺乏買受人的發票也在移送高檢署的範圍內。
建國以來頭一遭 衝擊總統府
審計部以總統國務機要費有「報假帳」之虞,將全案及相關負責官員移送法辦,是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頭一遭,對總統府構成極大衝擊。
針對總統府未提供憑證部分,審計部已經報請監察院調查;而有單據但未詳註用途的缺失,包括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在內,舉凡在單據上蓋章的會計人員都「疑有不法」,審計部於七月廿一日依審計法十七條已將此案移送高檢署偵辦。
對此,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低調、無奈的表示,審計部若確有此動作,也要完全配合。其餘相關經手人員均不願多談。
昨日下午立院國民黨團邀請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與總統府出席座談會,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缺席,審計部由副審計長林慶隆、第一廳廳長王永興代表。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潘維剛不滿的指出,國人眾所關心的國務機要費決算審核,審計部竟然只用短短的七行字就解決。
發票92年就出現 涵蓋五公司
林慶隆與王永興答覆表示,此次審計部抽查八十九年至九十五年六月的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用狀況,但都有部分經費總統府以機密為由未提供單據,九十四年就有一半二千四百零七萬。審計部依審計法第十四條「隱匿或拒絕」呈請監察院調查;另一部分一千二百七十七萬元因核銷單據不清楚,總統府會計核章人員恐有涉及刑責,則移送高檢署處理。
王永興進一步解釋,立委質疑總統府拿君悅、國賓、SOGO、引雅、聚玉齋、瀛得等公司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經查八十九年至今的國務機要費單據,除了瀛得公司不在其中之外,其他公司的發票從九十二年就開始出現。而上述可疑發票多數出現在九十三與九十四年度的國務機要費核銷單據之中,九十四年則是五家公司都有。邱毅從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拿到八張君悅飯店單據,並於十九日提供給審計部核對。王永興表示,不限於邱毅所提供的八張發票,廿日媒體見報又有數十張發票,「大多數的這些發票確實出現在國務機要費之中。」「國務機要費中確實有看到號碼一樣的單據。」
卓榮泰所舉兩張 也在移送列
在未詳註用途的一千二百七十七萬國務機要費中,王永興也說,其中有部分發票案據、用途等條件不合,還有部分發票缺買受人。立委追問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曾經「翻箱倒櫃」找出來的兩張發票缺乏買受人、沒有單價、金額遭竄改,王永興坦承也在移送高檢署的範圍內。王永興透露,九十四年每月四百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有二百萬元屬於轉作代收款,其餘二百萬元由總統府辦公室以現金領走,審計部決定剔除的金額,未來可以依法追繳。至於主計、審計單位的責任追究,立委吳育昇與郭素春認為,總統辦公室出納陳鎮慧一手遮天,五年來都由不具公務員資格的機要人員處理半數國務機要費,會計人員無人敢管,主計單位嚴重失職,審計單位也難辭其咎。
主計處黃永傳一句「可以再看看合不合法」的說法遭到立委群起砲轟。王永興則說明,過去審計部對總統府給予「極高度尊重」,如果在九千多個單位中都針對國務機要費詳細查核,不免捨本逐末。該部從九十一年查核國務機要費之時就已經發現「不適合」的狀況,因此希望總統府能夠訂定相關規則。
府方的支出程序 發現諸疑點
府方則於九十二年由秘書長訂出「國務機要費支出程序規定」,但今年二月間審計部派人查核,仍舊發現許多可疑狀況,在一切都還未爆發的四月十七日就發文請總統府秘書長依該規定加以檢討。例如總統辦公室主任就可以決定半數機要費的憑證核銷與處理方式,審計部已經盡力要求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