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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麥芽糖  副市長: 一葉孤鴻*Jackey*逸名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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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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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 需要您的正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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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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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2號:漫長當下
龍女CHANG, HSIU-FEN
多硯坊 (休)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亓官先生
CHARLIE
吐嘈王
雲淡風輕w
逸名
-Un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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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諸位網友移步至我們的希望地圖網站】,

要先申請登錄帳號 ,才能去點「我也這麼希望」喔!

並請轉貼給您的朋友,

謝謝您幫忙八旬老夫婦完成最後心願!感恩!

【2008/07/19 聯合報】 劉泰英入獄 脫光檢查
北監管理員核對劉泰英身分後,大聲告訴他 「劉泰英,你的編號是三七三三」,並要他交出攜帶的行李,進行人、物檢查;接著被要求脫光衣物,躬著身子咳嗽兩聲、檢查肛門有無異物。劉泰英在受檢過程,神情落寞、不發一語。 劉泰英檢查身體後,理完頭髮換上囚服....

看到此文,想到老爸當年所受的冤曲及非人待遇,不禁淚溼衣襟.....

難怪出獄後,老爸絲毫不願多提獄中情形,並且選擇性失憶.....
能否想像一位終生盡忠職守的老憲兵,為了買賣土地,登報申冤,
竟遭來如此奇恥大辱,真正是情何以堪?
敬請各位網友道義相挺,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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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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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7)
2012/01/30 04:17 【愛車族】 美國喜美油電車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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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13:11 【不平則鳴】 臺灣人的哀矜無喜: 「收押禁見」對阿扁失效,司法自廢武功 - 洛杉基
2008/08/29 10:05 【阿嬤後援會】 情治人員, 自甘走狗, 不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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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偷吃茶葉蛋判3月 法官曝:太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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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電信詐欺、酒駕肇事、吸毒、偷竊、喝酒鬧事以及其他坑矇拐騙的,

怎麼不見這類法官比照此等法律見解而辦過啊?!

那個經常掛在嘴上的比例原則、微罪不舉哩??!!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路回批 : 

酒駕撞死人還比較輕吧」、

該成立陪審團了。」、

微罪不舉」、

業者太不厚道了

法官也很機車」、

犯行固然明確,但是兩顆茶葉蛋只價值台幣二十,結果卻用不給緩刑,基本審判法官對於比例原則上,有相當大的爭議。也難怪,不少人會嘲笑台灣法官,對於重罪既不願意判死,對於重大民生案件也大多以低刑度來結尾,根本是有明顯差別對待。」.....

引用新聞 : 她偷吃茶葉蛋判3月 法官曝:太苛刻

她偷吃茶葉蛋判3月 法官曝:太苛刻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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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2019年6月19日 上午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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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1名方姓女子在超商任職時,2度偷吃店內的茶葉蛋,遭業者提告;高雄地院認為,方女犯行明確,但考量她家境清寒,且領有重大傷病卡,因此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在網路引發討論,不少網友批評判刑太重,法院還特別發聲明澄清「已是最輕刑度」,現在卻傳出有法官認為「其實可做免刑宣告」。

▲(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方女去年7月2度偷吃超商內的茶葉蛋,經店長調閱監視器後查獲,但她辯稱是顧客反映茶葉蛋過鹹,自己才會試吃,且有付錢給同事云云;由於同事證稱方女未付錢,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告犯罪事證明確,惟考量其家境貧寒、領有重大傷病卡,因此從輕量刑,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沒想到,判決結果一出隨即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方女家境不好,只是吃了2顆茶葉蛋,竟要付出9萬元代價,紛紛質疑判決過重。對此,高雄地院日前特地發聲明澄清,法官審理此案時已考量「情輕法重」情形,有期徒刑3月已是「法律許可範圍內的最輕刑度」,加上被告始終否認犯行,因此不宜給予緩刑。

《ETtoday新聞雲》報導,某位北部法官直言,雄院判決太苛刻,此案其實可做免刑宣告;他舉例,過去有男子被控竊走賣場價值6000多元商品,當時的承審法官考量犯嫌患有精神疾病,過度刑罰恐將其推入深淵,也無法對社會帶來正面效果,最後認定被告涉犯竊盜,但依《刑法》第61條第2 款規定,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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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恐龍也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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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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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2號:漫長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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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恐龍也真是夠了!

