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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鄧小平是能饒恕的嗎? - 寫在六四屠殺12周年〉
2001年6月4日
1994年,丁子霖寫出了《“六四”受難者名冊》一書,裏面有她調查收集到的96名六四遇難者名單,包括姓名、年齡、遇難地點等詳細資料。我曾為此寫了一篇書評(在六四屠殺六周年那天發表在《世界日報》周刊),指出“丁子霖的名單”記載的是受害者,比記錄倖存者的“辛德勒的名單”更珍貴,更沉重。
在這份名單中,只有兩名死者的家屬,即蔣捷連的父母蔣培坤、丁子霖,段昌隆的父母段宏炳、周淑莊願意公開與外界聯繫,而其他94名遇難者的家屬,恐懼政府的迫害,連名字都不敢公佈。
前年,丁子霖又發表了新的名單,比原來的長很多,遇難者人數達155名,還有65名傷殘者。在這份名單中,有24位遇難者的家屬,不僅公開了姓名,還做了證詞──對當時情況做了描述,對政府的殘暴進行了控訴(《六四傷殘者和死難者家屬證詞》,“中國人權”1999年6月出版)。
讀這份名單,讀這些證詞中滴血的細節,我不住地流淚,眼鏡模糊一片,擦了一遍又一遍。雖然對六四已有很多資訊,但這些死者家屬的“證詞”是和具體的生命、有細節的死亡、軍隊的殘暴連在一起,它無法不讓人落淚、悲憤……
這些證詞給我六個非常大的震撼,下面我引用那些遇難者家屬自己的證詞,請讀者看一下,12年前在北京發生的是怎樣一場天理不容的慘劇:
第一是死亡人數相當大。雖然丁子霖至今尋訪到155名死難者,但正如她在文章中所說,“這仍然是冰山一角。”六四遇難者人數絕對不止這些。
遇難的北京儀表職大企管專業三年級學生吳向東的母親徐玨在證詞中說,為了找兒子屍體,“我們去了人民醫院、兒童醫院、阜外醫院,每個醫院門口都貼著死傷者的名單,都是密密麻麻一片,各約400多人,大家都簇擁著尋找自己親人的名字。”
遇難的北京交大碩士研究生袁力的父親袁可志在證詞中說,“在尋找袁力的半個月裏,所到44座醫院無一沒有屍體,最多的是復興醫院,屍首堆積如山。我們從各個醫院親眼目睹的屍體至少在400具以上,而已經陸續給認領運走的還不知有多少具!”
遇難的21歲的趙龍的母親蘇冰嫻在證詞中說,“我們分頭去各大醫院尋找龍龍,在郵電醫院,我們翻檢過成堆的屍體;在人民醫院,門口貼出了140位死者名單……”
遇難的22歲的軋愛國的母親張振霞在證詞中說,“我去到海軍醫院,人家說只管查活著的,死了的就不管查……我到水力醫院、304醫院、人民醫院都去找了,特別是人民醫院,那裏屍體都沒有地方放了,就用袋子裝了放到車庫裏邊,什麼樣的慘狀都有啊!”
