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一日
1948年:中共中央軍委根據中央政治局9月擴大會議精神發出通令,對全軍的組織編制、番號作了統一規定:人民解放軍分爲野戰部隊、地方部隊和遊擊部隊;野戰軍共4個,即西北、中原、華東、東北野戰軍;一級軍區共5個,即中原、華北、東北、華東軍區及由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區改稱的西北軍區;兵團及軍、師、團均按統一的序號排列;遊擊部隊仍保留縱隊、支隊等名稱。
十一月七日
中共在江西瑞金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