這樣子的恐龍也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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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警方23日晚間近8點,在桃園市抓到苗栗地檢署通緝呂姓男子,警方晚間將呂姓男子移送到苗栗地檢署,卻遭當晚值日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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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選舉為何有效?台北地院公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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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所以,

以後可以一邊開票一邊投票,

這是法院認證過的民主程序施行方式了.....

 怒 

違法明顯看不見,全憑法匠千字言。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差距不夠少...不足以影響得票結果??」、

應該主打~開票箱,唱票之後的投票無效。既然有效票和無效票沒法分辨,這場選舉就無效了。」、

台灣司法已死 台灣人好自為之 邊看開票 邊投票 甚至宣布敗選 這樣是合法 選舉第一原則就是公平 法官是眼瞎還是腦殘」、

世界民主的進步,”邊投票邊開票“的合法性已獲法律認可。讚!!」、

這是什麼鳥判決,玩文字遊戲?結論就是官官相護」、

台北地院才是真正的愛台灣啊~~~~~~」.....

-----

2020要小心了」、

一邊開票一邊投票這就是台灣人驕傲的民主」、

就我的立場,翻盤是不可能。

但重點請放在選舉過程,
這明顯有問題,我支持上訴到底。
這是丁先生的權利,也是未來可能的範本,

酸民你們不是丁先生,沒權阻止他的權利。」、

柯市長應當,感恩小英、讚嘆小英!」、

所以2020也要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囉~! 法官英明啊....!!」.....

-----

以後通通可以邊開票邊投票囉。 啾咪」、

為什麼支持貪腐的政治垃圾不能讓牠消失?」、

柯p竟然會為貪污扁哽咽,真的嚴重卡陰,工作要先停擺,請道士噹噹噹。」、

承辦的副市長人呢?辭職就沒事了嗎?」.....

引用新聞 : 台北市長選舉為何有效?台北地院公布理由

台北市長選舉為何有效?台北地院公布理由

今日新聞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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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2019年5月10日 下午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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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資料照/記者陳明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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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10)日一審宣判「台北市長選舉無效之訴」,宣判提告的丁守中敗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台北市長選舉有效的原因為「非選務本身存在具有普遍性之違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因此判決柯文哲仍是台北市長。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所發布長達1萬5千字的新聞稿,最後一段說明全案認定丁守中敗訴的理由為「如上爭點,依原告之主張及舉證,本院並未認有符合選罷法第118 條第1項所認定選舉無效之要件」,「至於爭點,原告所主張之選務違法,或為選務之個別疏失或瑕疵,並非選務本身存在具有普遍性之違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另原告上開所主張之違法情事中,設若以有利原告方式認定,應予扣除之選票充其量為58票(計算式:49票+9 票=58票),顯未逾選舉當選人柯文哲與原告間得票之差數3,567 票,自不足以影響選舉之結果。是以,本件並不構成選罷法第118 條第1 項所規定之選舉無效」。

 

台北地院發出的新聞稿長達24頁,文字多達15439個字,判決書更長達146頁,字數更為驚人,若要詳細看完可能要花一天時間。至於一審訴訟費用,法院裁定由原告丁守中負擔。

引用新聞 :  台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 北院判丁守中敗訴

台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 北院判丁守中敗訴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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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下午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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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後,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台北地院今天判其敗訴。丁守中說,感到遺憾,選舉無效相關法律條文應作廢,待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是否提起上訴。柯文哲臉書則發文表示,從選完之後每天都在全速處理市政,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圖為丁守中(前中)今天在判決後離開法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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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於選後委由律師向北院具狀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為被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原告之訴駁回」,對此,丁守中表示,法院應該是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台北地院這樣的判決,嚴重扭曲了民主選舉制度的公平,不只傷害了司法公信力,更嚴重傷害了台灣的民主。

