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政者必須拿人當人,局外人也必須拿人當人。人不是豬狗。
二、六四學生“理所當然地”不懂民主,“理直氣壯地”不夠成熟,無須為此慚愧。旁人無權譴責。學生無論如何無罪。
三、八九民運完全可以和平解決。大規模殺人不是社會穩定的必然代價。但是那個年代的中國共產黨的精神面貌仍然是窮兇極惡窮兵黷武的。鄧下令的幾次“嚴打”殘酷地迫害了好幾萬人,其中大部份人的“犯罪行為”在現在這個年代就跟人呼吸一樣“無罪”。
四、全國各大城市的學生和老百姓開會示威遊行,支持北京的學生和老百姓,中共老領導人對處理這種事沒經驗沒把握,槍桿子成為“紅朝”最後的倚靠。
五、趙紫陽是八九學生最早的打擊對象(他的大兒子涉及太子黨官倒),趙尚有良知,對學生有愧,而且趙“思想前進”,自就任總書記以來一直打算展開民主改革,後來逐漸同情學生,總想和平處理。趙的黨內鬥爭歷練不夠,個性也不夠狠,等著被宰,李鵬逮到了機會,把他打成敵我矛盾中的敵方。
六、北京學生和老百姓“死亡”兩千到三千人。
七、軍隊是不願意動的。然而軍民在北京城郊磨擦已久,解放軍的仁義道德形象自此破滅。
八、北京市民都知道共產黨說謊,在全國的範圍內有腦子的老百姓都看到了央視新聞播報員被逼說謊的情狀,中共政權的統治正當性在文革被徹底否定之後因六四開槍再度受到嚴重質疑。文革罪在毛,六四罪在鄧(至少大家後來都推給鄧)。鄧完全沒有退路,衹能全力向前“拚經濟”,號召全國一切向前看,改革開放改革開放改革開放改革開放……,這樣,經濟飛躍的功勞歸了鄧,鄧因此得擁戴,鄧的名聲反過來保住了中共在文革之後的破落名聲,也遮掩了鄧本人在六四下令開槍的罪孽。
九、六四開槍鎮壓是赤裸裸的罪行,無可寬貸。看看“軍閥”段祺瑞的例子就知道了,事在1926年3月18日。
十、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國民極可悲的命運,鄧功大於過,然而鄧不是偉人。鄧是個聰明能幹的爛貨,但並非全無良心。這輩子沒有一條路走到黑是他命好。
十一、六四是非罪責之判定與八九學生之要求民主無關,也與事後外逃者後來的肉體或精神生存狀態無關。
十二、民主是人類智能所及處最不壞的政治制度。不存在一種叫做“西方式民主”的特殊品牌的民主。自由度暴增法治落後而驟然施行完全民主在漢人社會必定造成幾十年的跌跌撞撞起起伏伏。新加坡的情況就很好,法治彰明,主政者開明專制,菁英治國,國民教育文化提高了,社會經濟上來了,人民富而知禮義而求民主,然後政府在民主體制上慢慢放,國家於是全面進步,不會停滯,更不會反覆,前景燦然。
十三、民主不是萬靈丹,民主也不是怎麼吃怎麼甜的櫻桃小丸子。臺獨人士譏嘲大陸無民主是臺獨人士在政治思維上幼稚的表現,民進黨天天吹捧人民吹噓民主那是在搞民粹騙票兼禍國。
十四、文革之後大陸太窮了,必須立刻求富,現在有一部份人富了,然而大陸目下的全面教育文化經濟法治情況距離適宜施行中央級選舉的客觀門檻還遠得很。美國要求中共政權施行民主不過是找理由壓人,事實上美國這些年來對中共喊的是人權。
十五、人權與民主是兩回事。民主是遲早的事,人權是當下的事。六四開槍的根本罪孽在下令者毫不尊重大批“無辜者”最根本的人權 -- 人的生存權。人不是豬狗。要拿人當人。
十六、一個“人”對六四的態度是良知問題。我紀念六四出於我的良知。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之海裡有我的一滴水。我站著,我還沒躺平。
要拿人當人要拿人當人要拿人當人要拿人當人要拿人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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