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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憑啥趕馬英九城邦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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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斷背騸馬 說謊家常便飯(影音)馬:「特別費是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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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lin9999)網友: 閣下嚴重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老丐已經早就把閣下送到電小二那裡去了! 也許, 電小二又要等兩年才處理. 你搞清楚: SCFtw/GAIL停權, 是老丐要求過濾推薦版功能之後的事情. 丐邦是講究言論自由和言論責任的地方. 來丐邦鬧版的網友, 也很多. 不管他們後臺多硬, 老丐打狗棒都處理得俐落! 再不自愛, 掛上黑名單, 昭告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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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親民黨陳聰敏縱放貪污扁(hazelin)網友: 老丐支持您的不平則鳴, 也歡迎光臨. 不過, 要向您澄清兩件事實: - 羅智強是馬的幕僚, 華碩不是!
- 華碩在聯網搞垮馬英九城邦的名譽, 怪華碩和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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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引用文章再臭﹐也得沾鍋﹐移開小馬心石 引用文章太公對『阿狗』情﹐已很是同情﹔為大事﹐不會意氣壞事。 華碩替馬英九製造更多的敵人 華碩公報私仇 沒有理由護短
/>丏兄﹐我請您『多体諒吧﹗』﹐您來個上面三個回應﹐提出華碩惡行影明﹐給太公軟釘子『護短』碰﹔您的反應﹐坦白說﹐是在太公預期之內﹐只不過好像反彈的強度﹐比我想像大太多而已。 假如說﹐太公不了解您的說法﹐也百分之百同意您的見解﹐那太公就不會寫這句話『兩扁用人﹐也一樣陳哲男化』。有人可以認為太公使壞﹐引您跳出來﹐大批華碩﹐佐証太公所見﹐那當然太公也不想辯解。 說真的﹐太公幾個月來﹐一直很隱忍﹐根本就很同情阿九的處境﹐因為太公要視阿九為泛藍﹐盡可能把他當『人民內部矛盾』來處理﹐避免做出『親痛仇快』的事。所以在這裡﹐太公要用下兩篇文﹐發行簡版及未發行原版的存在﹐來証明太公的忍耐﹕辛辣的原版﹐對華碩﹑羅大人及馬大人的用詞指責及攻擊力﹐絕不輸您近文。 ! ! : 華碩公報私仇! >
但是﹐太公的確是有姑息養『賤』處﹐只是在宋公未出前﹐泛藍只有一顆爛蘋果﹐可以用來讓人民選擇﹐考慮放棄另顆爛綠﹐現在我們就自己搗碎﹐就真的一點指望有無。也就請再多体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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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被華朔罵 牽託到我簽名檔罵親民黨 麥芽糖這有道理嗎
公幹天王藏鏡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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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簽名檔或網路廣播罵人 | 2007/08/12 13:50 瀏覽58|回應1|推薦1 |
| | 請各位修改簽名檔及網路廣播,不能以此種方式罵“人”或罵“黨”。 若不修改,將會被請出城 要檢舉違規者,請至我留言版留言 附上文章網址(上面的網址)
本文於 2007/08/12 16:14 修改第 1 次 |
硬不遵守,只有請出城 | | 2007/08/12 16:11 推薦0 |
| | 注意;挺馬不是護身符 請將心比心 請不要替老馬製造更多的敵人 而且過去就公告過不要罵親民黨,你一再犯規 如今發公告,大家就要一起遵守 硬不遵守,只有請出城!! 這裡的市民只“阿扁貪污依法槍決”和“國民黨軍購放水”兩人公然違規 而且你們兩人還是泛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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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欄原是單一議題綜合整理 與本人簽名檔毫無關聯 況且本人簽名檔不過是陳述事實,一樣沒有犯規 現在我不要你的道歉,算是你賺到便宜了 又何必再扣上公報私仇的大帽子 事情演變至此 似乎要我撤簽名檔才是目的吧 難得副市長大人如此爽快 認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道理 我先撤了簽名檔以示誠意 接下來靜觀副市長大人施展鐵腕 副市長大人給予那位以網誌聯播罵人的傢伙N次機會了 這顯然是很大的特權了 相信應該再沒有理由護短了吧 應馬幕僚的華碩副市長要求,撤原簽名檔!前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同方式罵人者,一律出城或留城,無雙重標準或特權,本人先撤原簽名檔,以示誠意,並靜待副市長施展鐵腕,兌現君子承諾,綠營執法向來對人不對事,希望副市長執法效法馬英九,秉持公平原則,對事不對人
本文於 2007/08/12 17:51 修改第 3 次 |
| | 我的經驗,你是一個講理的人 但私事公然貼就變成公事,公報私仇 除了簽名檔,你沒有犯其他版規 “他”不遵守,我一定會請他出城 你改簽名檔,此欄保留,晚上11點前 不必等“他”改了沒有,這是兩回事 大家都必須彼此尊重 .