他說,沒有人能否認,在市長選舉中,中選會及市選委會嚴重違法,犯下非常多的錯誤,造成十幾萬人一邊看開票結果,一邊投票,「這樣荒謬的選舉還被法院認證是有效,難道説司法糾正選務機關選舉無效的制度已完全崩潰失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選罷法上有關選舉無效的法條都可以廢止了!」

丁守中表示,不是他永遠停在11/24那一天,而是希望選舉的違法錯誤,永遠停在11/24那天,以後永遠都不要再發生。等收到判決書後,他會和律師團研究下一步,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而柯文哲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從去年11月24日選完之後,每天就是全速處理市政,「所以對於今天的官司判決,我的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民國107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落幕,台北市長柯文哲連任成功,丁守中以3254票之差落敗。

–107年11月28日,丁守中赴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新驗票及證據保全。

–107年12月11日,丁守中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107年12月12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人工抽籤分案,法官黃愛真中籤承審,審判長為徐千惠庭長,陪席法官劉娟呈。

–107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公布重新驗票結果,柯文哲獲58萬663票,丁守中拿到57萬7096票,丁輸柯3567票,較原先開票結果多輸了313票。

–107年12月24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丁守中表示,全世界都沒有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謬現象,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

–108年3月29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辯論終結,丁守中表示,他提出選舉無效訴訟,就是要建立公平的選舉制度,徹底遏止行政部門挾執政優勢,違法影響選舉結果。

–108年5月10日,丁守中選舉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引用新聞 :  選舉無效訴訟丁守中輸了 柯文哲感想是「繼續工作」

選舉無效訴訟丁守中輸了 柯文哲感想是「繼續工作」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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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下午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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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被判敗訴,柯文哲臉書發文表示,從選完之後每天都在全速處理市政,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擷取自柯文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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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委員丁守中在去年台北市長選戰以3567票敗給尋求連任的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後,提起選舉無效訴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原告之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市長柯文哲近來被問及選舉無效訴訟將宣判一事,皆回應因為是兩審制,一審結果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二審宣判最快也要到11或12月,如今法院宣判丁守中敗訴,柯文哲保住市長之位。

宣判後,柯文哲在臉書發文表示,從去年11月24日選完之後,每天就是全速處理市政,「所以對於今天的官司判決,我的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余淑𡝮表示,選委會尊重法院判決,在整個選務過程中一些不完美的細節,以及大眾有所疑慮的「邊開票邊投票」,選委會深自檢討,但中立立場不變。余淑𡝮說,希望立法院儘速修正公投法與相關法案,讓選民對議題有充分了解,選務推動工作也能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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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相: 起風了,綠營的通緝犯,一個個都要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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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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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2號:漫長當下

承相:

起風了,綠營的通緝犯,一個個都要進去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20190503002309-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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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2度通緝逃亡的民進黨創黨元老張俊宏,人間蒸發410天後,上午突然現身總統府,聲稱因病要向秘書長陳菊投案,張隨後被送往北投振興醫院就醫,北檢獲悉後立刻通知警方派員進行戒護,防止再度脫逃。張俊宏因涉及全民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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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情輕累犯一律加重其刑 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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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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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請問這些大法官,要如何界定再犯罪行的輕重程度?

再者,那所謂的一罪一罰,第一罰之後的罰是不是就違憲了?

詐騙算不算輕罪?所以台灣才如此善待詐騙犯,不惜一切的要搶救回來?!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毒黨選的大法官保護加害者,不令人意外!下台前搞爛台灣來報負台灣人不投它們?」、

犯罪人權又得到伸張,被害人自求多福。」、

這樣的解釋,人民相當無奈!」、

這大法官根本搞不清楚這社會的狀況,對加害者的權利拼命往好的地方解釋,受害者的權利卻可有可無,法律本來就是要保護守法的人,怎麼反會對違反的人及其寬容?對違反的人寬容,就是對守法的人苛刻,身為大法官,連最基本的法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都搞不清楚了嗎?」、

沒辦法,這就是民進黨選出來的大法官」、

如果實施死刑,我們納稅人就不用養死刑犯,二來犯罪人也少,治安差犯罪多怪誰,犯法就是罰,還管什麼,現在人犯法都會說有精神病,為何以前沒有,什麼有教誨,當被殺被打是你的親人你就不會說出這樣的話,壞人都是你們慣出來的」、

