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血肉光影的場子,網路場子最大的特質是“隱名”和“人人平等”,如果沒有這兩個特質,網路議論和交流絕不可能發達如今。網路爭執清官難管,也根源於此。由於身份保密,人人可以“放膽”高論,不必多所顧忌考慮,由於人人平等,小孩子可以“據理”挑戰諾貝爾獎得主,這些是好事,有助於社會和諧天下一家。在另一方面,由於身份保密,人人可以“放膽”做無恥的事,不必多所顧忌考慮,由於人人平等,小孩子可以“糾纏”諾貝爾獎得主,這些是壞事,但是在合適的管理下這些壞現象對真實社會影響不大。
你用江湖情況來比擬是不恰當的,因為在網路上人人平等,這是人類有文化以來最接近“平等”的狀況,沒有人有拳頭,誰也不知道誰有多少財產,一切靠文字,而每個人的發帖權平等。你說『這個虛擬代號對於真實人物的質疑就猶如真實世界裡的『黑函』!!!』,你這話失於考慮網路帳號之間的平等本質。我上次已經說過這件事是別的帳號對sauli帳號的質疑,而你現在還強調以虛擬身份對真實身份的不公平,我覺得你還沒有想通我的話。你是江湖人出身,江湖上沒有人講抽象的話,而我說的這些相當抽象,可能你不大習慣。還有,我再說一次 -- sauli這個聯網帳號的申請者是否就是那個高雄的大學的那個學系的那個叫做sauli的教授是另外一件事。我再講深一點,你的朋友sauli以真人身份面對的也是一群真人,所有的帳號都是活生生的人,本案並不涉及sauli帳號的真實姓名和職場身份,你說這是真人審真人也可以,你說這是假人審假人也對,以真對假衹是一種感覺。 你說『那本專輯他前天就找出來了,我也看到了,的確在1996、1997專輯中就有了,而且每篇文章都沒有作家的署名』。公開掃描圖像可以證明在這個說詞上sauli並沒有說謊,但是會立刻引出一個早已存在的質疑:sauli有什麼資格以自己的帳號名貼出這些文章? -- 別忘了這是眾人質疑的重點!我旁觀你總是把眾人責難sauli的重點丟在一邊而努力地為sauli所持的次要之事辯護,你一直到現在還這樣。 sauli其他的絕對是自己寫的學術文章根本與本案無關!!! 在歐美日學術界,抄襲“一段”就必須公開道歉然後名譽受損!!!抄襲“一篇”就是byebye!!!什麼叫byebye? -- 離開學術界! -- 需要“公審”或“私審”嗎? -- 不需要! -- 需要大學或教育部召開調查委員會嗎? -- 不需要! -- 需要上法院嗎? -- 不需要! 我發覺你不能瞭解我對你說的很多話的重要性和嚴重性。你的思考被你的江湖思維和你對sauli的朋友義氣捆得死死的,幾乎刀槍不入了。 本案到目前為止依檯面上以發帖形式公開的歷程已經結案了,你還要發帖責難別人就“必須”公開更多證據,如果你以抓圖的方式(用gif檔可以突破寬度限制)公開有關的信件,案子可以重審。 你說『對於有回應的當事人的說法,雖說是己作但也完全沒有對SAULI教授的行為提出譴責』 -- 傅琪貽不是說『但一字不漏的的抄襲,又不加註出處則是違反學術倫理』嗎?那封信我不是貼給你看了嗎?你怎麼能這樣斷章取義呢? 你對我說:『您千萬不要告訴並質問GAIL,他所發的詢問函有所不同內容!!!』 -- 你應該先貼給我看! 『請前輩指出謬誤之處讓小弟思索!』 -- 我望洋興嘆啊!你太不瞭解學術界文學界出版界的“基本情況”,你說了十句話,構成一個意思,裡面第一句第二句第五句有問題,導致這整個意思有問題,別人怎麼給你改? 你的文字很黏,黏來黏去一大篇沒有提供任何新事實,又用畫面很不清爽的十二號粗體,讀的人會受不了。 你這篇文字貼出去,河裡的魚會看到一隻獅子在學游泳。 ^_^ 我就本案給你的所有留言請再讀三十遍! ^_^ 本留言請讀十遍! ^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