第二是軍隊使用自動連發的衝鋒槍(可在短時間內大面積殺傷)向後撤或潰散的人群胡亂開槍,向住宅樓或行人隨意掃射,才導致很多人死亡。名單中有12名遇難者都是身中多發子彈,被衝鋒槍掃射致死。
遇難者袁力的父親袁可志作證說,“有三位素不相識的青年人來訪,講述了當時情景。6月3日晚11時戒嚴部隊先遣步行方陣自西向東行進,一跨過木樨地,一軍官以單膝跪姿,用衝鋒槍向馬路中間及兩側盲目掃射,多少人應聲而倒。”當時袁力“高舉右臂,大聲喊道:‘我是清華研究生……’話音未落,就倒在了黑暗之中……”
遇難的趙龍的母親蘇冰嫻作證說,“外面槍聲大作,就像除夕夜密集的鞭炮聲……戒嚴部隊手持衝鋒槍,一路自西向東掃射,憤怒的人群喊著‘打倒法西斯!’……我隨著人群到了西單商場對面的西斜街路口,突然看到電話亭旁一輛三輪車上躺著一個被子彈擊中的青年,腸子流出了體外。”
遇難時年僅19歲零4個月的高三學生葉偉航的母親尹敏作證說,“我兒子身中三槍,槍傷部位:左臂貫通傷、右胸及後腦部閉合傷。”
遇難的解放軍總政幹休所工作人員劉錦華的丈夫馮友祥作證說,“我與愛人錦華去我妹妹家取藥,在回家途中,聽到西邊有槍聲,隨著槍聲,我倆都倒在了血泊之中,我的大腿中了一槍,我愛人腦部中了一槍,一下就不省人事了。”
遇難的新疆建設兵團司令部物質局駐京辦事處司機彭軍的母親劉淑琴作證說,“6月5日早上6點多鐘,彭軍從朝陽區東大橋的住處出門,準備去買早點,行至大橋斜街西口南邊約15米的地方,遇戒嚴部隊掃射,身中兩彈……”
遇難的和平門烤鴨店廚師戴偉的母親劉秀臣在“證詞”中說,“戴偉去前門和平烤鴨店上夜班,行至民族飯店西側七路公共汽車站時,遇上戒嚴部隊開槍,不幸中彈,子彈從背後射入,前胸穿出。”
第三是使用了“炸子彈”。這些證詞再次證明,戒嚴部隊不僅使用衝鋒槍掃射,而且大量使用了射入體內爆炸、國際上禁用的俗稱“炸子”的“達姆彈”。
遇難的北京第一機床廠電器廠行政科副科長楊汝霆的妻子郭麗英作證說,“汝霆是在復興門立交橋附近中彈的,他連中兩彈,一顆射入肺部,一顆射斷胳膊;射入肺部的子彈在背部出口處炸開。”
遇難的中國人大八九級新聞系本科生陳來順的母親張樹森作證說,“鄰居講,外邊解放軍開槍打人了,陳來順和他的同學不相信這是真的,以搞新聞攝影為自己事業的陳來順背起書包與同學一起走出了校門,來到天安門廣場人民大會堂西側,正遇戒嚴部隊開槍掃射。陳來順沒有逃開戒嚴部隊的子彈,頭部左側中了‘炸子’……”
遇難的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部法律處職員楊明湖的妻子尤維潔作證說,“將近兩點左右,從公安部大院衝出來的戒嚴部隊向群眾開槍,楊明湖中彈了,受傷部位在膀胱,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
遇難的《中國體育報》編輯部電腦室職員楊燕聲的妻子黃金平作證說,“一輛卡車的士兵向路邊的群眾開槍,人們都趴下了。這時在前面有人喊:‘救命啊,我受傷了!’燕聲站起來,要去救那個人,狠毒的子彈向他射來,打中了他的肝部……醫生打開傷口,發現子彈在體內炸開了,這是中了炸子!”