引用新聞 : 犯罪情輕累犯一律加重其刑 大法官宣告違憲

犯罪情輕累犯一律加重其刑 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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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 下午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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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第775號解釋,認定犯罪情輕累犯一律加重其刑,過苛侵害人身自由,違反憲法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法條今起失效,法務部2年內須修法。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明釋字775號解釋。(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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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為審理原高雄高分院法官、現任高雄地院法官陳松檀、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原花蓮地院法官、現任台北地院法官吳志強以及3位受刑人聲請解釋刑法有關累犯加重刑期1/2是否有違憲案件,1月中旬於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讓聲請人3位法官、關係機關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司法院刑事庭廳長蘇素娥等人到庭,各自論述,今天做出第775號解釋。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指出,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執行完畢,5年之內再犯有期刑徒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1/2」,大法官認定沒有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也就是累犯加重其刑,並無違憲。

但是若是不分情節,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就算累犯適用刑法第59條所指的犯罪情輕、可憫恕,原可減輕其刑,仍加重其刑的情況,明顯過苛侵害人身自由,已違反憲法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就此部分,法務部從今天解釋公布起2年內,須修法,在修法前,法官就個案依此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

司法院官員舉例,一名已執行徒刑完畢者,他在5年內再犯罪,於車站內偷拿一支筆,法官審酌,他認罪且犯罪情節輕微,所涉加重竊盜罪為本刑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現行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因此法官最低只能判7個月徒刑,他就無法易科罰金,必須去關;大法官認為像這樣的案件,過苛侵害人身自由,今天宣告違憲,今天起法官在審理這樣的案件,就可以只判6個月,使他可以易科罰金。

此外,刑法第48條前段規定:「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呂太郎指出,這與憲法一事不再理原則有違,非為維護極重要的公共利益,因此今天解釋公布後失效,也使得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依刑法第48條應更定其刑者 …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也一併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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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下跪有悔意! 水電工殺富婆二審再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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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在這個恐龍充斥的司法環境下,這也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引用網友回批的這一句 : 

富婆下跪求饒也是被宰。

 怒 

預謀犯案是謀殺重罪,豈是「有悔意」三字就可輕了?!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富婆下跪求饒也是被宰。」、

太扯了……向家屬下跪就叫有悔意!關不到幾年就減刑出來了!」、

有悔意就可逃避死刑,那被殺死的就該死嗎 台灣的法律實在令人失望」、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狠砍24刀又故佈疑陣顯示都是事先有預謀的只因一審下跪有悔意就能逃 離死刑.雖說有判賠400多萬賠償.試問一個連30萬信貸都繳不出了殺人犯能賠得出這400多萬有錢賠那他還用的著去殺人搶劫..真是台灣的奇蹟如此的判決只有台灣才會有..台灣的法官斷案只會站在施暴者的立場去考慮判決.從未思考過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傷害跟痛苦..真是台灣奇蹟台灣之光........」、

法官判決真可笑,這個就是上酒店吃喝玩樂欠錢30萬想搶錢才犯案的,

有4百多萬元還需要去作案嗎?

這種判罰錢根本是唬爛社會良民百姓」、

下次出庭記得說願意每月配 (賠) 200圓與抄佛經,再裝大姆子的不自主的抖動,那忍耐幾個月就可回家了」.....

引用新聞 : 曾下跪有悔意! 水電工殺富婆二審再逃死

曾下跪有悔意! 水電工殺富婆二審再逃死

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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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
2019年2月19日 下午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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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2017年11月,台北市松山區水電工殺人劫財案,死者是高齡七旬的莊姓老婦人,34歲黃姓水電工因為上酒店,積欠三十萬元的信貸,看準老婦人家中經濟狀況不錯,買刀預謀殺人,搶走六萬多元現金,高院上午二審宣判,由於黃姓嫌犯一審時曾當庭下跪向家屬道歉,獲判無期徒刑,高院法官認定,黃姓男子有悔意,維持原判,嫌犯再度逃過死刑。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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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vs黃姓嫌犯:「你還是躲過死刑,你有什麼話要說嗎?你一審和老闆要賠400多萬,你有什麼要和老闆講的嗎?」

