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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吐嘈王凸槌走廊】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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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為文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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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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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渴望和平
邵爺
華碩

    

       本土作家黃春明到成大演講,討論台灣文學問題時,「本土文字語言專家」成大副教獸蔣為文舉「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布條抗議鬧場,黃春民用粗話「※※※B回敬,蔣為文怒告、地院判黃春明「公然污辱」罪,罰鍰一萬、緩刑二年。

        黃春明是蔣為文父字輩的同鄉,都是主張台灣獨立運動的「台灣人」,一個是本土受人尊敬的耆老作家,一個是大膽挑戰中國歷史的「台灣語字」專家,這是兩個截然不同且不衝突的領域,怎麼會糾纏不清?這是「非典型」的「鬥爭」行為(典型的鬥爭是找矛盾或製造矛盾),始作俑者蔣為文,顯然為了出名,不顧「同鄉」及「同志」之情誼,莫名其妙的相煎老同鄉。

          「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這個理由一看就知是「無理取鬧」。蔣為文是一個「文字與言言」專家,怎麼會和一般人一樣,把「文字」、「語言」混為一談?文學作家的作品,是「借『文字』這工具」,使「讀者」「看」懂他要表達的思想。「說書」者才是把文學作品「借『語言』這工具」,使「聽眾」「聽」懂作品要表達的思想。蔣為文作為「創台灣字」運動者,應該把黃春明用「中國文字」所表達的思想(不論對錯),用「台灣字」翻譯(只有他會,別人不會),給只有他看得懂,別人看不懂的自己欣賞(或批判),不是嗎?除非「台灣國」規定「台灣字」是「法訂官方文字」,而且黃春明會寫「台灣字」(台灣人也看的懂)而不用「台灣字」,否則「何恥之有」。

   蔣為文要表達的不過是:「台灣本土作家應該用『台灣字』寫作」,問題是台灣作家沒有人懂「台灣字」,蔣博土難到不知到?請蔣博土隨便把經第三者認證,他用「台灣字」寫的論文,拿出來讓吐嘈王開開眼界?否則憑什麼要求本土作家用「台灣字」寫作?蔣為文心知肚明,「臺灣字」是閣老子的專長,因為他只會一點點,但別人全不會,所以他成了專家,這塊料還在成大開班授課,國家要「養」這樣的人,那是國家的事,但浪費金錢、浪費時間學這門課的學生可要想好,難到要跟這種博土學無賴?因為無賴可以騙吃騙喝,學這「台灣字」,可一毛錢都騙不到!

     黃春明真是秀才遇到兵(連「言語」、「文字」都混為一談的洋博「土」兵)有理說說不清。「※※※B」是口頭禪,也是罵人,法官依法不得判黃春明公然「用動辭凌辱原告母親」無罪,但顯然非常同情黃春明在情急之下、下意識的反射動作,所以才依刑法309條判黃春明有公然污辱罪成立,罰「款」一萬元,緩刑2(刑法309條的罰度是最高300元罰金。法律用語「罰金」是指銀元,新台幣與銀元法定比是13,所以300銀元折合新台幣是9000,所以法官判罰黃春明1000元,顯然不夠專業,這是題外話)。只要兩年內,黃春明不要成為罵髒話的被告,就沒事,這是法官法內開恩,判黃春明名義有罪,實質無罪。

    黃春明罵人有理、蔣為文告人有法(黃春明也可依法告蔣為文公然污辱)、法官判決有情,沸沸湯湯,蔣為文為達目的,使許多「知識份子」拿起掃把,掃的個個灰頭土臉。不花白不花耍無賴、浪費社會成本這也是本土文化奇蹟。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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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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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12/04/15 01:34 【不平則鳴】 小人得志, 司法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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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是這樣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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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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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維基百科說他出生是"台灣高雄崗山"

維基百科說他國籍是"台灣"

您的意思事是蔣為文是維基百科異想世界創造出來的  "外星人" ?

好久不見老友 ! 真想那天到暖暖看你! 那個小鎮如其名 , 很溫馨的 ! 年少時去玩過 !祝  店舖生意興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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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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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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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蔣為文會告你 : 教唆罪(刑法282條) !  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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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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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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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台灣人沒有姓蔣的?........好像都是外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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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得志, 司法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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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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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丟臉!

老丐出十萬元, 讓黃春明痛打蔣為文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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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處事都不懂 , 怎麼懂發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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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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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放棄民族情感,政治立場,完全站在理性的學術修養立場:除非污辱漫罵,講演、著作、講學都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圍,黃春明在成大講演的內容不會是對蔣為文做人身功擊,所以是受憲法保障的,蔣為文在黃春明正在講演進行的場合,進行干擾,中斷了黃春明的講演,這就是阻礙黃春明的言論自由,同時也妨害台下聽眾的「權益」。真正先公然污辱人的是蔣為文。

 
如蔣為文在講堂上,正在教「台灣字」的課時,黃春明拿「瞎扯台文字,可恥」的布條出現,以蔣為文的個性,一定又會告黃春明「公然污辱」!這個罪名很可能成立。蔣為文「台字」,可議之處,比黃春明的「鄉民文學」多多了,也沒聽說黃春明或其他人在蔣為文的場子倒亂,因為「用台字」創作,是蔣為文的講學自由,有人要跟蔣為文學「台字」,我們只能寄予同情,不能阻撓。
 
吐嘈王,goodgle「蔣為文」,唯基百科資訊,他的論文,是用中文或英文寫的,他的「台灣文學作品」,大部份還是用「中國字」,夾的台灣語無適當中國字,則用插羅馬拼音,(http://www2.twl.ncku.edu.tw/~uibun/big5/big5.htm )如用蔣為文的邏輯,蔣為文自己也有很多「可恥!」。就算他全用羅馬拼音的台灣字創作 , 那蔣為文是否又掉入他自己的邏輯-「台灣作家用羅馬語創作 , 可恥」?

一個留美博士,為人處事,墮落到斯文掃地的地步,使屠狗的吐嘈王,嘆為觀止,原來洋博士除了獲「弱輩兒」獎的李遠哲外,還有個蔣家博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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