本文於 2007/08/12 17:19 修改第 1 次 |
| | 我的簽名檔很明顯的是一件私事 此欄的去留很明顯的是一件公事 利用副市長的職權之便來處理私事 似乎有些不太妥當 公事私事混為一談,我相信小馬哥應當也不會認同吧 既然黑雨兄您出面協調 那麼我就賣您一個面子,另外提出一個折衷的辦法 華碩副市長可以容許某人以網誌聯播橘狗橘狗的罵 自然也沒有理由以網誌聯播罵人的理由踢人出城 要不就大家同一標準,同樣以網誌聯播罵人的一起出城 要不就同一標準,一起留城 我的要求很簡單,華碩副市長的道歉我不要了 我可以撤簽名檔 但是只要求一個單一的執法標準,而不是雙重標準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曾任法務部長又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小馬哥 應當也不贊同以雙重標準來執法吧 應馬幕僚的華碩副市長要求,撤原簽名檔!前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同方式罵人者,一律出城或留城,無雙重標準或特權,本人先撤原簽名檔,以示誠意,並靜待副市長施展鐵腕,兌現君子承諾,綠營執法向來對人不對事,希望副市長執法效法馬英九,秉持公平原則,對事不對人 |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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丏兄﹐您又問個鳥問題。 在人家的城﹐就要想到人在屋簷下﹔號稱『青春』又『鐵馬』﹐要的是什麼﹖您只要用屁股想就知﹐沒人要您在那兒﹐說真理﹐講正義﹐為人民﹐道國家啦﹗別笨啦﹗ 好扁壞扁﹐本質就是阿扁﹔如同白蛇黑蛇﹐就是妖精。兩扁用人﹐也一樣陳哲男化﹐所以華碩只要保扁為主﹐一切萬OK﹗否則阿九請他來幹什麼﹖ 講多無益﹐那是他家﹐憑他主子恩寵﹐華碩先意承旨﹐要保護主子﹐維護自己的利益(名望)﹐是保衛主人用人之明﹐蓋罵陳哲男﹐馬上就可引伸為『阿扁貪腐』﹐就事大矣。 這麼多年了﹐您不知華碩本來就是他這塊料﹖您太強求他的本事。他如此而為﹐是人情自然﹐就多体諒吧﹗別怪太公和稀泥﹐也多体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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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憑啥管網友的簽名檔? 原來是要遮羞! 栽贓網友[罵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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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ˇ只罵華碩 華碩憑啥栽贓, 說網友罵市長馬英九. | | 我的簽名檔也是陳述事實,那是你欠我的一個道歉 要我改掉簽名檔那也不難,把該還我的還給我 政治人物有一個最令人討厭的缺點,那就是死不認錯 還好你不是政治人物 刪文之前 有些人可以得到副市長大人一而再的包容 一而再的規勸 有些人卻完全沒有機會 我提及的兩個人,不過是做個對比 是對事不對人 我們大家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非常痛恨民進黨執法態度雙重標準,對人不對事 想必副市長大人也非常痛恨民進黨這一點吧 馬英九幕僚的華碩副市長大人,您先以“親民黨走狗”辱罵本人,後又以“你不是狗,是人”一文辱罵本人,本人要求副市長大人一個道歉至今未果,又遭副市長大人濫權刪文,看來這公道是要不回來了,倒是馬英九幕僚的華碩副市長大人如此這般言行,本人算是大開眼界了! |
| | 你的簽名檔....和你的城市...別裝清高了 我體諒你沒有騷擾他人發言,所以容忍“你的同伴”很久了 你別題那個老在攝影機前打架的人,他最沒有資格在此當市民,這是舉世皆知的事情。 我不過請你移貼你自己的城市而已,你在你自己的城市會快活多了 另一個人我也刪過文,但他沒有抗議過。(我會私下再度規勸) 折衷辦法:你必須改掉你的簽名檔 ,不可罵市長及副市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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