剃了光頭,雙手上銬,到法庭聽判,眼前的殺人嫌犯,知道自己又逃過死劫,沒有太多情緒,震驚社會的水電工殺人案,二審宣判,34歲的黃姓嫌犯,再度獲判無期徒刑。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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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案發當時,2017年11月,因為欠下30多萬的卡債,黃姓男子想起先前常常進到莊姓被害人家中修水電,這天被害人再度上門,嫌犯動了貪念,連砍24刀殺害對方,還帶著砂輪機切開保險箱,偷走6萬元現金。

一審法官認為,嫌犯在被害人家中喝酒,認為有機可乘,痛下毒手,犯案後還冷靜故佈疑陣,亂翻房內物品,雖然犯案動機反反覆覆,但是嫌犯曾當庭對死者家屬下跪道歉,有悔意,不算兩公約所規範最嚴厲罪刑,因此一審依強盜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還是認為,黃姓嫌犯有悔意,維持原判。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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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vs.嫌犯:「你為什麼要殺人?」

落網當時,黃姓嫌犯坦承上酒店,積欠30萬元信貸,買刀預謀劫財殺人,最後只得手六萬多塊,案發後遭聲押獲准,至今羈押期屆滿,法官裁定延長羈押,二審結果還可以再上訴,痛失親人,家屬也提出民事賠償,一審判決嫌犯必須連帶賠償超過462萬,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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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936242
張淑晶GG!害冷氣工摔死確定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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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一審判中興公司須給付職災補償270萬元,張女及黃男、中興公司另須給付喪葬費等183萬3019元,二審重新計算金額後,改判職災補償207萬6300元,張女連帶損賠182萬9779元,共須賠償390萬6079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刑事部分,張女、黃男已各判7月、8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這場官司拖了5年才還這位師傅一個說法。遲來的正義不算真正的正義,只不過是塗脂抹粉的裝飾罷了。加害者只要付錢買了贖罪券,依舊在外面趴趴走繼續害別人。

 無言(不予置評) 

没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關不到她的人?就是等於放餓狼在社會為惡訛詐善良人士!」、

讚歎台灣的司法,這傢伙竟然還在趴趴造」、

司法已死,貪汙犯與慣犯趴趴走」、

拿不到錢的,要關起來才有機會。勞工的命真不值錢」、

我看到職災救(就)會很難過 一點防護的提醒能救人一條命 要是摔成殘廢 接下來的人生是黑白的 喪失工作能力 教人怎麼活?

業主 雇主 你養的起人家一輩子嗎? 勞工朋友要是真的遇上危險的工作又沒做防護 可以當場拒絕施工 業主雇主不爽叫勞檢來拉 怕三小」、

在台灣的法律上,窮人命真不值錢。」.....

引用新聞 : 張淑晶GG!害冷氣工摔死確定賠百萬

張淑晶GG!害冷氣工摔死確定賠百萬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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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2日 下午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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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50歲的知名房東張淑晶,5年前在中興公司當主管時,指派廖姓員工到她新北市新莊區的租屋處裝設冷氣機鐵架,卻因沒有提供防護裝備,廖男施工時不慎摔死;死者家屬向張女及其57歲友人兼中興負責人黃鐸提出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定張女、黃男及中興公司未提供員工安全防護,判須賠償職災補償及侵權損賠共390萬多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2014年3月15日張淑晶指派當時57歲的廖男及另一名賴姓員工到新莊福營路的租屋處安裝冷氣,由於該棟房屋建築老舊,雨棚年久失修,廖男踩踏到雨棚後瞬間崩毀,摔下1樓,加上中興公司未提供工地安全帽、安全繩,廖男送醫急救3天仍不治。

▲知名房東張淑晶涉及多起詐騙房客案。(圖/資料照片)

廖男過世後,兒子向張女、黃男及中興公司提出連帶賠償醫療費、喪葬費及慰撫金等,中興公司另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付職災補償。

一審判中興公司須給付職災補償270萬元,張女及黃男、中興公司另須給付喪葬費等183萬3019元,二審重新計算金額後,改判職災補償207萬6300元,張女連帶損賠182萬9779元,共須賠償390萬6079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刑事部分,張女、黃男已各判7月、8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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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頭一遭!他驗票翻盤卻無法勝選 法官︰真正有夠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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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只要是在時效內提出的驗票申請,都應該依照驗票結果進行,票數多者為勝,這是最基本的道理,哪裡有因為訴訟中的一方已經過世,就讓錯誤的結果繼續保留下去的道理.....