遇難的北京叉車總廠生產技術科專職技術員鄺敏的父親鄺滌清作證說,“據在醫院看到鄺敏屍體的人事後告訴我,子彈從背後射入,穿透肝部,從前面出來,入口小,出口很大,說明中的是炸子。”
第四是士兵極為殘忍,除了使用衝鋒槍胡亂掃射,使用炸子,還使用刺刀戳戮。
遇難時不滿21歲的中國人大工業經濟管理系八六級學生吳國鋒的父母吳定富、宋秀玲作證說,“國鋒死得好慘啊!他後腦一槍,肩、肋骨、手臂都有槍傷,肚臍右下有七、八公分的刺刀創傷。可以斷定,當時他連中幾彈後還沒有死,後來又用刺刀把他捅死的。他的兩個手心裏還有很深的刺刀痕,他一定是去奪刺刀時劃傷的。我們見到他的遺體上半身血糊糊的,真是慘不忍睹。”
遇難的段昌隆的母親周淑莊作證說,“昌隆左側心臟大動脈中彈,據判斷,是由小口徑手槍近距離射擊致死的。”
遇難的趙龍的母親蘇冰嫻作證說,“在復興醫院的屍體大部份已被認領,剩下的一具屍體躺在冰櫃裏,腹部被刺刀捅爛了,眼睛還睜開著。”
第五是射傷人後,不許醫護人員救護,受傷者活活流血致死。遇難時僅19歲的北京月壇中學高二學生王楠的母親張先玲作證說,“王楠中彈後,戒嚴部隊用槍威脅民眾不準抬他,並將受重傷的王楠拖到馬路邊。據當時的目擊者說,有一位老太太跪在地上求戒嚴部隊允許民眾將王楠抬去醫院搶救,當兵的用槍托指著老太太說,‘他是暴徒,你再廢話就斃了你!’……後來有些醫學院學生自發組成的救護隊發現王楠,向戒嚴部隊提出,他是一個中學生,傷重流血過多,必須送到醫院搶救。一個戒嚴部隊的士兵找來一位上校軍官,看了學生證後,態度比較同情(據醫生說此部隊編號為51010),但面有難色地說,只能就地搶救,不能抬出去。除了包紮、人口呼吸之外,救護隊的學生們沒有別的搶救手段和條件。王楠終於在凌晨三點半身亡(凌晨一點多中彈,在路邊流血二個多小時)。醫生們看他已死,又請求將屍體運往醫院,以便家人認領,士兵又找來一個年輕的尉級軍官,此人態度惡劣,兇狠地說:‘不許抬走,你們也趕快走開,否則也抓起來!’……天亮後,戒嚴部隊將長安街上的死者‘就地掩埋了’。王楠和附近的遇難者被埋在天安門西側北京28中學門口草坪的西頭(因草坪被破壞,現在已改種荊樹)。大約6月7日,因屍體埋得淺,又被大雨沖刷,死者衣服都露出來,且有臭味,因此學校報告了西城公安分局和衛生局共同把屍體挖出來……”
第六是死者家屬的生活困境以及被當局刁難、折磨的程度遠超過人們的想像。
遇難的北大化學系教師蕭波的妻子劉天媛作證說,“蕭波的遇難對我是晴天霹靂,當時我生下一對孿生子才70天,在悲痛震驚之下,奶水全無;不久查出雙胞胎孩子中的老大有輕度腦癱,四處求醫,收效甚微,花費巨大。北京大學有關部門對我為孩子治病借住學校空房的請求不予理睬,並警告我不準帶孩子在校內走動,有人問起時不能說孩子的父親是蕭波。我請求組織上給孩子治病的費用給予適當的補貼,也遭拒絕,甚至連我自己正常的轉幹(我是中央民族大學舞蹈系八七級大學畢業生)也因無人證明蕭波是‘誤傷’而不能辦手續,一直拖延至今。這一切使我真是傷心至極。”
遇難的段昌隆的母親周淑莊作證說,“孩子被無辜槍殺,當權者對死者家屬也不放鬆監控。每逢‘清明’、‘六四’等所謂‘敏感’時期,當局常常找我們‘談話’,還指派公安人員及便衣守候在我們的家門口監視我們,連我們去墓地也不放過,這使我們的心靈承受著極度悲傷又極度憤慨的雙重壓力。”
遇難的陳來順的母親張樹森作證說,“我有四個孩子,但只有來順一個上了大學,我們是省吃儉用供他上大學的,不想災難落在我們頭上。來順被槍殺後,沒有人(組織、領導)來關心慰問過我們,反而每當‘六四’、清明節、農曆七月十五、農曆十月初一等節日,便有人監視我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遇難的吳國鋒的父母吳定富、宋秀玲作證說,“國鋒遇難時差一個月滿21歲,他的遇難給我們全家帶來了巨大災難。爺爺奶奶想念孫子變成了半瘋狀態,常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父親經不起這麼大的打擊,肢體麻木,不能走路,失去了工作能力,每月只靠100多元病退的生活費度日;母親因得知兒子遇難後跌倒在地,頭部留下嚴重創傷,落下頭痛後遺症……”
遇難的楊汝霆的妻子郭麗英作證說,“我丈夫遇難時,孩子才11歲,上小學五年級;老公公年邁體弱患高血壓,至今仍在醫院治療,生活的重擔壓得我患嚴重高血壓和心臟病……”
遇難的鄺敏的父親鄺滌清作證說,“我32歲離婚,兒子成了我相依為命的獨生子。他八七年結婚,尚未生兒育女,頃刻間一個三口之家,兒子死了,兒媳走了,人亡家破。如今留下我這個70歲的孤老頭,收入低,且肺氣腫纏身,風燭殘年,一片茫然,往後的日子托付誰?”
