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陳長文說傳統中國連最原始的司法制度都沒有 太公要收拾聯網家當﹐又要寫銀拍屋買契﹐還要被美國大財經網催逼﹐繳交自傳(人家搞網棧﹐可是『認文章功力﹐不認人』的實証﹐到現在﹐他們還不知太公是誰﹐要知在聯網吃甲魚呦﹐那可能就完蛋啦﹗)﹐所以﹐沒見您的留言﹐到現在才來貴誌﹐先抱歉啦﹗
哈﹗太公要說兩句話﹕
一﹑
您誤會陳長文啦﹗他說的『法』﹐指的是美式法律制度﹔當然中國是『無法』﹐只有政客的『無天』。只是美式法制﹐絕非英國法制﹐現行美法﹐真的是『沒法』﹐到『苛法猛於虎』﹑『無法控駁』的地步(這非太公發明的用語﹐要証據嗎﹖可以索取)。
回想老祖先﹐如漢高祖入關中﹐三道律令下﹐簡法輕政﹐天下大治。伊娘列﹗這些台灣香蕉﹐崇洋忘祖的台灣國民黨笨馬人﹐挾『外』貶『中』﹐美國屎香噴噴﹐不是您說的『內行話﹑外行人』的問題。
真是的﹗陳大人﹐也不看看美國法律多如毛﹐原則例外﹐又原則例外﹐複雜多元﹐再加法理強辯﹐沒法以道德﹐觀層層法網。又把天下﹐治成什麼德性﹖沒戒嚴法﹐市區入夜就宵禁﹐人民無所適﹐讓律師玩弄股掌﹐只有仰天長嘆息﹐成何人間『天堂』﹖
二﹑
陳長文的什麼『司法改革的急迫性』一文﹐坦白說﹐看到他寫中國『無法』﹐太公就皺眉頭﹐再下去﹐就根本伊娘的看不下去﹐就太公眉批﹐草草結束。真的﹗很佩服您的耐性﹐能看完他的狗屎﹐還寫專文回應﹐太公自嘆弗如也。所以﹐以太公現在對聯網已無心﹐能看完汝文﹐您可要感謝我哦﹗
短短數言﹐請勿介意﹐回魂正事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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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8 00: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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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司法改革的急迫性 The Urgency of Tackling Judicial Reform ***** ***** ****** ****** 人都愛活在掌聲中﹐連看起來很講理的﹐學法律的知識份子也不例外。當然﹐這就不能怪一般俗輩﹐如太公者能耳順﹐更不能寄望政客求真﹐熱衷扁人﹑馬屁哦﹗ 前三天﹐太公得閱引用文﹐在第二個回應『努力』後﹐也表示太公眉批如下﹕ 『長公談起國際關係﹐的確有旁觀者的遠見前瞻﹔但他確實是法律專長﹐談本行改革﹐卻是『身在蘆山中』。唉﹗見樹不見林﹐以為可以如以往般﹐從他這文中再增加點智慧呢。』 今日回觀該回應﹐不儘沒見回復﹐反已遭刪除﹔唉﹗有如此受太公敬仰知識份子﹐又有如此多的歪市長市民﹐不能如皂市草民華碩有肚﹐當然﹐我們中國就會是活在『一片掌聲中』﹐有賴『國運昌隆』矣哉﹗ 改革﹖就只能是要人『改』﹑『革』人的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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