  

恐龍法官名不虛傳。

沒救了.....

引用新聞 下方網友回批 : 

這案黃清得就是最高票當選,還要一個死硬的法條來說黃清得雖小無法當選嗎??

民進黨天天高喊司法改革,到底改了什麼?只見美國認證的最大貪污犯依舊四處趴趴造呀!!」、

這個案例就看的出 台灣法官只會照本宣科 毫無變通 難怪司法老被罵 因為根本一灘死水」、

這是什麼法官,沒有判例就判輸,有判例要法官何用,看判例就好,台灣法官水準 ,大家評論,司法可信任嗎?」、

投票也ㄧ推問題,開票也ㄧ推問題。這樣辦選舉公平嗎?」、

其實這應該有討論空間.......

雖然曾宣示就職但法律上未必已經有效、合法就職
畢竟存有爭議也提出訴訟,不應該要以無對造當事人來認為系無效訴訟
畢竟攸關公益之前提下

應該還是讓真正取得相對多數選票的候選人當選」、

應該是投票當天的候選人得票數為主吧,跟後來過世有什麼關係?」.....

引用新聞 : 史上頭一遭!他驗票翻盤卻無法勝選 法官︰真正有夠衰

史上頭一遭!他驗票翻盤卻無法勝選 法官︰真正有夠衰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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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 下午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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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選舉史上首次,雲林縣林內鄉民代表候選人黃清得,去年底以一票之差落敗,雖提當選無效之訴,驗票倒贏2票,但因贏他一票的當選人已過世,沒有對造人,因此無法判決當選無效,連法官也對他說「真正有夠衰」。

曾8度參選林內鄉民代表、5次當選的黃清得今天向媒體表示,他委託律師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法院於元月30日開庭驗票,第三選區5名候選人只有他增加3票,其餘候選人的票數並無增減,雖然驗票翻盤成功,但只讓他開心幾秒鐘。

因為法官告訴他,贏他一票的蘇信德在當選5天後過世,在「沒有對照人」的情況下,無法判決蘇信德當選無效,加上過去無相關案例,因此法官也只能說他「真正有夠衰」。

黃清得指出,這屆林內鄉民代表選舉第三選區共有5人參選,應選3人,他得票數為496票,以一票之差輸給好友蘇信德。因為好友蘇信德身體不好,為了讓他完成擔任代表的心願,因此並未立即提出驗票要求。

不料,蘇信德在選後第5天因病去世,親友鼓勵他提當選無效之訴,他也在蘇信德靈前上香時表示,並不是要告好友,而是為了驗票,才委託律師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對於黃清得「翻盤卻未能勝選」一事,雲林縣議員邱世文也說,雖然目前沒有法條可以依循,但因黃清得重新驗票後得票數較多,選委會應盡速重新公告當選。

對此,雲林縣選舉委員會總幹事許木山表示,選委會尚未收到黃清得的相關公文書,將來收到後,將檢送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求解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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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被捅死!女當庭咒「我要你死掉!」 凶手1週後肺爛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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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台灣司法連天都看不下去,親自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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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G 

沒救了.....