遇難的北京第三通用機械廠重型汽車鑄造廠傳動橋廠職工王志英的妻子作證說,“愛人死後,我一星期沒有進食,整天哭泣不止,神情恍惚,有時夜裏經常說夢話,喊他的名字,一個月消瘦了20斤。我的女兒當時只有7歲……我的母親昏死過去兩次,我的婆婆更是悲痛萬分,吃不下睡不安,半個月後,公公眼睛哭得看不見了,去醫院做了手術,兩年後因思念兒子過度悲痛離開了人間……”
今年45歲的北京城建六公司油工齊志勇在六四之夜雙腿同時中彈,做了高位截肢。他在證詞中說,“7月16日由於傷口感染,進行了第二次高位截肢。由於天氣炎熱,左腿疼痛難熬,望著殘肢真不知以後怎麼活。我們單位遲遲不肯交醫藥費……單位無法安排我的工作,我提前辦理了退職手續,每月發給我50元生活費和副食補貼。妻子因此跟我離婚,我一人帶著7歲的孩子與老母親一起生活。剛開始用雙拐行走,十分不習慣,結果摔了一跤,把右胳膊摔骨折了,又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以後我在家門口擺了一個食品攤位,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遇難的孫輝的父母孫承康、於清作證說,“孩子母親痛不欲生,眼睛哭瞎了,頭髮全白,怕看電視,怕聽電視裏的槍聲,人衰老得不成樣子。經常以淚洗面,經常住醫院,每年花很多錢,全家經濟變得十分緊張。……我雖然剛強無淚,但一年之內牙都掉光了。從此家裏再沒有歡樂氣氛。”“孫輝遇難後,當局嚴格限制我們的行動,不準我出差,出遠門必須經保衛部門批准,一言一行居委會都進行監視;孫輝的姐姐在他遇難的第二年畢業,當局規定只能回原籍,不准進機關,不準重用,不準調離,最後只好辭職。”“九五年我被提前退休,想到鄭州女兒家養養病,可我們人還沒到鄭州,而鄭州的派出所及女兒單位保衛部門已安排好監視我們的人員。由於我所在單位效益不好,養老金不能按時發放,老伴天天吃藥打針,我只好在鄭州租個房子,搞點小買賣,可是當局竟派人找到房東說我們是政治犯,房東嚇的再不敢把房子租給我們了。”“失子之痛,精神上的壓力,我活得比死還難受。……如今我又年邁。在這個世界上,在這個中國無我立足之地,處處受監視,無一點自由,我要大聲疾呼世上有良知的人們支持我們討回一個公道……”
政府指揮下的軍人屠殺無辜平民已經是天理不容的暴行,而政府對那些死難者的家屬不僅不做任何道歉、撫恤、賠償,居然百般刁難,使他們在承受失去親人的巨大悲痛同時還要面對來自政府的政治壓力。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如此泯滅了天良的政權?
在六四的悲憤中,無數人在中國喊出了“打倒中共法西斯”的口號。但12年過去了,遺憾和不可思議的是,這個口號聲居然越來越弱了,好像鮮血乾了,記憶淡了,北京的那場法西斯大屠殺就像沒發生一樣!
還有很多人天真地期盼和呼籲政府為“六四”平反。但要求政府“平反”,就是承認這個殺人政權統治的合法性;就等於承認這個政權僅是犯了一個錯誤,而不是犯罪。而事實是,這個屠殺了無數生命、罪惡累累的殘暴政權早就把它存在的任何理由都殺掉了。中共政權所應得到的,只能是被推翻,被結束,被追究罪行,接受人民的審判──那遲早一定要來的審判!
摘自【華夏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