引用新聞 : 媽被捅死!女當庭咒「我要你死掉!」 凶手1週後肺爛亡

媽被捅死!女當庭咒「我要你死掉!」 凶手1週後肺爛亡

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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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雍雍
2019年1月26日 上午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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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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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發生凶殺案,47歲的何姓女子被女兒發現倒臥在床上,脖子有一處刀傷,已經明顯死亡,而死者腳邊則是躺著昏迷的同居人,警消到場先將人送醫,由於死者有借錢給男方,作為投資美國藥廠的資金,警方懷疑可能是因為債務問題引發殺機,封鎖現場調查。

去年(2018年)6月間,新北市汐止一起發生凶殺案,47歲的何姓女子,被女兒發現倒臥在床上,脖子有刀傷,已經明顯死亡,楊姓兇嫌犯後喝農藥企圖自殺獲救,被依殺人罪起訴。開庭時,死者的女兒悲憤地說「我要你死掉」,沒想到!隔天楊嫌就因農藥傷加上宿疾住院,一周後病逝,士林地院已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

小女兒發現母親身中多刀,蹲地痛哭讓人不忍。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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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何姓女子,多年前喪偶,平時在住處附近賣豆花養家為生,經親友介紹與75歲的楊男認識,2013年左右楊男說服何女將積蓄投資藥廠,但兩人常因投資分紅沒如期拿到發生口角。

2018年6月中旬,2人疑似又為投資一事起爭執,楊男憤而趁何女熟睡時,持刀猛刺何女頸部7刀,最後畏罪喝農藥自殺。隔天,何女的女兒進房,發現媽媽倒臥在血泊,楊男昏倒在床尾,結果何女因出血休克身亡,楊男則是送醫後撿回一命。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嫌被依殺人罪起訴後,士林地院曾傳喚何女的女兒出庭,而她當庭對殺母凶手怒斥,「我不要你被關,我要你死掉!」

豈料隔天,楊嫌因肺部舊疾加上農藥灼傷肺部,住院一週左右就病逝了,經檢察官相驗確認後,全案因被告已死亡,法官依法將這件殺人案判決公訴不受理。

《TVBS》提醒您:

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

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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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三周一死五傷 韓國瑜撂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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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撂話沒甚麼用,累了基層警員而已,司法機關的米蟲不除,尤其恐龍法官這種廢物只要還殘留,抓有屁用?對歹徒還不如開槍直接殺了。」、

趙嘉寶抓不到才是治安的大笑話」、

3週時間,其他各縣市治安有比高雄好??

住高雄的都知道,這種鳥事在睡菊任內3不5時就有,也根本不會出現在新聞上

想黑人,也黑的有水準、有技巧一點好嗎 =.=a」、

接連發生治安事件,完全不給韓國瑜面子???????

高雄亂又不是這兩周的事

綠畜執政高雄20年了沒責任嗎??!?」、

高雄治安在陳菊時有好過嗎 ? 這種糾紛在陳菊時就不少了,上網查就知道了」、

沒錯!這表示高雄的治安已經爛很久了! 辛苦韓市長未來要花很多心力整治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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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市長重話加強治安,即便高雄警方嚴查犯罪,抓到的送到了檢調、法院,還不是被那些司法「奴才(這是法院自己認證的說法,結果被對方再次羞辱)」輕放,繼續在外逍遙做惡.....

 無言(不予置評) 

法不成法,有啥辦法?

沒救了.....

引用新聞 : 上任三周一死五傷 韓國瑜撂重話

上任三周一死五傷 韓國瑜撂重話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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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2019年1月15日 下午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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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韓國瑜上任還不到一個月,高雄治安出了什麼問題?12月底旗山才發生酒客搶計程車,導致一名男大生遭到開槍擊斃,今天凌晨也因為酒後衝突,30名惡煞當街砍人,不只無辜酒客被砍傷,還有兩人還被擄走,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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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大生遭到開槍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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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上任,接連發生治安事件,完全不給韓國瑜面子,今天韓國瑜出席市政會議時,被問到這個問題,韓國瑜也撂下重話,除了要警察加強偵辦,也把高雄市治安列為重點工作,要警察局一定要加強。

高雄市先是在去年12月29日,發生男大生遭到擊斃案,當時男大生和朋友一起去KTV唱歌,結果離場時和其他酒客發生衝突,遭到開槍擊斃。接著今天凌晨又因為酒後衝突,導致30名惡煞砍人,除了三名被鎖定的男子挨打,其中兩人遭到擄走,另外連無辜酒客也被砍成重傷,光這兩起酒後衝突,就釀成一死五傷的慘劇,也難怪才剛上任的韓國瑜會撂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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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惡煞砍人,兩人被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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